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间之食至茗归
作者:吃吃不是痴痴 | 分类:古言 | 字数:194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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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36章 没人抢地走
却不想沈清将三人打发走了,看了看林茗背后屋子道:
“这好像是我的卧房。”
原本林茗走到门口想起来还有东西要给许家三兄妹,见沈清话都不说一句就给人打发走了,还说什么这是他的卧房,好像他想来就来似的。
于是林茗顿时翻了个白眼道:
“对对,你的,是你的,没人和你抢。”
说完,林茗就去前头追许秀他们了。
沈清却看着林茗去追许家三兄妹的身影,面上浮现出一丝笑意道:
“是我的,也没人抢地走。”
*
林茗到了后院,见三人在后院收拾着田里的作物。
相比方才沈清给他们的纸笔,都被他们拿到自个屋里去了。
这些日子以来,三人也逐渐学会了些字,虽说之前许慎兄弟二人要去镇子上帮忙做生意,但后来镇子上雇了几个人之后,每天只需要一个帮手。
所以许慎许义就轮流置换,许慎在镇子上帮忙,许义就在家里和许秀白天帮忙家里的家务活,以及照料田里的作物,傍晚学写字,当天许慎就可以休息一番,等明天的时候,再由许秀将昨日他们学的交给许慎。
但后来没过几天,几人觉得这样的效率又些低,于是不管当天有没有人上镇子上帮忙,傍晚的时候都一起学新的字。
在林茗看来,几人对知识的热衷程度不亚于任何一个读书人,而且因为时间弹性,也没有其他压力,反而每天更期待着学,当然,沈父事没有时间去教几人的,毕竟沈父还有私塾里的那些小萝卜头们要教。
三人的先生却是沈清,还别说一开始沈清教三人习字时,她一开始还满担心。
毕竟沈清自己都还是个学生,这读书,学和教是两码子事。
但她和沈母要在外头搞钱,家里除了沈父也就沈清能教一两个字,沈父又没空,她也不想让人家为难,于是自然就找到沈清头上。
没想到的是,沈清应下之后,教地却是蛮好,张弛有度,还很大程度上提高了三人的积极性。
每天早晨的时候,三人就会去书房去沈清那里取傍晚要练的样字,以及纸笔,傍晚练完了再教给沈清,这些字会受到沈清简单的不会打消积极性的评价,随后沈清再将第二天要些的字写上三遍,让三人记住比划顺序,以及写时的握笔姿势。
又是等到第二天傍晚之后,三人才有机会去仿照比划顺序,练习这些字。
如此一来,每天学的字虽然都在逐步增加难度,但三人的积极性却十分高涨,甚至有时她还能看到几人在土里或者沙子上,用树枝练习。
就为了傍晚的时候,不将比划顺序忘记,到时候写在纸上浪费了纸张,没得到姑爷的点头夸赞。
而从沈清那里得到的结果也很喜人,因为三人在每天还要做其他事,甚至有时还要上镇子上帮忙的情况下,每隔几天的测验都能记得七七八八,不仅没有全部忘干净,记的效果竟然都还不错。
所以头两天,林茗还十分不解,以为沈清这厮表面上答应她要教三人习字,但早上却之间他捧着书看,下午她和沈母他们回来了,沈清还在捧着书看,她怀疑姿势都没换过。
回头一看,其余人都在后院除草料里田地,她一问才知道,原来沈清将纸和笔都收上去了。
当时她虽说疑惑,但她也知道,沈清不是个不舍得这些纸张的才这样做的人,所以就继续看了下去。
没想到几天之后问了沈清三人的测验,却得到了一个令人意外的结果。
而后林茗才回过味来,原来沈清这厮使的是攻心计啊!
三人原本是被她雇来的,也对她十分感激,平时手脚都很勤快麻利,看到什么活都抢着干。
虽然她让三人识字让他们很激动也答应会好好学,但要是白天学,三人总会被其他东西影响了思绪,或者是分心或者是去赶被的货。
就算事手里些着字,没准心里想的也是一会要去拔几根草,一会要和谁抢着扫地之类的想法。
这样的想法之下,几人根本就学不好,只能是浪费时间,最后家务做不好,字也学不会,那不是浪费时间浪费生命吗?
而且对三人没有接触过文字的人来说,一开始学肯定会不适应,这时候要是一直坐在那里,反倒是给了几人的心理压力。
不如收放自如,该干什么的时候干什么,等统一的时间再学在写,也不给几人纸,好想这些纸笔隔了几人一个心理压力。
因为三人会想,傍晚就要教作业了,他们要赶快先写完,所以白天也会不定心。
反而傍晚再统一发,就不会有太多心里压力了。毕竟就算他们想写,也没有纸不是?
这样一来,白天的时候,几人就能专心的照料田地,等空下来的时候,他们自然就会在地上或者沙上练习字,久而久之慢慢地就适应了,也熟悉了,更养成了一个长时间学习的习惯。
虽说每天习字的时间,并不多,也就是傍晚一个时辰之间,但几人练的字却越发像那么回事,甚至许慎还逐渐有了自己的笔风,而不是一味的学沈清给他们的字帖。
这不是攻心计是什么?
试想一下沈父教的那些萝卜头们,整天呆在课堂上,心里都飘道外头玩去了,随堂测验的效率,估计还不如沈清,一个从头开始教的人。
不过林茗是不会承认沈清这厮的办学理念,令自己惊艳到的。
毕竟这在林茗看来,估计就是沈清这厮自己也懒得教,他显然更愿意一个人自在的看书,而不是教三个萝卜头从头学起,最后误打误撞外搭正招地反而有了些效果而已。
林茗心中如此想着,又想到方才沈清提早将纸和笔给了几人,估计是因为三人将家里的家务活都做完了,整个沈家都被打理地十分整洁干净,沈清见三人没事做,提早发纸笔不会分心,才提早发的吧。
想到这里,林茗继续往前走着,见正好许慎在地上用树枝站着写字,那字迹隐约有了些自己的风格,和沈清虽然相似,但却有些不同的区别,显然许慎是有自己的天赋的也幸亏没被埋没了,否则天底下又少了一个人才。
这时候许义和许秀显然发现了林茗的到来,纷纷和林茗打起了招呼。
林茗却笑道:
“方才沈清不是将纸笔发给你们了吗?为何不直接在纸上写?”
却听许义道:
“哥说了,要将字练到最好,才不算浪费了那么贵的纸。”
一边说着,许义面上还露出一副为许慎的好学感到骄傲的模样,给林茗看的顿时一乐道:
“那你怎么不也练练?”
许义却用手挠了挠头道:
“林娘,你不是说过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优势吗?我们要先发展自己的优势,我觉着吧,我和我哥不一样,我哥读书可能耐,但我更喜欢做这些体力活,一看地里的草都被我给薅没了,我心里就舒坦,比连一个字舒坦多了。”
林茗闻言,却是心中笑道,合着许义还是个强迫症,不过这也能看出许义对读书没什么兴趣,估计对体能方面的发展更有兴趣些,所以现在练字还是练着,如果后续许义不愿意往深了的之乎者也哪里边学,她也就随他去了。
而许秀则是在一旁看着,她眨巴着一双鹿眸,看着她和许义讲话听着听着也跟着笑,看起来着丫头虽然之前在沈家不太适应,但现在却心安多了,起码之前许秀是不会如此放松地笑的。
见状,林茗就道:
“好了不和你凭嘴,这一趟出去我给你们带了些东西,方才忘记给你们了,地里也收拾的差不多,你们来和我拿一下。”
随后就听见许义一声咋呼地欢呼了一下,给那头在安静练字的许慎吓了一跳,许秀也面露期待以及感恩,显然三人都对林茗回来给他们带了礼物着件事很高兴。
林茗见状,也跟着笑了笑,心道虽说三人因为之前的经历,外人面前少年老成,一个个的都很刻苦,但实际上也就是十来岁的孩子而已。
之后三人跟着林茗又拿了好些东西回去,这里头基本都是在千灯镇买不到的东西,但却都不贵重,不是会让三人拿了之后心里觉得欠了林茗的那种礼物。
比如她给许慎的就是一个放毛笔的笔搁,因为千灯镇上买文房四宝的书肆是没有这种书房物件的,所以对方起码不会知道这个东西的价钱,可以说在三人当中,就要数许慎自尊心最强,也最不外露,显然她要是送些知道价钱的东西,许慎估计会将这个价格记在心里,总想着以后还给别人。
而她给许义的就是街头打陀螺以及一个蹴鞠,虽然这两个是玩具,但却也能锻炼,正顺了许义好动的习惯,而三人里面,就只有许义会对这些玩的东西感兴趣。
而给许秀的则是她在牛车上,和沈母学着绣的荷包以及在丰县看到的颜色很好看的头花,这小丫头,身上的荷包还是来时用的那种粗布制成的,虽然许秀一直说自己不用打扮,她的指责是做好自己的活,但林茗可不怎么想,不论什么年龄段的女孩子,都需要好好打扮。
哪个女孩子不爱美,只不过许秀不想将钱花在那些东西上罢了,所以她正好回程的途中和沈母学着绣了不少花样,其中大部分都不甚满意,被她给拆掉了,但还剩下一个看起来还可以的,至少她觉得是她能绣出来的最好的那种。而三人里头,最不想因为自己的喜好给别人造成麻烦的,就是许秀了。
其他的就是几块还可以的布毯子,她说的是人家打着的时候,也就是便宜买的,几人闻言却依旧很感谢,给林茗搞的不好意思了。
其他的家里都有,屋子是新盖好的,用的材料都是好的砖头,冬天应该能保暖,衣裳也已经早早地置办好了,之所以给几人毯子,是因为林茗有预感几年冬天应该会很冷,所以沈家全体都买了不少毯子和布。
毕竟这才是十月多,早上都已经冻的耳朵疼了,她虽然没有在古代过过冬,但起码也知道,现代的时候,农历十月不该怎么冷的。
除非今年就是比较冷,所以还得多做准备,毕竟多做准备也不亏,反正这些被子毯子的,只要洗干净,时常晒太阳,可以用好几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