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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之鬼手不灭

作者:没那种风度 | 分类:玄幻 | 字数:113.6万

第二卷:阿拉德风云_第二百零九话:回归

书名:穿越之鬼手不灭 作者:没那种风度 字数:2146 更新时间:2024-11-13 01:04:57

大致三天之后,劫后余生的人类终于再次回到了诺斯玛尔的城镇区域,除了刘枫以外,没有人知道是一个叫做雷瑟的青年救下了众人,在踏出诺斯玛尔沙漠区域的那一刻,一些刀口舔血的佣兵都不禁跪着向天祈祷,这样噩梦一般的旅程不要再来一次了,金黄色的沙漠已经埋葬了太多的灵魂,没有人会再对那远古的遗址感兴趣了,因为那会复出性命的代价。

“雷瑟,你真的不去回去了吗,库科奇那帮家伙会想念你的。”刘枫对着执意要离去的雷瑟还想尽自己最大的努力挽留,但后者只是摇摇头,因为雷瑟实在没有太多的时间了。

“我会回来看你们的。”雷瑟抱了抱和自己交情很不错的老范,后者只是微微的笑着,没有说话,这一次能够出来,老范的性命完全是雷瑟捡回来的,对于这种不善于言表的佣兵,雷瑟也没有说太多,而对方也只是拍了拍自己的肩膀,在自己的耳边轻声说了一声:我的好兄弟,珍重。

独自一人再次踏上了路途,自己的内心对于这些热情豪爽的汉子还是很合得来的,但是一想到自己肩上背负的责任,还有那些承诺,雷瑟还是毅然决然的踏上路程,而第一个目的地就是虚祖国,对于那个对自己青睐的公主,自己欠她一句对不起,还有神秘的血刃,那个被血灵成为珍惜血奴般存在的人,自己有必要带着他再去一次尸谷,而接下来不到三个月的时间里自己还要去赶赴宾崛兄弟的遗迹之约,还有曼妮莎,这半年多的时间,不知道她过的好不好….

“雷瑟小兄弟,等等啊,要去那里啊。”宾崛的声音忽然飘到了雷瑟的耳侧,雷瑟抬头一看,宾崛的身形飘然出现在自己的身体上方,坐骑在雷鹰之上,“上来一聚如何。”

雷瑟到没有拒绝,雷鹰张开的爽翅之间有着近五米的空处,两个人坐着都不怎么拥挤。

“这一次老命都差点丢在诺斯玛尔,想来都有点心悸啊,只是不知道为什

么我也不清楚,当初在那个白茧子中,我还以为我死定了呢….。”宾崛看着漫不经心的雷瑟,也没有再讲下去,“雷瑟,你在想什么呢?”

“没什么,阿拉德大陆上的人类太弱了。”雷瑟轻声感慨道。

“也是,没想到至尊强者也是如此不堪。”宾崛也没有听懂雷瑟说什么,但对于自己差点葬生沙漠的经历心中还是有点耿耿于怀啊,至尊级别,在普通人看来,似乎很强了,但是其实并不强“越来越看不透雷瑟小兄弟了,想来雷瑟小兄弟有什么机遇吧,在沙漠之中。”老人家的感觉很强烈,但雷瑟只是笑了笑,灵魂力量的强大,除了不容易被擅长灵魂攻击和灵魂束缚的强者给控制,还有一个作用就是实力不容易被对手察觉,除非刻意表现,混迹在人群中的雷瑟可以被当做一个普通人,但是一个至尊强者看不透雷瑟的时候,却每一个至尊强者会把雷瑟当作普通人了。

“你也是去虚祖吧,我也想会虚祖了,一起吧,人老了,况且还要去九死一生的卡赞遗迹,总免不了对家乡的眷恋,虽然说已经几十年没有回去了,但还是希望自己精神上会有落叶归根。”看雷瑟没有说话,宾崛扯开了话题。

“呵呵,那就劳驾了。”雷瑟倒是没有拒绝,雷鹰的速度可是堪比一架波音飞机,雷瑟也乐的搭个便车。

宾崛看了看雷瑟,有点纠结的说道:“还有你和库恩的恩怨,我希望你看在我老头子的面上,一比揭过吧。”对于这个连自己也越来越看不透的青年,已经完全褪去了当初的青涩,换句话说不像当初那么单纯了,和一个至尊强者结下恩怨,他也为自己侄子辈的库恩担心。

雷瑟揉揉自己双眼,打了个哈欠:“只要他不来惹我,我也不会去找他。”对于陷害自己,让自己陷入杀戮的库恩,雷瑟到不像是一个圣人一样想要轻易绕过,但是现在和自己关系交好的宾崛出面说清,还有自身底蕴强大,以及现在出于非常时

期的阿拉德大陆,雷瑟才不想再去追究什么的,但是要是库恩再来惹自己的话,自己再也不会绕过他的性命,现在的自己,是个完整的自己,而不是封闭了杀戮之心的雷瑟。

从诺斯玛尔到虚祖首都素喃的路程本来需要近一个月的行程,但依靠雷鹰的速度,大抵三天就到了,酒馆,决斗场,铁匠铺,熙熙攘攘的人群,这些,那些,都没有变,但雷瑟总感觉却少了什么似的。

“如果一切顺利的话,我会在两个月之后来赴约的。”雷瑟在临别的时候对着宾崛说道,其中最多的因素还是雷瑟觉得自身不强大,而不是欠宾崛的人情,卡赞,阿克里斯的片段灵魂,最后宿命之墓,雷瑟总觉得有什么在等自己。

“那就静候了。”宾崛向着另一个方向走去,内心也是极其的忐忑,二十多年没有会恩斯家族了,很多东西都变了….

先去酒馆吧,雷瑟经过思量之后,还是决定去这一个各种渠道消息都会流落到的地方,这里,各色人物聚集着,大至国家大事,小至鸡毛蒜皮都有人在说,而雷瑟想听的是,虚祖,班图,暗精灵,贝尔玛尔,德罗斯最近这些日子的军事动向,很多人都不了解位面战争,但是却还有很多人发动着国家之间的战争,对外必须壤内,雷瑟是这样想的。

“酒保,给我来瓶,血色玫瑰。”这是一种红酒,颜色和鲜血一样,但却有着玫瑰的芳香,在这里受到一些贵族的喜爱,当然那些佣兵则更喜欢炽热的高粱白酒,还有一个方面是血色玫瑰的价格很高,除了血色玫瑰,雷瑟还要了一点猪肝和牛排,沾着酱汁雷瑟很优雅的塞进肚子。

一直喝了近两个小时之后,雷瑟走出酒馆,天色已经有点晚了,雷瑟摇摇头,人类的战争果然在那些蠢蠢欲动的人催发即将促发。

“等你好久了。”一个手持长刀的刀客忽然出现在雷瑟身边,环顾着四周,雷瑟笑了笑,他,果然还是忍不住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