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骗人的眼睛
作者:暮雨蒹葭 | 分类:都市 | 字数:6.7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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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我的思念
(一)
也许我是真的喜欢上了她,也许我只是一时冲动,用时间的魔法来证明这一切是唯一的方法了。
自从那天见过她之后,我对她所表现的态度一直苦苦思考,但都是以乐观的态度来回味她的一举一动。我感觉她虽然不会学习,但有一颗努力学习的心;她虽然没有倾城的容貌,却有着善良的人心。
表面的美丽都会被时光洗刷的干干净净,而内心的美丽却永远那么深刻隽永。就像那次我与刘渫一同见过的美女一样,只有轻鸢剪掠的影子,她对于我们而言只是一幅风景画,只供欣赏;李芳却是一道风景,永存,让我们可以身临其境的感受她的美丽。
我很快又回到了苦闷的笼子,那里虽然有书香,但是太压抑。唯一能让我放松的只有思想,在思想的原野里我可以见到李芳,我可以回到童年,甚至还可以解决心里不少的疑问,比如关乎温宁的事。
心里一直念着李芳但我也不敢怠慢学习,故而不敢和她聊天,以免乱了心性。借此机会我搜寻了一下温宁的下落。
可奇怪的是无论如何我都找不到一个女的“温宁”,只有一个男的“温宁”,我本不想去和“他”说话,结果无奈百般寻找不见踪影,我只得与“他”聊天,确定“他”认识我之后,我果断问了一句“你是男的女的?”
我不知道“他”此刻的心情,只看见对面发来“女的”两字。
我顿时凌乱了,说:“找你那么久,竟然真的就是你!”
“你是高希吗?你还记得我吗?”
“当然啦!我对你特别有印象的,而且我找了你好久!”
“为什么对我特别有印象?”
“因为你的眼睛啊!小时候你和我对视一眼,我感觉你的眼里有好多故事,好美好美!所以我就对你特别有印象咯。”
“呵呵!真的吗?
“嗯!”
“我记得你不太爱说话来着,特别内敛。”
“对的,我们俩的性格特别像的,我感觉我们两个都很少说话。你则更少说话,感觉你都没有跟同学们交流过。”
“呵呵,我现在变了啊!”
我没有接下一句话,因为对于她的变化我完全不了解,我根本不知道如何回答。于是我跳开了话题,问道:“初中那个冬天,雪地里那个也是你吧?”
“哪个冬天呢?”
我无语了,难道我认错人了?实在是太尴尬了。
“小白兔你记不记得了?”我再次惊诧地问。
“没有吧?我都没有印象!”
“难道是我当时近视了,没有带眼镜,所以没有看清楚她长什么样子,而且名字也记错了?”
“你近视了?好吧!”
“你那天穿的也比较厚,我不记得有那么胖的女同学了。”我偷笑着。
“呵呵,你记错了!”
……
第一次加好友,聊了好多,她还答应我当我的知己。虽然多年不见,但我一点也没有怀疑她是否变坏了,我对她说了好多的秘密,因为我不相信一个眼睛如此漂亮的人会变成一个我嫌弃的坏人,即使我好久没见她了我也相信她,况且我的秘密不值钱,又不能卖。
后来我们聊了好多关于李芳的事,她果断的说我喜欢李芳,我也就不隐瞒,直说了。
有时她很清楚我的想法,因为她可以用她的角度来想我的事情,我们真的太像了,或者说她是唯一一个和我换位思考的人。当然她的确变了一些,变的我有些陌生了。自然我也变了,很多有时候两面三刀,说实话我已经越变越差劲。
我向宁诉说了我对李芳的情感,但宁总是不明确答复,叫我想清楚再做。
可是无论宁让我怎么思考清楚,我都无法听从,因为李芳现在是我最在意的人。
宁的出现让我更加坚定了内心美的重要性,也更加让我觉得我喜欢上了李芳,自然也让我对宁那友情更加深厚。
(二)
思念是给相思者无尽的想象,给他们一种胜于拥有的快乐。
李芳来我在的高中了,她来干嘛?是来看我的吗?
袭一身彩衣,她翩翩而来,银铃般的笑声清脆迷人,伴着她的到来是阵阵香风,那是花的味道,暖暖的、沁人心脾。
我迎上去与她说话,她也笑着对我说了好多。
不对,为什么我听不到她说的是什么呢?
彩衣褪色,容颜消散,整个世界昏暗了。
伴随一声巨响,我从床上跃起,这才知道又是一个梦。
“跌把后生冒救哩!”我叹息的说。
室友显然被我吵醒了,嗔怒地说:“你他妈是想女的想疯了吧?”
“我靠!”我笑着应答,但也不了下气势。
顿时寝室里沸腾了。
睡是不能睡了,不过好在周末只补课不跑步,我们就可以慢慢悠悠的,反正无所谓。
洗刷完毕,我出门深吸一口清新的空气。空气中夹带着淡淡的花香与梦中她的香气是一样的,那么暖,那么沁人。
“幽香暖暖送春梦,相思淡淡惹情人。”
“好诗兴!哪里抄的?”
我一看是我的同桌李良,便愤愤地说:“这是我刚刚有感而发好不好!”
“春发的厉害的!是有春而发吧?”他大步朝我走来,送给我一句“春天是个交配的季节!”
我也不多辩驳,因为这个似乎没有必要去反驳。
话说回来,李芳在干嘛呢?算了,不想了。
难道她就是偷我影子的人?不过到底是我把影子藏在她的影子里,还是她偷走了的呢,不管怎样,这注定是要惹出一些事端的。
(三)
冬天的秘密放在热火的夏天只会平添心中的冲动,全然不会影响它刺骨的寒冷。
虽然我送了《偷影子的人》给李芳,但我并未直接告诉她我的态度,直到这个暑假。
空气的沸腾加剧了我内心的动荡,我开始觉得就算生病会拖累她,如果不把自己喜欢的人说出来,也许哪天我死了,谁也不会知道的,所以我必须说出来,我必须亲口表白。
我千方百计地想见到李芳,我想亲口对她说我爱她,因为通过文笔写出的,毕竟太美好,那是我们也许根本办不到。
我知道我会被拒绝,但是还是表白了,她说:“你对我都不了解,怎么能说喜欢我?”
她有她的想法,我有我自己的见解,在我看来:如果我完全了解了她,那她不就太苍白无聊了吗?没有情感基础,谁会爱上一个自己了如指掌的人?
“我对你没有感觉。”
我愣了,这让我怎么回答?我感觉表白成了辩论,这是个不好的兆头。
人就是这样,越得不到的东西越想要得到;越是不能触碰的越想要触碰。
李芳对我开始也不怎么反感,毕竟我当时刚刚改正了我大部分的缺点,除了仍然是低能儿外,品学兼优。
可我终归不能用情太深,我很容易陷入情这个字之中。
李芳的一两句话可以让我想一两个星期。她的话语牵动了我的悲欢,她的态度掌控了我的行动。
她说我好烦,我因此伤心了一两个星期;她说她讨厌学习,我烧了好几张试卷;然而她又很诚实,所以我也不抄作业,不避错误。在她身上有好有坏吧,我都学了一点。
我已经疯狂了,无耻的骚扰,更有甚者在她和初中同学的聚会,我居然跑去蹭饭。
我只想在李芳旁边的位置上看李芳谈笑,偶尔插上几句话,桌上并没有几个我认识的人,这我倒不介意,主要是居然还有二中的校友。而且每次他们聊到我都说我是“优录班”的学生,是高材生,而起这个头的居然还是李芳。
我很厌恶这不明的夸赞,这到底是恭维还是发自内心的?不过,撇开这些,我很佩服他们气度与处事方法,我是碰巧去找李芳的,而他们就邀请我一同前往,我本有意跟随,也就没有推辞,毕竟这样可以扩张人脉。
他们点菜不是按我所接触的,不铺张浪费,而且他们很有主见,知道什么不健康,知道适度。于是我心里有了一个想法:他们不会读书,但他们很实在,他们会做很多事,而我只是穷酸书生。
此后我更加讨厌学习,有了更多时间想李芳,但她在我的内心的形象越来越不如以前,因为我开始发现她的缺陷。相反,宁的形象却越来越好,特别是她对手工的热忱更让我佩服。
不管怎么说,我还是喜欢李芳,但我已经违背了初衷,我迫切的渴望得到,而不是看着她快乐就好。我竟然捧着她的照片就以为见到她的人一样,太傻太痴迷了。
这对我的影响太大了,我知道有朝一日我会得到结果,但我必定会疯狂,只是我已无暇顾及。我追求着我所爱的人,但我却与理想的我擦肩而过,我不再是生活的诗人,而是失魂落魄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