谁说痞子不英雄
作者:我爱平刘海 | 分类:都市 | 字数:33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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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9章 现实矛盾
大妈的家很简单,只不过是两室一厅的土房子。这样的家里甚至看不到一点现代化的痕迹,没有过多的家具没有过多的陈设,门房里只有一张简陋的旧木桌,几张高低不平的破板凳。在那张旧木桌深浅不一的沟壑上,可以看到岁月流逝的痕迹。在这样的村子里,这些外人看起来简陋无比的家具,或许就是当年大妈年轻时出嫁的嫁妆。时光荏苒,犹如白马过隙,往往一晃而逝。当年月不在,物是人非之后。陪着我们的只剩下这些复古的东西,它们寄托着我们的回忆。
把痞子哥,秦惜和松森迎进了家里,大妈有些羞窘,历经风霜的她看得出来,秦惜和松森都是来自城市的孩子,内心里怕他们觉得自己的家里太过于简陋,难免就会嫌弃。大妈的心里过意不去,怕是自己招待不好小枫带来的好朋友。
这就是生活在社会低层的人的一种固有心态,他们面对一些新鲜的事物时,心里常常会情不自禁得生出这样的情绪。但无论是谁,不管你是什么身份什么地位,千万不要看不起他们,因为这样的他们,往往都有一颗最为纯粹的心灵。他们容易自卑,只不过是他们纯朴的一种表现形式。他们的生活过的很简单很随意,他们没有什么太大的野心,只为了能安安静静地捱过岁月,走完这一辈子。
不可否认,这个世界在很多时候的确是不公平的,贫富差距或许永远也消除不了,但千万不要因此就把人分作三六九等。比起大都市里的那些尔虞我诈勾心斗角,一些偏远的小村庄,才是生活最为纯净的所在地。
秦惜和松森走进大妈的家里,看到满屋的陈设环境,有些适应不过来。这倒不是他们嫌弃,只是因为久在都市里生活,很多观念一下子转换不过来,松森还好,再大的苦都吃过,眼神微微一变之后就瞬间恢复了正常。而秦惜就不一样了,她出生在富人家里,从小的生活说不上奢靡豪华,也算是锦衣玉食了,这样的环境,对于秦惜来说,只有在电视里看到过。当她真正接触到这样的地方时,不经意地就流露出不习惯的神情。
大妈把这一切都看在了眼里,羞窘开口地说道:“让小枫的朋友见笑了,这里的条件就是这样,可能跟你们内陆的一些村子还比不上,招待不周的地方请你们海涵呀。”
松森听大妈这样说话,连忙挥挥手,说道:“大妈说什么呢,这里已经很好了。”
大妈笑笑,连忙招呼他们,“那快坐吧,别一直站在那里呀。”说完,大妈搬过板凳,一边用自己的衣袖把上面的灰尘擦拭赶紧,一边招呼秦惜和松森坐下。
“哎,大妈,你这是干嘛?我们没那么多讲究。”痞子哥一看大妈用自己的袖子认真地擦拭着板凳,原本洗的发白的衣袖上已经沾满灰尘留下的污浊,忍不住上前阻止她。
“哎,小枫你别管,你赶紧去拿茶壶烧水给你的朋友喝呀。”大妈对秦惜和松森客客气气的样子,但对于痞子哥,在疼爱之余还有一丝亲切,她没有跟痞子哥客气什么,因为早在几年前,她就把痞子哥当做了自己的孩子,自己的家人。不理会痞子哥的阻止,大妈坚持把凳子擦拭干净,然后招呼秦惜和松森做了下来。
“嗯,行,这几天尽是喝凉水了,我去烧点热水给他们喝,喝点这里的水,也可以避免出现水土不服的情况。”痞子哥去烧热水,好像很熟悉这里地走进屋外的一个小棚子,然后声音远远地传了过来:“大妈,那个茶壶放在橱柜上了还是放在你房间里?”
“哎呀,那个大的放在我房间了,小枫,你先把火升起来,我去拿茶壶烧水。”大妈招呼秦惜和松森在屋里坐下,然后拿了茶壶走去厨房。
“小枫,这次怎么突然就回来?”大妈把茶壶放在支架上,然后跟着痞子哥添柴火。
“回来看大妈你呀,嘿嘿。”干柴烧出的火光映在痞子哥的脸上,这个时候的痞子哥看起来和平时的那个他恍若两人,偎在大妈的身旁,平时流里流气的痞子,此时显露出一幅幸福孩子的模样。
“哼,我才不相信你这个没良心的小崽子呢,你说单纯来看我,我是不信的。哎,又是有什么大事要办吧这一次?想想当年,你每次离开家里,然后伤痕累累地回来,大妈就知道你是办大事的孩子,这一次能不能和大妈说说,你要干什么事,大妈有什么可以帮你的?”大妈往茶壶下面添了一把柴火。
“哎,大妈,我不瞒你说,我这次回边境,确实是有一些事情需要解决的,不过不像当年那样危险了,这一次,我是来见一个故人,请他答应帮忙了就走。”痞子哥说道。
“那既然这样,大妈就不说什么了,你自己要注意,不要像以前那样出去办事换得一身伤,都不是孩子了,自己多注意知道吗?”大妈对痞子哥说道。
热水很快就烧好了,大妈叫痞子哥先拿去给秦惜和松森喝,然后自己待在厨房里说是整理一些物什。
痞子哥把烧好的热水用碗乘给秦惜和松森喝,松森端起碗,想也没有想,就端起碗吹着气喝热水。而秦惜看着用破碗乘着的热水,闻着一股旧茶壶烧过之后的陈味,秀眉不禁轻轻地皱起,在痞子哥和松森的疑问下,秦惜只是拿起碗轻轻碰了下嘴唇,借口她不渴而不想喝这样的水。
三个人坐在了屋里,聊了一些痞子哥当年住在大妈家的事情。
原来,当年痞子哥在边境的落脚点,就是在这个大妈的家里。这里在边境的位置很特殊,而就算是边境这样各方势力交错复杂的地方,这样的小村庄也是无人问津。所以,痞子哥在边境叱咤风云的那几年,就多是住在大妈的家里。松森和秦惜听痞子哥说完,才知道为什么大妈和痞子哥的关系就像是亲人一样熟稔。
过了一会儿,大妈还没进屋,痞子哥怕大妈出事,连忙跑出屋外,才发现大妈正在煮东西。大妈佝偻的身躯吃力地蹲在地上,在她的脚下,放着几个鸡蛋。痞子哥知道,这些鸡蛋大妈平时自己都不会舍得吃的,只有在逢年过节的时候才会拿出来煮了吃。
“大妈!”痞子哥走上去,“大妈,这么晚了,你别煮什么东西了,吃的东西我带了有,赶紧进屋吧,外面冷。”
“哎,小枫,大妈家里也没什么好东西招待你那些朋友的,就让我随便煮些东西窝两个鸡蛋,也算是替你洗尘吧。”大妈一边说一边往锅下添柴火。
痞子哥见大妈坚持,知道她的脾气,只能轻轻叹了一口气,然后帮着大妈,和她一起煮好了一份简陋但热气腾腾的夜宵。
边境的温差非常大,白天酷热,晚上严寒。但吃过一些热东西之后,整个人就变得暖和了不少。
“小枫,待会你和你那朋友一起睡吧,我和这闺女一起睡。好不好?”大妈的家是最简单的两室一厅。
痞子哥和松森点点头,秦惜没有说话。
……
半夜。
松森已经睡着了,痞子哥还在计划着接下来的行动,想了想,就觉得有些心烦意乱。痞子哥头大,索性就不睡了,悄悄地爬了起来,准备到外面抽根烟。
痞子哥走出了土房子,打着火机,就看见大妈正披着一件旧衣服靠在煮饭烧水的炕上。大妈的周围只是一个简陋的棚子,平时勉强作为一个厨房使用,可这不挡风不遮雨的,大妈这样的老人家身体本来就弱,怎么捱
得住边境夜晚的寒冷呢?睡中,大妈不住地咳嗽,不自觉地紧了紧衣服。
痞子哥的眼泪忍不住就流了下来,走过去轻轻拍醒了大妈。
大妈睁开眼,见识痞子哥,看见他泛红的眼睛,安慰似地对痞子哥笑了笑,然后说:“我怕那闺女不习惯在这里住,要是再加上我这样的一个脏老婆子,怕她睡不着呀,就想在这对付一晚。嗯?小枫,你什么时候学会抽烟啦,抽烟对身子不好的,你村头的王大爷就……”
大妈还没说完,痞子哥扔掉了刚抽了一口的烟头,强行扶起了大妈,扶着她走进屋里去。
“哎呀,小枫,没事的,我就在棚子里对付一晚就好了,你赶紧去休息吧,明天不会是还要进镇子办事么?”大妈想要挣脱痞子哥,却无奈这一次痞子哥的无比坚持。“小枫!你不听大妈的话了是不是?那么晚了,你别吵醒人家姑娘啊,唉唉唉……”
痞子哥不管他妈拒绝,把她扶进自己和松森谁的房间,然后拍醒了松森:“松森,我们去外面抽根烟。大妈,你就在这个房间睡,你不答应的话我现在就走。”
松森见气氛不对,赶紧翻身起来,披上衣服站在痞子哥的身旁。
“哎,你这个倔孩子,那你去哪睡啊?”大妈不放心地说道。
“大妈,你放心,我和延枫可以去车里睡一晚嘛,你老就别担心我们的。”松森是个聪明人,很快就摸清楚了情况,对大妈说道。
大妈看看痞子哥,有看看松森,叹了口气,终于不再坚持睡到棚子了。
走出屋外,痞子哥舒了一口气,不经意间擦了擦眼角。松森装作什么也没看见,从外套里掏出烟,给痞子哥点上一支,又给自己点上一支。然后说:“怎么了,大妈不是和秦惜睡一个房间吗?”
痞子哥吸了口烟,缓缓吐出,把事情全部说给了松森听。
“哎,大妈的心真是太好了……”松森听了痞子哥的讲述,不禁感慨道。
“松森,今晚要委屈你陪我在车里睡一晚了。”痞子哥抱歉地说道。
“嘿!我们什么关系,自家兄弟,这都不算个事儿。”松森轻松地说道。
两个人抽完烟,又聊了一会儿明天的行动,然后就朝着翼神走去,准备在车上睡一晚。
绕道停放翼神的地方,发现车里的灯光竟然亮着,痞子哥和松森相视一眼,然后疾步跑向翼神。
“砰”地一下打开车门,痞子哥已经做好了与敌人战斗的准备,可没想到,在车里坐的竟然是秦惜。
“嗯?你什么会在这里?”痞子哥皱着眉头说道。
秦惜看到痞子哥,说:“我不习惯在那样的房子里,还和陌生人一起睡觉。”
痞子哥怔了一下,他从秦惜的语气里算是听出来了,她是嫌弃大妈和她的家。一想到大妈为了招待他们,拿出对于她来说,珍贵无比的鸡蛋,为了能让秦惜睡得稍微舒服一些,宁愿自己睡在棚子里。而秦惜呢,这位来自富家从小锦衣玉食的千金公主,嫌弃起了这里所有的一切。
一个没忍住,痞子哥对着秦惜发飙了,“尼玛的不习惯,就给老子滚回龙州啊!在这里摆什么谱啊!我擦!”
秦惜被痞子哥着突如其来的举动给瞎蒙了,她不明所以地看着满是怒火的痞子哥,眼泪不自觉地流下,委屈地看着痞子哥,秦惜不知道自己到底做错了什么。
“别在这里装什么可怜,你这样的千金小姐我们招待不起!”痞子哥对着秦惜大吼,身后的松森一时也劝阻不过来。
秦惜流着泪,挣脱了挡在车门口的痞子哥,朝着黑暗中跑去……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