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大佬有秘密
作者:薯媚 | 分类:悬疑 | 字数:42.1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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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七章 不可能放弃
在下载的过程中,再回忆着其他科目的目录,若有回忆不起来的地方,她就用红笔标注出来,必须要在明天之前,把所有课程的大纲和重点内容过滤一遍。
这才几分钟,苏瑾就已经把吴寻抛到了脑后,考试才是目前最重要的事。
所以女人如果要忘记你的话其实也挺快的,你还不对她好。
吴寻走到车边的时候,吴坤已经等在那里了。
“去哪里?”
吴坤问道。
“找个咖啡店喝杯咖啡。”
吴寻把车门打开,吴坤面无表情的坐上去。
确切的来说吴寻的祖父和吴坤的爷爷是亲兄弟,只不过是同父异母的,一个是最大的大哥,一个是最小的小弟。
两人年龄相差二十五岁,所以感情并不深厚,倒是吴寻和吴坤年龄相差不大,在吴寻成了孤儿没多久,吴坤也处于半个孤儿状态,两人一起度过了那黯淡无光的好几年时光。
“你来阜南做什么?”
吴坤要了杯拿铁。
“就不能来看看你?”
吴寻要了杯摩卡。
吴坤一听,顿时对这种无任何技术含量的谎话,不屑起来。
“如果你说今天太阳会从东边出来,我也信。”
吴寻抿嘴瞪眼,很绅士的摇了一下头,你爱信不信。
两人沉默地喝着咖啡。
“苏瑾是你弄来的吗?”
吴寻淡淡的问道。
“是或者不是,关你什么事。”
吴坤神情严肃的看着吴寻,三十年来他从来没叫过他一声小叔,在他眼里吴寻就是和他一样的男人。
一样的,为某种目的会慢慢的不动声色的布棋,哪里会有什么放弃之说。
这些年来他越发的看不懂吴寻,不知道他到底要做什么事,他知道他并不像他表现出来的那样凶残。
他骨子深处的东西应该和自己没有两样。
却在和苏瑾分手这件事情上,让人大跌眼镜,他如何都没想明白,他为何会如此决绝的和苏瑾分手,而且一点不拖泥带水。
他以为还有什么阴谋,或者有什么苦衷,他无论如何都不能相信他会和她分开。
他不是把她看得比自己的命还重要的吗,最后怎么会是这样的结局。
却不料之后的发展,更是让吴坤匪夷所思,八年过去了,他居然真的没再去找过她,居然就这样真的分开了。
他不相信他会去杀人,但他的确这样做了,不管是有意还是无意,不管是什么原因他都坐了三年牢。
这让吴坤很介意这件事情,他想方设法的要弄清楚,却总是找不到出口。
那年他差点被要债的打死,是吴寻救了他,那年他差点病死也是吴寻救了他,那年他和他妈差点被别人卖了器官,还是吴寻救了他。
他是吴坤在这个世界上为数不多有血缘关系的人,真正意义上的亲人。
虽然两个人一见面就气氛紧张,甚至会掐架。
“你们可不可以换个地方,不要再待在这座城市。”
吴寻淡漠的看着窗外。
“为什么?”吴坤低吼起来,紧握着手里的杯子。
“不为什么,就是看你们不顺眼。”
吴寻把最后一口咖啡喝完,站起来就走。
吴坤差点忍不住把手里的杯子给砸了过去,简直莫名其妙,你看我们不顺眼我们就得走啊。
你什么东西。
吴寻走了好久,吴坤才起身离开。
刚才莫名其妙的那句话让吴坤思虑了很久,这不像吴寻的风格,虽然苏瑾离开后的这几年,他的变化是挺大,但他一直觉得本质这种东西的是不会变的。
因为苏瑾,他们大吵过几次,但那也是好几年前的事情了。
这几年联系得少,但并不代表,他们就不了解彼此。
吴寻刑满出来后,吴坤还想着去帮帮他,却不料,他完全不需要,人家只用了几年时间就已经是安西的权贵新秀了。
吴坤用了十二分的努力都没有打听出来,他是怎样成功的,所以对此一直耿耿于怀。
他回去的时候,正看见红红在马路边吃力的搬着垃圾,小小的人看着颇有几分可怜。
正是青春爱美的时候,哪个愿意用青春去搬垃圾呢。
可能是因为苏瑾的缘故,吴坤把车停在一边,走下去帮她推。
“吴大哥,谢谢。”搬完垃圾,安在红客气的说着。
“我带你去办卡,原先苏瑾说下班后再去,但是免得等一下麻烦,顺便带你去办好了。”
吴坤说到。
安在红也没客气,就跟了上去。
没用几分钟她就选好了,吴坤出于好奇的看了一眼,136***,那么多好的号码,干嘛选这个。
后来吴坤才知道她希望他们都好好活着,只要她死。
但是吴坤不会知道,还有一个人选了一个号码是***,他只希望妻子活得长长久久的,他死,而他嘴里的妻子就是安在红。
选好号码后才发现手机还在苏瑾手上,吴坤二话没说就再买了一个新的。
红红说等她发了工资就还他,吴坤没有拒绝,只说让她先用着,以后再说。
“你要不要给你苏姐姐打个电话。”
拿着新手机,吴坤建议到。
红红很乖巧兴奋的让吴坤给她输号码,她这个样子哪里像一个二十几岁的女人。
受苏瑾的影响,吴坤不由得对这个才见几面的人放下了戒心。
听到手机响,苏瑾看到是一个陌生号码,但还是放下资料走出去接听。
让她大感意外,居然是红红,一听说是吴坤给她买的手机,苏瑾不由得停顿了一秒。
但还是十分高兴的交代着,让她下班后等着去找她。
挂断电话,苏瑾握着手机,又摇了摇头,不知道她在想什么。
回办公间的时候遇到她隔壁工作区的人,苏瑾对她笑了一下,但那人就像没看到她一样,就从她身边走了过去。
苏瑾很不习惯的低下头往自己工作区走去,有时候就是不喜欢这种大城市,一点人情味都没有。
有可能工作十几年都不知道隔壁住着的是谁,就像苏瑾已经来了好几天,别说工作厅的人,就是自己隔壁间的人都不认识。
每个人都低着头忙活自己的生计,这个年龄的人就这点好,目标明确,没有利益关系的人或事再也不肯花心思去讨好。
苏瑾只是有点不习惯,可能她还不是那个上有老下有小的背工一族,还有时间去想良心那回事,明明才接触几天的红红,就有点放不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