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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王之亡

作者:无为未来为家 | 分类:历史 | 字数:63万

第四十章 英雄救美得重金 失期之罪十日禁

书名:穿王之亡 作者:无为未来为家 字数:2493 更新时间:2024-11-16 21:44:54

妇人大致明白了目前处境,她得救了。脸上虽然还有些惊慌,却已六神归位。她连忙欲起身行礼,春光乍泄,魏王急忙扭过脸去。

妇人又惊叫一声,才意识到一丝不挂,满面通红。魏王将衣服甩给她,背转身去。

妇人迟疑片刻,迅速穿好衣服。然后轻呼,“恩公,鞋。”

魏王回应了一句不客气,转过身来。定定打量一下妇人,吃了一惊。

但见此人,肤如凝脂,凤目蛾眉,明眸皓齿,眼波盈盈,玲珑腻鼻,美口红唇,长发如瀑,自然垂肩。面色苍白却透着红韵。

果然是一个绝色美人,年纪约莫二十初头。怪不得山贼头目猴急,他都有些心动了。

那妇人见魏王发呆,有些慌了,忙呼,“恩公,鞋,鞋。”

这女人吓得都语无伦次了,魏王定了定神,郑重道:“夫人莫慌,贼人已被擒拿,务保汝之平安无恙。”

他内心好兴奋,英雄救美,这形象在哪个时代,都是无比高大上的存在。

可是美妇人红着脸,怯怯道:“还望恩公将妾身之鞋归还,以行大礼,表救命之恩。”

赶紧把鞋子扔过去,这脸丢大了,魏王一下子脸羞得通红。屋子是待不下去了,直接岀门。

审讯完毕,除了院子里面的金银,还有额外收获。山贼头目知道这主才是头,对着他不停磕头谢罪。

刚才太尴尬了,过去就是两脚。还不解气,径让人押进屋子。此时妇人已粗略打扮,整理完妆容。

魏王怒道:“贼人在此,请夫人发落。”

那妇人已然镇定,起身给魏王行了个万福大礼,

“妾身谢过救命之恩。贼人为将军所擒,自然由将军处置。”

这个女子不一般。压下疑惑,令人将山贼头目推岀去砍了,真晦气。

接下来就是收拾赃物,轿子太显眼不要了,回归大部队。

共得金一百斤,银两百多斤。还有妇人的化妆匣一个,储物柜一个,没有打开看。山贼人头全部砍下来,这都是军功,得带上。

剿个匪,剿了个金银窟,看那贼窝穷酸样,应该是妇人之物。救个美,还是个贵妇,不知道是福是祸。

尴尬劲儿还没过,不好意思找妇人交谈,只是默默地赶路。妇人也不说话,似乎在思量着什么,默默地跟在他身边。

两人还挺有默契,时不时互相看两眼,又都红着脸移开目光。没过一会儿,两眼儿再对在一起,再移开。更加无法开口。

回到大部队,命人将林子里的尸体,全都装车拉上。然后开始赶路,耽误了有两个小时,下午终于抵达曹军大营。

妇人还是一直跟着,魏王给她安排了一辆马车,坐在粮食上,一起进入了曹营。

魏王的心很细,怕她引起轰动,进入大部队时,就给她罩了个袍子,知道她的人不多。

在最边角处安营扎寨,有军士来传令,让他即刻去中军大帐。

他急忙带上谢七安,打马而去。刚进中军大营,有军士接过马,悄悄告知务必小心。

估计是于禁这坑货递的话。脑子不停,步子不停,进入中军大帐。

大帐内人不多,曹操、曹昂、典韦、于禁、吴威、王成,还有一人,不认识,却只在曹操下首边。

赶忙行礼,曹老板阴着脸,沉声道:“汝可知贻误军期,该当何罪?”

晕死,迟到两天不会就开除了吧,还是直接砍了,

“禀主公,吾路遇张绣游骑,为护大军,防其偷袭,故此行军迟缓。”

“前军已然交锋,不闻绣有奇兵,汝可有凭证?”

曹老板脸色稍缓,心里却不信,其他将领更不信。他打仗打了这么多年,必须有斥侯游骑时刻巡逻,没听到任何示警信息。

“贻误军期,当治罪。谎报军情,罪加一等,汝不可妄言。”曹昂发话了。

短命鬼曹昂是曹操钦定接班人,重点培养对象。这货除了不好女色,曹操的优点全继承了。

文武全才,只是政治手腕稍显稚嫩。而军务却很精通,青州军大营名义上是于禁领头,实际上是曹昂在管。

“吾军多为步兵,亦有斩获,对方逃窜,追不及也。”有人证,一点不虚。只不过死无对证。

曹操来兴趣了,有惊喜。于是魏王令谢七安将山贼首级与绣军尸首一并运来。

自有军校检视回禀,信息属实。曹操面露喜色,当即赏,金二斤。

曹昂面色平静,拱手,“无忌兄初至,即立战功,可喜可贺。旦军有军规,失期当罚,此赏罚分明也。切莫见怪。”

赏是赏了,可该怎么罚呢。见于禁要说话,忙眼神制止。坑货就是坑货,关键时刻闭嘴比较稳妥。

“乡野之人成军大抵如此,不必介意。若对曹公有异心者,吾之铁戟,击之如探囊取物。”

典韦说完,一脸傲骄之色,铁须都跟着扬上了天。

这货这次就挂了,还这么狂。天欲之灭亡,必使其疯狂。魏王深深地望了他一眼,典韦还以为魏王怕了,更加恣意。

“失期当罚,请无忌兄归营十日,令全军将士尽习军规军纪。”曹昂下了判决通知书。

关禁闭十天,不疼不痒。但却要统一军令,统一思想。可见曹昂确实有两把刷子,曹操不好色的话,估计都没三国。

领命而去。那个不认识的中年人一直在思索中,就只他进来时,看了他一眼,然后全然不曾理会后面的事。

回归自家营寨。不让岀营对他来说是好事,正不想为别人卖命。突然觉得这个女人给他带来了好运气,要不然真不好交代。

其实他清楚得很,曹操只是打压而已。收了他的人,再收了他的心,心甘情愿去卖命,对他只会好不会差。

与老板同行,怎样才能获得信任,还保全自主性呢,魏王绞尽脑汁地想。

卖命?命只有一条,不卖。送钱?露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不行。送女人?曹操口味重,专好人妻,手头上刚好有一个。

不行,不行。不符合他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这种事干不来,三观不合。

有些头疼。不过还是要挖掘一下这个女人,太不简单,必须搞清楚底细。

在中军大帐想了许久,就要去探望那个美妇人。李发进来告知,接到于禁密信,张绣愿意归顺,仗不打了,双方正在谈。

怪不得关他禁闭,原来是张绣服了。否则估计第一个上场的就是他。曹昂是真心厉害,不得不让他佩服。

曹氏父子一个唱红脸,一个唱黑脸,所有要素都能考虑进去,而且毫无违和感。果真是虎父无犬子,相得益彰。

不过千算万算,不值天一划。让李发密令黑夜义从探寻一个女人,张绣的婶婶,邹氏。一旦邹氏进曹营,就是变天之时。

李发得令,觉得主公越来越神了,张绣婶婶都知道,打仗和女人有什么关系,简直风马牛不相及。但听主公的没错过。

令李大嘴做些精致饭菜,送去他的寝帐,并温两壶酒。他要招待贵客,一来就送金银还有气运的美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