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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科比当队友

作者:莫莫微寒 | 分类:体育 | 字数:69.4万

第一百零五章 到底是谁随便

书名:我与科比当队友 作者:莫莫微寒 字数:3167 更新时间:2024-11-16 22:04:27

湖人的下一站目标是休斯顿火箭队,但比赛要在隔一日的晚上进行。

球队匆匆拜别奥兰多后,连夜飞往休斯顿,这样可以休息的更好。

「001-407-65*****」飞机上,楚晓拿着一串号码犹豫了一下后,还是丢进了旁边的垃圾桶里。

菲欧娜不知道通过谁,竟将她的私人电话塞进了他的更衣柜里,她确实是个尤物,美貌与身材都是上上之选,特别是赤裸着身体躺在昏暗灯光照耀下的床上,给他留下了特别大的心灵冲击,以至于回到酒店后还是久久难以平复心情,甚至有些后悔就那么走了,没有做点啥,这样反复思虑之后,倒也想不出霍华德那帮人到底是谁在给自己下套了,按照霍华德对他的误解来看,多半是霍华德主谋,杜洪从中策划和执行。

「这事儿不能够就这么轻易算了。」楚晓由此还无端想起了之前被抓进监狱里的事情,莫名受了一次牢狱之灾,真是人善被人欺啊。当时因为刚刚在洛杉矶站稳脚跟,觉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他天生又不愿多难为那些在基层工作的人,知道让一个人丢掉工作很容易,可再找就难了,此事便不了了之。

哪知这个事情过去还不到一个月,自己又在奥兰多差点吃了更大的亏,甚至葬送锦绣前程,如果再次轻易地算了,那积攒在心中的不快何时才能消除。

至此,楚晓打定主意要与魔兽他们斗上一斗,不过他也知道这事儿急不来,自己又没有对方的把柄,处理不好的话那就结下更大的梁子了,且会让球队四分五裂。

他强行按下心中对不远处正在嘻嘻哈哈跟队友开玩笑的魔兽的鄙夷和不爽,将思绪又重新放回到了菲欧娜身上,心想大家既然没有什么纠葛,再联系也没有意义,就算自己没有跟翠西在一起,也不可能贸然联系这么一位让人不知道底细的主儿。

想到这里,楚晓回头望了望,发现翠西正好抬起头来看向这边,俩人便给了对方一个甜甜的笑容。

飞机上是划分了区域的,球员们全都坐在前面,那里座位更加宽敞,饮食等物品丰富,服务也更加周到和细致,打个比方就好比是飞机中的VIP舱。随队工作人员均坐在后面,也就是所谓的经济舱里,如果前面没有需要,他们就呆在后面不动,以免打扰到球员们休息。

所以这对偷偷恋爱的情侣,在飞机上是没有机会独处的,楚晓却喜欢不经意地回头,目光从其他地方扫过来,落在翠西脸上后,趁着别人不注意就给她笑笑,她还以甜甜一笑,偶尔会故意挤眉弄眼,这让俩人觉得更甜了。

楚晓还在享受这份甜美的时候,突然一个电话打了进来,低头一看,是林书壕。

上一次火湖大战后,林书壕随队匆匆离开洛杉矶,俩人没有机会聚成,林书壕便通过旁人要到楚晓的号码,然后跟他通了一个多小时的电话,最后约定这次到休斯顿后,一定要带他好好逛逛。

「你们那边的比赛已经结束了吧?出发了吗?」林书壕那边听起来有点吵地问道。

「早就结束了,现在在飞机上,预计2个小时后到。」楚晓看了看表说道。

「那快了,我等你,晚上到了正好一起去夜店玩玩儿。」林书壕充满期待地说。

「啊,估计得十一二点才到啊,别等了。」

「就是十一二点去夜店才热闹呢!」

「要不算了吧,时候太晚了,加上刚刚打完比赛也有点累,要不然明天一早出去?」楚晓提议道。

林书壕沉默了一会儿说,「也行,那今晚我们都早点睡,明天一早来接你!」

「好的,明天见!」

「明天见!」

挂了电话后,楚晓回头又望了一眼自己的女朋友,发现她靠在椅背上开始打瞌睡,便回过头来安心小睡一会儿。

休斯敦市是哈里斯县的首府(在美国县比市大),是德克萨斯州最大的城市,也是全美第四大城市,排名仅次于纽约、洛杉矶和芝加哥。

该市位于德州东南墨西哥平原北部,距离墨西哥湾只有80公里,因为地处坦荡的沿海平原,河湖众多,气候温暖湿润,吸引了195万人口在此生活。

湖人队乘坐飞机到达休斯顿时,已是晚上11点45分,虽然接近深夜,这座城市却是高楼林立、灯火辉煌,从远处看,灯光点点犹如星辰,像一颗颗晶莹的钻石镶嵌在黑幕上,非常地美丽。

特别是从机场进入市中心之前,会经过一条40公里长的运河,夜晚巨轮上灯光璀璨,十分壮观,据说白天还会看到千帆长驱直入的景象。

火箭队的主场为丰田中心球馆,这也是由丰田公司赞助的,所以用其公司名称冠名。

球馆是一座椭圆形的建筑,浅粉色的立柱,棕红色的墙壁,穹顶是银白色,远远看去像一个巨大的锅盖。

楚晓他们这次没有居住在球馆附近,而是距其七八公里外的一家五星级酒店。因为它周围都是鳞次栉比的高大写字楼,酒店规格却一般,这不符合湖人队的入住要求。

到达酒店时已是第二日的凌晨0点30分,客场作战加上旅途劳累,这些球员们分到房间后倒头就睡。

楚晓倒是精力旺盛,趁着大家伙儿都入睡的间隙,悄悄潜至翠西的房间,俩人说不得又亲热了一番,临了分别时,他征求女友的意见,「明日林书壕带我四处逛逛,你要不要一起?」

「我有很多工作要处理,就不去啦,你们好好玩。」翠西在他唇上轻点一口后,笑着将男友送出了房间。

自从她重新回到球队暂时主理公关工作后,确实忙碌了很多,时常抽不开身,这倒不是说她陷入了官儿迷,而是美国这边的女性喜欢追求独立,即使自己的男友事业有成,完全不需要她们自己打拼,她们还是会希望能拥有自己的成就,这与美国人历来崇尚所谓的自由和平等有关,而这一点恰恰在爱情观里体现的最为明显。

因为他们从交往到结婚,往往要经历四个阶段,暧昧的发展非常错综复杂,在这期间两个人都是自由的,如果中途觉得观念和思想不同步,这段关系就会随时终止。

楚晓一开始并不了解这些,直到跟翠西同居了才渐渐体会到中美恋爱文化的差异,所以每次征求她的意见后,不论答案如何并不强求,两人也因此一直相处的比较舒服。

简单说一下这四个阶段吧,首先是Hangout,即为初级试探,这个阶段的两个人可以去做任何事情,甚至是性事,但俩人之间不会有任何承诺,这和国内男生用短信连续追求几个月不一样,美国人这个阶段没有唯一目标,他们可以两个人约会,也可以4个人约会,甚至他有了女朋友,也能和其他人约会,因为他想在这段时间跟你一起玩而已。

第二个阶段是Dating,也就是真正的约会。这种交往建立在平等的基础上,没有利益纠纷,是相当纯粹的感情交往。既然平等,那么意味着尊重对方的空间,如果在这阶段对方觉得他的个人空间被侵犯了,他会立即提出分手,而你也必须尊重他的意愿。

第三个阶段是livetogether,同居。如果两个人交往的很开心,没有太大的压力的话,他们就会选择同居了,而且一般会持续很长时间。不过,这仍然不能表明两个人就要结婚了。在同居过程中,两个人会深入交换对婚姻家庭的观念和思想,如果不同步的话,这段关系就会终止了。

最后才是Mariage,结婚。

楚晓和翠西其实一开始只是处于第一阶段,也就是初级试探,是黛黛儿的出现让他们跳过了第二阶段,直接来到第三阶段的同居,这就意味着他们必须尊重对方的空间和时间,不能强求或者干涉,否则他们的关系也可以随时终止,即使已经有了性。

因为美国人对“性”开放,却对“关系”十分保守。

记得到美国之前,楚晓曾听朋友讲过这么一件故事,有一位中国男生初到美国留学,在一次偶然的酒吧聚会中认识了一位心仪的美国女孩儿,他们相互交流、产生好感,然后就发生了性行为。

第二天,男生问女孩儿,「你现在应该是我的女朋友了哦?」

女孩回答,「不,虽然我很喜欢和你在一起,但是成为男女朋友太快了,还没准备好呢,我们先保持联系吧。」

后来,他们经过多次的约会才确定下关系。

女孩儿后来对男生说,「你当时吓了我一跳,竟然那么早就说我是你女朋友,也太随便了,这么容易认定一个人。」

男生直接楞住了,搞不清楚到底是谁随便。

从这种角度来说,翠西对楚晓真的不是很依恋,相反,会给他更多的独处空间,甚至不介意他去接触不同的人,哪怕是女人,只要不带回家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