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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爱完好如初

作者:红豆入骨 | 分类:都市 | 字数:23.7万

第十章 财迷

书名:我们的爱完好如初 作者:红豆入骨 字数:3095 更新时间:2024-09-16 13:50:06

于是小小的厨房里挤着两个人,而裴默则站在厨房门口,芳芳轻易地煮好了饭,但随即便是慌手慌脚,土豆丝切成了土豆块,鸡蛋壳留在碗里,裴默实在看不下去,只好将这个厨房废柴赶出了拥挤的厨房,自己亲手上阵,芳芳自然是乐意,跑出去躺沙发上玩等开饭。

厨房里剩下裴默与程乐两人,裴默捋起袖子动手洗菜,但程乐面露难色,“要不我们叫外卖吧。”

“不行。”他好不容易买了这么多菜,就是想好好吃顿饭,如果又吃外卖,程乐也会受不了的。

裴默知道程乐担心什么,“放心,下厨我还是会一点的,不过还是需要你指导,才能做得好吃。”

“你平时在家都是自己下厨吗?”

“偶尔不想吃外卖会自己做,不过一个人总是马马虎虎,做多了没人吃也是浪费。”曾经有个人为他下厨,他只用站在厨房外静静地看着便感到很幸福,这种感受已经很久远了。

“你呢?厨艺这么好,跟着妈妈学了不少吧。”清凉的水流到手上,裴默眼睛清澈,认真的清洗菜叶。他没有恶意,只是觉得这个小姑娘很让人心疼,忍不住想试探了解她的生活。

“我妈已经去世很久了。”

“抱歉。”裴默或许心中已有猜测,但听到她亲口说出来,还是有些意外。

“你不用抱歉。”程乐苦笑,她根本没有资格接受裴默的道歉,因为就在同一天,他的爱人也去世了。

“那许瑞是你的?”

“他救过我,后来一家人收留了我,他是好人。”好到她无以为报,如果能够还清裴默的债,她就要用自己的生命继续还许瑞的债。

程乐不愿再谈这件事,裴默便没有问细节,不想戳痛她的心事,但他从上次跟许瑞和许母的见面中能看出来,程乐这些年的日子并没有很好过,寄人篱下,始终不如自己一人自在。

“这要放多少盐?”裴默手中拿着盐勺。

“一勺半。”

裴默放了,后来尝尝,觉得有点淡,又加了半勺,结果就咸了,裴默想了想,又加了一点水到锅里。

“不可以吗?加点水就会中和一下咸味吧。”裴默看到程乐欲言又止的表情。

“话是这么说,可是煮太久了,菜可能会偏熟,味道没有那么好。”程乐一脸认真。

裴默笑了笑,“果然是大厨级别,我这样子,差不多能吃就行了。”

到了炒红烧鱼的时候,工序就复杂了,加的辅料也很多,一会儿醋一会儿麻油的,裴默有点手忙脚乱。

“小心。”裴默低头将火加大,但程乐担心油会溅到他的脸上,于是用左手挡住。

“嘶。”油滴溅到了她的手上,火辣辣的疼。

裴默吃惊,立即关掉火,握着她的手放在水龙头下冲,裴默紧蹙眉头,程乐笑了笑,“我还好,被油溅到是经常的事情,但要是溅到你脸上,可能会留疤,粉丝会心疼的。”

“你真傻。”裴默轻轻开口。

这是他第二次说她傻了,她是真的很傻,可以奋不顾身地为了他牺牲自己,看到她的手红了一块,他的心竟比上次看到她躺在地上的时候更疼。她真厉害,可以轻而易举地触动他的心。

天底下,愿意为他傻的女孩,除了小橙,她便是第二人吧。

小橙,裴默猛然惊醒,他怎么能把小橙跟程乐比较,小橙是任何人都比不上的,裴默松开了手,厨房里的气氛顿时变得沉重。

“还不能开饭啊?”不知何时芳芳扒在厨房门口可怜兮兮地摸着肚子有气无力地喊道。

“再等二十分钟吧。”程乐回应,于是裴默也继续将鱼烧了起来。

三人坐在不大的桌前吃着饭,程乐左手拿着勺子慢慢地吃,芳芳不时给她夹菜,他看着程乐的样子,又觉得这个样子给了她许久未体会过的温馨。

程乐的手渐渐恢复好,拆石膏那天,正是裴默发布新专辑的日子,各大媒体争相报道,粉丝热情高涨。

“恭喜你。”裴默没来见她,但给她打了电话。

“更要恭喜你发布新专辑。”程乐看向天空,阳光正好,洒在她的眼睛里,洒在了她的笑脸上。

两年后

芳芳拖着大小行李到达机场的时候,却发现两位主人公没有到。

“喂,乐乐你们怎么还没到啊?”

“遇到记者了,再等一会儿。”

“好,你们注意安全。”

程乐挂掉电话,看看左边正在开车的裴默,问道“怎么办?甩不掉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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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说程乐出道两年,出了几首单曲,成绩都还不错。此次几人出行,正是为了程乐的专辑外拍做准备。这次专辑是秘密准备,所以裴默不想让狗仔知道行踪,不过没想到还是被跟踪了。

裴默望望后视镜,露出自信的笑容,一个急转弯往左。

“是不是走错了?我们应该往前。”程乐着急了。

“先甩掉他们。”裴默开往拥挤的路段。

路上车辆多了起来,车子也开得特别慢,这样反而更加不好甩开记者,程乐时刻关注着后面车辆的情况。

车子缓慢行驶,裴默一直左拐,程乐往后看,发现记者的车子已经被甩开了。但没想到裴默将车子停靠在一处,冲程乐说道,“走,下车。”

“不是已经甩掉了吗?”程乐不解。

“暂时的,有车子在他们就能找到我们,所以,我们得留下车子了。”

程乐点头,收拾好东西跟着下了车,他虽然没有裴默名气大,但是出门也会带着墨镜和帽子,以防人认出来。

“坐车去吗?”

“傻,这条路这么堵,两个小时都未必能到。”裴默敲了敲程乐的头。

“那怎么过去?”

“走。”

“哈?”程乐确保裴默不是开玩笑之后只好认命,加快脚步跟随他。但是裴默依旧是拐来拐去,把程乐的脑袋都拐晕了。

待经过一个小长廊之后,裴默抓起程乐的手,“现在不走了。”

“太好了。”程乐呼出一口气庆幸。

“我们得跑了。”说完便拉起程乐跑了起来,原来记者并没有甩掉,而是开车紧跟其后,但裴默跑进一家商场,从后门走开,终于将记者甩掉。

程乐弯腰两手撑着大腿气喘吁吁道,“甩掉了,甩掉了。”

“休息好了吗?我们还得跑。”

“啊,为什么?我跑不动了。”程乐摇手。

“唔,离机场还有一千五百米,但是我们只有二十分钟就要登机了。”

“我的天。”程乐欲哭无泪,只好深呼口气,继续跑了起来。

“你以后要加强锻炼。”裴默拉着她的手,往机场的方向跑去。

程乐的手被裴默紧紧牵着,奔跑在这座城市,程乐的耳边都是风的声音,但裴默的侧颜却如此清晰,她笑了笑,加快脚步跑了起来。

等他们赶到机场,都把芳芳给急晕了头,幸好赶上了飞机,程乐坐上飞机的时候有一种跑掉半条命的感受。

裴默一边取笑她缺乏锻炼,一边又让她喝牛奶安神,程乐没过多久就睡着了,她微微靠在他的肩膀上熟睡。裴默低眼,嘴角含着笑,与这个小自己许多的丫头待在一起,总是让他异常安心和满足,这两年,也是他无比轻松的两年。

但,这个丫头只是程乐,不是小橙,裴默嘴角的笑容逐渐收敛。这两年,将两人联系在一起的念头无数次地冲到脑海,可都被他否定,她们是不同的人,程乐只是他带的艺人,仅此而已,裴默暗自说服自己,可这样的想法让自己的内心沉重。

飞机由北飞到南,裴默与程乐芳芳先到,而众多工作人员将在第二天到达,几人先行到达酒店住下,芳芳在酒店登记的时候,裴默与程乐两人在休息,两人都没料到,此行竟遇到了许久未见的顾家三口。

“顾简康。”一个嘹亮的穿破大厅的女声回荡着。

裴默抬起头,看到唐初依身着小猪睡衣,两手叉腰,气势汹汹地奔向大厅。刚好唐初依的视线转了一圈,落到裴默身上,朝他走来。

“嘿,哥们,好久不见啊。”唐初依露出虎牙。

“这样你也认识?”裴默摘下墨镜。

“啧,我可是你的忠实粉丝,就这鬼鬼祟祟的样子,而且盯着我这个大美女,也看出来是你没错啦!”唐初依理理头发美滋滋地说道。

裴默无奈笑笑,“好久不见,你还是这么,彪悍。”

程乐掩嘴笑出声,唐初依这才跟她打招呼,“嗨,小美女。”

“嗨,好久不见。”程乐冲她微笑。

“你是越来越火啦,等下赶紧给我签个名,我留着卖个好价钱。”唐初依冲她抛个媚眼。

“我说,你每次找我要签名不会都是卖了出去吧。”裴默质问。

“当然了,不然要你签名干嘛,好在你的签名比较值钱,哈哈,今天遇到了,来来,再给我签几个,我笔记本都带来了。”唐初依一副要发大财的表情。

“财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