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本飞扬
作者:不信天上掉馅饼 | 分类:都市 | 字数:273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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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3章 地脉勘察
卫无双电话打过来的时候,燕飞扬正在勘察地脉。
和公孙兰一起。
通常来说,请风水先生勘察地脉,是矿山的古老传统,但在这科技昌明的时代,却越来越成为某种精神仪式性的东西,矿主和矿上的工人,害怕超自然的神力,请风水地师向神明致敬,请神明保佑。
如此而已。
至于从何处开挖,从何处打井,这是地质勘探工程师的事。
不过对燕飞扬和公孙兰是个例外。
这个建议是顾白莲提出来的,对萧雄说,与其花大价钱去请地质勘察队的工程师过来,还不如捡个现成便宜,就这里抓俩壮丁!
以燕飞扬和公孙兰在风水堪舆上的造诣,他们勘察好的地脉龙穴,绝对不比地质勘察队的工程师差。
尤其要紧的是,他们的速度要快得多!
请地质勘察队,光是建基地就要好多天时间,各种机器的搬运,都是大工程。
而燕飞扬和公孙兰的工具,就是两个小巧精致的罗盘,行动速度之快,一般人根本就跟不上。顾白莲和李无归没有跟着去,跟着走的是矿山的两个负责人。
何处开挖,何处打井,矿脉大龙走势如何,这些实际事物,是由他们负责的,燕飞扬和公孙兰只要吩咐他们就可以了。
萧雄不管这些事,就算想管,他也不懂。
老板干不了技术工人的活。
顾白莲李无归留在矿山总部,他们也有很重要的事情要做。
公孙德也露面了。
他们商议的是,如何加强矿山总部的防御。既然西隆公司是巴蜀唐门的产业,那么单靠萧雄的实力,是很难进行有效防御的了。
这已经变成术师江湖的事,也就是变成了公孙家的事。
不管怎么说。吴山金矿和卫周市,不能成为巴蜀唐门的入侵点,不能成为公孙家防务的软肋。既然西隆公司已经插进了吴山金矿。那就得全力应对。
当然,单单防守上肯定不够的。公孙兰的最终目的,是将西隆公司和唐门势力彻底赶出吴山金矿,彻底赶出卫周,绝不能让他们在吴山金矿站稳脚跟。
否则的话,吴山金矿就会变成巴蜀唐门在益东的前进基地,以此为跳板,不断向益东进行渗透,一步步蚕食公孙家在益东的势力。
只是要将西隆公司赶出去。并非朝夕之功,总要经过一番龙争虎斗才行。
既然巴蜀唐门已经出手,也绝不会轻易承认失败,自动将西隆公司撤出去。那不但关系到一笔不菲的投资,更关系到巴蜀唐门的脸面。
不过至少在目前来看,公孙家是占据了主动。
在省里,公孙家成功稳住了高先生的地位,同时打垮了韩先生。毫无疑问,不说韩先生是巴蜀唐门在益东的代言人,至少也是向着他们的。
西隆公司之所以能够在吴山金矿分一杯羹。据说就是韩先生给卫周市的头头们打的招呼。
如今韩先生垮台,西隆公司就没有了场面上的靠山,再要找个岔子将他们赶出去。就要方便多了。这样的事,不妨交给萧雄去操作。
在顾白莲亲自主持下,吴山金矿的防务,正式移交给公孙德。由公孙德负责调派得力人手过来,保证矿山的正常开采以及人员财产的安全。
唐六他们在比试中固然败了,但按照江湖规矩,他们只是让出那条矿脉的开采权,今后两个公司发生摩擦的可能性还是很大的。
单单靠老狗他们二十几个人的护矿队,绝对抵挡不住。
在这个方面。公孙德是行家,否则当初老爷子也不会点名将他调回来了。
将金矿防务交到他手里。还是很令人放心的。
相比顾白莲李无归等人在矿山总部运筹帷幄,燕飞扬和公孙兰的野外勘察。就要辛苦得多了。饶是燕飞扬和公孙兰都身手超强,一个上午翻山越岭下来,也浑身冒汗。
中午时分,大伙跑进了一处荫凉之所。
这是一处断崖之下,头顶的断崖,正好形成一个天然的伞盖,为大伙提供了一处绝佳的休息场所。断崖之下,甚至还有一块较为平整的石头,上边被磨得发亮,可见有不少人曾经在这里歇过脚。
吴山深处虽然人迹罕至,却也还是有一些山民部落分散期间,这处断崖在山路一侧,平日里倒也有人经过,在此歇脚。
杜鹃就赶紧上前,从随身的小包里掏出纸巾,小心地将石头擦拭一遍,请小姐坐下。
几名矿山的人远远看着,见了这般“排场”,倒也并不如何吃惊。如果说在此之前,他们都还有点“鄙视”这帮子城里来的少爷小姐,那么现在,他们眼里只剩下敬畏!
不管公孙大小姐如何的摆谱,如何的排场,那都是理所当然的。
那块石头说小不小,说大却也不大,公孙兰身材苗条,一个人坐着,还比较宽松,便向旁边挪动一下,朝燕飞扬嫣然一笑。
然后杜鹃就看到,那小子竟然老实不客气,一屁股就坐了下去,身子和公孙兰紧紧挨在了一起。
杜鹃不由怒目圆睁,双眉倒竖!
这也太不讲究了!
大小姐只是和你讲个礼数,你还真坐啊?
什么时候,大小姐和一个男人挨得这么近过?
像这么不知天高地厚的家伙,杜鹃见得不少,但每一个的下场都很糟糕,其中至少有三四个,是杜鹃亲手扔出去的。
敢在小姐面前嬉皮笑脸讨便宜?
打不死你!
可是现在,这个家伙就敢!
而且,杜鹃分明看到,是大小姐主动靠在了他的身上,柔柔的,软软的。就好像电视剧里看到的那些年轻恋人一样,那么随意,好像一切都是天经地义。理所当然的。
什么时候,大小姐和这个家伙都亲近到这种程度了?
这个变化到底怎么发生的。杜鹃还真是看不懂耶……
紧接着,杜鹃又看到了让她更加大吃一惊的一幕——燕飞扬取下随身背着的军用水壶,拧开盖子喝了两口,随手递给了公孙兰。
“哎——”
杜鹃叫了起来,眼珠子瞪得滚圆,怒气冲冲地盯住了燕飞扬。
还懂不懂规矩了?
随即就将自己背着的水壶取了下来。
这才是大小姐喝的水。
这个水壶,是杜鹃亲自洗干净,亲自泡的茶水。除了大小姐之外,别人碰都不许碰的,连杜鹃自己都没喝过一口。她自己喝的水,盛在另一个水壶之内。
杜鹃简直没办法想象,大小姐会去喝一个臭男人喝过的水!
那太颠覆了。
但是,接下来,杜鹃就发现,错的真是她自己。
公孙兰随手接过水壶,没有丝毫的迟疑犹豫,甚至连想都没想。径直就送到了自己嘴边,轻轻喝了两口,甚至还抬起另一只手的手背。擦了一下嘴巴。
这一刻,杜鹃几乎直接石化。
大小姐这是怎么了?这些日子,大小姐到底经历了什么,忽然起了这么大的变化?
说起来,就是大小姐去中原那一趟,她没有陪同在侧,大小姐是和这个燕飞扬在一起的。难道就是这一个礼拜,就发生了让人难以想象的巨大变化?
难道,大小姐真的……真的喜欢上了这个燕飞扬?
杜鹃觉得完全不可思议。
在她的心目中。大小姐是完美无缺的女神化身,世间没有任何一个男子。可以配得上她。
这个燕飞扬,虽然长得不算难看。也有点小本事,或许很吸引那种不谙世事的小姑娘的目光,但要说到配得上大小姐,那还差得远呢。
哪跟哪儿啊?
公孙兰何等聪慧,一眼就看透了杜鹃的讶异,便向她微微一笑,说道:“杜鹃,我有点饿了……”
“啊?哦哦……”
杜鹃一愣,才回过神来,急忙打开随身携带的一个挎包,从里面掏出准备好的干粮,递给了公孙兰。
“哎……”
公孙兰用肩膀碰了碰燕飞扬,样子十分随意,随即将手里的干粮递给燕飞扬。
这一下,杜鹃更加不忿了。
凭什么呀?
这干粮虽然不算什么好东西,和大宅里专用厨师做出来的伙食不可相提并论,但也是杜鹃亲手做出来的,从选料到制作到收藏,整个过程都是杜鹃一手操办,没有让任何人插手。
就是因为杜鹃知道,大小姐很在意这个。
但现在,杜鹃精心制作的干粮,就被大小姐随手递给燕飞扬了,那个可恶的家伙,居然一点不客气,甚至连一句谢谢都没有,就这样接过去,就这样丢进嘴里,几口吃得干干净净。
而大小姐就这么看着他吃,眉目含笑。
就算杜鹃再不愿意相信,再用多少理由来“辩护”,单凭女性的直觉,杜鹃也能看得出来,大小姐对这小子绝不是一般的朋友感情。
绝不是!
杜鹃在大小姐的眼里,明白无误地看到了“喜欢”。
和所有怀春少女看着自己情郎的目光一般无二,没有任何区别。
杜鹃知道自己没有看错!
但她一时之间,还是拒绝相信。
这肯定不是真的。
就在杜鹃胡思乱想,满心不忿之时,燕飞扬的电话忽然响了起来,在这山野之间,电话铃声显得尤其刺耳。
难为在这样的地方,手机居然还有信号。
电话是卫无双打过来的。
燕飞扬刚一按下接听键,还没来得及开口,那边就响起了女汉子的咆哮之声。
“燕飞扬,你在哪里?”(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