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世契约
作者:胖师父 | 分类:都市 | 字数:18.1万
本书由顶点小说签约发行,版权所有侵权必究
第六章 不公平的公平
中考结束了,史林便天天地在省体育馆打篮球。每天都起得很早,他的文化成绩很差,什么课程都没兴趣,也学不懂,只对篮球有天赋。虽然今年只有不到17岁,个子却长到了1.8米,在市41中上初中的三年都是校篮球队的队员。这天早上天刚刚亮,史林就起床了,洗漱完毕,在客厅茶几的抽屉里面拿了些钱,用提着装有篮球的网袋就出了门。
史林的父亲史东和母亲章燕都还没起床,听到客厅有动静,知道是史林拿钱要出门。他们二人在省体育馆附近的商业街开了一个小门面,贩卖些电子产品,每月能有2、3万元的利润,没过几年就在商业街买了一套四居室的大房子。史东夫妻二人一直忙于生意,对史林从来没有管教过,也没时间管教,就经常放些钱在茶几抽屉里,告诉史林,要钱自己去拿。史林的一日三餐就自己拿钱去买,他还有个弟弟,不过很小,比他小10岁,刚上小学,史林有时候也帮弟弟买点吃的。
史林在街上吃完早餐,太阳已经出来了,就朝体育馆走去。体育馆的大门平时都没有锁的,直接推开门就进去了,刚进去就看见里面有个人,比他还去得早,会是谁呢?史林是迎着太阳的,一时没看清,等他仔细看后,原来是和他同一个班的杨强。杨强和史林一样,是外地来省城的,不过他是本省人,史林却是外省人,而且比史林来得早,在学校就有很多要好的玩伴。杨强也喜欢打篮球,个子比史林要矮些,在学校时,由于杨强的技术比不上史林却又看不起这个外省人,就有事无事地找史林的茬子,二人因此经常打架。史林个子大,杨强吃亏的时候多,杨强吃了亏就喊他的那些玩伴来帮忙,人多力量大,史林就被打得鼻青脸肿,二人的矛盾日益加深。
看见是杨强一个人,史林怒火腾地一下就窜了起来,喊了一声:“杨强,你个私儿,今天你一个人在这里,看老子打死你!”
杨强吓了一跳,转身来看是史林,心想要糟,怎么办?跑是跑不出去了,因为史林在门口,只有一道门,没地方出去,其他地方都是墙,不可能上得去;打又打不过史林,他个子大、力量大,自己肯定吃亏。想来想去,心生一计,于是说道:“史林,你不要猖狂,我一个人是打不过你,但是,我马上把我的朋友喊来,你就要吃亏的。”
史林说:“今天我也不打你,但是你也不要想出去,一直在这里陪着我。等到我什么时候想让你出去了,你才能出去。”本来史林心里想的就是吓吓杨强,让他以后不要喊人来和自己作对。
杨强不知道史林怎么想的,一心只想离开这个地方,见史林自己在打篮球,就慢慢地往门边溜。离大门还有10米,被史林发现了,史林就说:“杨强,你跑不掉的,我看到了。再说你也跑不过我,一哈哈我就追得上你。”
“我没有跑啊,我知道我跑不过你的。”
“那你就老老实实地找个地方坐到看我打篮球。”
杨强见溜不掉,就只好回来找个水泥墩坐下。心里又想:老是被史林控制在这里不是办法,万一他要打我,我岂不是只有挨打的份?不行,我得找人来救我。于是,拿出手机,给他在社会上认识的小混混打电话。翻看了一下电话本,找到陶亮,就拨了出去:“陶哥,我在省体育馆篮球场,被人控制了,快叫些弟兄来救我。”
“对方有几个人?有没有刀?”
“对方只有一个人,没有看到有刀。”
“他只有一个人,你个人跑了就得了噻。”
“我跑不脱,他个子高大,力量大也跑得快。”
“哦,那我再叫几个人一起来。”
“你们搞快点哈,我怕他打我。你们快点来,来了后先把他打翻,我真的很怕。”
“他现在还没打你嘛,你怕哪样?等到起我们来。”
陶亮挂掉杨强的电话,马上又打电话叫来岑中、唐全、王申、完颜军、张栋五人,告诉他们,有人欺侮杨强,并且把杨强关在体育馆,我们要去救杨强,一起到天界网吧来商量。
陶亮先到网吧,不久唐全等五人来也到了,陶亮就说:“听杨强讲,那个人个子很高大,力量也很大,但不知道他有没有刀,为了保险,我带来了6把刀,现在分给你们。”
陶亮一边说,一边打开他带来了黑包,从里面拿出来6把刀,长短不一,长的有2尺多,短的有6、7寸,都是明晃晃的,看起来很是锋利。唐全说:“我们6个人,6把刀,今天要砍死那个斯儿。”
陶亮说:“对头的,杨强也说,一哈哈到了后,直接把他砍翻再说。”
离开天界网吧,六人一同向体育馆走去。陶亮家就住附近,知道篮球场的位置,带着另外5个人径直走到大门,用手一推,大门没有锁,吱呀一声就推开了,门开后用眼睛一扫,整个篮球场就只有两个人,杨强靠近门边,看到陶亮进来,就急忙走过去说:“陶哥,那个就是史林,你去帮我收拾他。”说完,用手一指史林。
陶亮听到后,抽出长刀,喊道:“弟兄们,给我杀!”
唐全、岑中、王申、张栋一齐抽出刀,冲向史林。史林正在投篮,听到门响,转头来看,见6个人都拿着刀,有5个人冲他过来,知道是杨强叫来的人,一个人肯定是打不过七个人的,于是眼光向四周一扫,见只有大门可以逃脱,但是杨强和完颜军在大门处,可能是防止他逃跑的,就假装向围墙上翻,双脚弯曲向下一用力,人就蹦了起来,把手一伸直,看看就要够着围墙上边。完颜军看见后也向史林这边冲来,史林看六个人都往这边来了,门边只人小个子的杨强,一扭身,甩开六人就朝大门跑去。眼看就要跑到大门口了,没想到完颜军身形非常灵活,看见史林转身跑向大门,他跟着就转身来追。本来完颜军的速度和史林差不多,但是由于史林看见对方人多又拿刀,心中不免着慌,脚下力量就不能完全使出,刚跑到大门口,就被完颜军追上。完颜军看准史林的左手往后甩来,伸右手的把抓住,同时双脚迅速停下,由于史林往前跑的惯性,被史林拖着出了大门,外面就有很多路人围了过来,这时陶亮跟了上来,左手抱住史林的脖子,右手用刀从他的腹部向上刺去,刀一拔出来,史林的鲜血就跟着喷了出来,完颜军刚好站稳,转到史林的左前方,这时史林喷出的鲜血正好喷在了他的脸上和前胸。岑中、王申、唐全、张栋也追了上来,看见史林倒在地上,这四人就一起用刀对着史林一阵乱砍。不知道是谁说了一声:“不好,这斯儿好像死了!”众人就一哄而散。路人赶紧拨打120和110,5分钟后警察就到了,围好警戒线,120的急救车这时也到了,车上下来三个人,两个抬着单架,一个提着急救箱,提急救箱的医生先到史林身边,摸了摸脉搏,又探了探呼吸,然后翻开史林的眼脸,用电筒照了一下瞳孔,发现没有了光反射,就对警察说:“已经没有生命体征了。”
公安机关很快查明了犯罪嫌疑人,迅速发布通缉令,没到3天,就抓获了6人,迫于压力,岑中投案自首。然而在对各犯罪嫌疑人的身份审查中,发现主犯杨强其户籍登记的出生日期为1996年10月29日,案发日期为2010年7月8日,还差3个多月才满14周岁,依照刑法的规定,他不构成犯罪。于是,在抽取户籍证明后将杨强予以释放,并将该情况告知了史林的父母史东和章燕。
史东和章燕对此不解,杨强与史林是同班同学,为什么户籍登记会小这么多,推算一下,如果是这样,那杨强岂不是4岁就上一年级了?这怎么可能呢?就到公安机关找到本案的承办警官肖明反映:“肖警官,我们对杨强的年龄有怀疑,如果他的户籍登记是真的,那他就是在不满4岁的时候上的小学。你想想,不要说是我们市,我们省,就算是全国也不可能有3岁上小学的人,而且学校也不会收啊。”
肖明说:“你们说的这个情况,我们也怀疑。但是他的户籍登记是10多年前的,不可能在10多年前就预料到他要犯罪,在那个时候就登记一个假的出生日期吧?”
史东说:“你说的这个也有道理,但是,从一般的情况来理解,13岁就初中毕业也不可能存在啊?他又没有跳级,一直和我儿子在一个班。所以,我们请求公安机关对他的年龄再进行调查。”
“那好吧,我们再想办法查查。”
史东和章燕走后,肖明陷入了思考:从常理来讲,杨强和史林是同学,年龄的差距不应该有这么大。如果杨强确实是1996年10月29日出生的,那么他就在不到4岁上的一年级,这种可能性极小。但是,现在又没有证据能够证明户籍登记是错误的,怎么办呢?于是,肖明打电话给了杨强的母亲汪娟:“你是杨强的母亲汪娟吗?”
“是的,你是哪个?”
“我是公安分局的肖明,请你明天上午来刑侦队一下,有事要向你询问。”
“好的,我准时来。”
第二天上午刚一上班,汪娟就来到刑侦队,问清楚肖明的办公室后,就敲了敲门,里面传来一个中年男人的声音:“请进。”
汪娟怯生生地进得屋来,问道:“请问,哪个是肖警官?”
肖明说:“我是,你是杨强的母亲吗?”
“是的。”
“是这样,你儿子杨强牵涉的伤害案,有些问题需要向你核实,请你如实告诉我们。”
“一定如实讲。”
“你是本市人吗?”
“原来不是,是后来才在本市落户的。”
“是哪一年在本市落的户?”
“大概是1998年到1999年吧,具体时间记不清楚了。”
“哦,那以前户籍是哪里的?”
“是龙平县的。”
“户口迁来本市前,杨强出生没有?”
“生了的。”
“你是他的母亲,杨强的出生日期你最清楚,现在请你如实告诉公安机关,杨强是哪年哪月哪日出生的?”
“他就是户口上登记的那个日期出生的。”因为杨强被抓后又被放了出来,回来后她曾经问过杨强,公安局为什么把他放了?杨强告诉她,公安说他不到14岁,所以把他放了。现在肖明问这个问题,汪娟心里很清楚,只要咬定杨强是1996年10月29日生的,公安局就不能抓杨强,所以,汪娟就坚持说杨强的出生日期就是户口登记的日期。
肖明见问不出什么有用的结果,就让汪娟回去了。然后向队长罗杰报告了情况,罗杰说:“小肖,那你接下来打算怎么办?”
肖明说:“罗队长,我打算去一下龙平县,查一查汪娟的户籍登记资料,包括原始的手工资料,看看能不能有所发现。”
“那好吧,尽快去查。案子的其他证据是不是已经查完了?”
“其他的证据都已经调查完了,只是这个杨强的问题没查清。死者亲属强烈要求对杨强追究刑事责任,因为杨强是主犯,问题就卡在这里了。”
罗队长说:“期限是不是要到了?”
“还有10天到期限。”
“我看这样,杨强的年龄问题继续查,如果10天内不能查出结果,你报告上来,我请示一下检察院,能不能排除杨强后对其他嫌疑人先行起诉。”
“好的。我估计去龙平县大概需要2天到3天,回来后不管什么结果,我都及时向你报告。”
肖明和乔山到了龙平县公安局,递交的手续后,户政科刘科长安排户籍民警吴薇专门陪同查询。吴薇在户政科干了20年,对本县的户籍资料相当熟悉,就问道:“肖警官,你知道汪娟是哪个乡镇的吗?”
“知道,是海子乡的。”
“哦,那就好办,我直接把海子乡的全部档案调出来,单独放到一个办公室,好方便你们查询。”
吴薇带着肖明和乔山来到户政科的原始档案室,打开门后,有一股刺鼻的霉味飘出来。吴薇说:“不好意思,这个屋子很久没有打开过了,你们先等一等,我去把窗户打开,空气对流一下就好了。”
10分钟后,没有气味了,吴薇就叫肖明和乔山进屋,指着墙边标有“海子乡”的柜子说:“肖警官,这些就是海子乡的所有原始户籍档案,你们和我一起把它搬到会议室去吧。”
“好的,小乔,来一起搬,注意搬的顺序,查完后再按顺序搬回来。”
乔山说:“好的。吴警官、肖警官,我看这个档案不多,我一个人搬就行了。”
吴薇说:“不要这么客气,我们3个人搬,一次就搬完了,用不着搬几次。”
肖明说:“嗯,还是吴警官说得对,这样,我们可以节约一些时间。”
三人一起搬,果真一次就搬完了。到了会议室,肖明就和乔山埋头查看档案,吴薇给二人烧了开水,并拿来了茶叶泡上茶,说道:“二们慢慢查看,这里有茶水,我回去办公室了,有什么需要,打电话给我。”
肖明说:“辛苦吴警官了。”
两天后,查看完了所有档案,也查到了汪娟的登记,但是却没有杨强的任何记录。肖明不觉心头一沉,但也无可奈何,回到市里后,马上将情况向罗队长作了汇报。罗队长综合考虑后,向检察院作了请示。很快检察院的回复就到了:对已经查明的犯罪嫌疑人提起诉讼,对杨强在没有新的证据前不作为犯罪嫌疑人立案侦查。
公安分局把案件移送至检察院后,将情况向史东和章燕作了通报。肖明打电话将史东叫到公安局:“史东,上次你们提出的问题,我们到龙平县查了,查到了杨强母亲汪娟的原始户籍登记资料,但是,确实没有杨强的原始登记。”
史东说:“那就没有其他办法了吗?”
“你可以自己查访查访,或者请律师帮你调查一下,如果有什么线索,你可以随时向我们公安机关反映,或者向检察院反映。符合立案条件的,我们会及时立案调查的。”
史东回家后对章燕说了公安局的调查结果,章燕由于受到失子的打击,病了很久,也没有精力来思考,就对史东说:“你看着办,我帮不上你。”
史东说:“那我就听肖警官的,去找个律师调查一下,看看能够查到什么线索不?”
“行。”
史东还没去找律师,就接到了检察院的电话:“我是区检察院公诉科的石玉,关于陶亮等人故意伤害案,公安分局已经将案件移送到我们检察院了,你作为被害人的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我们现在通知你,如果要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话,就把诉状交到检察院公诉科来。”
“好的,什么时候交?”
“当然越快越好,我们审查起诉的时间是1个月,最好在这1个月内交来。”
“好。”
放下电话,史东觉得还是先找律师好些,一是调查杨强的出生日期比较重要,二是可以顺便咨询附带民事诉讼问题。可是到哪里去找律师呢?怎么找?找谁?他也没有头绪,就向门面所在的左右邻居打听,有人告诉他可以去找中都律师事务所的陈涛律师试试。史东就来到了中都所找到了陈律师:“陈律师,我有个事想请教你。”
“什么事?你说。”
“是这样,我儿子在7月8日被杨强喊人杀死了,但是公安分局说杨强的户口登记是1996年10月29日生的,不到14周岁,不构成犯罪。”
“按照我国刑法的规定,不满14周岁的人属于无刑事责任能力人,是不能立案的。”
“可是,他和我儿子是同班同学,小学到初中都是,我儿子都17岁了,他怎么可能只有13岁呢?”
“那这个情况你向公安分局反映了吗?”
“反映了,公安分局也去杨强的原籍调查了。”
“调查的结果怎么样?”
“只查到他母亲汪娟的登记,没有查到他的登记,所以公安分局的肖警官告诉我说,可以找律师调查一下,看看有没有什么线索。”
“这个可以调查,但是,也不一定能查出什么结果,你要有心里准备。”
“嗯,这个我明白。但是,不查个清楚,我不安心啊。”
“给你解释一下,在确定刑事责任年龄时,按照法律规定,是以户籍登记年龄为准。如果有确实的证据证明户籍登记错误的,可以能证明真实年龄的证据为准。你明白不?”
“不是太明白。”
“就是说,如果没有比户籍登记更具有证明效力的证据,就以户籍登记为准。”
“什么是比户籍登记更具有证明效力的证据?”
“因为户籍登记是政府部门依照法律规定作出的行政行为,在证据的证明力上是第一等级的,但这个证据并不如物证一样是客观的证据,所以允许被推翻,比如医学出生证明、医院住院病历等。”
“哦,有点明白了。那还是要请你帮我调查啊,我自己肯定是查不到的。”
“那好吧。我们需要签订一个委托合同,你仔细看看委托事项和可能存在的风险。如果没有什么问题,就在委托一栏签上你的名字,然后到财务室去交费。”
“好的。另外,我还想咨询一下,检察院通知我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这个我要不要提出?”
“作为被害人的亲属,你有这个权利。这里面有两个问题,我给你讲讲。一个是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死亡赔偿金和精神损失费这两项,法院是不支持的,也就是仅支持医疗费、交通费、误工费、丧葬费等实际发生的费用;但是法院不收诉讼费用。二是,如果单独提起民事诉讼,死亡赔偿金和精神损失费是可以支持的,但是要交纳诉讼费用。”
“这个,我也不知道要怎么选择。”
“我建议你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在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和法院开庭审理阶段,都可能会组织双方就赔偿问题进行调解,如果能调解成功,附带民事诉讼就终结。如果调解不成功,你还可以撤诉后再单独提起民事诉讼。”
“好的,这下我明白了。”
陈律师首先来到花苑小学,找到学校学籍室,说明来意后,递上律所公函。马老师查看了公函和律师证后,说:“我们学校对学生的个人信息有保密义务,这个恐怕有点不方便。”
陈律师说:“马老师,请你理解,在学生个人信息保护和侦办刑事案件二者的轻重上是有所不同的,刑事案件是危害到个人生命和身体健康的大问题,而且还是重大的社会问题。杨强和死者史林都曾经是你们学校的学生,一个的生命已经逝去,而失去的生命正是另一个所造成,这两事情孰轻孰重就不用多说吧。”
“陈律师,你说得有道理。但是,不论杨强是不是构成犯罪,我都不希望他的个人信息流到社会。”
“这个请马老师放心,法律有规定,我们律师办案过程中所了解的情况都有保密的义务,除了用于对史林被杀案的侦查以外,杨强的个人信息不会用于其他地方。”
“好的,我相信你。”
马老师把杨强入学时,他母亲所填写的登记表找了出来,并且用学校的复印机复印了一份交给陈律师。陈律师看了入学时填写的杨强的出生年月是1993年10月29日,也就是说案发时,杨强已经满了16岁了。于是说:“马老师,按照法律规定,这个复印件还在麻烦你盖一个学校的公章。”
马老师说:“这个怕是不行,需要请示校长,我个人不能作主。”
“那麻烦你给你们校长说一下。”
马老师拿出手机,拨通了电话:“校长,我是小马,有个律师调查我们一个学生的入学登记信息,需要盖个章,你看可以不?哦,哦,好的,知道了。”
“实在不好意思,陈律师,我们校长说不行。”
“那好吧,麻烦你了,马老师。”
陈律师又来到市41中,找到教务处负责人李老师:“李老师,我是中都律师事务所的律师陈涛,今天来找你是有件事想麻烦你一下。这是我的证件和公函,请你查看。”
李老师接过陈涛的证件和公函,查看后把证件还给陈涛,说道:“这个杨强是我们学校的学生?”
“是的,不仅他是,死者史林也是你们学校的学生,而且他们两人是一个班的。”
“哦,你等一下,我找找他们的资料。”
“李老师,杨强和史林都是今年7月毕业的。”
“嗯,那就好找了。”
不一会儿,李老师就把杨强的资料找到了,把其中的入学表格抽出来交给陈涛:“陈律师,你看看你需要的是不是这个?”
陈涛接过来一看,出生年月一栏填写的是1993年10月29日,忙说:“是的,就是这个表格。麻烦李都给复印一份。”
“嗯,没问题。”
趁李老师去开复印机的时候,陈涛多了个心眼,用手机把入学表拍了个照片保存。等李老师开好复印机回来,陈涛便把杨强的入学表格交给他。李老师接过表格,放到复印机内,点击复印,几秒钟就出来一张复印件。李老师把复印件交给陈涛,把原件放加档案中。陈涛说:“李老师,根据法律规定,这个复印件需要加盖学校的公章才能作为证据,所以麻烦你给盖个章。”
李老师说:“这个不行,我们学校是不给盖章的,除非是公、检、法才行。”
“哦,我们律师也是依法执行职务,你看我们的律师证上还有司法厅备注:请有关单位配合。”陈涛一边说,一边把律师证再拿给李老师看。
李老师又接过陈涛的律师证,在陈涛指的地方仔细看了看,说:“你看嘛,你们司法厅说的也只是配合,我已经配合了,把你要的材料都复印给你了。”
“李老师,盖章也是配合啊。”
“你这个年轻人也是,啰嗦得很。你们自己的证件上都只说是配合,没说要盖章啊。”
陈涛想,跟这个李老师还说不清楚了,算了就要个复印件吧。于是说:“好啦,李老师,不盖章就不盖章吧。谢谢你啦。”
“这还差不多。”李老师取下老花眼镜说。
陈涛刚从41中回来,史东的电话就来了:“陈律师,你查得怎么样了?”
“我查了花苑小学和41中两个地方,得到了杨强在这两个学校的入学登记表,不过学校都不给盖章,只有复印件。”
“杨强的出生年月呢?”
“两个学校的登记表上填写的都是1993年10月29日,比户籍登记的早3年。”
“那就是说公安可以对杨强立案了?”
“那还不能这样说。这里面涉及到证据证明力的问题,不是说有证据有可以的。”
“那这个证据就没用了?”
“也不是没用,这个跟你解释有点困难,还需要补充其他的证据。”
“那我明天来你办公室一下,就是想请你帮我写一个附带民事诉状。”
“这样,相对于调查杨强的出生日期来讲,附带民事诉状是较轻的事,明天你来所,我安排一个律师帮你写,我主要工作是调查杨强的出生日期。你看怎么样?”
“好的,我听你的。明天来找哪个律师呢?”
“你到所里后,找白律师,我交待他在所里等你。”
“好的,那谢谢你了。”
陈涛继续他的第三站,龙平县医院,不单单指县人民医院,是县和海子乡所有有产科或者接生条件的医院,想查出杨强在医院出生的记录。首先来到县人民医院,医政科负责人卢益接待了他。陈涛把律师证和律所公函交给卢益,说:“卢科长,是这样的,在省会发生了一起命案,死者只有17岁,刚刚初中毕业,主犯和他是同班的同学,但是户口登记只有13岁。所以,死者的亲属觉得这个主犯的年龄登记可能不真实,就向公安局作的反映,公安局也查了,却没有查到相应的证据,公安局承办的警官肖明建议死者亲属委托律师调查,看看能不能查到相关的证据或者证据线索。”
“哦,那陈律师来我们医院的目的是什么呢?”
“我是想,看看这个叫杨强的是不是在医院出生的,如果是,那么医院就肯定有病历记录,这可是原始证据,就能证明他是不是具有刑事责任能力。”
“嗯,这个想法是不错。但是,我们医疗系统有规定,只有患者本人或是患者委托的人才能查询他的病历,其他人是不能查的,除非是公、检、法才能查。”
“这个规定是目的是怕泄露病人的隐私,是指民事纠纷上,而今天的事是涉及刑事案件,涉及到追不追究刑事责任的问题,这个与病人的隐私无关。”
“从你说的这个角度理解也有道理,但规定摆在这里,我也不能单独为你一个人破例啊。”
“那这样,卢科长,我不为难你,也请你理解我。我出个主意,既不破坏你们的规定,又能达到我的目的。”
“什么主意,我倒是想听听。”
“是这样:请你按照我提供的汪娟的信息帮我查询,如果没有相关病历,说明她不是在本院分娩的,如果有,你口头告诉我,我再将情况告知公安分局,请公安分局来查询,既不破坏规定,也不泄漏病人隐私,这样岂不是两全其美吗?”
“这个主意确实不错。那你等一下,我先在电脑上查询汪娟的信息,如果电脑上没有这个名字,那就不用查原始记录了。因为我们把所有病人的名字都录入电脑了的,只是病历没有录入,还是纸质档案。”
“好的,辛苦卢科长了。”
查询结果有一个叫汪娟的病人,卢科长去看是哪一科,把表格往左移动后,看到是一个做外伤手术的。陈涛谢过卢科长后,立马又来到县妇幼保健院。保健院医政科的金科长验看了陈涛的律师证和公函后,立即启动电脑查询,从1990年查到1999年,没有汪娟在保健院分娩的记录。从妇幼保健院出来后,已经到了吃晚餐的时候了,陈涛就在保健院附近找了个小饭店,点了一个回锅肉,一个炒白菜。这家饭店不大,客人也不多,大概是县城的晚餐比省城要晚一些吧,因为省城是朝9晚5制,这里还是上午8点到12点,下午2点到6点,所以现在还没有多少人来就餐。陈涛见是老板个人炒菜,就和他聊天:“老板,你怎么不请个厨师啊?”
老板说:“小饭店,小本经营,请不起啊。”
“平常来吃饭的人多不?”
“不怎么多,县城里的人多数都是自己在家做,只有外地来出差的或者是乡下进城来赶场、办事的才到饭店来吃。”
“乡下来的多不?”
“赶场天就多,平时嘛还是比较少的。我们乡下很穷的,都舍不得花钱。”
听到乡下很穷,舍不得花钱,陈涛心里一动,就问道:“是不是现在乡下生小孩都不到医院去啊?”
“这几年嘛都还有些人到医院去生,要是前几年,基本上都是在家生,最多请个接生婆。”
“哦,那不是很危险啊?”
“危险是危险,但不见得尽是危险啊。主要原因是去医院需要花很多的钱。”老板一边上菜一边说。这时又来了几位客人,老板去招呼客人顾不上和陈涛聊天了。陈涛一边吃饭一边想,这个汪娟会不会也不去医院生,而是在家找接生婆来生呢?有这个可能,但是,还是先到海子乡卫生院去查了再说,说不定就要去一趟汪娟的老家。吃完饭结过账,陈涛找了一家酒店住下,第二天一早起床,到汽车站买了到海子乡的车票。
听到客运员用喇叭在喊:“到海子乡的旅客上车了,请从三号检票口检票进站。”陈涛便起身朝三号检票口走去,检好票,走进停车坪,看见一辆中巴车,前挡风玻璃上用红色等线体粘贴着龙平-----海子,车前的通风网上全是泥灰,车轮上是白色干透了的泥巴,已经看不到轮胎的黑色了。上得车来,一股腐臭气味直冲鼻孔,看来这车怕是从来没有打扫清洗过,或者就是乡下赶场时农户装上车的活禽活蓄的排泄物留在车上的后遗症。陈涛捏着鼻子,找到2号坐位,还好是靠窗的座,1号座是副驾驶位,所以2号座就在驾驶位的后面靠窗边。
车子虽然又脏又臭,外面的风景却是实在的美,车行在山间公路上,不是有阵阵的清香送来,臭气也少了很多,再说入鲍鱼之室久而不闻其臭,习惯了也就好了。不过陈涛的脑子里还在想调查的事,眼看着县医院和妇幼保健院都没有记录,海子乡卫生院有记录的可能性也不会有多大,如果真的没有,下一个调查目的地有在哪里?嗯,应该还有两个地方可以查,一个是汪娟所在村子,左邻右舍也许会有知道的人,二个是乡防疫站,杨强肯定会接种疫苗,到这个地方也许可以查到的东西。一路想一路看风景,车子也是一路开一路停,路上有人招手司机就踩下刹车,等人上了车再开;车上有人喊要下车,司机也刹车下客。30公里的路,中巴车开了2个小时,到达海子乡时,已经10点钟了。陈涛一下车,就叫了一辆三轮车,上车后告诉师傅,赶快到乡卫生院。师傅说:“老板,这里到卫生院还有好远,要10块钱哦。”
陈涛说:“哎呀,10块钱就10块钱啦,你这个师傅也是啰嗦。明明知道我是外地来的赶时间,你才开口要10块钱的,你以为我不明白么?快点走喽。”
师傅笑咪咪地说:“好咧,老板爽快,不耽误你的时间,坐稳了,我这就启动。”
到了乡卫生院,下车后给了三轮车师傅10块钱车费,陈涛就进了大门。医院很小,就一栋房子,只有三层,一个大门。进得大门,门口有一个值班室,里面有个中年妇女,陈涛就打听:“大姐,麻烦你一下。”
大姐听得有人问话,就起身走了过来:“什么事?”
“我是中都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叫陈涛,想打听一下,想查我们卫生院的档案要找哪个部门?”陈涛一边说一边递上证件。
中年妇女大概是第一次接触律师,拿着陈涛的证件左看右看,又翻过来看外面,然后抬起眼睛说:“你上三楼,右拐,走到最后一间,上面写着资料室,里面有人的,你敲门就可以了。”
“好的,谢谢大姐。”
按照大姐的指点,陈涛径直上到三楼,右转,走到最后果真看见了“资料室”,陈涛轻轻地敲了敲门,里面有人说话:“门没有锁,进来吧。”
陈涛推门进去,只见一个中年的男人,穿着白大袿,也没回头看他,就说:“医生,你好。我是中都律师事务所的律师陈涛,这是我的证件和公函,请你看看。”
听到是律师,中年男人转过身来,见是一个30多岁的年轻人,便接过他的证件和公函仔细观看,然后把证件递还给陈涛,说道:“哦,是律师啊。那这个公函是给我们的了?”
“是的,张医生。”陈涛看见中年医生的左胸牌上写着名字:张全。
“你公函上说要查询汪娟的住院分娩情况,我的印象中好像没有这个人。”
“张医生好记心啊,这么多的病人名字你都能够记得啊?”陈涛试探着说。
“不是记得这么多病人的名字,是我们这里是乡下,来医院分娩的人很少很少,这两年才有几个,前几年几乎都没有妇女来医院分娩的,所以嘛,记得比较清楚。”
“虽然是这么说,但是,还是要请张医生帮我查一查,我才能放心啊。”
张医生说:“这个没问题,我马上帮你查,总共也没有几个档案。陈律师,你跟我来吧。”
“好的,谢谢张医生。”
陈涛跟着张全出了资料室的门,就在走廊对面,张全用钥匙打开了另一扇门,这门上没有任何牌子。陈涛跟着他进了门,里面是医院的纸质档案,没有电脑。张全在门口的办公桌上拿起了一个本子,封面写着档案目录,找到妇产科一页,指给陈涛看:“陈律师,你看,这就是我们医院所有妇产科的住院记录,时间是从1990年到现在,不多吧?”
陈涛看了看记录,还真的没多少:“是啊,真是没多少个哦。”陈涛一边说一边看病人名字,张全用右手食指指着病人名字,一行一行地往下滑,一页很快就滑完了,没有看到 汪娟的名字,翻到第二页,第二页还没有记满,也没有汪娟的名字。陈涛很是失望:“谢谢张医生,看来我又白跑了。”
“这个没办法,我们这里确实没有你要查的人,要不,你到县医院去查查看?”
“我是先查过县医院了,那里没有查到才到这里来的。哎,张医生,顺便打听一下,我们乡的防疫站在什么地方?”
“防疫站啊,就在我们医院隔壁不远,你是打算去那里查吗?”
“是啊,我想去碰碰运气。”
“也是个办法,说不定会有收获哦。”
“借你的吉言。”
根据张全的指点,出了卫生院的大门右转,走不多远果然看见海子乡卫生防疫站的牌子。一栋单独的小楼,比卫生院更小,陈涛走进去,看到第一间办公室上面挂了个牌子“咨询室”,
陈涛从窗子往里看,见有一个年轻的女孩子,便说道:“医生,麻烦你一下,我咨询个事。”
年轻的女孩子正在看手机,听得有人问话,就抬起头:“什么事?”手机还捏在手里。
陈涛递上证件,说道:“我是律师,想来我们防疫站查询一个叫杨强的人疫苗接种记录,要找哪位医生啊?”
女孩看了看陈涛的证件,说:“你到左边第二间去查。”然后把证件递还给陈涛。
“好的,谢谢你。”
左边第二间的门上挂有牌子“登记室”,陈涛敲敲门,里面有人说话:“进来。”是女人的声音。
陈涛进得门来,见里就一个中年女医生,便说:“医生你好,我是中都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叫陈涛。”然后把证件和公函一同递给她,她的胸前也挂有胸牌,陈涛看清楚了她的名字:兰玉。
兰医生接过陈涛的证件和公函,扫了一眼,就把证件还给了他,然后说:“陈律师,你要查杨强的疫苗接种记录做什么用?”
“兰医生,你误会了,我不是要查杨强的疫苗接种记录,我是要查他第一次登记的信息,主要是姓名,出生年月日,其他的不需要。”
“哦,是这样啊。那也要说明一下用途啊?”
“是这样,这个杨强涉嫌一起重大刑事案件,他的个人信息登记有点混乱,我是受被害人亲属的委托,同时也是公安机关的建议,来调查他在各处的信息登记情况的,调查完成后,我把所得的信息交给公安机关,由公安机关处理。”
“那好吧,你是要纸质的复印件还是要电脑登记的打印件?”
“都可以,哪个方便就要哪个吧。”
“那就电脑登记的打印件吧,这个很方便,几分钟就可了搞好。”
“好的,谢谢兰医生。”
兰玉回到办公桌上,打开电脑上的登记文件,在查询栏输入“杨强”二字,点击“查询”,立即跳出杨强的信息:杨强,男,1993年10月29日生……,然后兰玉点击“打印”,打印机上就打印出来了杨强的登记信息。兰玉拿起打印件,说:“陈律师,你跟我来,到办公室给你盖章。”
“谢谢。”
兰玉带着陈涛来到防疫站办公室,对一个年轻男孩说:“秦秘书,这是律师要的登记信息,请你盖个章。”
秦秘书接过打印件看了一下,说:“没问题,马上就盖。”说完 ,把打印件放在一个橡胶垫上,打开抽屉,拿出一个铁盒子,打开盖,拿出公章,在打印件的日期上压了下去,只听见“啼嗒”一声轻响,秦秘书把公章提来,打印件上就留下了:“龙平县海子乡卫生防疫站”的红色印迹。
从防疫站出来,陈涛的心情好了一些,但这个证据仍然不能翻户籍登记,只有能够直接证明杨强出生情况的证据才有可能推翻,为此,陈涛认为有必要去一趟半岩村,也许在那里可以找到为杨强接生的接生婆,接生婆的证言是有可能推翻户籍登记的。经过一上午的工作,陈涛觉得肚子饿了,就找一个饭店去吃中饭。沿着刚才从车站过来的路走,半个小时就看到车站了,于是陈涛就在车站旁边的一个小饭店里坐了下来:“老板,来一个炒饭。”
“好咧,客官是要蛋炒饭还是肉丝炒饭?”
“蛋炒饭吧。顺便跟老板打听一下,到半岩村有班车没有?”
“没有呢。到那里只有摩托车。”老板一边打鸡蛋,一边回答陈涛。
“到半岩村有多远啊?”
“不算远,大概5公里左右。”
“那倒是不远,摩托车去要多少钱?”
“一般都是10块钱。”
“那从半岩村回来有车没有呢?”
“没有的,如果时间不长你要回来的话,最好和摩托车师傅说好,要么叫他在那里等你,要么你要个电话,回来时打电话叫他去接你。”
“好的。谢谢老板。”
车站边上有很多的摩托车和三轮车,陈涛走到一个新车处问:“师傅,去半岩村多少钱?”
“10块钱。老板,你是只到那里呢还是要回来?”
“我倒是要回来,但是不知道具体什么时间可以回来。”
“老板如果要回来,半个小时内,我可以在半岩等你。如果超过半个小时,你可以留我一个电话,等你要回来时打电话给我,我来接你。反正一趟按10块钱算。怎么样?”
“可以,我先留你一个电话。”
“好。”
虽然是乡下,路况也不好,但人少车少,所以很快就到了半岩村。摩托车师傅把车停一村委办公室,下了车,陈涛就直接到了村委,由于是中午时分,村委只有一个中年人在值班。
见陈涛进来,中年男人问道:“你找谁?”
“师傅好,我是中都律师事务所的陈涛律师,来打听一个人。”
听说是律师,中年人说:“哦,你打听哪个?”
“师傅贵姓?”
“我姓孙。”
“哦,孙师傅。我们村是不是有个叫汪娟的妇女?”
“有的,是我们村四组的,你认识她?”
“不认识。是这样,她有个儿子叫杨强,是不?”
“是的,不过,这个汪娟她男人死得早,他们母子很早就从村子里搬走了。”
“那个不要紧,我是想打听,她生杨强的时候是在家里生的?还是到医院去生的?”
“这个我清楚,她是在家生的,我们村里的妇女生小孩都是在家生的。”
“哦,整个村的妇女都是在家生的小孩?那我们村里是不是有接生婆?”
“对呀。我们村里的小孩都是刘阿婆接生的。”
“那这个刘阿婆住哪里?”
“哎呀,你来得不巧,刘阿婆上个月生病了,一直在县医院住院,听她家人说,好像不行了,年纪太大,病又重。饭也吃不下,话也不能说了。据说可能就是这一两天的事啦。”
“啊呀,我昨天都还在县医院呢。孙师傅知道她住哪个科室不?”
“这个还真的不知道,你去医院再打听吧。”
等陈涛叫来摩托车回到海子乡,已经没有到县城的班车了。不得不在海子乡住一晚,第二天一早赶第一班车回到龙平县城,已经是10点钟,急忙打了个出租车到县医院,打听到刘阿婆住心内科,又急忙上到三楼心内科,到护士站问护士:“护士小姐,麻烦你一下,海子乡半岩村的刘阿婆住哪个病房?”
“刘阿婆昨晚去世了。”
“哦,我来晚了。”其实来早也没用,护士告诉他,刘阿婆来住院的时候就已经不能说话了,神志也不清醒。
回到省城,陈涛把史东叫来律所,告诉他:“史东,这次到龙平县调查,有一些收获。”
史东说:“查到哪些东西?”
“查到了一个防疫站的登记,记录的杨强出生日期是1993年10月29日。”
“这个有用吗?”
“肯定是有用的,但是能不能推翻户口登记还不好说。还有就是杨强是在半岩村家里生的,给他接生的接生婆叫刘阿婆,我去找到刘阿婆的时候,刘阿婆生病在县医院住院,等我赶到县医院时,刘阿婆已经去世了。所以,最有利的这个证据没办法调查到。现在你先说说附带民事诉状有没有交到检察院?”
“好可惜啊。辛苦陈律师了。附带民事诉状已经交了,检察院也通知我们和对方家属进行调解。”
“调解成了吗?”
“没有。其中有四家人是主动要求和我们协商民事赔偿的,但有一家人不愿意,杨强家没有来。”
“是哪一家不愿意?”陈涛心想可能是完颜军家,因为他家是嘱低保的,很可能没钱就不愿意。
“是岑中家。”
“是他家?完颜军家来了的?”
“是的,这个完颜军家是他奶奶来的,他奶奶说他从小就死了爹,妈妈改嫁了,是奶奶把他带大的,现在都是吃低保,他奶奶凑了2万元钱来赔偿。”
“陶亮家、王申家、张栋家和唐全家呢?”
“这四家是主动提出来赔偿的,陶亮家和唐全家各自愿意赔偿10万,王申家愿意赔偿8万,张栋家愿意赔偿6万。”
“这么看来,这四家和完颜军的奶奶还是有诚意的。”
“我也是这么想的。但是岑中家一点都不愿意表示诚意,我就没答应调解,说等法院来判,判多少算多少。”
“这个也可行的。到了法院审理阶段,法官也会根据这个情况再组织调解的。”陈涛说完,把在两个学校和海子防疫站调查的证据交给史东,说:“这三个证据现在交给你,另外,我还帮你写了一个申请,是向公安分局和区检察院写的,要求这两个机关对杨强作骨龄鉴定。你把这三个证据各自复印一份,放在申请书后面作为附件,一份交给公安分局,一份交给区检察院。你先看看我写的申请书,如果有什么意见现在提出来,我修改,如果没什么意见,就按照我说的去做。我们之间的委托合同就履行完毕了。”
“那我先看看。”
陈涛就把申请书交给了史东。史东看完后说:“陈律师,这个申请书已经写得很好了,我没意见。”
“那好,你就按照我说的去做。中途有什么问题可以打电话问我,也可以来所问我。”
“好的。”
陈涛正在看卷宗,手机响了,拿起来一看,是史东的电话:“史东啊,什么事?”
史东说:“陈律师,陶亮他们一审要开庭了,法院通知我去调解,你看我怎么办?”
“可以和在检察院一样处理嘛。”
“我是说,如果岑中还是不愿意赔偿,我还和其他人达成调解协议不?”
“这个是可以,你可以和全部被告人达成赔偿协议,也可以和其中的一些人达成赔偿协议,这都是法律允许的。达成了赔偿协议的被告人,法院会让你和他们签订一个赔偿协议和一个谅解协议。”
“谅解协议是什么意思啊?”
“这个协议的意思是,他们对你进行经常赔偿,法院在对他们进行量刑时可以适当从轻。”
“哦,明白了。另外,公安分局和检察院都通知我了,确定对杨强进行骨龄鉴定,只是现在结果还没出来,说是可能还要个把月。”
“嗯,知道了,等骨龄鉴定结果出来后,你再告诉我。”
半个月之后,陶亮等人与史东达成附带民事赔偿协议,陶亮、唐全家各自赔偿10万元,王申家赔偿8万元,张栋家赔偿6万元,岑中家也积极地赔偿了5万元。最终区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对陶亮等人判处有期徒刑7年到3年。区法院的判决书刚刚下达,公安分局就通知史东,杨强的骨龄鉴定结果出来了,叫他去公安分局去拿书面鉴定结论。史东急忙走到分局,找到肖明:“肖警官,我来拿一下鉴定结论。”
肖明说:“好,结论上说杨强的骨龄为已满17岁。”肖明一边说一边从文件柜中拿出刑事档案袋,打开袋子,从里面抽出鉴定报告,从其中拿出一份交给史东。
史东接过鉴定报告,问道:“那这个意思就是分局可以对杨强立案侦查了?”
“这个还真不好说,我们会向局长汇报,你最好写一份要求对杨强立案侦查的申请书,到时候我向局长汇报时一起交给他。另外,这个案件能不能立案侦查,也许还要检察院的指示,所以,你的申请最好写两份,一份交给我们,一份交给检察院。”
史东原以为有了两个学校的登记表,一个防疫站的登记表,再加上骨龄鉴定结论,完全可以对杨强立案侦查了,没想到还这么没准头,还是回去咨询一下陈律师再决定吧。于是说道:“好的,谢谢肖警官,我尽快把申请书交来。”
按照约定的时间,史东来到中都律所,陈涛正在等他。见面后史东先把骨龄鉴定报告交给陈律师,说:“陈律师,分局的肖警官说这个案子还不一定能立案,我想问问,这么多的证据证明杨强在案发时已经满了14岁,为什么还可能立不了案呢?”
陈涛说:“这个问题比较复杂,也很专业,可能你不一定能听得懂。不过嘛,我可以给你大致分析一下:刑事责任年龄的确定,是以户籍登记为准,但是这个是允许推翻的,什么情况下可以推翻呢?就是比这个登记更具有证明力的证据的出现。因为在证据的证明力上,国家机关依法制作的证据具有很高的证明力,比如户籍登记就是公安机关依法制作的证据,除了物证以外,它的证明力应该是最大的。要推翻这样的证据,难度非常大,除非有更直接证明杨强准确出生日期的证据,比如医学出生证明或者接生人员的证词,因为这两样证据是出生时客观存在的,现在能复制或者提取出来,就能够推翻户籍登记,但这两样证据我们都没有取得。那两个学校的入学登记表虽然也是书证,但并不是国家机关依法制作,而是由当事人自行填写,所以它的证明效力就要低于户籍登记。还有一个骨龄鉴定,从证据的证明力上来说,因为它是科学鉴定,从原理上来说应当具有很高的证明力,甚至可以说与户籍登记相当。但是,在实际操作中,有两方面的因素影响它的证明力,一是最高人民检察院有明文规定,骨龄鉴定只能作为参考,二是科学本来就允许存在误差,而且同一个实验现象因实验人不同可能存在不同的偏差,所以,凭这些证据确实有点难以立案。”
“那就没希望了?”
“也不能这么说。我还没分析完呢,你继续听。我这是从裁判角度分析的,现在我从公安和检察院的角度给你分析一下。公安的职责是打击犯罪、保护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检察院的职责是对犯罪进行指控和法律监督。两家机关都具有一个相同的职责,即打击犯罪,这是他们的第一职责,因此,从这个立场上来看,有足以证明犯罪事实存在和犯罪嫌疑人的证据存在,就应当对犯罪行为和犯罪嫌疑人进行指控。也就是说,在这种情况下,公安很可能立案侦查,检察院很可能提公诉。但是法院作为最终的裁判机关,它的职责与公安、检察院不一样,它的首要任务是保障社会秩序和法制公平。你听懂了吗?”
“还是不太明白。陈律师,能不能用直白的话告诉我结果?”
“简单说,公安立案的可能性很大,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可能性也很大,但是法院判决有罪的可能性较小。”
“这样说我就明白了。那肖警官说要我写一个要求立案侦查的申请书,陈律师能不能帮我写一个?”
“当然是可以帮你写的,不过按照律师事务所的收费标准,我们的合同已经履行完毕,另外提供服务是要另外收费的。这样吧,这次就免费帮你写,如果还需要代书再收费。”
“好的好的,那就谢谢陈律师啦。”
“写这个申请书也不是一下子就可以写好的,你过两天来拿。”
“要得要得,我后天来拿。”
“行,后天如果我不在所,你就找白律师拿。”
两天后史东来到中都律所,白律师把申请书交给了他:
刑事立案侦查申请书
申请人:史东,男,1970年5月19日生,XX省XX市人,现住本市沙坝路145号,系本案死者史林之父。联系电话135……。
申请人:章燕,女,1971年8月21日生,现住址同史东,系本案死者史林之母。
请求事项:请对杨强涉嫌构成故意伤害罪立案侦查。
事实和理由:2010年7月8日,被害人史林在省体育馆打篮球时,遇到杨强,二人因以前的事发生纠纷。之后,双方各自分开,史林继续打篮球,而杨强则打电话叫来陶亮、张栋、岑中等人欲对史雪宁进行报复。陶亮等人来到体育馆后,杨强指认史林给陶亮等人看,陶亮等人随即对持刀史林进行伤害,并致史林当场身亡。
案发后,经区公安分局侦查,以被告人陶亮、张栋、岑中等人涉嫌故意伤害罪移送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但对杨强则没有进行立案侦查,原因是仅从户籍上看,案发时杨强尚不满14周岁,依法没在达到刑事责任年龄。杨强的其他年龄记载与户籍记载不一致,其他有关杨强年龄记载的地方均记载其在案发时已满16周岁。因此,申请人向公安分局和区检察院申请,要求对杨强进行骨龄鉴定,以确定其真实年龄,区公安分局和区检察院均采纳了申请人的申请,并由区公安分局对杨强作了骨龄鉴定,鉴定结果为杨强已满17周岁即达到了法定的刑事责任年龄,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
综上所述,申请人认为,杨强系本案的组织者,为主犯,现已有确凿证据证明其达到了法定的刑事责任年龄,依法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为此,特向你局申请,请求对杨强涉嫌故意伤害犯罪立案侦查。
此致
区公安分局
申请人:史东 章燕
2011年4月22日
申请书交到分局和区检察院后不久,史东就接到分局肖明的电话,告诉他,经分局请示区检察院后,对杨强故意伤害案立案侦查。史东得到消息后,立即打电话给陈涛:“陈律师,你说得对,分局刚才通知我,已经对杨强立案侦查了。”
“我给你分析过,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可能性是很大的。等他们侦查结束后,区检察院也很有可能会向法院提起诉讼。你现在要考虑一件事,是不是对杨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要提,一定要提。”
“不过,从我调查的情况来看,杨强家的经济不容乐观,他母亲汪娟也是吃低保的,他父亲早已经去世了,房子是租政府的福利房,你要做好一分钱拿不到的思想准备。”
“这个人是主犯,事情就是他搞出来的,我只想让他坐牢,赔不赔钱我没想。但是,我要提出附带民事诉讼,也不和他调解。你看是不是可以?”
“这是你的选择权,怎么选都是可以的。”
“那我就这样定了。”
一个月后,公安分局侦查完毕,把案件移送到了区检察院,检察院通知史东可以提附带民事诉讼,问史东的意见。史东告诉检察院,他要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史东又来找陈涛,这次是需要请陈涛写一个附带民事诉状,这个诉状与上次白律师写的基本一致,只需要修改一下被告人的部分,于是,陈涛把史东带到白律师的办公室:“白律师,史东想写一个附带民事诉状,案情与上次你给他写的一样,只是这次是补诉了一个被告人,麻烦你帮他写一下。”
白律师说:“没问题,这个小事,我把上次写的模版调出来修改一下就可以了。”
史东说:“那这次还要不要收费?”
白律师说:“只是修改一下,就不再另外收费了。你稍等一下就好。”
几分钟时间,白律师就修改完成,打印出来后,交给史东。
又一月后,史东来电话告诉陈涛,区法院的判决结果出来了,陈涛问:“怎么判的?”
“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我不懂缓刑3年是什么意思?”
“这个意思是,给他3年的考验期限,如果这3年中他遵守法律,那原来判的3年刑期就不再执行了。你看一下法院判决的理由,就是本院认为那一段是怎么写的?或者你把判决书复印一份给我。”
“那我还是复印一份给你送来吧。”
“好的。”
陈涛看适用缓刑的理由是:杨强虽然是邀约人,但并未明确要对史林进行伤害,也未直接参与伤害行为,故对其适用缓刑。对刑事责任年龄证据的认定是:花苑小学和海子防疫站的出生年月系杨强母亲亲笔填写,母亲对儿子的出生日期记错的可能性很小,故可信程度较高,结合骨龄科学鉴定,足以认定案发时杨强已满16岁。
附带民事部份的判决是:丧葬费、交通费、误工费等物质损失,已由陶亮等人实际赔偿,故不予支持,对于死亡赔偿金不予支持。
陈涛问史东:“你对这个判决有没有什么意见?”
“这个我不懂,如果有意见可以上诉吗?”
“对于刑事部份,你不能上诉,只能要求检察院抗诉,必须在5日内提出;检察院如果认为法院的判决有问题,他们有权提出抗诉。但是,你可以对附带民事部份上诉。”
“那我不上诉了。检察院抗诉的可能性在不大?”
“上次我给你分析过案情,法院判有罪的可能性很小,现在既然已经判有罪了,检察院抗诉的可能性几乎不存在了。而且,被告人还有可能上诉,如果他上诉,二审的判决就不好说,改判他无罪的可能性也是很大的。”
“哦,那我就决定不上诉了。等看被告人上不上诉了。”
果然不出陈涛所料,杨强以他在案发时不满14岁、不构成犯罪为由提起上诉,区法院将上诉状副本送达给史东。史东接到副本后,及时电话告知陈涛:“陈律师,还真是像你说的,杨强上诉了。你看我要不要做什么?”
“他是不是只对刑事部分提出上诉,没有对附带民事部分提出上诉?”
“是的,他上诉的理由是他不到14岁不构成犯罪。”
“既然他只对刑事部分提出上诉,那你也没什么可做的啊。等二审的判决结果吧。”
“哦。那要是二审真的判他无罪,我可怎么办?”
“这个可能性还是比较大的,现在说还早,等判决结果下来再说吧。”
“嗯,只能这样啦。”
陈涛的手机响了,看了看是史东了,心想肯定是二审判决下来了,而且很可能是判杨强无罪:“喂,史东啊,是不是二审判决下来了?”
“是的,和你说的一样,判杨强无罪。我该怎么办?”
“你先把判决书复印件给我,我看了再说。”
“好的。”
下午上班时分,史东带到律所,把二审判决书复印件递给陈涛,陈涛接过来,先看理由:本院认为,学籍登记表和防疫登记表系一般单位存档用表,系个人填写,并非国家机关或事业单位依法制作,故该证据的证明效力不足以推翻户籍登记的效力;骨龄鉴定虽系科学鉴定,但因其具有一定的主观性,和一定的允许误差,亦不足以推翻户籍登记。故本院认定,被告人杨强在案发时不满14周岁,不应受到刑事追究。
陈涛说:“史东,现在这个判决是终审判决,也就是说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如果你对这个判决不服,你只能向检察院和法院反映,要求市检察院抗诉,还可以要求市中级法院或者省高级法院进行审判监督”
“那就是上访啦?”
“与上访不一样,这是法律规定的救济渠道,不是向政府反映。”
“哦,那只能这样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