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参姑娘有个约会
作者:边北狼王 | 分类:游戏 | 字数:35.5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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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进山4
长白山中白天的景『色』已经让我沉醉了,没想到到了晚上依旧如此的『迷』人,尤其是不远处的这条小河,在夜晚中更加的富有诗意。否则面对如此的美景,一定会弄出几首像样的诗篇来,不过现在我还是小心点好,脚下就是清凌凌的溪水,一个不小心踩空了,估计诗人当不成,湿人是一定的了。
拐叔在临近帐篷的时候,终于想起了我们,不过和没想起来也差不多:
“今天累了,也不用端锅了,反正在这里就住一个晚上,明天就起仓了,你们拿点干粮就行了。”
说完这家伙一脑袋钻进了帐篷中,也没影了。
“我勒个去!”
我大喊了一声,伸手就抓我身边的林浩,可是这家伙的力气比牛还大,一头就蹿了出去,几乎在我喊声落下的同时,已经钻进了帐篷中,我除了徒呼奈何,也没有任何其他的办法。
可怜巴巴的来到了帐篷的门口,不向里面看我还能够抱有希望,可是在看过了之后,就只剩下了绝望了。果不其然,大块头已经占了好大的空间,给我剩下的地方,唉,不说也罢,全是眼泪啊。
与其和这样一个肉山挤在一起,还不如享受一下月光欲。一个人跑到了河边坐了一会儿就感到无聊了。白练一样的小溪在山间流淌,乍一看还真是美景,可是看的时间长了,心里也就腻了。
就在这个时候,忽然听到在我的身后传来了丰华非常突兀的声音:
“你在这里蹦达什么呢?”
我可以对天发誓,之前我真的是什么声音都没有听到,虽然在耳边有鸟人的鸣叫,身边有溪流的流动,远处还有我也分不清是什么野兽的哀嚎声,但是一个大活人走到了我的旁边,我不会一点儿都没有察觉,忽然的说话声,吓得我嗷的一声,本来是站在小溪边儿上,脚下一滑,哧溜一下就踩到了水里,一阵刺骨的寒意从我的腿上开始蔓延,直接就延伸到了我的头顶。脚下一阵打滑,直接就坐在了水里面。
看到我慌慌张张的从溪水中爬上来的样子,丰华笑的前仰后合的,林浩在帐篷中也听到了笑声,从里面探出脑袋来看了一眼,之后用比老鼠进洞还快的速度重新钻了回去。我可以清晰的听到他嘴里发出的哧哧的笑声:
“鄙视你,我靠!”
对于这个不仗义的兄弟我实在是没话说了,可是这家伙身大力不亏,躺在那里一动不动,我还真没有办法把他弄出来。任凭我的毒蛇在他的周围萦绕,这家伙干脆就来个置之不理。还真是好涵养。
因为小溪岸边让我一阵扑腾,变得非常的湿滑,加上河边的石头也都是圆滚滚的,我几次上来又重新滑下去。就在这个时候,忽然听到银铃般的笑声戛然而止,一只白皙的小手伸到了我的面前:
“快点把手伸过来!”
在听到了丰华的一声喊之后我再也没有犹豫,一把抓住了冰凉的小手,柔若无骨,抓着怎么就那么舒服。我还真不敢使劲儿,生怕一不小心把这个精致的工艺品给弄破了。可是丰华看上去是娇滴滴的,手上的力道着实让我吃惊,用不着我用力气,就感到一股大力直接拉住了我的手臂,几乎是双脚腾空将我从溪水中拉出来的。还没有等到我的双脚站稳,那双精致的小手一抖,直接就脱离了我的魔爪,我哎呦一声,重重的坐在了地上,正还一块圆溜溜的石头垫在了屁股下面,疼得我再次哎呦一声。
在美女面前可谓是洋相百出了,空旷的山林中只剩下了丰华爽朗的笑声在回『荡』。
“至于嘛,我又不是老虎,说句话能够把你吓成这个样子?”
终于丰华笑够了,我的屁股也没有那么疼了,才听到丰华轻声的说道,一声明眸如同天空中的星星一样的夺目。
“我怎么会怕你,只是我没有听到你是什么时候来到我身边的,猝不及防,所以才被吓到了,呵呵,多谢帮忙啊!”
打了个哈哈,我就琢磨着会帐篷里去,不是不想和美女在一起多谈一会儿,而是经过了刚才在水中的折腾,浑身上下都已经湿透了,这个样子站在美女的面前,还真是影响我的形象。何况,在山里过过夜的人都知道,晚上的山风还真是冷,之前我在城市中享受的是初夏的火炉,让人心中烦躁,可是现在阴冷的山风,早就已经让我的牙齿上下打架了。
“你这人也真是,大半夜的不回帐篷里睡觉,跑到外面来喝冷风,呵呵,吃到苦头了吧。”
大美女对我没有丝毫的同情,我在心中暗自诽谤:我勒个去,还不是因为你突然在我的身后来一嗓子,所以才让我掉到溪水中的,现在竟然说风凉话。可是嘴巴上当然不能这样说了,虽然我老人家至今还是孤家寡人一枚,但是对于“女人的话总是对的”这句话还是深有感触的:
“没办法啊,谁让那个大块头太占地方了呢,他睡在帐篷中,我就没地方了,只好跑到溪水边去欣赏长白山这美丽的黑乎乎的夜景啦!”
“谁让你和他挤一个帐篷了,那边的不才是你的帐篷么?”
丰华用手指了指之前她曾经呆过的帐篷,我也眼珠子都差点掉到地上,难道这就是飞来艳福?难道这就是美女主动投怀送抱?不可能啊?理智还是让我保持着头脑的清醒,从哪个角度上看,能够让美女主动投怀送抱的也不可能是我。虽然平时喜欢吹吹牛,可是我还是有着自知之明的,就是我和林浩两个人站在一起,从卖相上看,我就没有任何的优势。
“那你?”
“废话,我又不在帐篷中睡觉,茫茫大山就是我的家,哈哈,只不过看你在那个帐篷里竟然还放了一个好玩的东西,所以进去玩了一会儿!”
“好玩的东西?”
我愣了一下,随即明白过来,是我在搭建好了帐篷之后,随手扔进去了一个公仔小熊。我可是纯粹的老爷们,对于这些女孩子喜欢的公仔什么的可没有什么特殊的嗜好。只是这个只有比巴掌大一点儿的小熊对于我来说有着特殊的意义。
他是我的前女友留下的,这个公仔小熊是她当初最喜欢的小东西,可是一场车祸夺走了她的生命,这个小东西我一直带在身边,当成是自己的一个纪念。尽管事情已经过去了几年,伤痕也随着时间的推移而慢慢的变得淡了,可是将小东西一个随身携带已经成为了我的一种习惯,他就好像是一个护身符一样。之前搭建好了帐篷,我也是随手将这个小东西扔进去的,没想到竟然吸引了美女的注意。可是,随即我又想到了她话里的另外一层意思:
“不住在这里,深山老林的,你不住在这里住在什么地方?”
“呵呵,在大山中有我的家啊,我当然是住在家里了!”
我吃惊的张大了嘴巴,现在我们已经是进入到了长白山腹地,还没有听说过在这里会有常住居民,何况现在已经到了半夜了,这个小女子竟然还要在树林中穿梭?别说是一个小女子,恐怕就是经验丰富的在山林中行走的人,都不会有这个胆量吧。
“算了,和你说不清楚。不过你放在帐篷中的那个小东西真的挺好玩的,之前没有看到其他人带过,哈哈,能不能送给我一个?”
我更加的疑『惑』了,这个丰华简直是让我无语。如果夸奖公仔熊好看也就罢了,可是我怎么感觉着她好像从来没有见过这类的东西。难道这么多年她就是一直生活在大山深处,从来都没有出去过?
看到我迟迟没有回答,丰华撅起了小嘴:
“喂喂,愿意不愿意啊,好歹给个话儿啊?”
说完还重重的在我的肩膀上打了一拳头,将我从思绪中惊醒:
“你之前没有看到过这样的小东西?”
“没有啊,从来没有看到进山的人身上还带着这个,呵呵,爷爷也从来都没有给我拿过这样的小东西,真漂亮。”
“等以后有机会的时候,我再给你带一个来可以么?这个,呵呵,这个是我之前的女友送给我作为纪念的。”
“哦?”
丰华的脸上『露』出了一抹失望,看到美女这个样子,我也感到有点不好意思,连忙再次强调说:
“放心,我说话算话,以后我一定送给你一个,就算是以后我没有了重新来到长白山的机会,我也一定会让拐叔给你带一个,不对,是几个过来,各种颜『色』的,呵呵。”
听到了我的解释,丰华的脸上终于再次『露』出了笑容,点了点头,明亮的眼睛在黑夜中烁烁放光:
“一言为定,可不许反悔啊!”
看到她终于开心了,我的心里也好受了一点儿,忽然丰华眼神中的光芒又黯淡了一些,轻声的说道:
“能和我说说你的女友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