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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纯少女沦为豪门玩物:贴身小女佣

作者:甘甜 | 分类:现言 | 字数:96.3万

正文_第455章 结局2

书名:单纯少女沦为豪门玩物:贴身小女佣 作者:甘甜 字数:2066 更新时间:2024-10-29 08:20:31

“乔小麦真的不是表面上看来的那么简单,我总觉得她心机很深,当初能找关系把小白变成她的妹妹,婚后又能把易大人骗得完全失去理智……朱朱,你不觉得这个女人其实很可怕吗?”

“我真看不出她哪里可怕了!”

“这对易大人来说不是太可怕了吗?你想一想,要是某一天乔小麦逆袭,他完全是伸着脖子等人家宰啊。”

“她吃饱了撑的吗?没事逆袭易大人干啥?易大人倒下去了,对她有什么好处?再说,他俩还有孩子,有骨肉至亲,乔小麦有必要坑他吗?真是的。”

宋维朝一时倒不好辩驳,喃喃自语:“唉,女人啊,一旦掌握了男人的经济命脉,那她可就得意着了……话说,要是她一毛钱都不要易大人的,安安静静,相夫教子,那我倒相信她完全是真心诚意的爱着易大人了……可是,这样子来看,分明爱的就是易大人的钱嘛……真的,我总觉得她有什么别的意图……可怜的易大人,他真的太傻了,他一点也不防备那个女人啊,万一有什么三长两短,我总觉得这家伙很可能被吃得尸骨无存啊……这样太过相信一个女人真的好吗???”

朱朱答都懒得回答他,心不在焉的看了下手机。

骗骗他兴致勃勃:“话说朱朱,你以前是打离婚官司的,有个问题我一直百思不得其解,为什么女人就那么看重在房子上加自己的名字?难道结婚就是奔着离婚去的?只要白头偕老,房子是谁的名字真的那么重要吗?或者说,女人真的特别物质?”

朱朱笑了。男人啊,永远是男人。

男人,永远站在男人的立场想问题。

她在这么多年的离婚官司里见识得太多太多了:男方婚前的房子,公公婆婆总是不许加儿媳妇名字,宁愿加小孙子小孙女都行,但儿媳妇就是不行。

当然,很多女人会说,那是人家的房子,咱没出钱或者出钱少,就不占人家便

宜。我们为的是婚姻,不是房子,结婚没想过要离婚。可是,可是,那你必须得保证男人一辈子不变心,不出轨,不遭遇家暴,不遭遇小三……一个女人,一辈子都把心思寄托在男人永不变心上,难道本身不就是一个愚蠢到极点的行为?

等闲莫道故人心,却道故人心易变。

自己都不敢保证终生不变心,拿什么去保证一个男人!??

正是因为没有保障,所以女人必须活得更加战战兢兢,忍气吞声。你说只要有爱情就好,你说我看中的是他的人而不是他的钱;你说独立女性没必要惦记人家爹妈买的房子或者婚前财产,你说只要他细节上对我好点比一切都重要,你说加不加名字根本不代表什么——可是,人家连名字都不愿意加你,你觉得对你会有多深的爱情????

别自欺欺人了。

只是爱得不够,至少,你在他心目中比不上那半套房子。

婚姻,本来就是一种资产重组,捆绑销售,人家根本就不想跟你捆绑在一起,谈何一辈子爱你?

要知道,义务有多大,权利才会有多大!

一个男人,在房本上加你名字,那就是准备对你长期做多;可是,要是不加你名字,那就代表不看你,分分钟准备抛售你。

婚姻市场,和股市,一模一样。

还有女人又嚷嚷:呀,加了你名字又如何?如果能拿出证据是人家父母出钱买的,你还是分不到一毛钱。——因这个误解,很多女人干脆就放弃加名字了。殊不知,这样嚷嚷的男女,不知道是真蠢还是故意误导女人——要知道,加了名字,那就是物权法的范畴,你便是理所当然的共有人,谁敢把你一文不名的赶打出去?

纵然离婚,你不签字,他连房子还卖不掉呢!

朱朱起码见识过上百对这种破碎婚姻引起的经济矛盾,男女最初往往都曾经爱得死去活来有情饮水饱,但慢慢的就变了,

婆媳纠纷,家庭琐事,性格不合,小三插足……慢慢的,女人的那点潇洒温柔,云淡风轻,统统的都不见了……于是争吵,打闹,撕破脸,各自为了自己的利益丑陋不堪……

早知如此,何必当初!

相反,倒是那些非常物质的所谓的“坏女人”们,一早就掌握了经济大权,男人怎么也蹦跶不上天去,人家反而镇定滋润,心平气和,任何时候都不需要疑神疑鬼,家庭也相对稳定许多,说话做事都有底气,久而久之,倒练就了一点涵养气派。

只能说,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当初自欺欺人,故作潇洒,后面就不要大呼小叫委委屈屈,把自己熬成了烂菜叶,就不要以为是琼瑶剧苦情戏女主角。

宋维朝见她不以为然,更是好奇:“朱朱,难道你赞同乔小麦的行为?”

“我只能说,只有男人自己苦苦追求争取来的东西才会好好珍惜,否则,女人一般会成为可悲的输家。毕竟,女人青春短暂,容易人老珠黄,而男人的青春,至少比女人多三十年!!!易大人真心爱乔小麦,那在他眼里,乔小麦就该比金钱别墅更重要,对不对?如果乔小麦连钱都比不上,又谈何爱?”

一个男人,肯这样对一个女人,至少,他绝对是全心全意!如果男人不肯给你,那是因为压根就觉得你不值这个价。纵然在外人眼里,认为乔小麦千不好万不好,可是,在易向西心目中,她是他女儿的亲妈,是他的老婆,觉得她千好万好,不就好了?

连钱都比不上,谈何爱?

爱难道不是比钱更加宝贵吗?

宋维朝被这话弄糊涂了!他第一次思索起这事儿了。作为一个律师,而且是经济案件的大律师,仿佛石破天惊,醍醐灌顶。

“哈哈哈……朱朱,我这么多年,竟然不知道你是这么一个……”他似乎在思索如何用词,“传统!~对,你原来这么传统,我以为你是前卫女性。”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