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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在谪仙

作者:伴读书贼1 | 分类:仙侠 | 字数:125.9万

第294章 进化之始

书名:自在谪仙 作者:伴读书贼1 字数:3396 更新时间:2024-11-16 18:21:22

瞥了眼几乎快要吓死的斯蒂芬,薛衣侯忍不住笑了。

是的,那具斯蒂芬眼中的尸体,正是薛衣侯,准确来讲,是阴阳错……尸离。

由阴差阳错规则编织而成的身体,有着与薛衣侯本体相同的相貌身形,却又存在本质的区别。

之前,薛衣侯因一时大意,尸离之身,为温压火箭弹击伤,烧得面目全非。

若是寻常,只需在绛宫内汲取玄黄或者混元之气,自可以逐渐复原。

只可惜,天不从人愿,浅水滩一战,薛衣侯几乎耗尽了绛宫内的灵气,加之绛宫门户封闭,再难自外界吸纳存储灵气,这才不得不退而求其次,寄希望于这个世界的医学,进行修复。

不过,修复倒还是次要的。

被烧焦的尸离之体,虽面目可憎,却于性命并无太多的影响。推动这次手术的主要原因,还在于玳墨的一番话。

因为绛宫封闭而陷入困境的薛衣侯,经玳墨指引,方知道,时下的自己,并非全无依仗,乃是真正的身处宝山而不自知。

这所谓的宝山,也就是玳墨口中的绝世神兵、最后的底牌,便是阴阳错——尸离之身。

作为由阴差阳错规则编织的身体,它绝非想象的那么简单,更不是只能靠玄黄、混元之气而生存、成长。

“上古的封神之役,你或多或少听说过一些,但在上古之前,却还存在着一段辉煌的史诗,名曰远古。

那才是一个强者如云的神话时代。

因为战乱,那个时期并没有留下太多的史料,却留下了众多的传说,比如……盘古开天、女娲造人、夸父追日、神农尝百草、后羿射日等等,至于耳熟能详的炎黄、蚩尤,也仅仅是重现了远古末期最后的辉煌罢了。至于在上古封神战役中如日中天的混元修行,也不过是在远古破灭的最后关头,天地大变时才崭露头角的。”

“既如此,那么在远古时期,盛行的又是何种修行方式呢?”

当时,玳墨提出的一个疑问,引得薛衣侯瞠目结舌的同时,也陷入了沉思。

只是凭空想象,自然是没有什么结果的。

好在,玳墨也只是卖了个关子,很快就给出了答案。

“当时是,但凡有名有姓的强者,近半数靠的是合自天成。所谓合自天成,便是生来如此,不需努力,不修机缘,如同小树成森林,自然而成,天赋决定了最终的成就高低,盘古、女娲、夸父等皆属此类。

另外半数,则属于另外一个极端,乃是通过后天不懈的努力,或锻体不辍,或坐而领悟,终达常人难及的伟岸。伏羲、神农、后羿等,属于此类。”

“合自天成,自不去讲,毕竟这不是人力可改变的。至于后者,于你而言,却最是值得借鉴。”玳墨一番介绍后,终于说到了重点。

“远古已逝,天地大变,沧海桑田,混沌之气,两分天下,化作玄黄、混元。

玄黄、混元当道,固然失去了锻体、悟道的最好环境,却并非完全堵死,只不过变得更加艰难罢了,事倍功半也就得不偿失,远不如专精混元或者玄黄修行。”

“阴阳错,阴差阳错,最大的价值,乃是变不可能为可能。这方世界,一无混沌,二无玄黄、混元,却并非彻底的枯竭,只是以另外的形式存在,也就是他们口中的能源。

只有有能源,对阴阳错而言,便存了生存且成长的土壤。

这些能源固然驳杂不存,远不及玄黄、混元,可于你,却是没有选择的选择了。”

“如何做?”薛衣侯听得头昏脑胀,更一知半解,不耐烦下,直接问道。

“进化。”玳墨回答的言简意赅。

“该死,我问的是怎么进化?”薛衣侯大怒,他有种被人牵着鼻子走的不爽感。

呃?进化?话说这词,怎么这么后现代化呢?

不是锻体或者那什么领悟么?

看着玳墨笑吟吟的模样,薛衣侯猛然惊醒。

“你确定刚才说的是进化?”薛衣侯不确定的问了句。

“不错,进化。”玳墨点头,补充道,“远古时期,不论是天命所归还是后天努力,总有个由弱变强的过程吧,这不是进化是什么?”

“真的只是如此?”薛衣侯对这个解释颇抱怀疑,可又找不出破绽来。

“好吧,还是说说具体该怎么做吧,这方面,你是专家。”想不通,便只能放弃,薛衣侯眼下这落魄的境遇,也懒得寻根问底了。

“自从我来到这里,通过网络,多多少少也了解到了些外面的世界。”玳墨说着,指了指仓库大门的方向,“这里显然跟咱们原来的世界不同,根本没有可供修行的环境跟土壤。万物孱弱,却又生机勃勃。纵观人类数千年的历史,不难发现,他们之所以能成为万物主宰,并发展出如今辉煌的文明,所凭借的无非三物。”

“三物?都有什么?”薛衣侯倒是有些好奇。

别说,虽说他的前世也活了三十年,还真没有研究过这一类的问题。

“火、文字以及工具。”

“有了火,自此吃上了熟食,促进了消化,加快了进化,人类才由猿变成了人。

而人是群居的动物,既是群居,交流便是不可避免的。而文字的出现,使得交流变得简单,并能够将前辈积累的生存经验得以并流传,最终创建出文明。

至于工具,就更容易理解了,事实上,广义上讲,火跟文字也算是工具。但在狭义上,它主要是促进生存、生产的外物,比如兵器、农具。”

“随着时间的流逝,火慢慢演变,成了支撑现代社会最为重要的能源。文字也几经更迭,变得举世通行,某种意义上,将世界缩小成了村落。至于工具……则成长成了一颗参天大树,用这个世界的人而言,叫做科技树。”

“之前,我跟你说过,尸离之身是咱们最后的底牌,更是一柄绝世神兵。所以,从现在开始,你就要转换思维,不要将他再当做身体,而应该是兵器。

所谓宝剑锋从磨砺出,要想让兵器变强,就需要不断的磨砺。这磨砺,便是进化。

这方世界固然无法修行,却也有可取之处。

有了阴差阳错,便可转换一切能源为所需灵气。

而科技则能强化己身。

只此两点,用得好了,未必不是一条光明坦途。”

两人的这番谈话,就此奠定了基调,再经两个日夜的详细规划,最终促成了由斯蒂芬亲自主刀的手术,将一枚花了极高代价来自某国科技巨头实验室里的智能芯片,植入进了尸离之体的腹中。

而这般作法,在斯蒂芬眼中,无疑是荒唐甚至是异想天开的,由此也就有了上一章的争执。

由于这座临时的手术室并不在绛宫仓库,加上为保密,薛衣侯的神识只是藏于尸离体内,并没有占据支配权,所以,在外人眼中,他不过是具毫无声息的尸体。

只等手术成功后,不虞机密泄露,薛衣侯这才重新掌控了身体,豁然起身,宛若诈尸。

薛衣侯坐在病床上,笑眯眯的看着摔倒于地面色惊恐的斯蒂芬,一时无言。

斯蒂芬这个老头,论能力,足以跻身伟大科学家的行列,可说其心性来,就实在难以让人恭维了。

说好听了,这就是一个为科学研究着魔之人。为了自己的研究,甚至已经抛弃了人性、伦理。

当年,若不是路西法的保护,以他做的那些肮脏之事,一旦曝光,即便不死,也是将牢底坐穿的下场。

可以说,薛衣侯之所以是薛衣侯,不是前世的任鸿涛,皆是拜他所赐。

一想到这,薛衣侯实在是不知该喜还是怒。

但除去感情因素,薛衣侯又不得不对此人心怀敬佩。

灵魂穿越,若是将此事传扬出去,斯蒂芬绝对会成为且很长时间里霸占热搜榜第一的位置。

当然,所谓的灵魂穿越,更像是一场医疗事故,否则,薛衣侯便不是薛衣侯,而已经成了一名四肢发达的篮球明星,还是个黑人。

“斯蒂芬博士,咱们又见面了。”良久之后,薛衣侯终于开口。

“你……你是谁?我们认识?”斯蒂芬无疑拥有着极高的智商,否则也难有今日的成就,不说其他,只是语言,就掌握了不下于四门,其中就包括华夏语。

“呵呵。”薛衣侯微微一笑,却懒得解释。

斯蒂芬本该是个死人,前世任鸿涛在进行手术前,就曾给娜塔莎下过命令,不管手术成功与否,都要将此人杀掉。

不过,最终因为某些原因,娜塔莎并未执行,才让他苟活到现在。

当然,此一时彼一时,现在,薛衣侯却是没了杀人灭口的心思,相反,在未来很长的一段时间里,还要对其委以重用。

薛衣侯将目光从斯蒂芬的身上移开,放回自身。

今日这场手术,不过是尸离之体进化的第一步,看似简单,却极为重要。

因为重要,所以更要谨慎,防止秘密的泄露。

所以,他不惜假死,骗过斯蒂芬,给他“死尸”的错觉,为的就是防止手术成功前,出现意外,被斯蒂芬泄露出去。

更因为谨慎,才给斯蒂芬安排了一场荒唐可笑的手术,只是将那枚智能芯片植入小腹。

事实上,将芯片植入小腹,确实透着荒唐,却也起到了很好的迷惑作用。

薛衣侯自不会告诉外人,那枚植入的芯片,早在伤口缝合的时候,便为体内的阴差阳错规则转化,并转移进了大脑。

只需要给他一些时间,那枚智能芯片便可与大脑驳接,成为类似外挂般的存在,到时,才算是最终完成了第一步进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