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美国写网文
作者:为戒烟写字 | 分类:都市 | 字数:88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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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一十七章 我还看过这种书吗?
办公室内,王渐一边看着电脑屏幕,一边捏着有些酸痛的手腕自言自语。
“这本《异常》,居然有500多万个单词。”
“许多知名作家,终其一生,也写不出这么多的字数吧!”
他回忆了一下剧情,微微点了下头。
“即使到了结尾,情节也没有出现明显的重复。”
至于大量的情景描写,和对话...
“当然是选择,满足喜欢日常的的读者们了。”
他笑着摇了摇头,进入了twitter话题区。
“这就结束了?最终大boss这么弱?”
“一直在说希灵使徒等于神,王,你真的不准备再讲讲所谓的希灵帝国吗?”
“通过神经病女神,我感觉那个希灵帝国非常的有趣!”
“哈,你们不知道《星球大战》拍了多少续集了吗?放心,希灵帝国一定会有的!”
呃?
王渐将注意力,放到脑海中的书架上。
之后,他又看向那个留言,露出苦笑。
“这...也不是我能决定的啊!”
这时,又一条留言,映入了王渐的眼帘。
“《异常》完结了,感觉有种莫名的悲伤。”
“的确如此,在1996年3月的某一天,一个叫戴姆男孩的青春结束了。”
“快去看,‘畅销书之王’斯蒂芬金在网站上,发表了一部叫作《迷雾》的作品。”
“畅销书和网站作品的风格,完全不同。不能抱有太大的期望!”戴姆留言,“不过...反正有免费部分,我去试读一下。”
之后他的留言,是在三分钟后。
“好吧,戴姆的青春,又回来了!”
我去...
王渐看着留言,轻轻的笑着。
“你这时光倒流的速度,也太快了。”
“不过,斯蒂芬?金先生,已经开始在网站上发表作品了?”
他关闭twitter,也进入了《迷雾》目录。
半个小时之后,王渐意犹未尽的揉了揉眼角。
“大师级作家的文字驾驭水平,的确非常强悍了。”
受世界末日理论的影响,灾难类小说在美国文坛上,很有那么几本。
而这种异能类的小说,在网站上就更多了。
斯蒂芬?金将两者结合之后,居然让王渐有了一种全新的阅读体验。
“感觉就像在温暖的咖啡馆里,看着在暴雪中奔跑的行人。”
“看着风景,感觉到非常寒冷。可仔细感觉,反而更加温暖了。”
他点击鼠标,准备继续观看。
“shit!”王渐低骂一声,“竟然,已经阅读到最新章节了!”
“求更新!”王渐的手指,在键盘上飞快的打着字。
“这是...王的留言?”
“哈哈,你也有今天啊!”
“王,你终于理解我们的痛苦了吧!”
“我艹,”他低骂一声,“忘了换twitter号码了。”
“王,你可以看一下丹?布朗的《达芬奇密码》,也非常的精彩。”
达?芬奇?写艺术家的小说?
这在网站上,可非常少见...
王渐想了想自己的人设,便用鼠标点击链接。
“我看看在作家心目中,真正的艺术家是什么形象。”
可仅仅第一章内容,就让王渐目瞪口呆。
身为哈佛大学符号专家的男主,居然被堕落天使路西法给附身了。
“作为在耶和华身边,同等地位的存在。我一直对耶稣的死亡真相,感到怀疑。”
男主角忍受着剧烈的疼痛,听着这位堕天使在脑海中说道:“现在有一个机会,摆在了我的面前。”
“掌握这个秘密的一个峋山隐修会的成员,突然死亡了。”
“如果你想活下去,就去调查吧。”
“那个成员是谁?”男主角大声问道。
“他在人间,好像是一个叫做卢浮宫的博物馆馆长。”路西法声音低沉,“不过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他负责的一件藏品。”
“一个叫达?芬奇画家的作品,你们称之为《蒙娜丽莎》。”
“放心,我会在关键时刻,给你提供一定的力量帮助。”
“what?”王渐看看书的名字,又看了看第一章的内容。
这tm的,是异能类小说吧?
可接下来的剧情,就更让他大跌眼镜了。
峋山隐修会的成员,各个都是不得了的大人物。
为了阻止男主角调查下去,他们使用了包括收买、色诱、暗杀等各种手段。
可主角在死亡的压力下,通过路西法的帮助和自身过硬的知识,还是在一点点揭开耶稣死亡之谜。
这些情节,让王渐彻底目瞪口呆了。
“都市异能、升级版的《福尔摩斯探案集》啊!”
“不对,”他看着电脑,摇了下头,“比福尔摩斯,还多了一点宗教色彩。”
这时,一条私人的twitter消息,传递给了王渐。
“王,感谢你编写的‘小白文写作指导’。”
“有了它,我好像更能明白网站连载作品,和实体出版的区别了。”
王渐看了看发信人,正是畅销书作家丹?布朗。
“小白文写作指导”?
他眼睛盯着《达芬奇密码》,又想了想《迷雾》。
很久之后,他才长长的叹了一口气。
“这些全美知名的畅销书作家,还真是...太厉害了!”
忽然,王渐的脑袋出现一阵晕眩。
这种熟悉的感觉,是又要出现新的小说了吗?
他赶紧朝脑海中的书架看去。
只见这次出现的,不是一本作品,而是很多小册子。
《xxx败家子》、《xxx神豪》、《xxx太有钱了》...
“我靠,这么多作品。”王渐一边欣喜的打开小说,一边兴奋的自言自语道:“这次,能赚更多的钱了!”
可片刻后,王渐就恨不得冲去卫生间,洗洗自己的眼睛。
“我以前,还看过这类小说吗?”
如果说这些小说有什么共同点的话,那就是天上掉下来一个大大的馅饼。
亿万富翁在这些主角面前,也只能低头哭泣。
因为这些主角们,可是越花钱,越有钱的存在啊!
至于花钱方法,也基本上就是那几种。
以前朋友看不起自己,现在有钱了,就让他们去羡慕主角。
更丧心病狂的几本里,连父母都能写成极度拜金的了。
“这些小说,不同于《奥术》、《极道》、《异常》。”他在脑海中做着对比,“在西方文坛上,从来没出现过这种类型的小说。”
“连tm大的分类,都没法分啊!”
这些东西,能赚钱吗?
王渐考虑了很久,还是摇了摇头。
钱景,太不明朗了!
而且,刚刚看到斯蒂芬?金、丹?布朗等畅销书作家,已经把“小白文写作指导”玩出花来。
“自己再去写这些,是不是太过于丢脸了?”
王渐在脑海中,看着新出现的作品,做出了决定。
不过很快,他就“咦”了一声。
怎么每部小说里,有钱了之后,都要去买一个苹果手机?
这个苹果,就是自己知道的那个苹果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