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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我是我二大爷

作者:蠢蠢凡愚QD | 分类:都市 | 字数:201.4万

第557章 花心大少

书名:重生之我是我二大爷 作者:蠢蠢凡愚QD 字数:2955 更新时间:2024-10-30 01:37:06

港城富豪的私生活和风流事要是认真起来,编一部一千多万字的《荒唐百科全书》简直是绰绰有余。

别的不说,先说花钱。

现在这个时节还好一些,在李宪没回到这个时代之前,国内经济形势发展最勇猛的那几年,满世界都在说中华商人怎么怎么土豪;什么天价婚礼啊,什么嫁女豪华车队啊黄金新娘啊,亦或者是国外某奢侈品商店扫购啊,什么亿万豪宅啊,千万豪车什么的。

人民群众看到这样的新闻之后往往感觉自己的三观被严重刷新。

但是要是跟90年代的港城富豪们比起来,那真的……只能说是小巫见大巫!

为啥这么说?

不说外在低调,但其实每年雇佣保镖就花费十几个亿,一台看似普普通通低调到不行的宝马七系,其实是价格堪比劳斯莱斯,乃德国BMW定制防弹版,本人却总喜欢带一块三千多块的西铁城的李超人。

就说在富豪龙虎榜上排中游的刘栾熊。

说名字可能有很多人不知道,提一个事儿没准儿都听说过——关之琳和高尔夫球那不能细说的故事就是这位大佬的手笔。

这大佬,就把花钱花出了个性,花出了高度,花出了艺术!

怎么说?

这大哥九十年代靠着港城股市市场蓬发,身价一跃而起成了顶尖富豪。不差钱是肯定的,可花钱是咋花的呢?

就说买衣服吧,刘大佬喜欢打扮自己。没事儿就去逛街,而且逛得都是海外那种顶级奢侈品牌的定制店面。二十六万块钱一条的裤子,刘大佬看了之后非常喜欢,直接买下了。

二十六万一条啥概念?九十年代京城一套房!

大佬是怎么买的呢?

一口气买了一百条。

买一次裤子花了两千六百万,就问你服不服?

据说刘大佬非常喜欢爱马仕这个品牌,巅峰时期的刘大佬为了泡妞把妹,哄自己那一堆的女朋友开心,一年之内花了几个亿买包。

你认为这就是壕了?

图样!

图森破。

买衣服买包那都是小道罢了,刘大佬生活最大支出是喝酒。

喝了多少酒咧?

根据刘大佬的死党朋友们说,刘大佬这么多年喝下来的酒,如果保留到十年之后,值七八十个亿——起码!

也就是说,大佬这么多年喝的酒,顶的上一家中等规模的上市公司市值。

你以为就刘大佬一个人这么花钱?

错了,其他港城大佬其实也一点儿不拉后。

千禧年之后,特别是一五年之后,国内动不动一个几千万的婚礼就被媒体称为世纪婚礼、就比如小明和安吉拉贝贝那场。

几千万。

这样的婚礼在港城算什么?

屁!

巨富李兆基娶儿媳妇花了七个亿,玩具大王蔡志明娶儿媳妇花了九个亿。何鸿燊90年嫁女儿,光嫁妆就十个亿,仅是婚宴就吃掉了四千万!

更牛的是霍鹰冬,70年代娶儿媳妇给,聘金就达到了一千万!

相比之下,马杰克和王目标等人到处买豪宅,还一买就是价值几亿的豪宅,简直就是小儿科了——堪称节俭。

花钱说了,说泡妞的问题。

刘大佬像集小当家方便面英雄卡一样睡港城明星的私事儿不提,大佬虽然花心,但是至少是有精神追求的。

要说港城之内哪个富豪玩儿的最花花,那……

还得说李宪面前的这位、

亚视天王林百欣的大公子,林建明。

林百欣什么人?

港城的潮汕籍富豪中,90年代要说最有钱的是李超人。就算是李超人,见到林百欣也得鞠个躬,叫一声大哥。

30年代初林百欣从广东漂泊到了港城,靠着口袋里十三块钱起家,以成衣生意将自己的产业发展成一个集成衣、房地产、娱乐、传媒于一体的庞大帝国,身家最高的时候超过600亿。可以说,林百欣在港城呼风唤雨的时候,李超人还是个弟弟。

做塑料花呢。

林建明就是在这样的家庭里长大的,含着金钥匙出生可以说一出生的高度就超过了全球百分之九十九点九的用户,十几岁英国留学就失了身,二十几岁的时候就完成了千人斩。

你以为这就完了?

图!

样!

刘大佬收集女人收集的是质量,但是林建明完全是以数量和毅力取胜!

数量可以理解,毅力怎么说?

早年间的荒唐那就是没成熟的阶段。成熟之后的林建明,发明了一种模式。

女儿团!

这大哥本来应该作为长子继承林氏产业,但是糜烂的私生活和对比把妹实力完全成反比的商业领域低能,最终让林百欣彻底失望,只给了些集团的虚名,让其自生自灭。

后来这大哥,凭借着自己父亲在亚视和娱乐圈的影响力,成立了几个娱乐公司,收了一大堆的女明星,组建了一个规模几百人的女儿团。

要知道那个时候,林建明本人可都七十多岁了。但是,就在这样的高龄之下,还跟和自己相差五十一岁的何傲儿玩儿车震被狗仔抓拍到。

画面自己感受。

05年之前,媒体提起林建明还称一声亚视公子哥。可等到林百欣老爷子05年归西之后,后来再提起林建明,就只剩下了“爷孙恋创始人”这个带着无尽戏虐的称呼了。

另外得说一句,林建明和谢庭锋他爹谢贤是至交。而谢老先生在六十多岁的时候,也找了个比自己小四十九岁的嫩模女友——差点儿就成了谢庭锋小妈。

估摸着,也是受到了林建明的传染。

就是这么荒唐。

这么出名的人,李宪这个最喜欢看港城八卦新闻的小青年当然知道。

之所以刚才没认出来是因为,他所熟悉的那个把妹圣手是老年版。

而现在的林建明,看起来不过四十几岁而已。

看着似乎达成了什么不可告人的交易之后,那姓彭的起身走了,独自坐在那里似乎正在打算着什么的林建明,李宪嘿嘿一笑,起了身。

林建明挺高兴。

刚才自己的死党答应在给那对姐妹买完东西之后送到自己的私宅去,这让他有点儿按耐不住。

人坐在茶餐厅,心思却已经飞到了床上。

正想着晚上应该怎么安排之时,林建明面前一黑,便见到了一个长相阳光的年轻人坐到了自己的面前。

“有事?”

将李宪上下打量一番,林建明有些疑惑——面前这年轻人,他绝对没见过。

看着面前这个略显青葱的老色鬼,李宪忍不住。

刚才酝酿了半天的情绪,就破了功。

于是,林建明就见到了让他感觉智商受到了侮辱的一幕。

“噗、哈哈哈、”“咳咳。”“那个什么,先生你好。我云游到此,注意噗呵呵、注意你半天了。我看你头顶似有一团煞气凝聚,浓郁如云,怕是近期……要有一场影响后半生际遇的大难啊!”

看到面前这个年轻人憋着笑,说着让自己莫名火大的瞎话,林建明一张胖脸揪成了一团。

没搭理对面的家伙,他直接拿起了大哥大,随便拨通了一个号码,不知道用粤语说了句什么。

哎呀?

李宪有点儿纳闷儿,这跟自家老太爷的节奏……似乎有点儿不一样呢?

不过他也没细考虑,直接从兜里掏出了一张写有自己电话号码的纸条,推到了林建明的面前。

“这是我的联系方式,如果先生遇到什么困难,可以call我。”

说完,他装模作样的伸出右手,掐算了一番。

这才对林建明灿烂一笑,“先生,两个月之内,你灾星当头,紫薇冲顶。万万不可向南而行、”

听到李宪这么说,放下了手中的大哥大,林建明抬了抬眼皮:“哦?小兄弟为何这么说?”

“那里,有一场......桃花劫!”想了想,李宪眉头一挑,憋着笑道。

“哦。”

林建明点了点头。

正在这时,两名穿着黑衣的大汉闪进了茶餐厅。

回身看了看,林建明对那二人挥了挥手。

“桃花劫是吧?”

“啊、”李宪感觉事情有点儿不对劲儿。

“把这个扑街给我扔出去!”没等他反应过来,林建明狠狠一拍桌子,对自己的两名保镖大喝一声。

“噶?”

眼睁睁的,李宪便见到两名大汉彪呼呼走到了自己的身边,夹小鸡儿一样的将自己拎了起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