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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

作者:湖光秋色 | 分类:现言 | 字数:100.9万

第四章 牧羊人

书名:朝阳 作者:湖光秋色 字数:2478 更新时间:2024-10-10 14:59:04

难得偷得浮生半日闲,舒坦了一个周末之后,果断就又忙的变成了**。

林修辗转在各个城市之间,每天拖着行李箱在不同的机场奔波。金鼎是个老牌的民企,转型实在不易。虽然表面金碧辉煌,人人争破头都要挤进来分一杯羹。但实际上早已经漏洞百出,目前能够周转的资金根本无法支撑这次革命性的转型。

林父这几年身体很不好,可偏偏不服老,一直强撑着在金鼎坐镇。林修知道老头子的心思,他到底不是林家的正牌太子,当初也不过是因为林父膝下无子才勉为其难的把他这个拖油瓶领进来的。

现在老头子已经快到七十了,这些年愣是一个孩子都没盼到。

若不是实在无奈,又怎么会把大梁交给一个没有血缘关系的继子。

这头林大少忙的脚不沾地,煕和却是难得的清闲。她很早就不上学了,除了唱戏再没有其他的正事。正好这周剧院重新装修,平日里不需要过去打杂帮忙,连周六都闲在家里长草。

煕和掰着手指头给林修打电话,那头一接起就听见小姑娘气急败坏的声音:“大坏蛋!你就是喜新厌旧,你现在是不是左拥右抱逍遥快活呢!”

电话那头的确吵得要命,调跑到喜马拉雅山的嘶吼不时的从听筒里传来。林修按了按突突直跳的太阳穴,瞧了一眼的不远处的战况,捏着手机走到了包厢外。

“瞎说什么呢!我这边应酬呢,哪里左拥右抱了。”

“哼,你们男人就是口是心非,戏文里都说啦!骗小姑娘不要钱是吧?”

他一个三十好几的大男人一时被噎的哑口无言,这伶牙俐齿的样子可不是生生咬他一身血嘛!

“我这不是实在忙的抽不出身嘛,下周我肯定回来陪你,到时候我们去素德斋吃水煮三国好不好?”

林修背靠在墙上,解开衬衫最上面的扣子,左手握着发烫的手机。他闭上眼睛,脑海里全是小姑娘嘟着嘴巴一副娇蛮的小样子

“不好不好,我要吃肉。”

“好好好,吃肉吃肉,你就算要吃唐僧肉我也陪你去。”

唉,

“我想你了。”

电话那头明显的安静了两三秒,半响那边才传来娇娇怯怯的嘟囔:“那你早点回来不就行了嘛。”

哼,小姑娘这是害羞了?

“那你呢?想我吗?”

“哼,谁要想你这个大混蛋。”说罢,电话那头就只剩下嘟嘟嘟的忙音了。

呦,还真傲娇了呀!

唉,真是个小姑娘。

按了按发胀的太阳穴,盯着手机屏幕愣了愣神,要是能从手机里把她拎出来就好啦,捏一捏亲一亲神马的最有爱了。

靠在墙上抽完了一支烟,定了定神才推开门走了进去。

今晚美其名曰跟世交联络感情,其实什么意思谁心里不跟明镜似的。林家这次大动作少不得要仰仗孙家。从古至今,最稳妥的方式就是把外人变成自家人,世交变亲家,势力盘根错节,还能扯得开吗?

也是凑巧,孙家的千金正好是上次在事故现场有过交集的孙曦。

许是今晚精心装扮过,比上次见面更胜出几分颜色。

晚饭的时候,气氛就已经是暧昧非常,他们两个比邻而坐,席间孙父更是时常拿他们打趣。孙曦一副小女儿姿态,娇嗔着:“爸爸,不可以瞎说的。”

到真真不是那天见到的干练模样。

晚上就只剩他们几个年轻的高层找地方续摊。孙曦挑的地方,说是当心理医生太苦了,每天听别人诉苦,要唱歌发泄一下。

林氏是A市著名的销金窟,一进包厢,孙曦就开始抱着话筒不撒手,愣是一口气没歇的唱了半个多小时,其他人也乐意惯着这位大小姐,都拿着酒杯坐在沙发上闲聊,顺便再谈谈两家的合作。

他进去的时候,孙曦正硬拉着一个年轻的高管要来个情歌对唱,那男人一见林修进来,急忙逃下来一把把他推了上去,笑话,这大小姐今天可是典型的醉翁之意不在酒,这折腾了一晚上,暗里谁不知道这孙林两家的事基本算是定下来了。

林修拿着话筒,扯了扯领带,脑子里闹哄哄的。

莫文蔚的广岛之恋,孙曦的声音很好听,女生的部分唱的很是婉转动人。林修虽然不情愿,但还是很配合的唱完了整首歌,声音很是低沉,带着穿越时代的沧桑。孙曦看着他的棱角分明的侧脸,旋转的光影在他的脸上投下斑驳的色彩。

她知道,这辈子,就是这个男人了。

她从小就在精英教育下长大,所有的东西都要是最好的,上世界名牌的大学,穿独家定制的衣服,就像是一个穿着银色盔甲的机器人,完美的就只是一个机器。

可是,就是这个男人,让她第一次感受到了左边胸膛的跳动。

只要他们能在一起,那么,一切的障碍都不成问题,她愿意遇神杀神,遇佛**。

五月底的时候,孙氏的资金正式入驻金鼎。林父的脸色总算是好转了几分,连带着家里这几天的气氛都松缓了几分。

林修急匆匆的交代了手头上的事情,驱车赶往小剧院。

今天周六,距离他们上次见面已经过去半个月了。

路上经过蛋糕店,买了小姑娘最喜欢的提拉米苏和马卡龙,他一直难以理解这种甜得发腻的东西是要多有勇气才能吃得如此满足,偏偏小姑娘每次吃的时候都要往他嘴里塞一口,真是……唉

到场的时候,他的小姑娘已经登台。

今天倒是很少人来,第一排只坐了一个人。

是个年轻的男人,穿的很是随意,T恤短裤,隐约可以看到锁骨处的纹身。摇头晃脑的听着,半眯着眼,左手靠在扶手上敲着拍子,看上去实在是,碍眼的很。

表演时的熙和全然不是平日里那个娇俏的小姑娘,一字一腔,一转身一回眸,像是春天怒放的玉兰花,整个春天都是她的气息。

在最开始的时候,不去依靠什么,不去寻找什么,用尽每一份力气开到荼蘼。

林修不懂这样的决然,有种拼命的傻气。

后台照旧热闹,只是再没见到上次那个抽着烟调笑的女子。

他远远的见过一眼,女人隐在角落里,宽松的毛衣袖子垂下来。

青蓝色的烟雾,暗红色的唇,细长的手指裹住烟,

像是在秀一场抽烟的样子,

戏子味道。

熙和对于甜点总是处于一种狂热的痴迷状态,连妆都顾不上卸,脱了鞋子翘着一只脚,舀了一勺子就立马往嘴里送。林修抽了纸巾小心翼翼的擦掉沾在嘴角的奶油,一脸宠溺的刮了刮小姑娘挺翘的小鼻子

“小馋猫”

小姑娘啃完一块提拉米苏之后,身心愉悦的拍了拍手,长舒了一口气,开始卸妆。

林修这时候才发现熙和所有的妆容都是和大家不一样的,从头面到妆品都收在一个木头箱子里。看上去有些年头,老山檀的香气带着时代的沧桑。就像突然被拉进一个破碎的片段,荣华无限的大家族,楼阁里传来咿咿呀呀的唱曲声,孩子嫩藕一样的手臂,绑着一根红线,穿着铜钱。黑葡萄一样的眼珠子转来转去。

一个光怪陆离的……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