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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年的百合打开方式[快穿]

作者:八步莲心 | 分类:武侠 | 字数:64.9万

第172章 少女情怀总是诗

书名:那些年的百合打开方式[快穿] 作者:八步莲心 字数:6028 更新时间:2024-11-16 20:38:30

有时候,没有对比是发现不了自己的苍老的。

平日作为一个20的大龄姑娘,虽然在现实世界经常被贴上“大龄”被父母逼着相亲,但,真正不觉得自己有多大。

但现在真正见识到十几岁的少女,才发现自己终究是年纪大了。

香香公主的那些情愫,我居然已经不太能体会了。

想当年,十几岁的高中年代,我可也是爱过《散文诗》,摘抄过成本成本的古今诗词的!

“骆冰姐姐,你说,她会喜欢我么?”

在我打完第n个哈欠后,香香公主提问。

“……”我如同一个上课犯困被老师点名提问的学生,揉揉眼睛站起来,吭吭哧哧,“唔,你这么好的女孩子,她一定会喜欢你的。”

“嗯。”香香老师含笑点头,示意我坐下。

我赶紧心有余悸坐下。同时震惊于香香公主的自信:不是暗恋的那个会自卑些、惴惴不安什么的么?不是应该像张爱玲说的,见到对方就低入尘埃,然后从尘埃里开出花么?喂!

不过,在看到香香公主的如仙笑颜后,我不得不承认:这样一个女子,确实有自信的资本!

这世上,钱不能解决所有的事情,但绝对能解决大部分的事情(比如砸雷催更,噗);同样地,长相绝美也不能得到所有的美好事物,但绝对能得到大部分的美好,比如爱情。

一个人如果长成香香公主这样,的确是不需要在任何暗恋里自卑的。

然而,不自卑,却不代表没顾虑。

“可是,如果她不喜欢女孩子怎么办?”

毕竟,性向是很难改变的,这孩子也知道。

不过——

我从上到下扫视了她一遍,吞了吞口水:“放心吧,就算是直的,见了你也会弯成蚊香的。”

如果说东方不败是让女子秒被电的“妹见弯”,那香香公主就是人见人怜的“姐见弯”。

唔,我的鼻子好像又痒了。

香香公主张着大大的眼睛,天真无邪望着我:“什么是直的?什么是弯的?”

于是,这个清晨,我开始给香香公主讲解百合的入门基础常识,比如直啊弯啊、t啊p啊,甚至攻啊受啊上啊下啊……愣是把一个香香公主的脸蛋讲成了红苹果,且两眼放光。

唔,看来作为一个百合穿时空推广员,我还是比较合格的。

不过,很快另一个言情穿时空推广员不淡定了,站出来叉腰:“骆冰,不要教坏香香!”

我跟香香抬起头。

同时疑惑:“你怎么在这里?你怎么知道我教坏香香?你来多久了?天啊你偷听?!”

“我是来叫你们用早膳。”

在我一连串的指控下,李沅芷还是面不改色,果然是第一厚脸皮。

人在屋檐下,我也不想与她为敌,所以也就顺着她的话头说了下去:“谢谢了,我们这就来。”

“哼。”

她率先转身。

我心中还是欢喜的:毕竟,虽然她态度不好,但还是想着我的,知道早饭不吃会伤胃,还记得给我准备早餐:)

然而,等到了餐桌前,我才泪流满面地觉悟:尼玛,我还是把她想得太好了!

满桌子漂亮堆放着的,是早餐么?是早餐么?

那分明是一桌一桌的鲜花拼盘吧!

我僵硬转过头,望着她:“你这是要我当蜜蜂采蜜么?”

我觉得我跟香香公主就如同那首经典歌曲:两只小蜜蜂呀,飞在花丛中呀,飞呀,飞呀……

然而,香香蜜蜂却似乎很受用,开心地扑到饭桌前,两眼冒光:“谢谢沅芷姐姐!”

然后,拈起一片鲜花,就放进嘴里。

我呆若木鸡。

好吧,我承认美女拈花入唇这画面很美,但是——这不是凹造型啊!这是真吃啊!是真的当饭吃啊!还能更坑爹一点么?摔!

然而,不管我怎么摔桌掉下巴,香香公主依然吃得很开心。

并且招呼我:“骆冰姐姐要不要一起尝尝?”

好吧,还算乖巧,知道我不一定跟她一样轻口味,所以只招呼我“尝尝”,但是我连尝都不想尝好么!我又不是蜜蜂!

到了这时,我才想起:关于香香公主这个传说中的人物,身上有异香这件事,解读有很多。而《书剑恩仇录》里,就是因为香香公主爱吃花瓣!

我去!

望向李沅芷,哀戚:“你们府上还有别的吃的么?不会只有花吧?一定还有早膳吃剩下的米粥包子咸菜对不对?唔,你是穿来的,来这边条件又这么好,有没有让人做豆浆油条面包蛋糕?这些我都可以吃啊,我不挑食的~~”

李沅芷拉下脸:“骆女侠甚言。”

好吧,我知道自己不该饿昏了说穿越的事。

我望望在一旁专心吃花的人,知道单纯如她并没有在意。

于是,接着说:“好啊,就算不说那些,李小姐你赏赐口正常饭吃呗。你们这么大个李府,早膳一定有剩的对不对?”

李沅芷淡然:“剩的都给猪吃了。”

第172章 少女情怀总是诗

“……~~~~(>_

“所以你现在要么跟着香香一起吃,要么就饿着。”李沅芷说得理所当然,“毕竟,我一直只让人准备了香香的那一份。你昨晚才来,我忘了嘱咐厨房了。”

“骆冰姐姐,这个很好吃的,尝尝嘛。”

香香公主继续招呼。

眼见大势已去,我只能咬唇,坐到了饭桌边。

然后,挑了个相对正常点的莲子玫瑰羹,吃了起来……

李沅芷笑得一脸温和,人畜无害的样子。

中午的时候,又是百花餐。

理由还是同样的:忘了嘱咐厨房。

到了晚上,依然是百花宴。

理由同上。

第二天,还是百花。

理由同上。

……

终于,我只能歪在床上,看她们活蹦乱跳四处去游山玩水,自己却浑身无力,还拉肚子。

别问我李沅芷为什么有力气,因为她压根就没吃花啊!她是李府的心肝宝贝,自然要一日三餐陪父母用膳==

而香香公主,则完全是逆天的存在。每天一日三顿吃花花,居然也不觉得饥饿无力。

就这样,我在李府过着蜜蜂一样的生活,天天跟香香公主一起飞在花丛中。

两只小蜜蜂呀,飞在花丛中呀,飞呀,飞呀。。。

而渐渐,连借口都不用找了。

好吧,我也不奢望能不吃花了。

然后,然后……慢慢居然习惯了。

好吧,某一天,我居然发现花其实挺好吃的==

这让我想起一个笑话:说是大学男生择偶观的变化——大一的时候,要漂亮有气质有内涵的妹子,到了大二,觉得漂亮就行,到了大三,觉得是个妹子就行,到了大四……哎哟发现同寝室哥们儿其实也不错。。

世上最无奈的事就是被动习惯。

但最常见的事,也是被动习惯。如同我的身体,已经渐渐不四肢无力,也不拉肚子,显然这贱货已经习惯了每日一花的清淡,居然自我调节得依然神清气爽。

不止如此,我渐渐发现一个奇怪的问题:在每天只吃花后,刚开始总觉得能量不够四肢无力,可一旦习惯,身体自我调节,居然比以前更精神。甚至,曾经修炼内力时过不去的关,都瞬间通了!

因为所谓的鸳鸯刀骆冰,实在是武功低微。

不得不说,随着年份往后推移,人们的武功越来越低。在清朝背景下的《书剑恩仇录》,江湖人的武功已经比以前双雕时代下降了n个档次!

所以,我肯定不可能再修炼骆冰的双刀,而是研习曾经林朝英的武功!

天下武功,至尊至强,还是《九阴真经》。

我不傻,所以自然丢了双刀去修炼《九阴真经》。不过坑爹,每一世都要重新开始==

虽然我一世世轮回,对武学的觉悟已臻化境,但身体却没办法跟着积累能量,每一世轮回都要重新从头练起。

骆冰的身体,坦白说,也就跟丁敏君差不多==离武学高手,路长而歧。

原本以为要练很久,已经耐着性子做好了打持久战的准备。却没想到——原本预计一个月才能冲破某个身体关卡,居然三天就完成了!

刚开始,我还以为是巧合。但渐渐,我发现每次都是,在冲关的时候,仿佛身体里不再有任何阻塞一般,轻飘飘就过去了。并且,人很舒服。

我苦苦思索,最后觉得:这问题大约就出在百花宴上!

所谓最污浊莫过饮食。虽然吃进去的看起来都是干净的东西,但那些污浊之气会渐渐沉淀积累……所以,二十一世纪医学才很推崇排毒。

而这些天,我不吃肉不沾荤腥,不自觉就回避了那些污浊。身体刚开始软弱无力,大约正是将那些宿毒排出体外,洗筋换髓!

天啊,我居然在无形中,找到了练武事半功倍的办法!原来就是饮食清淡!清淡到只吃一些花瓣。好吧,怪不得以前我不吃饭,老妈就说我要做神仙。神仙是不吃饭的,餐风饮露,大约就是为了避免荤腥污浊之气感染了自己吧?

想通这一节,我兴奋难当,对李沅芷的有意为难也就释怀了,反而觉得应该谢谢她。每日看她的眼神,都由哀怨变成了感激。

终于有一天,她忍不住了:“骆女侠,你可否感觉到不适?”

我微笑回答:“没有啊。我身体很好,行动自如。”

“那……脑子呢?”她有些为难,指了指自己的太阳穴。

“……”好吧,大约她以为我吃花吃坏了脑子。

“你有没有觉得不舒服啊?我不是开玩笑,这些花虽然都无毒,但搭配起来会有什么效果我也不知道,万一真的有几个相生相克呢?再说,你毕竟不是香香,天天这么吃花,真的没事么?”她似乎真的有些急了。

关心之情微微泛现。

我对这关心表示满意,心中一动,便打蛇随棍上:“你这么一说,我是感觉头脑有些发昏……”

说着,干脆两眼一翻,倒在了她怀里——嗯,很软,应该是c。

第172章 少女情怀总是诗

我蹭了蹭,闭上眼睛。

“喂,喂!”李沅芷惊呼,“你干什么?你起来!起来!”

我不起来。就不起来。

我嘴角含笑,枕着她的胸,装死。

她没辙,只好将我扶到床上,出去找大夫。

大夫背着药箱而来,像模像样给我把脉,然后下诊断:没啥毛病,就是营养不够,补补身体就好了。

于是,李沅芷将她老爹珍藏了很多年的宝贝人参炖了,给我端了来。

我也不客气,张口就喝。

唔,真正的人参啊!不是现代那些水货。并且,是年份很久的。

因为长期吃花,身体格外敏感,这人参一吃下,我就能清楚感觉到效用了——四肢百骸,充满了力量!

怪不得人家说人生能救命呢!就算是只剩最后一口气了,真正的千年人生都能把最后一口气给吊上来。啧啧啧。

现代人吃人参没什么感觉,一来是现在的人参大都是人工种植的,而且也不会存在真正的千年人参,再加上肚子里污浊之气太多,隔开了人参之气,所以疗效并不显著。

而我这会就不一样了,人参的绝品真人参,我身体又异常空明,饮下后,整个人都要燃了!

当下便推开李沅芷,出去耍了一套拳法。

打完拳不够,又抓起双刀来抡。

一套漂亮的鸳鸯刀耍完,我干脆演练起了《九阴真经》!

这一下,真正是事半功倍!一下子许多身体紧要玄关都打通了!

威力之盛,让一旁的李沅芷瞠目结舌!

终于,引来了李府的护院和李可秀。

“你是什么人?”李可秀带着护院进来的时候,逼视我。

我一愣,停了手。

他却看了看不远处被我扔在一旁的双刀:“你是鸳鸯刀骆冰?”

咦,骆冰居然还有些名头?红花会不愧为大清第一帮会。

谁知,李可秀接下来道:“文泰来前脚来闯我李府,你后脚就来我后院,看来你夫妻是帮红花会打先锋来了!”

啊,文泰来真的来了?

来找李沅芷麻烦的吧==咳,看来我当初甩锅成功了。

“我四哥怎么样了?”作为文泰来名义上的妻子,我还是有义务问一下。

再说,作为挑拨者,我还是要关心一下的。

“已经被老夫抓起来了!哼,奔雷手文泰来,不过如此!”

“啊,是么?那就好。千万别把他放出来。”

我打着如意算盘:这才是真正的一石二鸟。挑拨文泰来来找李沅芷麻烦,以他的武功肯定是闯不进提督府的,再说李沅芷武功又不弱,人又机灵,他想拿下她也不可能,毕竟,他不能下杀手:李沅芷的师父陆菲青对红花会有恩,对文泰来更有救命之恩。所以,文泰来闯提督府,只要一个可能,那就是被抓。

作为反朝廷组织红花会的四当家,九门提督抓到了基本是不会放的,这样他只能吃一辈子牢饭,不能再出来破我的百合大计!这样一来,言情和耽美,起码我干掉了一个,哦呵呵。

“……”我的反常让李可秀一僵。

我轻咳一声,赶紧描补:“李可秀老儿,我红花会都是大好英雄儿女,我以我丈夫为荣!”

想想不够,又继续道:“李可秀老儿,我红花会不是好惹的,有本事你就千万别放他出来!看我红花会会不会踏平你提督府!!”

李可秀这才回过神,对我终于拿对台词表示接受,也很配合:“哼哼,那老夫就瞧瞧,你红花会有何本事!今日将你也擒下,看他陈家洛日后怎么来跟我要人!”

说着,手一挥,示意攻击。

“爹!”李沅芷朝我递了个眼色,然后扑到父亲怀里,“她一个弱质女流,刚丢了丈夫,也不容易。你就放了她吧?”

我心领神会,不待李可秀回答,就足尖一点,逃~~~

那李可秀想再追,却被李沅芷缠得死死的,哪里还来得及?

我不敢掉以轻心,踏着轻功,朝着一个方向就狂奔。

终于,觉得后面没追兵了,才擦擦汗。

唔,奇怪,我的汗……怎么香香的?

我吸吸鼻子。

唔,大约是我的错觉吧。

不再管它,继续放缓脚步往前走,同时看看这树林里有什么花儿或果子可充饥。

是的,虽然逃到一个树林,但我丝毫没想过要打野味来烧烤,只想着摘花朵果子充饥==原谅我的肠胃已经习惯成自然。

然而,就在这个时候,我听到前面依稀有打架声。

原本不想管,却觉得那呼和声有点熟悉。便情不自禁,循声走去。

远远,便望见那一袭黄杉、一枝翠羽。

霍青桐!

我终于想起来,那声音正是霍青桐的!

只见霍青桐正在跟一个清朝官员打扮的人在对打,招招式式,都落下风。

“嘿嘿,霍青桐,你想从我张召重手里抢东西,简直是不自量力!”那清朝官员冷笑,“就算你师父双至,也只能空手而回。”

张召重?

我心中暗道糟糕。

这张召重可是《书剑恩仇录》里第一反派,武功也极高,就算是陈家洛,想对付他也不易。霍青桐,确实不是对手。

不过,说霍青桐的两位师父双至也奈何不了他,却是吹牛了!

霍青桐的两个师父,被称为“天山双鹰”,那是跟陈家洛的师父“天山怪侠”袁士霄齐名的角色,比他张召重还是要牛掰一个档次的!

于是,我心中灵机一动,用密室传音:“是——么——”

因为是内力传送,我刻意改变了音色,让其听起来更像是一个老年妇人。

“张召重——就算是我和我家老头子来了——也只能空手而回么——”

言下之意,自己就是天山双鹰中的老太太。

果然,张召重不淡定了。

他大概万万没想到,刚刚吹的新牛皮,就破了。

“张召重——你欺负我徒儿——还真是自重身份呢——与我们这对老夫妻过过招如何——”

论年纪,张召重自然比霍青桐一个女娃儿大得多。论辈分,张召重是余鱼同和李沅芷的师叔,也隔着辈。所以,他赢霍青桐,确实算不得有多光彩。

而我最后一句挑战,也显然让他傻了眼,脸色苍白。

好汉不吃眼前亏!

作为一个在官场都能玩得得心应手的人,张召重自然不会犯傻,当下嘿嘿一笑,将一个包袱恭敬放下:“严重了。天山双鹰的名头,我武当弟子一直佩服。今日得遇贤伉俪,张召重就给两位献礼了!”

说着,恭敬且快速而退。

他确实是个人物,脸皮之厚非同一般。

刚才还在吹嘘天山双鹰也不够瞧,这会子立刻转话风也不觉丢脸。甚至为了保命,将“武当”这道免死金牌都给祭出来了。

他本就出身武当,但因为甘当朝廷鹰犬,早已被武当革名。但即便如此,只要他提出自己是武当中人,江湖人多少还是会给几分面子,至少会饶他一命。

看她去得远了,我才现身。

这时,霍青桐已然将那包袱抱在怀里:“感谢真主,圣经终于寻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