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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王的逆鳞

作者:紫裳邪皇 | 分类:古言 | 字数:40.2万

第91章 初点

书名:帝王的逆鳞 作者:紫裳邪皇 字数:2463 更新时间:2024-11-16 16:54:11

元暮压着凤眸盯着御案上的一本奏折,薄唇勾着薄笑,修长的指规律地轻敲着桌面。

一位御史参奏林郎中办事拖沓。

一般这种鸡毛蒜皮的小事参奏不到元暮跟前。

这定然是有人故意为之,试一下皇上对林家的态度。

可见有人开始急了。

“三锦--,”元暮轻唤门口的三锦公公,“去通知李铭,让他跟林郎中提个醒,做事不可出错。”

在封后圣旨公布之前,林府那面不宜出风波。

“皇上——”

林朝华穿着一身薄荷色烟珑裙进来。

元暮把奏折悄悄收起,含笑望着她:“怎了朝朝?”

“我在宫中已经住了一些日子,想回林府。”林朝华昨日收到林夫人的信让她回去。

“朝朝过四日后便是端午宴,到时官眷还要进宫,你不须来回奔波,等端午宴结束和林夫人一起回府即可。”元暮说话的同时伸手把人往自己跟前拽了拽。

“可是觉得宫中无趣烦闷了?等我忙完带你去宫外去吃茶听曲如何?我记得你最爱桥北胡同的春盘面。”

“嗯,那家春盘面再放上一些绿豆芽、韭黄、菠菜、鸡蛋最为好吃,好久没有吃过了。”林朝华笑着应。

“好,那今日咱们就去吃,你先坐榻上看会儿书,待我处理完这些政务。”元暮顺手递给她一本游记。

过了一时辰两人到了南大街。

从马车下来元暮指了一下旁边:“月宝阁的东西不错,有些臻品比宫里的还好,走,我带你进去瞧瞧。”

进到里面一位穿绿衣的女子迎了上来,她似认识元暮,见到他,上前恭敬的福身:“您来了。”

元暮点了一下头:“芸娘,这里有什么好头面拿出来让姑娘瞧瞧。”

芸娘笑着做出一个请的手势,引他们去了雅房。

林朝华观芸娘二十五六岁,相貌出挑,身段风韵,发髻挽的是妇人髻。

不一会三位伙计捧着承盘进来,承盘上摆放了各种饰品。

林朝华看到其中一条珍珠长链不错,拿在手中仔细瞧了瞧。

元暮接到手中:“确实不错。”

又转过头望向芸娘问道:“那套七彩凤步摇做好没?”

芸娘转身走到内间取出一个沉香木雕刻凤盒,里面是一只展翅欲飞的彩嵌金凤。

元暮笑着道:“朝朝你看喜欢吗?”

“我?”柳眉压了一下,这可是金凤步摇,只有皇后可以戴。

元暮拿出步摇,把金钗背面的錾刻展现到林朝华眼前:“你瞧。”

上面是‘朝朝’两个字。

睫羽压了一下,复抬起望向元暮。

元暮笑而不语,直接吩咐芸娘:“连珠链一起包起来,送进宫。”

然后牵住林朝华往外走。

“公子这是你的铺面吗?”林朝华轻声问。

“嗯,”元暮轻应。

“整个大元都是你的了,你还做生意?”林朝华不解地眨了一下睫羽。

元暮低笑一声:“朝朝,咱们大元国多半的矿产和冶炼业都在我手中,这是原逍遥王时创下的局面。如今我也不能丢了啊。”

“原先还不是为了让你衣食无忧,”他轻在她面上捏了一下,深叹一口气,“谁料想走到今日呢。”

初时他被人下了药,经常犯疯癫之症,母后去世,父皇放弃了他,有人授意,太医不敢替他擅自诊治。是林朝华经常跑去求太医。

每次他犯了疯病,她就跑到太医院门口去哭着求。

小小的一只,站在太医院门口,眼睛哭得像桃子。

几位心善得太医不敢去诊治,根据她复述的元暮病症偷着给塞一些药。

这只能缓解症状。

后来她去的次数多了,感动了当时还只是太医的王之为,他趁着值守之时,半夜到了元暮住的荒废宫殿给他把脉,偷偷为他调治,才转好。

他登基后下旨升了王之为为太医院院使。

元暮恢复清明之后发奋学习和筹谋,才一点点拿回属于一位皇子的一切,然后凭自己的本事经营出一片天地。

他做些只为承诺过,再也不让她挨饿。

林朝华十岁以前跟着元暮吃了一些苦,十岁以后是被元暮锦衣玉食娇养出来的。

两人直接到了桥北胡同的春盘面馆。

面馆的老板是一位五十多岁的老伯,面馆不大,甚至可以说简陋,但是收拾得很干净。

“老伯来两碗面,”元暮寻了一张桌子携林朝华坐下。

“老板再给我们加一些豆芽和韭黄。”林朝华笑笑补充。

元暮抓起桌上的茶壶为林朝华倒了一杯茶:“我不要加东西。”

“吃韭黄臭呢,要臭我们一起臭,免得你嫌弃我”。林朝华端起茶盏,歪头笑。

元暮宠溺的无奈扯唇轻笑。

“好嘞。”老伯爽朗的应声,开始煮面。

很快两碗面端了上来,老板热情介绍:“我们的面条是由羊肉、羊肚肺、鸡蛋煎饼、生姜、蘑菇、蓼芽、胭脂等十多种原料构成。您二位尝一下味道。”

元暮拿起两双竹筷递给林朝华一双。

林朝华接过,吃了一口面,眯起杏眼,满足地看着元暮。

他也在大口吃面。

“没想到,你现在还能陪我吃这种小摊的面。”林朝华鼻子有些发酸。

“朝朝,我永远都不会变的,会永远陪着你做你喜欢的事。”

他们两人一直是极其独立的个体,又可以完全融合,密不可分的两人。

比方,爱好方面两人是独立,互不干涉,给予对方充分尊重。

元暮喜静,生活极简,对吃穿用度不讲究,除了朝务就是看书。生活规律卯起定昏睡。

林朝华喜闹,爱吃,娇气,吃穿用度样样要精致。平日爱好也多,爱听曲、爱看杂耍歌舞。生活懒散,每日要睡到自然醒。

他们从不会要求对方为自己改变。元暮不喜欢闹,喜欢看书,林朝华会自己安排自己的娱乐生活,不会打扰他,不会强求他陪着做不喜欢的事。

元暮也不要求林朝华跟她一起早起,一起坐在书房看书。对她出去玩和懒床都顺其自然地接受。

即使需要迁就的时候,都是元暮按林朝华的习惯来。

他们融合的一面,小事上就是吃饭,元暮似乎没有自己的特色,林朝华喜欢的,一般他都喜欢或者说接受。

从逍遥王府初,厨子只知道姑娘喜欢什么,却从来不知元暮这个主子喜欢什么口味。

“朝朝你我是一体,只要我们在一起不管做什么,在哪里生活,都还一如既往。”

“可是,可是等将来你身边人多了,总会变的。”娇软的唇被她抿成了一条线。

“公子知道的,我不够聪慧,也懒散,没有能力应对内宅的纷争。”

“不会,没有旁的人,我只要朝朝,永远只有我们俩。”

睫羽掀起,小嘴因惊讶微微张开:“可,这怎么可能?”

元暮心终于落下,原来她是担心这些,并不是不想要自己:“只有朝朝,朝朝就是我的全部。”

他诚挚向她许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