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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成红楼短命女,我成了林黛玉的堂姐

作者:胭脂露 | 分类:古言 | 字数:61.5万

第94回 探春送墨表谢意,晴雯骑马又忘形

书名:穿成红楼短命女,我成了林黛玉的堂姐 作者:胭脂露 字数:2250 更新时间:2024-11-25 23:43:49

“哦?妹妹有话?快说来听听。”林晴雯抓住黛玉的手,摇晃道。

“姐姐何苦为这事难为自己?她们身陷困境,若真心想摆脱,什么活计不能做?只要能赚到银子,体面地活着不就是了?”

是啊,一语惊醒梦中人,林晴雯也不再苦恼了。

一个人若身处泥潭中,只要能抓到附着物,不管是什么,他都会抓住的。若不去抓,只能说明他不想脱离险境。

对尤二姐和尤三姐来说,若是她们此时还嫌弃活计苦累,不想干。那就只能说明她们自甘沉沦,不想救自己出苦海。

她们若不想自救,外人怎么努力也是没用的。

自己的想法,改天试探试探她们就好了。

晴雯回了凸碧山庄,却见探春的丫鬟侍书正在屋里跟郑嬷嬷等人说笑。

“不是才刚分开嘛,怎么这会子又过来了?可是探春妹妹找我有事?”晴雯诧异道。

侍书笑着过来,将一个方方正正的小绸布袋子递给晴雯。

“姑娘,方才在东府,珍大爷给了我们姑娘一方好墨。姑娘本想送给您,可是看您一直低着头想事,就没打扰。这不,回屋就让奴婢特特给您送过来。”

“谢谢你家姑娘,难为她想着我。”

晴雯知道,探春作为贾政的庶女,虽然自己端着主子小姐的架子,像朵带刺的玫瑰花一样,谁动她就戳谁。

可她内心其实考量太多,总想方方面面都做得体贴周到。

方才怕是因为在众人面前,这一方墨送谁都显得厚此薄彼,惹人不快,所以才现在偷偷送来。

她也不揭穿,伸手接了递给小红,笑道,“小红替我好生收了,日后姑娘我能不能练出一笔好字,可全在三姑娘的这方宝墨上了。”

“哎!”小红脆生生地应了,接过绸布袋子去了里屋。

侍书抿着嘴笑道:“姑娘真会说笑,敢情姑娘的字好不好,可全归在我们姑娘身上了?”

“那当然,我这字不是她教的吗?练不好,我不找她还找谁?”

晴雯玩笑道,又压低声音悄声问,“侍书,赵姨娘还去找你家姑娘的晦气吗?”

“我也正要跟姑娘说呢,”侍书凑近晴雯跟前,也低声道,“姑娘手里到底攥着姨娘什么把柄?

那天她又来我们屋里聒噪,气得姑娘直抹眼泪。我实在气不过,便把她拉到一边去,告诉她,晴姑娘叫她呢。

结果她的脸一下煞白,“哧溜”一下就跑了,从那天以后再也没敢去闹腾。姑娘,快告诉我到底是什么事?等她再去,我直接吓跑她就得了。”

“那可是天机,不能告诉你。你只要知道,在赵姨娘面前,提我好使就行了。”

晴雯眨了眨眼,故作神秘道,“这么说,你今天提溜着这方墨来,是你们姑娘特为这事感谢我的?”

“不是,不是,这墨确实是我们姑娘单为送给您的。”

侍书赶紧摇头,“晴姑娘瞒着我们姑娘,单跟我说这事,想来是不想让她知道,我自然不会傻到说与她。不过,以我们姑娘的心智,我不说,她大概也会猜到是您帮她解了围。”

“真是什么主子调教出什么丫头,你也是个伶俐的!”晴雯赞了一句。

她心里暗笑,那个赵姨娘,真是够窝囊,也就敢在探春面前说两句狠话,扎扎探春的心。让她来见她都不敢,倒省了她一番口舌。

探春知道她手里握着她姨娘的把柄也没什么,有人能辖制住她,少去她那里闹腾有什么不好?

只不过,她心里怕是又要为她的糊涂姨娘难过了。

一天就这样过去了,第二天早晨,林晴雯去给贾母、王夫人请安后,就和宝玉去了紫竹轩。

去茶房换上随身带来的骑马服,把头发利落地挽起来,娇俏的美少女立刻变成了翩翩美少年,她迫不及待地去看她的马。

紫竹轩的马棚里本来有一匹黑马,是贾芸和店里的其他人骑着来回办事的。

如今又多了一匹枣红色的马,自然是晴雯的。

那马儿通体红色,只眉心处有一点白,鬃毛长而顺滑,眼睛大而有神,体格健壮却不甚高大,女孩子骑着刚刚好。

晴雯伸手摸了摸那马的脖子,马儿竟低下头来,温顺地任她抚摸。

“脾气还好。”

说着,她解下马缰绳,将王短腿儿赠送的马鞍放上,牵着就往外走。

“晴姐姐,你现在就要骑吗?”宝玉慌得急忙跟上。

“买马自然是要骑的,不然买回来干嘛?”晴雯笑道。

“不是,我是说,你从来没骑过马,上来就骑很危险的。”

宝玉急道,“万一出事,我怕接不住你。要不等李贵他们上来,让他们先教教你?”

“要他们做什么?我自己能行。”

晴雯牵着马脚步不停,贾宝玉急得汗都出来了。

竹林里温书的慕南风急忙起身,也跟着出了白云寺。

“晴姑娘,若是信得过我,我来教你骑马吧?”

晴雯看了他一眼,只好道:“好吧,劳烦公子。”

她也不看别人,只跟宝玉道:“你放心,我不是从没骑过马。十岁前在外面飘着的时候,我是骑过的。虽说不是很熟练,想来也不会有事的。”

“那都多少年没骑了,还是小心点好。”慕南风过来站在她身边,想扶她上马又不好唐突,只好张开双臂护着她。

晴雯莞尔一笑,一脚踩上马镫,一个纵身便上了马背。

干脆利落,帅气洒脱,惊得慕南风、宝玉和一众小厮们直瞪大了双眼。

“我说过,我学过的嘛,上个马不是事儿。”晴雯急忙掩饰。

唉!她又得意忘形了。

一个养在后宅里五六年的姑娘,即便小时候骑过马,也不该这么利落的。

前世,林晴雯确实学过骑马。

自小她就喜欢辽阔无垠的大草原,羡慕那些纵马驰骋在青青碧草上的姑娘们。

上初中的时候,她家搬到城边边儿上,对面就是一个马术俱乐部。

每天放学,她必得在人家俱乐部外面看上半小时的马儿才肯回家。

高考之后的那年暑假,她那宠女无度的父母满足了她的愿望,给她报了一个暑假班。

一个暑假学下来,她便可以在俱乐部的跑马场里跑上几圈了。

此后,她每有空闲都会去骑马,这也算她的一项技能了。

如今不过换了个场地,应该也没什么大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