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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墨书,他们叫我杀神大人

作者:最爱喝AD钙奶 | 分类: | 字数:72.9万

第270章 苏醒失忆

书名:我叫墨书,他们叫我杀神大人 作者:最爱喝AD钙奶 字数:2193 更新时间:2024-11-18 02:16:27

“刀,刀...”他嘶哑着嗓子艰难挤出声。

“你的刀挺好用的,阿爹拿去劈柴了”布裙女子接话道。

言罢,她看着床上缠满了白布的身影继续问道“你叫什么?”

话音入耳,墨书显然愣了一下,脑海中也随着这几个字彻底陷入混乱。

他叫什么,他是谁,又为何会在此处,一切的一切都好像成为了一团团迷雾。

这种感觉令他极具陌生,灵魂和躯体之间本该千丝万缕,此时又格格不入。

他想硬想,可越是这般,脑仁就传来一阵阵撕裂疼痛,令他不得不放弃。

最终,墨书有些失神的看着屋顶,恍惚摇头“我,也不知”

“你不知道你叫什么?”布裙女子错愕不已。

“你...”墨书目光侧移,刚好扫到了前者端着的木碗“碗里,可是水?”

“昂,本来是给你润嘴用的,没想到你竟醒了过来”布裙女子边说边走到床边,继而将碗凑到了墨书嘴边“喝吧”

墨书迫不及待,连忙大口喝起来。一大碗水,仅仅数息间便见了底。

“咳,咳咳!”

好似喝的有些急,一阵强烈咳嗽下,身躯数道伤口纷纷被扯裂开来,而原本的白布也在这一刻变为血红。

“有那么渴么...”布裙女子不由撇嘴,期间直接无视了那几道被挣裂的伤口。

“看你这么能喝,不如,就叫你水牛吧”

“水,水牛?”刚重新躺下的墨书一怔,虽脑海中一片混乱,可他却下意识的对这个新名字抵触。

“怎么,不喜欢?”布裙女子问道。

墨书并未出声,只是摇了摇头。

“听村里人说,半月前小黑山那里来了很多北域的骑兵,专门来截杀什么天公子。话说,你不会就是天公子那一帮的吧?”

“天公子?”墨书眉头一皱,道“这和我有什么关系”

布裙女子没好气道“当初阿爹进山打猎,就是在小黑山附近发现的你,你说和你有什么关系”

说到这里,她愈感来气,看着床上的身影,继续说道“要不是因为你,我早就能去镇上逛游会了,你个事精!”

“还请小姐恕罪,日后,某定当派人以厚礼前来答谢”墨书努力抱起拳头。

“就你?”布裙女子明显不信,尤其想起当初那日前者的狼狈模样时,她再次坚定了一番心中所想。

“此间大恩,纵金万两,也难以报答”墨书诚恳道。

布裙女子罕见的没有再说话,而是默默盯着床上的身影,仿佛在盯一个得了痴心疯的傻子。

良久,她果断转身,向屋外走去。

“还不曾问,小姐名讳”

“凡可”脚步未停,随音离去。

枯草床上,墨书呢喃了两遍这个较为奇怪的名字,脑海中不禁再次回忆起那段混乱的过往。

可不论如何追忆,都不过是些模糊片段,甚至是否真实都无从辨别。

自醒来的那一刻,他除了极喝外,便是找刀。但那柄刀究竟何种模样,他却发现自己根本不知,只知道那柄刀极其重要。

至此,这处常年不见生人的小村庄里多了个奇怪的年轻人。

不仅行为奇怪,面孔也极为奇怪。仿佛年轻人全身上下都和这处村子,乃至村里的人格格不入。

除了水牛这个名字外,无人了解年轻人的过往,就是年轻人自己都不知自己究竟是谁。

日子一天天过去,村里人也逐渐习惯了这个处处怪异的年轻人,至于外界如何,没有人操心,也没有人主动了解。

于他们而言,一日两餐,三冷四暖才是该去关心的事。

晃眼间,又一月过去。

这一天的清晨,墨书如往常一样洗漱完毕,走出屋外开始劈柴。这也是他初愈以后唯一能做,且较为顺手的事。

柴是山里的老松木,刀是战场的屠人刀。

一刀分两半,两刀劈四段,烧炉填炕,刚刚好好。

堂屋窗边,两道身影的目光纷纷投向了院内那个手起刀落,干脆利落的年轻身影。

虽身着布衫短打,完全一个在寻常不过的猎户人家打扮。

可那双剑眸深处,那股自内而外所流露出的气质,皆体现出眼下这个年轻身影的不寻常。

看了好一阵儿后,凡可收回目光,继而看向身侧稳重身影“阿爹,这傻小子要在这么吃下去,咱家今年准备过冬的存粮怕都不够了”

“能吃便能干,哪里有不够吃一说”凡廉淡淡一笑,仿佛对此并不以为意。

“也是,那么重的伤,还不到半个月便能下地,这傻小子倒真像头水牛”凡可不由点头赞同。

要按照如今的趋势下去,估计顶多十天八天就能进山打猎,贴补家用。

“去吆喝那小子,准备开饭!”

“哎,好”

……

原地,凡廉看着走出屋内的凡可,原本淡然的神情也在这一刻凝重了起来。

他是个猎户,可却不代表他这一生都只是个猎户。

别的都先不论,单是那柄战刀,那柄玄黑如渊,尽染杀伐的战刀,便足以说明一切。

放眼姑墨国境,怕都寻不到一柄能与之相提并论的战刀。

而一个区区二十上下的年轻人便能执掌此刀,其背后份量之大,他甚至不敢想象。

晌午

食过朝食后,凡可主动拉上墨书,徒步前往据此最近,也是唯一的一个小镇。

美其名曰——采购生活所需。

可至于到底是采购还是游玩,用凡可的话来说,这两者之间并不存在什么冲突。

路程二十余里,说远不远,说近也不算近。不过仅靠两条腿,倒也不免乏味。

“水牛啊水牛,你说说你成天抱着把破刀作甚,莫不是你还想当个那话本儿中的蒙面刀客?”路上,凡可双手叉腰,边走边嘟囔。

“抱着它,安心”墨书咧嘴一笑,并没有解释什么。

亦可以说,他也不知为何要整天抱着这柄黑刀。只是刀握手中,他便踏实,莫名的踏实。

至于过往种种,他脑海中虽多了不少片段,可终归还是杂乱无章,毫无头绪。

也许是本身性格使然,他从不是个喜欢钻牛角尖的人。

既想不起来,那便不想。

该来的总会来,就像天色本呈蓝,浮云,本呈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