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超凶哒爸比求抱抱
作者:疯喵镜 | 分类:现言 | 字数:45.2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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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死不了
这一夜,远在贫民区一栋不起眼的住户同样不平静,弱小的身躯经历一番抽打之后,已昏死过去,怀抱着孱弱的稚童,女人一边抚摸着他哭花了的小脸,一边喃喃自语:不怕,野儿不怕,妈妈在这儿永远陪着你,不疼,睡吧,睡醒了,一切就好起来了。“
这声音里夹杂着颤抖的情绪,却因女人那没有手指的手腕而破坏这一切的温馨,女人低声自语,一遍又一遍的重复同样的话,似自我催眠一般,如果不是一室狼藉,地上被打断的藤条,竟让人无法想象怀抱着的小人儿遭受过怎样一番折磨!!!
“臭婆娘!抱他做什么?又不是第一次打了,死不了,我累了,过来给我洗脚!”
粗犷的谩骂声传来,一个年过四十的男人一瘸一拐的拄着一根独木根,满脸的胡渣,一身洗的泛白的蓝色T恤,腿上的裤子还破了几个洞,蓬头垛面的如同乞丐一般,脸上还带着醉酒的红晕,恶狠狠的瞅了一眼女人拥在怀里的小人,竟是厌恶至极,带着恨意的目光!
他们两口自从那件事以后,就变成半残废,苟延残喘的过活,即便如此,他也不可能轻易地咽下这口恶气,这个孩子,他们养了五年,替别人养了五年!
而这个孩子的存在,警示这他们,这满身的疮痍是怎么来的,他们好好地家庭是怎么一步步走向灭亡的!
这一辈子,他都不会忘记幼小的亲儿子死在怀里的那种绝望,老母亲死无全尸的那种悲怆,他如畜生一样下贱的活着,这一切的一切,都间接的拜这个孩子所赐!
即便是他们报不了家破人亡的仇那又怎样?他手握着那个人的孩子,活着一天,就把自己所承受心身上的痛苦加注那个人的孩子身上!
他要让那人永远都见不到亲生儿子,即便是哪一天事情败露了,那人知道了孩子的存在,那样更好,他会带走这个孩子,天涯海角,那人休想再寻回这个可怜虫!!!
一想到这些,男人眼神就流露出疯狂,布满红血丝的浑浊双目兴味的注视着那个小小的身影,即便是这么些年,他让那个孩子穿最破的衣服,吃的更是残羹剩渣,但依旧难以掩饰掉那个孩子精致的脸庞,尤其是那双灵动的大紫瞳,简直与那人一模一样,他想不相信这不是那人的孩子都不可能!
太有辨识性了,为此,他不得已花高价给那孩子配了一副哈哈镜,遮住那一双大眼睛,免得引人注目。
“你简直就是疯子!!!!他只是个孩子,你真的要活活打死他才甘心吗?刘冬!咱妈和儿子在天之灵看到你变成这副鬼样子,虐待幼童,会伤心死的!!!”
女人终于爆发了几年来的不满,即便是这个孩子不是自己的孩子,但是,人心都是肉长的,她养了这个孩子五年,含辛茹苦的把他带大,期间这个孩子曾带给她多少治愈的温暖与欢笑,让她内心充满希望,她是感动的,是心疼的。
但是,每当她丈夫醉酒之后便动辄毒打孩子,她每回劝阻也不听,她开始任之,想着对方打够了,骂够了气消了,就会放下了,谁知道!谁知道他根本就是变本加厉了!!!
孩子身上旧伤未好,又添新伤,好好地一个人儿,都打的木讷了,没有精气神儿了,长此以往,早晚这个孩子会毁在丈夫鞭下!
“呜,野儿乖,妈妈不气,野儿乖,妈妈不气。”
刘野小小的身子弓着,人浑浑噩噩的低声求饶,软糯的声音带着些祈求的唯诺,听着心揪揪的疼,女人不由更加抱紧了怀里的小人儿,想给予他一些温暖和安慰,轻哄着:“野儿不怕,不怕啊,妈妈在,陪着你,护着你,不会再让他动手了,妈妈明天就带你走,睡吧,睡吧。”
她说着说着就哽咽了,她的孩子刚出生不过一天就没了,是这个孩子,陪伴她度过了最艰难的时光,带给她曙光般的炙热温度,她很感激,真的很感激的。
亲生孩子再重要,这几年也早已淡忘了,这个孩子,她是真的把他放在心尖上疼了,只盼着,盼着男人不要酗酒,不要家暴,不要再虐待孩子,怎么就那么难,那么难啊。
“哼,带他走?你疯了吧?啊?你这副鬼样子出去帮工都没人要你,你拿什么养活他?还不得靠老子养活你们?啊?!”
刘冬嘲讽出声,他是瘸了,但好歹一双手还是好好地,靠着这双手,挣着微薄的收入,勉强维持生计,但是女人因那年的那场大火,半张脸被烧伤严重,凹凸不平的脸,坑洼的烧伤面积后生出的表皮,似数千条肉虫啃咬过一样,看着甚为恐怖,她还少了一只手,自理都成问题,根本不能出门见人,自己都养不活自己,更别提带个孩子了!
听着难听的话,嘲讽的语气,女人也不气,她想过了,她不能让孩子活活毁在男人手里。
“跟你说话呢!?哑巴了?吱声啊!我要洗脚!”
刘冬河东狮吼声还在继续,女人揽着孩子,躲到里屋里去了,总共不过十几平米的小房子,被隔开了一个低矮的小隔间,成年人根本直不起腰,只能矮者身子钻过去,用泥胚糊了个离地面高五公分的平台,平铺了一块木板,板子也是一节一节拼凑成的,上面铺着破旧带补丁的褥子,这就是小孩子睡得地方。
女人钻进隔间之后,就把那扇堪称之为“门”的厚布帘给拉上了,暂时隔绝了外面的视线。
“明天……妈妈带你走,野儿乖,不怕,不怕啊。”
女人凑在孩子的耳边,极为轻的声音说着,她是真的想为孩子谋一条生路。
“臭婆娘!”
男人啐了一口之后,一瘸一拐的夺门而出,出了贫民区,这里到处是破旧的老式房子,胡同又深又宅,年代久远,深夜里,男人深一脚浅一脚的往胡同外走去,走出贫民区,穿过大路,来到对面的小卖铺前,买了袋烟,拿着就拐进了另一个深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