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巅牧场
作者:磨砚少年 | 分类:都市 | 字数:163.6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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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7章 敞开心扉
葡萄和柚子不知道什么时候走开了,正在榉木林旁边追逐着蝴蝶;泰迪和浩克趴在旁边,开始舔着自己的前爪;巴基依旧懒洋洋地握在陆离的颈窝里,没有出声。
周围的嘈杂声突然之间就平静了下来。
陆离没有着急着站起来,就这样躺在草地上,看着头顶上的蓝天白云,榉木林的枝枝丫丫伸了出来,以天空为背景,勾勒出一幅简易的画作,妙不可言;视线余光可以隐约看到些许轮廓,硬朗的屋顶线条、柔和的山峦线条、尖锐的树林线条,与白云的线条交错在一起,悠闲而惬意。
在勃艮第和费萨德,陆离也看到了相似的景象,闲云野鹤,青山绿水,美不胜收,它们都有各自的特色,法国的潇洒、爱尔兰的粗犷,与众不同,各有千秋。但是,陆离却仍旧钟爱着这一片土地。
不是因为这里多么波澜壮阔、多么秀丽峻美,而是因为这里是家园,属于自己的家园。
叼着一根草根,翘着二郎腿,沐浴着阳光,听着耳边传来柚子和葡萄琐碎的哼声,远处还有小伙伴们嬉闹的声响若隐若现,浑身每一块肌肉都放松了下来。久违了,真的是久违了。
“十四,十四!”东尼那亢奋的呼喊声,由远及近,紧接着布兰登的喊声也紧随而至,“跟我们一起玩橄榄球吧。来我们这一队!”
“谁说的,来我们这一队!”东尼强烈地抗议到,两个人居然就这样开始争夺了起来。
贾斯汀吐槽的声音穿插其中,“你们确定吗?我觉得兰迪是更好的选择,十四只是能跑而已,冲撞能力太差了。”
陆离坐直了起来,看着熙熙攘攘的人们,大家都已经陆陆续续走了回来,直升机依旧停在那块平地上,没有离开。“怎么?你们在玩橄榄球?我可以当外接手啊。”陆离兴致勃勃地说道。
站起来之后,陆离一路小跑了出去,然后不断挥舞着双手,“抛球,抛球!”
布兰登拿起了手中的橄榄球,几个大跨步,奋力上前,利用双脚的力量一瞪,腰部扭转,然后就狠狠地把橄榄球抛了出去。
那橄榄球在空中摇摇晃晃地旋转着,又高又远,饱满而高挑的抛物线,长长地划过天际,陆离一边往后跑着,一边死死地盯着橄榄球,伸出双手,稳稳当当地将橄榄球纳入怀中。
“耶!”所有人都同时振臂欢呼起来,这一次,至少跑出去了四十米,陆离居然还能准确无误地接住橄榄球,布兰登抛得好,陆离接得更好,每个人都兴奋得不行。
陆离接住了橄榄球之后,并没有停止脚步,顺着惯性,一路跑到了直升机旁边,将自己的行李拿了下来,感谢了飞行员,最重要的是,支付了费用。
“考一个直升机驾照,很麻烦吗?”陆离好奇地询问到,虽然说,在牧场买一辆直升机,完全没有必要,但作为休闲活动,这却是十分特别的尝试。
“二十个小时的教练陪同训练,四十个小时以上的飞行时间,通过FAA进行申请就可以了。”FAA就是联邦航空局,直升机的驾驶员说道,“其实和考汽车的驾照没有本质的区别,流程也是基本差不多,通过笔试,通过培训,通过路考,这就可以了。”
陆离打了一个响指,向对方表示了感谢,然后就关上了机舱的舱门,退后几步。
目送着直升机离开之后,陆离又朝着小伙伴们大喊着,“四分卫来了,有人接球吗?”陆离高高举起了手中的橄榄球,然后所有人都开始熙熙攘攘地呼喊起来,纷纷举起自己的双手,大声高呼着,“十四,给我,给我!”
陆离助跑了几步,用力地将橄榄球朝天空扔了上去。
看起来,扔橄榄球似乎是一个很简单的运动,就好像棒球一样,不过是投掷球而已,但实际操作起来才知道,因为橄榄球的特殊外观,在空中飞行的轨迹就变得奇妙起来。
陆离用尽了全力,橄榄球也只见高不见远,晃晃悠悠地就坠落了下来,引得大家一窝蜂地冲了过来,好好的抛接球游戏,又一次演变成为冲刺赛跑游戏――又或者说,障碍赛跑。
看着大家磕磕绊绊的模样,陆离不由仰头大笑起来,连连点头,“看来,我还是继续当外接手比较合适。这四分卫的活计,可不是任何人都可以担任的。”
嘻嘻哈哈之间,休息玩耍的时间就结束了,大家帮忙陆离把行李搬回主屋之后,
陆陆续续地就再一次准备开始投入下午的收尾工作。对于他们来说,这就是每一天的日常,着实是再正常不过了,一切都井然有序。
陆离也没有着急着回去房间,而是走到了门廊里,一眼眺望过去,那满眼的绿意盎然,迸发出勃勃生机,让人神清气爽。看到门廊的栏杆上,摆放了一盆草莓,拿了起来,一颗一颗地往嘴巴里丢。
视线之内,花园并没有荒废,依旧修剪整齐,那繁茂浓郁的蓝色透露出一股汹涌的紫色,抓住夏天的最后一丝尾巴,肆意地绽放开来;耳边传来了叮铃作响的风铃声,那一个手工制作的风铃依旧挂在记忆中的位置,让陆离想起了宋令仪挑选风铃时的回忆。
“陆离。”身后传来了一个呼喊声,喊的是陆离的中文名,不用回头,就知道对方肯定是李一桐。
转过头,果然就看到了李一桐,他和初次见面时的模样已经相去甚远,一件天蓝色的格子衬衫,袖子卷到了手肘处,搭配牛仔裤和马靴,似乎已经完全适应牧场的生活了;那白皙的皮肤也已经晒得黝黑黝黑,健康的古铜色让他整个人都变得明朗起来,身体的肌肉线条似乎也稍稍紧绷了一些。
李一桐站在原地,微微有些拘谨。
虽然他在牧场待了两个多月,但其实和陆离并不熟稔,他还是和柯尔、杰西卡等人比较熟悉,更不要说爱德华了。可是,李一桐却不会忘记,最开始的时候,就是陆离张开了双臂,让他在这里安顿了下来。
“你现在准备去干什么?”李一桐开口之后,就没有继续说了下去,反而是陆离主动询问到。
李一桐看了看手里的马鞭,“我今天负责把羊群赶回来。杰西卡他们都过去帮忙东尼了,距离葡萄收获没有剩下多少时间了,最近几天,傍晚的时候都是我来负责把羊群赶回来,有葡萄和柚子帮忙,工作并不困难。”
介绍起自己的工作,李一桐反而变得熟稔了起来,这稍稍缓解了他的尴尬和生涩,“我是想说……”李一桐整理了一下思绪,话语终究还是说了出来,“等葡萄收割完毕,我就回去洛杉矶了。”
陆离有些意外,他还以为,李一桐是准备留下来的。
一来,李一桐本来是打算待一个月,但现在两个月都过去了,他依旧没有离开;二来,柯尔刚才也说了,李一桐现在已经完全适应了牧场的生活,从他的话语里,完全感觉不到李一桐离开的意思――至少,李一桐没有透露出这样的意向。
现在骤然听到李一桐的决定,难免有些偏差。
不过,正如陆离当初对李怀南所说的,留在牧场不是重点,也不是出路,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选择。重要的从来不是跟随着别人的决定,而是选择适合自己的道路。
在生活中,人们总是习惯于跟随着别人的道路,懵懵懂懂、浑浑噩噩地就这样走了下去,只有很少很少一部分人,能够明白自己想要的是什么,并且能够坚持下去。
李一桐能够下定决心,这是好事。所以,陆离也没有多说什么,而是认真地等待着李一桐接下来的后文。
看到了陆离侧耳倾听的模样,这给了李一桐更多的勇气,他长长吐出一口气,脸上不由就浮现出了笑容。
“我在这里……很愉快,生活也很惬意,每一天都十分充实繁忙,几乎没有时间去思考那些有的没的。”李一桐生涩地挠了挠头,就好像初出茅庐的小伙子一般,整个人似乎都变了,没有了当初的趾高气昂,也没有了当初的抱怨戾气,整个人似乎都脱胎换骨了,几乎让人认不出来。
但这样的李一桐,才是符合他的年纪――他仅仅只是比陆离大了几岁而已,距离三十也还有好几年。之前的模样,反而是背负了太多。
李一桐轻笑了两声,他也不知道应该如何表达,只是想到了什么就说什么,“但,偶尔放松下来的时候,思路就变得更加清晰了,以前想不明白的事,现在似乎都迎刃而解了。”
李一桐终于明白了,与种族歧视所带来的问题相比较,更为重要的是自己看待问题、对待问题的心态和方式;与生活面临的重重困难相比较,更为重要的是自己时时刻刻保持一颗鲜活旺盛的心。
当一个人太过在意周围的视线和看法时,渐渐就会失去了自己,也迷失了自己。随之而来的困惑犹如作茧自缚,自己看着自己慢慢地窒息而亡,却依旧不知道问题的根源。
生活从来都不容易,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困难。如果只是整天坐在原地,怨天尤人,自己不寻求改变,那么别人又凭提供帮助呢?能够帮助自己的,首先应该是自己,只有这样,别人才能够伸出援手。
在牧场生活的这两个月,真正的收获,不是生活的巨大变化,而是心态的细微改变,整个人都变得豁然开朗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