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留学美利坚,杀人出道
作者: | 分类:都市 | 字数:143.6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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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章 社恐乐队
在林洁萍解释以后,沈华也明白过来怎么回事。但是一时之间也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于是两人都有些尴尬的傻站在原地。
沉默了好一会后,等到林洁萍的伙伴过来找她,两人这才反应过来。互相道别后,便分道扬镳,各回各家了。
而等沈华回到寝室后,纳兰迦早就躺下准备睡觉了。但是发现沈华又独自一人回到寝室,而不是在外面留宿,不由又发表了一番鄙视沈华没胆子的言论,被沈华蒙着被子暴打一顿后才老实了一些。
等到沈华洗漱完,也躺到床上后,便不由胡思乱想起来。回想着跟林洁萍接触的点点滴滴,沈华也有些搞不清,这个女孩接近自己到底是不是别有用心。要知道,这年头,宝岛那边的行事作风,在后世看来还是有些下作的。
鬼知道林洁萍是不是宝岛那边派来腐蚀自己的美人计,毕竟自己也算是港岛小有名气的作家,未来可期。不过沈华又觉得自己有点不要脸,太自恋了。
总之纠结一番后,沈华觉得以后还是尽可能的避开林洁萍比较好。
……
随后的日子里,除了邮箱里躺着几封来自宝岛的信件提醒着沈华外,其他事情恢复了以往的平静。
随着翻译的进行,逐渐有了一些心得后,小说的翻译进度加快了不少。等到进度追上了沈华更新的进度后,他也总算可以稍微多一些空余时间了。
于是他便迫不及待的喊着纳兰迦,让他带自己出去逛一逛。入学后因为翻译的事情,他都闷在屋里闷了好久。要是一直这么下去的话,就违背了他来阿美莉卡留学的初衷。
所以,应沈华的要求,纳兰迦便带着沈华出去逛逛。
刚好今天纳兰迦约了人,便带着沈华去了一家酒吧。
纳兰迦来到大学后,又认识了一些朋友,然后跟两个和他一样喜欢音乐的朋友组了个乐队玩。他们经常来一家酒吧聚会,希望这家酒吧老板看在他们经常来消费的情况下,允许他们上台表演。可惜老板在看过他们的表演后非常坚决的拒绝了他们的请求。
而今天纳兰迦便带着沈华来到了酒吧,并将他介绍给了自己的乐队成员。
“这是我的作家室友。他在屋里闷了太久了,我带他出来逛逛。”
还是因为这年头能够来到阿美莉卡的华国人太少了,而且分散到全国各地,沈华能在上次聚会见到几位老乡,也是因为这里有学费比较便宜的大学。
而且现在还是两国之间的蜜月期,所以很多阿美莉卡人都对东方那个国家充满了好奇。所以每一个第一次见到沈华的人,都会大惊小怪一番,然后向他问一堆问题。
如果有带相机的话,估计他们会有不少人想跟沈华合影。
好在也许这回有纳兰迦提前给自己的队友们说过一些沈华的事情,所以他们也没有缠着沈华问个没完。纷纷向沈华介绍自己。
“你好,我叫贝利·波特,乐队鼓手。”
“比利·沃茨,键盘手。””
听完两个乐队成员的自我介绍后,沈华不由看向了纳兰迦。
“嘿嘿!向你郑重介绍一下,纳兰迦·福葛,吉他手兼主唱。”
“你竟然是主唱?”沈华无比诧异的看着纳兰迦喊道,不敢相信以他的嗓音条件竟然会是主唱,不由回过头看向另外两位乐队成员。而那两人一听沈华的问话,也明白他为什么是这反应,也跟着纷纷笑出声来。
而纳兰迦也被大家的反应弄得格外恼火,便恼羞成怒的喊道。
“该死,是你们让我当主唱的。你们以为我想当吗?要不是因为你们几个该死的宅男不敢唱歌,拜托我来唱,我才不当主唱呢。”
纳兰迦正朝几人大叫着,酒吧的老板也被纳兰迦吸引了注意力。发现是熟客后,便笑呵呵的凑了过来,然后开口就让纳兰迦气得想吐血。
“嗨,你们又来了。不过我说过了,你们不换个主唱的话,我是不会让你们登台的。”
“哈哈哈……”
众人的笑声让纳兰迦感觉很没面子,只能气急败坏将火气发泄到了酒吧老板的身上。
“该死的,布鲁诺。你以后别想我再到这间酒吧消费一分钱。”
“好吧好吧,是我说错话了。我请你喝一杯啤酒赔罪怎么样?”
“不怎么样!”
“两杯?”
老板开始向纳兰迦讨价还价,然后两杯啤酒显然不能让他满意。只见纳兰迦抬起下巴,朝沈华以及自己乐队的几个人指了一圈后,老板这才反应过来。
“好吧,四杯。”
“成交。”
愉快的达成交易后,老板便喊服务员给这边送五杯啤酒过来后,便顺便坐下来跟几人聊了起来。
“哦!华国人!”
再一次给了阿美莉卡人一次华国震撼后,老板开始好奇的问道。
“所以你是他们的新主唱?”
“嗯?”
众人愣了一下后,纳兰迦气呼呼的拍了一下桌子。
“嘿!我还在这呢。他只是我的室友。这次十杯!”
“你想都别想。”老板朝纳兰迦翻了个白眼后,便继续问道。“好吧,我看你们这多了个新人,我还以为你们终于想通了,要把我身边这个糟糕主唱换掉呢。比利你们随便上个人都比纳兰迦好。”
对于老板的提议,比利两人齐刷刷的摇了摇头,仿佛去唱歌能要了他们的命一样。
而这时沈华也察觉到乐队的这两人,好像都挺内向的。在之前向他自我介绍完以后,就一直没说话。
而老板见劝不动,纳兰迦都要跟自己拼命了,也不再继续呆下去了。
“记得换主唱了再来找我。”
等到老板离开后,沈华看着两个队友还是不说话的样子,也是不由感到有些好笑,向纳兰迦问道。
“你这是上哪找的两个队友啊?”
“哦,他们两个是我有一天在学校里闲逛的时候撞到的。我看他们两个乐器水平不错就邀请他们加入我的乐队了。”
“是你加入他们的乐队吧。”
“no,no,no。是他们加入我的乐队。”
沈华回头看着两个点头的家伙,也是感到无语。
超过一半队员都是社恐,这乐队干脆就叫社恐乐队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