鲍峰侃出国
作者:鲍峰 | 分类:都市 | 字数:3.3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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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交通法规
上一章我讲了刑事犯罪在西方是多么的恐怖,这章我转而介绍一下交通法。同样是关于法律方面的规则,在我们看来都是那么不尽人情。
说起中国交通法规,大家应该都了解了吧。那我也不多说了,就列出一下交抢险的内容吧:
被保险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人民币;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人民币;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人民币。
被保险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元人民币;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元人民币;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人民币。
我们中国的交通法律讲的是,机动车伤了行人,肯定是要赔给行人钱的。但西方社会却是大不相同,完全是按照交通事故责任赔偿的。
有位朋友被车撞了之后很郁闷,因为撞他的司机给他列了一长串的单子让他赔。包括:洗车,因为车上有他的血;修车,把撞凹进去的地方敲平,还喷了点漆。最郁闷的是要求了一大笔精神损失费,因为司机看到他被撞得大出血,受到了惊吓。估计这位朋友有些经历之后再也不敢乱闯马路了。
幸运的是,这位朋友伤的并不严重。要是真的被撞得支离破碎的,还不光是自己受苦,还要赔偿巨额的精神损失费。
这方面,大家就只能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了。我国同情弱者,西方人完全按法规办事,也没法说谁对谁错。或许我们的法规还有可能被西方人接受,但西方的法规是无法被我们接受的。因为我国有些行人是根本没有办法赔偿汽车损坏的钱的。
这里有人要问了,老外那么懒,都没工作,能赔的起吗?那就要看一辆车的价值了。
国内的车价大家应该都略有了解,那国外的呢?有些破车只要100块,目前好像除了英镑之外,100块其他国家货币都不起过1000块人民币,这就是国外一辆车的价钱了。
在国外只要是辆车就能上路,有的车四个门有三种不同颜色,那当然是很不值钱的了。就是因为不值钱,所以西方的交通法规中对于车辆的交易管制也很松,这其中就诞生了很多问题。
问题之一就是进过户,在中国汽车过户要经过很多手续,而西方人就简单多了,反正车也不值钱。他们只要把车交给买家,然后填个过户单,签好字给买方。买方只要也填上自己的信息,邮递到有关部门就行了。
而在这其中就会产生很多问题。有的人买了车根本不过户,然后就到处飙车,然后卖方就会收到很多罚单。然后这个卖方只能去有关部门挂失了,证明自己的车丢了,自己不对开这辆车的人造成的任何责任负责。当然罚单问题事小,要是出了车祸,那问题可就大了。
更有甚者是买了车之后又去要挟卖家,说车子有问题,让卖家退回一半的价款。卖方说没问题,买方就扬言道:“你要是说没问题,我就开着它上路,撞了你负责,反正没过户。告诉你,我看哪辆车值钱就去往哪辆车上撞!”
以上说的是卖家吃亏的情况,现在再说一个买家吃亏的情况。
这一个问题就是在车辆买卖的过程中,买家不知道车的详情。有的时候很到一辆价值两万的车(国外的车便宜,钱又值钱,所以2万的车要是到了中国,再加上关税,有可能要四、五十万了)1万5就要卖,那肯定会不顾一切的去买了。买了之后,月底就有人来告诉他,你的车还有1万8的贷款,这个月还没还贷呢!结果这位朋友总共花了3万3买了一辆价值2万块的车。
显然,在西方社会中,车辆交易中有很大的问题。他们买卖汽车就像我们中国人买卖自行车一样。但要说起自行车,他们那里就没我们这边自由了。
西方国家很少设自行车道的,骑自行车的人骑在人行道上,撞了人要赔;骑在汽车道上,被撞了活该。所以我们常见到老外来到中国都喜欢骑自行车,就是因为在他们国家没有合适的场地让他们骑,所以他们才来放松一下。
但有些人就不大喜欢来中国。我曾经在一家汽车旅馆中与一对老夫妻聊过,他们说他们在周游世界,很多地方都值得他们留恋,但他们再也不想去中国了。他们给出的原因很简单,无论他们到了哪里,他们都会在当地买一部车,然后在那个国家周游一圈(一两周左右吧),临走再卖掉。但到了中国,他们买不起车!这个问题当然是没有办法解决的了,他们年纪大,又受不了中国拥挤的交通工具,只能做罢。当然,他们最后也委婉的说,只要中国的车价降下来,他们还是会来中国的。但我告诉他们那是不可能的,因为中国有十几亿人,要是像其他国家那样每个人都有车,那中国的交通一定是水泄不通了。
以上讲了西方的交通责任还有西方车的价钱,那有些人可能就要用西方的交通法规和中国的比一比了。可能有些人觉得,在中国撞了人要赔钱,在西方撞了人,只要没违反交通规则就不用赔钱,这很好。但是,如果反过来讲,你不是撞人的,而是被撞的,那在中国被撞合算还中在西方被撞合算呢?
在中国被撞,我们大家都清楚了。不论你是否违反交通规则,都有得赔。而且能买得起车的人,都有点钱,应该都能赔得起。就算没钱的,那车主也会买保险,总之医药费是会有人出的了。
那么在西方被撞一定很不合算了。这是当然,但要是大家听了我讲述的以下案例,就会明白那不仅仅是不合算,简直是恐怖的了。
有位朋友被老外撞了,没伤筋动骨,但“缝缝补补”也花了几百块。让老外付医药费,老外说没钱,那只能自己先付了,总不能流血而不治啊。治完再去找老外要钱,老外还是说没钱。于是这位朋友花了100块把老外送上法庭。老外是全责,所以法官判老外去车拍卖掉来赔偿医药费,但那个车没值多少钱,赔完钱之后仍欠医药费和市诉讼费总共200多。由于老外没有工作,也就没有收入,虽然**每个月会给他一定的补助金,但由于他要付房租和各类生活费,并没有多少钱,最后法官判老外每个星期赔给这位朋友5块钱,4年内还清。老外拿到判决之后,在刚一开始的时候付了两个多月,然后就不付了。这位朋友去要,老外说没钱,于是这位朋友又花了100块把老外送上法庭。法官判决之后,维持原判,让老外付以前判决的钱和本次的诉讼费100块,在6年内还清。当时这位朋友接到判决之后就郁闷了,6年后他一定完成学业回归祖国了,哪有空收他的钱了?但令这位兄台更郁闷的是老外还了不到一个月,又不还了。那没办法了,他总不能再花100块去打官司吧,那就要8年内才能把钱还清了,8年后,估计自己在国内连孩子都有了,哪有空来收他的钱啊?
因为西方社会的医药费都是**承担的,所以**在设立交通法的时候就没有对医药费的赔偿定下严格规定。当然,就算规定了,只要没钱还,也没办法的。唯一能避免此问题的方法就是买保险。所以这里下的结论就是:在国内,开车的人要买保险;在国外,路上的行人要买保险。
当然,不得不承认西方社会的交通法规是很严格的,交警执法的时候也都是依法办事。这里要提醒一下准备出国的朋友,在国外开车,不系安全带是要被罚款的,边开车边拿着手机也是要罚款的。还有一点很重要,在加油站也是不能用手机讲话的,因为手机的电波也会导致大爆炸的。国内也有对此的禁止,但在国外要是加油站的工人看到你在加油站听电话,一定会起诉你的,罪名和在加油站吸烟一样,很严重的。
同样在交通法规这一章,中国人和西方人也都会觉得对方的法规是很“恐怖”的,那么为什么西方人会觉得中国的刑事法规和交通法规都很难令他们接受呢?还有多少中国的事物是难以令他们接受的呢?下一章我会对些进行一翻令人瞠目结舌的具体描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