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统之乡土懒人
作者:乡土宅男 | 分类:都市 | 字数:1.8千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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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三十章 开导
“习惯就好,我还担心你们大都市的人,过惯大都市的生活,不习惯在这里生活呢。”
叶荣耀笑笑地说道。
“这里可比在大都市里住舒服多了,我都想在这里长住了,叶先生,我有个事情想求你。”
赵梦雨有些不好意思地对叶荣耀说道。
“什么事情?”
叶荣耀疑惑地看着赵梦雨问道。
“我可不可以在这里上班啊?”
赵梦雨问道。
“你能做什么呢?”
叶荣耀倒是没有急于答应,而是看着她问道。
“我在魔都是做商场导购员的,在这里我也不知道做什么好,扫地的活,我也能干!”
赵梦雨说道。
“扫地就算了,已经有两个人了,老人之家的小超市还没有开张,要不你负责怎么样?”
叶荣耀想了想说道。
“这个我行!”
赵梦雨自信地说道。
“好,就这么说了,这个事情,我会跟王院长说的,明后天你找他就是了。”
叶荣耀点头说道。
“叶先生,太谢谢你了。”
赵梦雨激动地说道。
要不是自己女儿喜欢冉旭高,要不是叶先生已经有一个非常漂亮的老婆,赵梦雨甚至想让自己女儿嫁给叶荣耀。
“没事!”
叶荣耀说着,就走向躺在床上的薛欢欢。
“叶大哥,谢谢你!”
薛欢欢激动地对叶荣耀谢道。
昨天晚上,薛欢欢接到跟自己一起在玟州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实习同学打来的电话。
这位同学告诉她,那位禽兽主任已经被警察带走了,医院的纪检部门也在查他。
估计这次这位禽兽主任是躲不了牢狱之灾了。
薛欢欢明白,这一切的原因,是因为这位叶大哥的出现。
可以说要是没有叶大哥的话,自己的人生将一片黑暗。
“现在感觉怎么样?”
叶荣耀看着薛欢欢问道。
“其它都还好,就是双腿痒的很。”
薛欢欢红着脸说道。
“我看看。”
叶荣耀说着,手在薛欢欢的腿上轻轻地抚摸了下。
“叶大哥,怎么样了?”
看着叶荣耀的手从自己腿上离开,薛欢欢心里不由地长呼一口气问道。
这次不像上去,双腿被麻痹住,感觉不到叶大哥手上抚摸自己大腿的感觉。
可是这次真正地感觉到了。
对于从未被男人这样抚摸大腿(上次不算,毕竟上次没有知觉),这突然被抚摸,而且对象还是自己崇拜的男人。
薛欢欢起反应,这实在是太丢人了。
还好叶大哥手很快离开自己的大腿,不然薛欢欢都担心自己会不会忍不住叫出声来。
那样的话,薛欢欢觉得自己就无地自容了。
“很好,骨头愈合的很不错,痒的越厉害,说明这骨头愈合的越好,我给你的药膏有按时擦没?”
叶荣耀问道。
“有,一天两次,都是按时按量擦的。”
薛欢欢点点头说道,
“很快,继续擦个三、五天,就可以拆线、拆固定板了。”
叶荣耀点点头说道。
这薛欢欢的骨头愈合比叶荣耀相信的快,这说明自己特种的药膏的效果出乎意料地好。
也是,这药可是用了很多珍贵的药材炼制的,效果当然非常不错了。
可惜很多药材都是人工种植的,要是自然生长的,这药效会更加地好。
“太好了,是不是这拆这板后,我就可以下地走路了。”
薛欢欢开心地说道。
这桃源村这么漂亮,薛欢欢想到处看看,所以她想脚早点好,那样的话,他就可以下地走路了。
“哪里能这么快啊,这伤筋动骨的,没有一百天肯定是好不了了。”
叶荣耀摇摇头说道。
像薛欢欢这样,自己能治好她的脚已经不错了,想要下地走路,最少也要在床上静一个月。
只有骨骼完全愈合了,才能下床走路,不然很容易再次发生骨折。
那样的话,很容易形成习惯性骨折,就很麻烦了。
以后就有可能走路,走着走着,脚就容易扭伤。
“还要在床上躺三个月啊!”
薛欢欢郁闷地说道,
这样躺在床上,真的很难受的。
而且这样天天躺在床上,很容易发胖的,不会等三个月后,自己就变成胖女人了吧!
“看情况了,如果效果好的话,一、两个月就好了,你就当是体验一回做月子的感觉好了。”
叶荣耀笑笑地说道。
“人家还没有结婚呢。”
薛欢欢白了叶荣耀一眼说道。
坐月子都是生完孩子的女人,自己都还是黄花大闺女呢。
“我还有事情呢,先走了。”
叶荣耀看看薛欢欢没有什么问题了,也就要离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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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坐一会啊。”
赵梦雨挽留叶荣耀说道。
“不了,我还有事情呢。”
说着,叶荣耀就走了,自己一个大男人的待在这屋里也不像话。
还是赶紧走吧!
“你在这里啊,我还以为你跑远了呢?”
叶荣耀走出房间,在过道上看见蹲在地上的冉旭高,一脸无语地说道。
原来叶荣耀走进薛欢欢母女住的房间,这个冉旭高竟然不敢跟着进去,这个胆子啊,叶荣耀都不知道怎么说他了。
“老板,欢欢的腿怎么样了?”
冉旭高关心地问道。
“你不会自己去问她啊!”
叶荣耀有些不高兴地说道。
在叶荣耀看来,一个大男人唯唯诺诺的,像什么样啊!
这个冉旭高,真的不如人家小女孩的胆子大。
“老板,你还是告诉我吧。”
冉旭高哀求地看着叶荣耀问道。
“我可以告诉你,但你也要告诉我,你干嘛这样躲避薛欢欢。”
叶荣耀好奇地看着冉旭高问道。
“我觉得我配不上欢欢!”
冉旭高低着头,道。
“嗯……”
叶荣耀有些意外地看了看冉旭高。
那天在玟州医学院附属第一院的时候,这冉旭高那个要娶薛欢欢的勇气哪里去了。
人家薛欢欢都愿意嫁给他,甚至薛欢欢的母亲都很认同他。
现在这冉旭高竟然退缩了,这叫什么事情啊!
“走,到这里谈。”
叶荣耀对冉旭高说了声,带着他走进一间无人的宿舍。
叶荣耀在客厅的沙发上坐下后,对低着头站在自己面前的冉旭高说道:“坐吧。”
冉旭高抬头看了一样叶荣耀,乖乖地在叶荣耀边上的沙发坐下。
不知道为什么,这老板基本上每天在“老人之家”看到老板,可是每次看到老板,冉旭高心里特别地紧张。
“说,为什么认为配不上薛欢欢。”
等冉旭高在自己身边坐下,叶荣耀看着他问道。
叶荣耀觉得这个冉旭高八成是得了心理疾病了。
“薛欢欢长的那么地漂亮,我……我觉得配不上她,我什么本事都没有,也不能给她什么幸福,她要是嫁给我的话,她会后悔一辈子的。”
冉旭高低着头说道。
“如果一个女人都不能嫁给自己喜欢的男人,你觉得她会幸福吗?”
叶荣耀看着冉旭高问道。
“可是我什么本事都没有,她如果嫁给我,就会跟着我受苦的。”
冉旭高摇摇头说道。
“你错了,你有本事,而且是大本事。”
叶荣耀很肯定地说道。
“我有大本事?”
冉旭高抬起头,震惊地看着叶荣耀问道。
冉旭高长这么大,自己都不知道自己有什么大本事,怎么老板会说自己有大本事呢。
“能让薛欢欢这么好的女孩子主动喜欢你,你就是有大本事,不要对自己没有信心,你别忘了,你可是承诺了,要娶薛欢欢的。”
叶荣耀对冉旭高说道。
看着自卑、自暴自弃的冉旭高,叶荣耀有些想起以前的自己。
在没有得到“懒人系统”的自己不就是这样的吗?
对自己严重缺乏自信,甚至到了自暴自弃的地步。
“那时候,我以为薛欢欢的腿再也好不了了,所以我才有勇气去追他,可是现在她的脚快好了,她以后还是健健康康的大美女,追求她的人肯定很多,我……”
冉旭高把自己心里想法都跟叶荣耀诉说了。
毕竟这种憋在心里的感觉,真的,真的很难受。
最近这些天,冉旭高都在失眠。
不知道怎么处理自己和薛欢欢的感情。
想追求她,却没有勇气,想放弃,心里特别地痛苦。
“你现在的心态,跟两、三年前的我很像!”
叶荣耀拍拍冉旭高的肩膀说道。
“啊……”
冉旭高吃惊地看着叶荣耀。
自己老板这么成功的人,怎么会跟自己一样呢?
冉旭高恨不解。
要知道,自己要是有老板这样的本事,不,自己只要有老板三分之一的本事,冉旭高就不会这么矛盾了,会有勇气去接受薛欢欢的这份感情。
“两年前的我,还是一穷二白,还赌博、酗酒,很自卑,可是我努力了,就这两年的时间,我就有这一番成绩,所以男人最重要的是对自己有信心。”
“现在你是一穷二白,可谁能保证十年之后,你还是一穷二白呢,你看看华夏有多少富豪,十年前、二十年前,都是穷光蛋啊!”
“就是因为他们有信心,所以才有这么大的一番事业。”
“你也可以做到的,你还年轻,对自己要有信心,你就会成功的,或许下一个亿万富豪就是你。”
“还有,我要告诉你,对于一个女人来说,最大的幸福,就是跟自己心爱的人在一起,你这样子,最受伤的人,就是薛欢欢。”
“男人,一个好男人,就不应该让自己喜欢的女孩子受伤,你说我说的对吗?”
叶荣耀说完看着冉旭高问道。(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