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明末修仙
作者:瑾珺 | 分类:历史 | 字数:417.9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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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8章 衔尾追杀
梁建业看着飞快离去的王宁,很是有些羡慕,这才是骑兵的巅峰吧?比起铁鹞子那等笨重的骑兵,王宁的警卫排堪称迅雷。
不依靠重装具甲来保护自己,而是依靠速度来打趴敌人。配的是最好的战马,还配备了步枪,数量也已经过半,在如今这个时代已经是无敌的了。
三十几支步枪开火,相隔至少两百米外,罗汝才的骑兵就开始落马。
“好可怕的家伙,相隔如此之远就能有如此杀伤力了。”
罗汝才此时在队伍最前面,也发现了事情的不对劲,身后的响声比火铳小很多,更加清脆,对火铳有了解的人都知道,那是子弹初速高的原因。
隔着两百米火铳原本威胁不到的距离,他的老营却宛如活靶子一般,一个个落马。
“转身杀光他们。”
罗汝才也是狠人,要不然不可能在乱世拉起这样一支队伍,此刻无疑捕捉到战机,丝毫没有犹疑,直接转向。
马匹忽然停下转身,速度非常快丝毫没有慌乱,这些老贼绝对是精锐,甚至比建虏都不遑多让的。
“拔刀”
王宁也没有退宿,任何军队的成长都离不开实战,特种兵更是如此,没有以一当百的勇气,根本就无法做特种兵。
步枪收起,所有人拔出马刀。
“冲锋。”
王宁一马当先,手里握着的是一杆银枪,银枪呼啸而出正面的贼兵直接被洞穿。
其余人手握马刀挥动之间两边不断有人倒下,就算刀枪相交,老贼也只能被杀,警卫排的马刀锋利和韧性都是最好的。
胡彪对上老贼千户,对方同样使用马刀,胡彪一刀落下,力量明显不如对方。
当!
马刀相交,胡彪感觉手臂发麻,但对方手里的马刀却断裂大半。
两人战马错开,那千户脸色大变。此时哪还有再战的心思,赶紧打马准备逃。
“好厉害的刀。”
其余老贼很多人的长枪建功,成功刺中王宁的警卫排士兵,可结果却非常令人意外,长枪根本无法洞穿那些甲胄。
“大帅,情况不妙,这些人的盔甲和马刀太好,我们打不过。”
一波对决,老贼损失足足有一百多人,王宁的警卫排一人都没有战死,最多就是被伤了。
罗汝才见事不可为,立刻就下了命令。
“往南面冲。”
此时罗汝才已经面无血色,远程打不过,现在连正面对砍都输了,他看不到任何胜利的曙光。
此刻唯有跑路,不然他们所有人都会被留在这里。
老营呼啸往南而去,王宁率兵追杀过去。这可是灭杀罗汝才的大好机会,没准能夺回一些人皇之气的大好时机,岂能放弃。
“步枪自由射击,这一次我希望留下罗汝才。”
警卫排发出一声怪叫,阵型瞬间就散开了,一个个鬼叫起来。
王宁这边只有六十余人,对方却足有近千人,六十人追着千人跑,场面一度有些诡异。
“加快速度,不然我们全部会被留在这里。”
罗汝才非常愤怒,可丝毫没有办法,王宁的警卫排实在可怕的超过了他的想象,尤其是那些个盔甲,简直可怕到了极致,刀枪不入。
后面的枪声越来越近,越来越密集,罗汝才已经顾不上其他了,就想着回到北岸,尽快坐船离开。
“该死的,火铳如何可以如此的快速,难道他们不需要填装吗?”
恐惧再次弥漫了罗汝才的整颗心脏,步枪带来的死亡威胁远远超越了他的想象,尤其是那种开枪的速度。
“大帅,我们必须加快速度了,不然必定死无葬身之地的。”
后面王宁的警卫排步枪之上挂着一个布袋,那是用来装弹壳用的,拉动之时弹壳就会弹入其中。
如今资源极为短缺,王宁锻造子弹也不容易,弹壳就更不便宜了,那是铜锻造的,可以说就是钱。
一枚子弹至少好耗去六枚铜钱,为了追求射程,王宁采用加长的办法,子弹做得可不短。
“大人,此物可真是好用,六百米之内配上瞄准镜几乎弹无虚发。”
胡彪此时简直无法用语言形容自己的心情,直呼老爹来对了地方,这玩意要是早给他们,或许鞑子就不敢南下了。
“这东西若是用铁匠的办法,恐怕还需要数百年去研究。”
警卫排一众人都傻眼了,看向手里的火铳充满了自豪,如此难研究的东西,竟然被他们用上了。
“大人大才,我等算是第一个吃螃蟹的人。”
得知手里家伙如此难得,有步枪的士兵更加激动了,纷纷扣动扳机。
三十余步枪,每次装弹10发,打一波就是300余发,命中率就算只有五成,也是一百五十多人了。
砰砰砰!
枪声越来越密集,随着追逐,警卫排的士兵准头越来越好,已经慢慢适应在马背上开枪了。
“离黄河还有多远?”
原本只有六里地的黄河,此刻在罗汝才眼里却遥不可及。
走到一半马力就开始下降,而跟在身边的老营也不足一半了,剩下的路恐怕是没有什么希望了。
“大帅您先走,我挡住他们。”
骑兵千户忽然转身,跟随者他转身的有四百多人。
“好,活着回来我封你为副将。”
罗汝才丝毫没有劝解,带着数十亲卫就开始自顾自的逃命去了,他的亲卫也是倒霉,原本有数百人的,结果被一炮打没了一半,之前出城有损失了一半,如今也就数十人了。
王宁见罗汝才的骑兵掉头回来,立刻意识到罗汝才的目的。
“弃车保帅,这一招还算不错。”
王宁没有丝毫意外,若是没有人阻挡,罗汝才全都跑不了。
“步枪打完子弹准备白刃战。”
枪声不断响起,留下的老营飞快倒下,这就是武器代差带来的差距,仅仅一波就足以让老营损失百人。
“拔刀。”
步枪士兵收好袋子拔出马刀,开始提升速度。
骑兵比拼从来就是速度的比拼,同样气力的人,一人速度快往往就能取胜。
王宁将骑枪改为马刀除了骑枪太过难锻造之外,就是骑枪对骑兵要求太高,必须臂力足够才能使用,不然未伤敌先伤己。
骑枪靠穿刺,一旦遇上飞奔的战马,骑枪刺中敌人的瞬间,传递出来的气力很多时候能达到数百斤,一般人根本承受不住。
马刀劈砍就不一样,劈砍拖拉都可以,消耗的气力小,成果却非常大。
就犹如用手钉钉子和用刀劈砍一样,用刀明显会更加轻松,这就是力学的使用。
双方快速靠近,短兵相接。
王宁手持长枪不断出手,胡彪等人也不断劈砍。
一次冲锋在错开不过十秒时间,王宁这边依旧一人未损,身上的钢甲实在太过可怕,一般的利器根本伤不到他们。
“杀!”
王宁等人再次掉头,马刀之上已经血迹斑斑。
老营的千户也终于怕了,虽然他愿意留下,可不代表他真的不怕死。
“杀!”
然而箭在弦上不得不发了,千户调转马头,再次冲过来。
再次短兵相接,警卫排的士兵疯狂挥动马刀,不时有贼兵落马,这已经不是一场战斗,而是一场屠杀。
第二次碰撞之后,老营已经剩下不到百人了,此刻也是肝胆欲裂魂飞天外,所有活下来的老营贼兵都浑身战栗。
眼前的人太可怕了,已经不能称之为人,而是人形暴龙。
“走”
恐惧在心中蔓延,不等老营千户下令,所有的贼兵就不由自主的跑了。
“追杀!”
王宁知道,这一战之后,自己也将留名青史了,名声将彻底打响,两县将迎来高速发展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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