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神的上门豪婿
作者:韦小鸨 | 分类:武侠 | 字数:1.5千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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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36章 忍常人之不能忍,方能成为人上人
灯光下,李晴晴反复看着手中金镶玉的戒子,在确认是真的赵家守护戒子的时候。目光望向赵旭,蹙着眉头说:“赵旭,你不是把赵家的戒子还给三叔了吗?怎么戒子又跑到你手上了?”
“我刚才去见三叔了,是他还给我的!”赵旭说。
李晴晴娥眉紧蹙,不解地问道:“赵家好不容易把戒子要回去,为什么会还给你?”
赵旭摇了摇头,说“不知道!”。
他也有些费解,赵啸义为什么会把赵家的“守护戒子”归还给他。
赵啸义刚当赵家家主那会儿,千里迢迢不远万里,从赵旭的手中把戒子要走了。
也就是那个时候,赵家被逐出了赵家的门第。
既然赵旭不是赵家的人了,自然没有理由持有赵家的传世之宝。
赵啸义大费周章做了这些事情,无非是为了赵家的守护戒子,又为什么会把赵家的守护戒子还给自己呢?
真是百思不得其解!
赵旭和李晴晴这对夫妻都是聪明人,两人想了半天,也没有想出个所以然来。
赵旭向老婆李晴晴讲述了与三叔赵啸义见面的经过。
李晴晴听完后,对赵旭说:“赵旭,要是按你刚才得说法,我认为你三叔这个人能信得过!”
“我也是这么认为!只是在没有确认其真正好坏立场身份之前,还是不能贸然行事。”
李晴晴沉吟了一会儿,瞧着赵旭说:“我认为究其原因,是你们赵家被西厂控制了,根源还在于西厂的身上。”
“不想了,还是睡觉吧!”赵旭见时间已经很晚了,对老婆李晴晴说。
“你再去洗漱一下,身上的烟酒味儿太大,我闻了有一种想吐的感觉。”
“晴晴,你还没有过反应的时候啊?”赵旭问道。
李晴晴摇了摇头,说:“我也不知道!之前,怀叶子的时候,反应也没这么大。现在肚子里这对双胞胎,一看就是两个小淘气,我现在一闻烟酒味儿就想吐。”
“那我去洗澡!”
赵旭起身来到浴间,冲了个热水澡。
淋浴过后,无比的舒坦。
回到床上后,李晴晴或许是因为心力交悴,已经睡着了。
见老婆李晴晴一脸甜美的睡容,眉宇间隐着愁容,赵旭心疼地伸出长臂,将胳膊搭在李晴晴的腰身上。
这段时间,虽然没有发生大风大浪的事情,但是一刻也没消停过!
别看李晴晴嘴上不说,但她一直在忧心着赵家对付赵旭的事情。如今,李晴晴的母亲陶爱华已经变成了痴呆的模样,对李晴晴来讲又是一个打击。
人生啊!
哪有那么多的一帆风顺和圆满,一路走来都是坎坎坷坷!
赵旭和李晴晴在一起生活快七年了,已经到了婚姻上的“七年之痒!”。
这个时间段,是夫妻之间激情褪却的时间窗口。
很多夫妻一路走过来,却最终倒在了这个时间节点上。究期原因,不外乎感情平淡如水,双方彼此发现对方的毛病,忍受不住对方的短板。选择了“离婚”这一归途。
婚姻的生活,琐事繁多,不像一个人没结婚的时候潇洒自在。
特别是有了孩子之后,家庭固然多了生活的乐趣儿。但是家里的柴米油盐,人情来往。工作上的压抑,双方的矛盾都会接踵而来。
感情不是败给了时间,而是败给了现实。
可赵旭和李晴晴则不一样,两人彼此在身心上都刚刚接受对方。正处在甜蜜期,但是生活事业上的烦恼,却一点也不比寻常人少。
人在睡觉的时候会忘了心中的忧愁和烦恼,但李晴晴眉宇间的愁容,挥之不散。
赵旭身体向老婆李晴晴这边靠了靠,两人身体紧挨着,李晴晴身上独有淡淡的体香,让赵旭为之着迷。
胡思乱想了一通后,渐渐睡沉,进入了梦乡!
第二天一早,赵旭早早起来,见老婆李晴晴把被子给踢掉了。
他给李晴晴盖上被子后,拿着一把自己修弄的木剑出了门。
冬至的漫长黑夜过后,日昼在一天天变长。
东方破晓,天际刚刚吐露鱼白。
赵旭手持木剑,脚踏“狂云步法”,手舞着“裴旻剑法”的剑招,一招一式演练起来。
这套“裴旻剑法”,他虽然已经演练了无数次,但每一次练完,都有不一样的心得。
这套武功创自唐代剑圣大家“裴旻!”,但毕竟失传已达千年。
赵旭想达到“裴旻!”那样的武功境地,可还是有很长的路要走。
看似简单无奇的剑招,每一招都千变万化,端得是威力惊人。
赵旭演练完后,刚刚收招,远处传来了农泉憨粗的喊声。
“少爷!”
赵旭循声望去,见农泉穿戴一新,朝他快步纵来。
小三十米的距离,农泉几个纵跳,人已经到了赵旭的近前。
“少爷,你起得这么早啊?”农泉咧嘴笑着对赵旭问道。
“你小子不是也没偷懒,他们都起来了吧?”赵旭问道。
农泉“嗯!”了一声,说:“都起来了!”
习武者,都有起早的习惯。
所谓冬练三九、夏练三伏,忍常人之不能忍,最终才会变成人上人。
武术,是上古传承下来的国术。
一是为了强身健体,二是为了保家卫国!
数千年来,武术一直在传承和变化。直到现在,变成了法制社会。很多武术演变成了表演的套路。
在古代,武术可是“杀人技!”,是以强身杀人为目的。但在现代,杀人可是犯法的事情。一些传承的武术,渐渐变得凋零。但高手在民间,一些武术高手仍然隐藏于民间。
真正的武学大家,是从来不屑于争名夺利!
赵旭见农泉穿得衣衫是新买来得,他有几件衣服,赵旭再清楚不过。还是他老婆李晴晴帮着买得。可农泉身上穿得这件夹克外衣,赵旭敢肯定是新买的。
略为思索,已经想到了是怎么一回事。
“农泉,你这身衣服是萧菁姑娘给你买得吧?”赵旭盯着农泉问道。
农泉憨直一笑,咧嘴笑着说:“嘿嘿!是萧姑娘买得。少爷,好看吗?”
“不错!你这是要干什么去?”赵旭问道。
“萧姑娘让俺去萧家吃饭!”
赵旭伸手拍了拍农泉的肩膀,笑道:“不错嘛!萧姑娘可是一个好姑娘,可别负了人家。”
“不会的!俺也会像少爷对待少夫人一样,对待萧姑娘的。”
“那你快去吧!记得吃完饭,来家里找我。我带你去见见血饮!”
“行!那俺吃完饭就来。”
农泉告别赵旭后,转身大踏步而去。
看着农泉离开的伟岸身影,赵旭心里油然而升出一种满足感。
在自己最落魄,最彷徨的时候,只有农泉不舍不弃陪在他身边!
别人当农泉是“傻子!”,只有赵旭当他是兄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