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码手机阅读

绝命青剑

作者:黑斗篷 | 分类:都市 | 字数:21.8万

第1章 民以食为天

书名:绝命青剑 作者:黑斗篷 字数:3498 更新时间:2024-11-22 22:44:52

那天,我记得自己满六岁没多久。

不知道大家几岁开始有记忆的。而我,应该是从那天开始的。因为从那天之后,我开始渐渐对自己的人生有了记忆。

那天,我爸和我妈在屋内大吵。

所谓的大吵,就是我妈从刚开始的喋喋不休到后来的大吼大叫;我爸刚开始不言不语,到后来说急了会把屋内的所有东西都砸了,不管价值几许。我妈见我爸砸东西,便会疯了般扑上去厮打。我爸怒火冲天、已半失去理智,他一手控制着我妈,一手继续横扫屋内的摆设。

所以我从小就知道,情绪是一件很玄乎的东西。它可以让同一个人生、同一个人死、同一个人生不如死。

那天也不例外。

很快,屋内狼藉一片。

我不知道这样的争吵持续了多久。但是我发现自己在安静地啃着手中的红薯,静静地吃着,想着这样的场面应该是持续了很多很多次、很多很多年了吧。不然我一个小屁孩,怎么可能面对如此激烈的打斗场面,做到如此淡定。

兵荒马乱的激烈战斗之后,我妈搂着我,眼泪像断了线的珠子,落在我的手臂上。她说:“剑儿啊,我的好心肝。妈妈真的是没招了。你爸爸就是这样,看着人高马大,其实就是一堆扶不起的烂泥。你也看见了,爸爸妈妈总是吵吵吵,隔段时间,就把好不容易置办的那几件值钱的东西给毁了。这样下去,怕连你上学的学费都攒不到了。妈妈现在有个机会。妈妈有个朋友在外地做生意,他让我跟他一起去。妈妈考虑很久了,决定跟着一起去。只是委屈了你。幸好你是个男孩,要是个女孩,妈妈真的放心不下。”

我爸喘着粗气,仿佛平生第一次开口,恨恨道:“想要离婚,门都没有。你要是想跟着那个狗男人一起走,那就走吧,滚得越远越好,这辈子都别想再回来。到时候不管你是吃香的喝辣的,还是喝西北风,都和这个家没有一毛钱关系了。以后你要是发达了,我们也不会要你一分钱!”声音从牙齿缝里蹦出来,一个字一个字往外蹦,语气生硬,却斩钉截铁,无法回转。

我妈没再说话,只是紧紧搂着我。

但是之后的挺长一段时间,在我妈每天夜里连续对着我爸无声垂泪后,他俩终究还是把婚给离了。

离婚证我后来闲着无事翻箱倒柜的时候见过,就放在家里楼上的衣柜抽屉里。

离婚后没几天,我妈决定走了。

她走的那天,我站在家门口,看着,一言不发。我爸站在我的旁边,静默如一座小山。离我们不远处,围了一圈看好戏的人。

我妈提着一个包裹从屋里出来。

隔壁阿婆冲过来,要检查包裹。我妈不让,用求助的眼神看了下我爸。

我爸艰难开口,低低说:“阿牛嫂,算了。家里穷,她就是想带点值钱的,也没有。”

阿婆装作没有听见,依旧不管不顾上前要抢包裹。我突然明白了,她就是想当着众街坊邻居的面,叫我妈难堪。

我妈和阿婆两个人在推揉之间,包裹被拉扯开了,东西撒了一地。

不大的包裹里,装的是我妈全部的衣物,没再有其他东西。

我妈涨红了脸,在周围一堆邻居的围观下,捡起所有的衣物,重新包好拎起。她走过我的旁边,停下了脚步。她伸出手,想摸一摸我的头。

我侧了下身子,躲过了。

她几不可闻地叹了口气,想说点啥,但终究什么也没说。我想,她应该是想叮嘱我要多听我爸的话吧;可惜,她已经没脸再说这种话了。她迟疑了会,终于抬步往村口走去。

那个男的腰挺得笔直,就站在村口。他长得挺眉清目秀,衣裤没有一个褶子,收拾得干净整洁。

他和我的爸爸应该属于不同的人。我爸的长相嘛,就是普通农村男子的长相,黑、瘦,说不上长得好或者不好。而且不会收拾,每次洗头刮胡子,都要我妈催着。像那天,我妈没管他,他就胡子拉碴,头发乱得像鸟窝。

不过,那男的个子实在太矮了,目测不到我爸的肩膀。我爸的个子,足有一米八五。那男的,个子估计连一米六都没到。我妈个子一米五多一点,和他站在一起感觉个子差不了多少。

那男的也朝我妈走过来。

两个人像牛郎织女鹊桥相会一样,在村口旁的池塘边相遇。

那男的自然地一手接过我妈手中的包裹,一手轻轻拍了下我妈的背。

我妈抬头看了那男的一眼,忍了好久的眼泪夺眶而出。她伸手抹着眼泪,低头跟着那男的走了。

这两个人个子都矮小,走在一起像两个过家家的小孩,就这样,走了。

邻居阿婆啐了一口,骂道:“不要脸!”

我爸的堂兄带着村里的几个年轻小伙子,拿着锄头、镰刀从村中央的大祠堂冲了出来。他远远看见那两人走了,我爸却无动于衷的样子,忍不住质问我爸:“阿温,你就这样让那对狗男女走了?!”

我爸低声回答:“他俩上学时候就好着,说起来,是我拆散了他们。现在这样,走了也罢。”

我爸的堂兄重重跺了下脚,低吼道:“你还是不是个男人?!!换了我,就是不弄死那男的,也得让那男的脱层皮!”

他站了会,见我爸依旧不言不语,无奈地挥了挥手,示意那些小伙子们散了。

邻居阿婆朝我爸絮叨道:“阿温啊,不是我说你。当年你不听我的,非得娶这个女人。你要是娶了我们家燕儿,哪还有这种事?我们家燕儿虽然不像这个女的念过高中,但好歹也是初中毕业的。这女的除了长得好点,有哪点比得上我们家燕儿?个子那么矮……”

我爸一声不吭,转身回了屋。

当天夜里,我爸红着眼睛,砸了家里剩下的唯一一件值钱的东西——一个红木柜子。就此,老祖宗留下来的那几件值钱的家具,被我爸砸了个精光。

他把我叫到跟前,说:“剑,我知道你不傻。你和我一样,就是不爱说话,没有别人那么多的花言巧语。我们家现在就是这样。你妈走了,你爷爷奶奶去世早,家里就我和你两个人了。我要忙地里的活,还要想办法挣点零花钱,肯定就顾不上你了。你也大了,以后自己的事情自己做,洗衣服、做饭也交给你了。”

我点了点头,没说话。

我爸叹了口气,说:“去吧,睡去吧。”

我上楼去睡觉。吱呀吱呀的上木头楼梯声,以前是我最爱听的。只要上了楼躺在了床上,我妈就会给我讲各种光怪陆离的神奇故事。上至远古时代的猛兽,下至来自未来时空的时光穿越者。我妈小小的脑袋里,总是装着各种各样神奇的故事。从今往后,吱呀吱呀的楼梯声后,是我蜷缩在被窝里的小小身影。

我爸在昏暗的白炽灯下,蹲在地上,低头翻看那些被砸坏的家具。屋子本就不大,那些家具堆在一角,占据了大半个房间。他仔细研究着这些家具的构造,也从中寻找着精美的红木雕刻图案残片。

在我看来,我爸明明很聪明,不知道为什么我妈总骂他是榆木疙瘩。他在我妈离开后的第二天第一件事,就是调整了表带长度,把家里的那块女士上海牌手表戴在了我的手腕上。那块男士的,一直戴在他的手腕上。这两块手表是我妈唯一的嫁妆。即使吵架最凶的时候,砸东西最厉害的时候,我爸都是先把手表卸下来放在安全的地方,才开始砸东西。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我妈没有带走她的这块女士手表。如果她想带走,我想我爸应该会同意吧。

也许,她是想给我留点念想吧。

日子很快就上了正轨。我从一个什么都不会,穿衣服都要我妈提裤子的小男孩,变成了一个五分钟起床刷牙洗脸,十五分钟做好早饭,二十分钟到学校的大男孩。

我爸每天起早摸黑。他开始和村子里最能干的老人交流,问他怎么翻土施肥,种各种庄稼的不同技巧。作为回报,他帮老人挑东西。让一个敏感木讷的大男人去向别人讨教这些问题,应该挺难的。但是为了生活,我爸折下了他的腰。到了秋天,他种出了颗粒饱满的稻谷,产量足足是以前的一倍。他终于获得了让我妈满意的收成,可惜我妈已经离开了。

我爸说过,他把家里的做饭交给了我。他说到做到,不仅把做饭的任务交给了我,还把种菜的任务交给了我,他说:“儿啊,爸爸对吃食是不计较的。有口吃的就行,冷了热了都无所谓。你不一样,你在长身体。你喜欢吃什么菜,自己种,自己做。每天多吃点。”

就这样,家里的自留地成了我的任务地。

我爸的堂兄娶了位贤惠的媳妇,我叫她大伯母。她家的自留地就在我家的旁边,每年每个季节,她都变着花样种各种蔬菜。辣椒、茄子、青菜、豆角、土豆、番茄、芹菜、大白菜、冬瓜、南瓜、芋艿……

自留地在家门口的山上。

每次我一抬眼,看见大伯母在自留地里忙活,就赶紧扛着锄头奔过去,腆着脸问:“大伯母,今天您种啥嘞?”

大伯母是位善良的女人,很是同情我和我爸。她笑着说:“今天种芋艿。我多拿了些芋头。你过来帮我翻土,我们一起种。”

就这样跟着大伯母种蔬菜,我们再也没为没菜吃发过愁。

我学会了翻地、种蔬菜、施肥、浇地、除虫,成了干活的小能手。我还跟大伯母一样,在破了口的浅口缸里种上了小葱和大蒜,就放在家门口的院墙上,炒菜的时候揪一点。我甚至还学会了腌制咸菜和肉。家里的大菜缸里,常年腌制着长梗白菜。

腌白菜炒肉和腌肉炒蒜苗,是我最爱吃的两个菜,特别下饭,一顿能吃三大碗白米饭。我爸也吃得特别欢,还学会了开玩笑,直呼养不起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