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尊厨王
作者:明月长剑 | 分类:都市 | 字数:133.4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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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八章命里桃花(四)煮干丝
两人随意转了一圈,柳如烟和那群女孩似乎已经离开,确认安全,林秀秀连蹦带跳和风小雨从一个笼子转到另一个笼子,看完大蟒蛇,又看大狗熊,林秀秀还把一听可乐扔到狗熊脚下,看着狗熊玩耍。
野狼的长相和狗相差无几,只是叫声恐怖,林秀秀感动有点发毛,躲在风小雨身后:“我们还是看看别的吧。”
女孩终究有害怕的东西,有的人怕老鼠,有的人怕蟑螂,有的人怕癞蛤蟆,有的人甚至怕青蛙,林秀秀怕的是狼的嚎叫。风小雨暗自思量,是不是自己也要学几句狼叫,必要的时候吓唬吓唬林秀秀。
温顺的动物莫过于骆驼和梅花鹿,林秀秀抓了点草料和面包放在手心里让骆驼和梅花鹿用舌头舔,那种痒痒的感觉爬上心头,林秀秀眼角露出古怪的笑。
日上中天,林秀秀依然精力充沛,兴趣盎然,风小雨却略显疲倦,饥肠辘辘:“林姑娘,我们是不是考虑到哪里吃饭。”
“你肚子饿了?”林秀秀伸手在风小雨肚子上拍了一下:“今天让你吃个够。”
“在哪吃?”风小雨料想林秀秀一定在品味高超的酒楼进餐,他倒不是贪吃,只是想多见识一点菜肴。
“保密。”林秀秀微笑着说:“难得你陪我游玩,我当然让你这个大厨师见识一下那些烹调绝活,给你创造机会,不过能学到多少就看你的本事了。”
“没问题。”风小雨秀气的脸颊充满自信:“只要让我看一下,闻一下,再尝一下,绝对走不了手。”
出了瘦西湖,林秀秀带着风小雨钻进一家服装精品店,店里格调淡雅,服装显亮但不刺眼,林秀秀眼光不错,给风小雨挑了一身乳白色西服。风小雨肩膀宽阔,穿起西服来显得神采奕奕,多了一点文雅之气。
“啧,啧。”林秀秀一边替风小雨扣好衣扣一边咂嘴:“我们的小雨兄弟就是一表人才,稍一打扮走到街上要把那些姑娘们迷死。”
被一个少女一边摆弄一边调侃,风小雨觉得浑身不自在:“林秀秀,下次衣服我还是自己带吧。”
“为什么?”林秀秀略感意外:“你这身衣服一看就像个厨师,哪还能偷学到绝活。”
“那倒也是。”风小雨打量着镜子里自己的模样:“下次要换衣服提前关照一声就行了,我把这个穿上。”
花女人的钱,风小雨终觉得不自在,男人吗,还是掏钱潇洒。
林秀秀钻进换衣间,几分钟后,莲步款款地走出来,一身淡紫色西服套裙,庄重典雅,柳眉弯弯,秀发披散,嘴角的笑含蓄深沉,转眼间和刚才的小太妹判若两人。
店里的老板娘第一次看到一个姑娘换了服装后反差如此巨大,惊得目瞪口呆。
林秀秀却是习惯了别人的诧异目光,淡淡笑着:“多少钱?”
直到林秀秀把钱递到眼前老板娘才反应过来,数了数,退回几张:“够了,欢迎下次光临。”
如此穿着,骑摩托车当然不太适宜,好在要去的地方不是太远,徒步穿过一条街就到了。
饭店不大,招牌也不明显,夹在许多商铺中间,不仔细寻找都看不清楚。招牌是木制,古朴沧桑,四周的油漆掉了很多,斑驳陆离。
招牌的含义挺简单,只是一道普通的菜肴名称:煮干丝。
干丝,扬州一种特制的方豆腐干,和白色的香干大小仿佛,用刀片成薄片再切成丝。干丝加入虾仁,火腿,鸡肉,冬笋等原料下锅煮一下,就成了一道入口绵软,清香可口的美味佳肴。
煮干丝虽然有名,但大小饭店都有这道菜,连普通的家庭主妇都能烧上一盘。
“我们就吃煮干丝?”风小雨大感意外:“太普通了吧。”
“美味佳肴一道就够了。”林秀秀微微一笑:“菜太多反而影响味口。”
“有道理。”风小雨忽然发觉林秀秀对美食也有独到的见解,或许她血脉里流淌着她爷爷那位名厨的血。
饭店分上下两层,大厅里用装饰板分隔成一个个小间,一张长桌,两排长凳,简单但干干净净。和快餐的格式差不多,适合三五人小聚。
吧台也简洁明了,一盏吧台灯倒悬着,架子上零落摆着几种酒,一位少女正在看书,见林秀秀过来,抬起头笑了笑:“林姑娘,好久不见。”
小姑娘脸皮微黑,但光滑细腻,相貌平平,特出的是一双大眼睛,明亮异常,如一泓秋水,惹人喜爱。
“明珠。”林秀秀和小女孩很熟悉,语气亲热一点,不过依旧端庄矜持,一副大家闺秀的仪态:“有男朋友没有,要不要我介绍一个。”
林秀秀和人家年岁相仿,却端出一副长辈的样子,惟妙惟肖,风小雨忍不住笑起来。林秀秀瞟了风小雨一眼,对那少女说道:“你看我带来的这位如何。”
“我还小呢。”明珠格格笑起来:“林姑娘,很少见你带男朋友来,眼光不错。”
两人竟然当面拿风小雨开心,风小雨有点啼笑皆非,转脸打量四周,客人不多,妒恨文雅地在低声交谈。
“他是我公司的员工。”林秀秀淡淡说道,眼中看不错一点暧昧:“要不我做个媒人。”
明珠瞥了一眼风小雨,虽然是侧面,风小雨棱角分明的曲线依然迷人,嘴角那种笑让人莫测高深,不由得浮想联翩。
明珠俏脸忽然微微一红,慌忙拿起菜单掩饰:“林姑娘,今天吃点什么?”
林秀秀心中一定为自己的恶作剧而暗暗兴奋,不过脸上看不出一丝波动:“煮干丝,凤爪,水晶肴肉,凉拌海蜇。鲫鱼汤,蛋炒饭。”
林秀秀点完菜,回首见风小雨正盯着吧台上方的一副牌匾观看,牌匾上字体古朴苍劲,是一首古诗词:扬州好,茶社客堪邀。加料千丝堆细缕,熟铜烟袋卧长苗,烧酒水晶肴。
“这是古人描写吃干丝风俗的一首词。”明珠解释道:“干丝在清朝乾隆年间就名扬天下,我们店在古谱上有进行创新,形成我们独特的风味。”
“独特?”林秀秀一副自然而然的样子:“我能不能到厨房看一看,听说你们的干丝细如线,都是手工,我倒想见识一下。”
“可以吧。”明珠犹豫了一下:“林姑娘的爷爷和我爷爷是老朋友,你当然可以随便观看。”
以林秀秀的身份,明珠不会担心她偷学一些厨艺,估计她也不是内行,看一看不要紧。厨艺对于内行来说就是一些小窍门,一点就破,比如川菜的调料,一旦被别人掌握了,绝活立即变得普通,所以街面上的啤酒鸭,怪味鸡等你只能吃到菜,见不到加工。
厨房间不大,十几平方,厨师四五人,各司其职,见林秀秀进来微微一震,看到明珠陪在一旁,几人继续低头干活。
林秀秀随手拉着风小雨,似乎顺理成章,明珠张了张嘴又闭上。风小雨显得很随意,一副惊奇的模样看着一位大厨片干丝。三四公分厚的豆腐干被片成薄薄的片,片干丝风小雨也会,但片得薄如纸却做不到。
片好的薄片摊开,转眼就切成如棉线般的细丝,然后放入锅里开水烫,再用清水漂洗,然后再烫,再漂洗,如此反复五遍。
“在家做菜烫一遍就可以了。”林秀秀好奇地说道:“你们却如此麻烦,烫了五遍。”
“豆制品味道很重必须去除干净。”明珠声音不大却悦耳:“一般家庭只是去掉豆腥气,我们需连卤水的味道都去掉。做出来才鲜美,味道纯正。
干丝的配料简单,没什么特出,只是加工精细一点,倒是明珠补充了几句:“大煮干丝的佐料还要求按季节不同而有变化,春季,用竹蛏入味,以海鲜增味;夏季宜脆,用脆膳丝与干丝同煮,使菜肴干香味爽;秋季用蟹黄,汤汁金黄,鲜味浓重;冬季宜用野蔬,娇嫩翠绿,色彩和谐,增色添香。”
关键之处和其他菜肴一样,就是用来调味的高汤,早就熬制好,风小雨无法知道它的做法,不过不要紧,只要等会品尝一下,再稍加实验,风小雨自信做得出来。
酒很简单,一人一小杯,煮干丝用一个大钵子装上来,钵子色彩斑斓,古色古香,干丝堆在里面如棉线漂浮在白色的汤汁中,干丝白嫩,点缀着艳红的火腿丝,金黄的姜丝,黑色的香菇丝,洁白如玉的虾仁,翠绿的青菜,色彩绚丽多姿,如同进入一个春花怒放的庭院,让人心旷神怡,舒畅无比。
餐厅的淡雅气氛,配上如画般佳肴,还没有入口就让人陶醉,风小雨立即体会到那种美食的美妙,难怪林秀秀认为美味佳肴一盘就足矣。
干丝看起来嫩,经过长时间煮过变得绵软非常,入口有嚼劲但又不太硬,去除了豆腥气和卤水的苦涩再吸收高汤的鲜美,加上火腿等配料的清香,甚至还有淡淡的蟹黄幽香。虽然调料只是一点盐,但回味却无穷无尽,每吃一口一种感觉。
不知不觉间,一大盆干丝几乎被风小雨一扫而光。打了个饱嗝,风小雨不好意思地抬起头,林秀秀正手托香腮眼中含笑地盯着自己,风小雨用餐巾纸擦了擦嘴:“秀秀,我再帮你叫一盘。”
“不用。”林秀秀笑得甜美,只有和风小雨在一起她才如此开心地笑:“我留着肚子等今晚你为我做美味佳肴。”
“你真要我做菜。”风小雨夸张地瞪大眼:“到你家,不怕别人看见。”
“我一个人住一个别墅,”林秀秀笑得诡异:“有几个打扫的工人被我放假了。”
风小雨觉得林秀秀早就布置好圈套,就等着自己钻进去,听说有钱人喜欢玩稀奇古怪的招式,这个看起来单纯的林秀秀不会对自己搞什么花样吧。
不过,作为一个男子汉,搞点花样也不怕,就怕没有一点花样、、、、、、
看着林秀秀吹弹可破的粉嫩脸颊,想起坐在摩托车上暧昧的抚摸,风小雨的心忽然邪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