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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警曹小安

作者: | 分类:都市 | 字数:112.2万

第九十章 冤魂昭雪3

书名:刑警曹小安 作者: 字数:3249 更新时间:2024-11-17 02:49:22

常有才一口气交代了在西市、南市、南郊等区盗窃、抢劫作案数十起的问题。但是在他说到五年前在西市区林西地这几句突然又改口说:“不对!是在南市区······”

曹小安听到这里,觉得他说话吞吞吐吐,必有大事。而“五年前西市区林西地”这一句话,更让他想起了五年前6月9日晚,在西市区林西地代营食堂发生的那起盗窃杀人案。因为曹小安去了现场,所以对这起案件印象很深。“难道这起案子是他干的?”

想到这里,曹小安又对他进行了五个多小时的教育,一直到次日的清晨,常有才终于坦白交代了伙同郭强到西市区林西地代营食堂盗窃杀人的犯罪事实。但是,他一口咬定是郭强动手杀的人。为了澄清事实,曹小安到刘三侃的审查室,将刘三侃叫出来,问了问情况。

刘三侃说:“郭强只交代了一些与常有才盗窃的情况,别的什么都没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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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小安把常有才供认林西地代营食堂的案子通报刘三侃后,叫他重点问这起案子。

曹小安走后,刘三侃回到屋里,突然对郭强说:“你跟我说说,林西地代营食堂的事是怎么回事?”

郭强听到这一句话后,就知道常有才已招供了。他脸色煞白地说:“这起案子,是常有才叫我跟他去的,我在外面给他放风,他进去偷东西,正赶上值班的回来,人是他动手杀的,跟我可没关系呀!”

“这可就奇了,两个人都承认到现场去作案,但都把杀的责任推给了对方。这说明必有一人是在说假话!

根据两人的口供,曹小安认为,常有才和郭强两人有合伙作案的可能,而且都到过现场。现在两人的口供互相矛盾,无法印证。所以,无法鉴定真假。曹小安觉得必须再到现场,访问一下周围群众,从中发现破案的线索。

转过天,上午。

曹小安等人虽然昨晚一夜没睡,但是,为了尽快破案,他们仍然继续战斗。他让刘三侃与南郊分局的同志看管常有才、郭强两人,自己和刘青宇进城到西市分局找到原来出现场的侦查员马勇兵、陈猛两人,了解林西地代营食堂案的进展情况。仟仟尛哾

马勇兵介绍说:“此案出完现场以后,我们虽经调查,但是一直没有得力的线索,后来这个案子就挂起来了。”

曹小安说:“昨天,我们抓了两个人,供出了此案。但是两个人说的互相不同,定不了案。我们想再到现场去访问下附近群众,提供些线索。”

勇兵高兴:可以啊!想不到这个案子终于有了线索了。陈猛一会儿还要去查线索,我带你们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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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个人一块儿来到林西地代营食堂。谁知到了现场才发现,代营食堂已经拆除,改建成了居民楼房。马勇兵和刘青宇不免有些失望。

曹小安说:“不要灰心,咱们到街道去了解情况。”

他们深入到街道,逐一走访了原食堂的炊事员。了解了原食堂的自然环境,内部摆设,门窗朝向,钱、粮的位置,为以后弄清谁是进入现场的人打下基础。据炊事员季玉清介绍:“当天值班的郝仁员有个爱好,夏天每天晚上11时以前都坐在门口乘凉,11时以后才回屋睡觉。”

按照这个线索分析,一人明抢作案的可能性不大,应该是两人合伙作案。曹小安与刘青宇两人又到郭强和常有才住家的居委会了解情况。据铁门一巷居委会的同志介绍:“郭强的父母五年前已去世,给他留下了一所房子和一笔钱,而且郭强自己也有工作,在吕南县设备安装公司工作,他的生活没有问题。”

永春里居委会的同志介绍:“常有才从劳改农场外逃已有五六年了,因为与父母的关系不好,他外逃后一直没回家,又没有工作,没有生活来源,有重新作案的可能。”

曹小安两人又通过街道找到了常有才原来的同学蔡长新。据蔡长新讲:“我的一个同学过生日,常有才去了,我见他脖子上有一道血痕。问他是怎么弄的?他说‘游泳时和人打架来着。’”

据此曹小安分析:“常友才入室作案的可能性较大。”

这一回,他心里有了底。

于是,对刘青宇说:“走!回去重审问常有才!”

回到南郊分局后,刘三侃向许道文说:“上午,我又审了一遍郭强。郭强讲:‘五六年前,常有才跑回来后,住在我这里,他身无分文,又没工作。我的工资也不多,他长时间地在我家吃住,弄得我的生活也很紧张。所以,每天他烦得很,他经常说:连抢银行的心都有’。”另外,郭强还交代说:“同常有才食生作案回来时,我看到他的除子有道血痕。问他怎么回事儿,他说:亏了你那铁疙瘩,要不我非交待了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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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此,曹小安认定常有才有直接杀人的重大嫌疑,在掌握了大量证据的情况下,曹小安、刘青字对常有才再次进行了突审。开始,常有才认为:反正交代不交代都要杀头。所以长时间沉默不语。

曹小安对他再一次进行了长时间的教育,并对他讲明:“你有作案时间,作案动机,有作案同伙,我们已经查清,现在就看你的态度了。”

常有才见已无路可走,只好承认人是他杀的。但由于怕死,仍是不交代具体作案情节。曹小安抓住他的心理,反复进行政策教育。三个小时后,常有才终于低下了头。他说:“我这百十多斤,就交给政府了。我交代······”

五年前的一个晚9点左右,常有才和郭强两人来到西市区林西地代营食堂。由郭强望风,常有才去撬锁。因见食堂门口有人值班,郭独强就以到后院找鸟为名,把值班的郝仁员引开,常有才就乘机进了食堂,撬了抽屉锁和库房锁,正在翻找钱物时,没想到郝仁员回来了,见常有才在翻东西,上前就把常有才拦住了,问道:“干什么的?”

常有才想挣脱逃走,谁知,被郝仁员死抱住。常有才从兜里掏出准备用来砸锁的小钢锤,向郝仁员头上砸去,郝仁员与常有才拉扯打斗中,将常有才的脖子抓伤。导致常有才恼羞成怒,用钢锤朝郝仁员头上连砸数下,郝仁员被砸倒在地。常有才怕他不死,在临走时又朝他头上砸了一下,也没敢再继续翻东西,两人就逃走了。

至此,五年的悬案,终于大白于天下。常有才、郭强被押进了看守所。郝仁员屈死的冤魂终于得到了昭雪。当程旭仁队长得知这一喜讯后,非常高兴,他紧紧握住曹小安和刘三侃的手说:“你们不愧是局刑侦处的!不愧是破案专家!仅仅几天就帮我们抓到了外逃六年的越狱潜逃犯,还破了多起盗窃案,一起杀人案。给我们树立了很好的榜样,我们应该很好地向你们学习。”

曹小安说:“你太客气了,我们可不敢当。”

刘青宇也说:“我刚从警校毕业,就赶上了追捕越狱潜逃犯。这几天,我从曹队、老刘身上学到了很多东西,这是我永生难忘的!”

曹小安和刘三侃说:“不必客气,以后我们还要在一起工作呢!”

刘青字说:“您两位永远是我的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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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接第九十一章女尸1)

初冬的清晨,东方刚有些泛白,吕南县南郊区黄岗乡拖拉机站的吴右铭背着背着包,走在去往单位的路上。走到衡路旁的小路上时,远远地看到似乎有个人趴在地上。待走到跟前才看清是个女青年趴在那里。吴右铭上前拍了一下她的肩膀:“喂!醒一醒,这里哪能睡觉?”

女青年毫无反应。吴右铭仔细一看,才看清女青年的头上满是血,显然已经死了。这真是起五更撞见了鬼了!吴右铭这一惊非同小可,包都扔了,转身就跑。在跑出一段路之后,才想起到派出所报案。

早晨6点,南郊分局刑警队队长程旭仁带领侦查员郑文西、刘青宇以及在分局蹲点的曹小安、刘三侃赶到现场。黄岗派出所的王所长、管界民警小郑、治安民警小魏已先一步到达,保护现场。时间不长,县局刑侦处三队的刘华、郑老三及技术科的法医陈影和技术员李静也赶到了现场。

在队长曹小安和程旭仁的统一指挥下,对现场进行了勘察。死者是个20岁左右的女青年,身上没有任何证据,也没有线物,只在上衣的右兜内发现有一枚1元硬币,在现场的地面上散落着三枚1元的硬币。在尸体旁,有几个男人的青年式皮鞋足迹。在离尸体不远的地面上,发现有两个人并肩而坐的痕迹。经法医郑林检验:死者衣着整齐,没有搏斗痕迹和被j污的迹象。左手腕有戴过手表的痕迹。

死者后脑部有钝器伤,颅骨凹陷性骨折。地上有大片血迹,系失血性颅脑损伤休克死亡。根据尸僵和尸斑情况认定,死亡时间是11月7日晚上10点左右。

在现场分析时,程旭仁征求刘华的意见:“刘老兄,你谈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