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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开局告白同桌小憨憨

作者:白菜不是我 | 分类:都市 | 字数:174.7万

第402章 你什么时候回来啊

书名:重生:开局告白同桌小憨憨 作者:白菜不是我 字数:2149 更新时间:2024-11-17 00:27:10

第404章 402.你什么时候回来啊(求订阅)

做生意难免会遇到眼红的人,他们要么直接复制相同盈利方式,要么直接用资本把看中的产业直接给砸下来。

对此林新宇根本不用担心,有了白文杰和小姨他们的支持,更别说自己还有点小金库,根本不怕没人投资,更何况在这种蒸蒸日上的网页发展情况下,饿急送肯定会成为互联网发展的最大赢家。

“林老板,我们这边已经通知好,后天晚上应该可以安排三十几号人,剩下的还在鞋厂工作,暂时调动不回来,还要等到月底安排。”

“三十多个?够用了,勤快点一天下来都能赚好几百。”

“合作愉快。”

俩人象征性地握手,林谨也在此刻将合同递给对方。

经理看着合同上的说明,看到工资结算给他们分发,对此表示满意,毕竟这些做人力的,只能通过中间商赚差价这种方式进行盈利。

对此林新宇也没说什么,要是没有对方找人,一时半会儿他还真找不到。

对于一个刚开始的产业,是不会有人轻易会去尝试的,成年人的世界很简单也很直接,他们眼里只有钱,压根就没有任何容错机会,别说那种需要养家糊口的人群,更不会浪费赚钱时间。

“对了,合同上的注意事项记得通知下去,记得带通行证,要不然学校不会放行,不然十几二十辆摩托轮流进去,保安都不知道什么情况。”

“放心好了,一定安排下去。”

至于通行证的问题,林新宇早就在电话里跟校领导沟通好了,对于他的这种盈利方式,主任早就开心的合不拢嘴,要知道,如果创业成功,作为创业指导老师的他,同样会挂到校园网上。

都到他这种年纪了,最在乎的就是名利,要不然怎么可能大力支持,完全是互惠互利。

从人力市场出来,林谨没有说话,反而一直盯着林新宇看。

如果是女生这样盯着,他还可能会觉得正常,但要是换成男生,只会感到奇怪和惶恐不安。

“你没事吧?”

“没事。”

“兄弟,你是有女朋友的人,这样盯着不太好吧……”

“不是,就感觉,宇哥你很厉害。”

“我多希望这是诗晗说的。”

林谨很快明白过来,简单解释后,这才表明清楚他有时都在怀疑,怀疑林新宇跟他们不同,不管做什么事都会提前全都铺垫好,根本没有后顾之忧。

每次就算出现问题,也很快就会想到解决方案,在所有人没有反应过来时,已经有了应对措施。

“这些伱以后也能做到,现在就当积累积累经验,你可是要干大事的人。”

往往就是这种画大饼的方式最容易收货人心,道理谁都懂,可轮到自己面对的时候,完全没有拒绝意思。

“我一定会好好学习的。”

这不?林谨就成功的被收拢,一心想着跟在林新宇身边,上学那会儿都没有现在这么热爱学习。

店铺里。

小丫头最开始还不算太想对方,有着洛溪溪陪伴聊天,只感觉时间过得很快。

唯一让她觉得不好的是,每次扭过头去,对视不上林新宇目光。

他还有多久才回来啊……

平常都会有消息提醒的,现在就连消息都没有发送过来,没有任何信息。

怎么能这样呢,晚上不会再让他把手伸进到里面去了。

“哟哟哟,我们的小美人又在想哪个男人呢?”

“就,就一个……”

“能不能学学我,你看林谨不在这么半天,我根本就没有想过他,因为知道他是出去忙,等会儿就回来了,完全没有必要去想。”

洛溪溪还在努力,她现在才发现,白诗晗特别粘人,就这么一小会儿,都不知道想了林新宇多少次。

“可,可是,我忍不住……”

小丫头表情有点委屈,她以前都不会这样的,自从遇到他,林新宇无时无刻就在身边陪着,不管发生什么,都会用那种温柔的声音提醒她,“我在”。

就是因为这简单的两个字,这才让白诗晗放下所有防备,只想陪在他的身边。

暑假好不容易度过,那段没有他的日子属实难熬,从俩人见面开始,小丫头就已经在做好天天都陪在他身边的打算。

她同样会有顾虑,也有想过洛溪溪说的那些问题,要是太粘人了,林新宇跑掉怎么办?

但这问题已经被明确回答过了,他就喜欢被她粘着,永远都不会反感和讨厌。

正因如此,所以小丫头才会变成现在这样。

“男生喜欢那种若即若离的感觉,你要是太把他当回事,他就会不在乎,不是有句话说,得不到的才是最好的,一旦轻易得到,那就会不珍惜。”

洛溪溪此时做起了情感导师,她就有点后悔跟林谨发展太快,这都还没过去几天呢,那人都已经敢翻身做主人了,在这样下去,那还了得。

所以她才会让白诗晗注意她踩过的雷区,要懂得该怎么拿捏别人。

小丫头那会去想这些复杂的东西,随她怎么说,就算听不懂还在礼貌点头,同时不忘掏出手机。

起初洛溪溪还以为她想通了,直到看清白诗晗动作,叹息说了句:“没救。”

『诗晗』:你怎么还没有回来啊。

后面那句没说的想你,白诗晗有点不好意思,那样就像洛溪溪说的,话语太过直白,要适当保持距离。

应该就是这样保持距离吧。

对待感情,小丫头很认真,原因其实很简单,林新宇是她第一个喜欢的人,在高中那会儿情窦初开的时候,她就已经喜欢上了他。

喜欢一个人是没有理由的,不管周围人再怎么多,对方就是人群里闪闪发亮的那个,压根不用特意去寻找,总能很快找出对方所在位置。

如果不是喜欢,那她也不会选择被他欺负,就会在他让她做老婆那会儿直接拒绝,根本就没有后续发展。

正是因为喜欢,所以一切都给人有一种顺其自然的感觉。

说奇怪吧,又好像如愿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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