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蛋神医
作者:肉面肥龙 | 分类:都市 | 字数:117.8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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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1章 ‘换洗的衣服’
好兄弟养生会所,三楼包间内。
崔富强一脸紧张,大气不敢出。
闫世杰的帽檐压得很低,崔富强尽管看不清闫世杰的神情,但也能猜个八成。
”闫院长,我……“
啪!
闫世杰猛的一巴掌扇在崔富强脸上。
崔富强嘴角一抽,不敢再说什么。
“我让你找帮手,不是让你找惹事精的,到处耀武扬威,你当这是什么地方?!”
闫世杰显然气坏了,如果他晚来一步,跑去小镇时光惹事的崔富强,不一定捅出什么篓子。
“闫院长,是那人先动的手……”
啪!
崔富强话说一半,又挨了一嘴巴。
往日闫世杰平易近人的一面早就荡然无存。
“惹事的那个,从哪弄来的,让他滚哪去,这种人留在这里只会坏事!”
闫世杰不想听任何解释,单看烟疤男的德行,就是个招摇过市四处找茬的货。
这种人过于张扬,鸡毛蒜皮的事情还跑去耀武扬威,一旦把警察的目光吸引到养生会所,便前功尽弃了。
“行了,给我个面子,崔老板不也是护短心切吗,这件事长长记性,以后别再犯浑就是了。”
蓝色连衣裙女人斜倚在沙发上,淡淡的说道。
“知,知道了金雅姐。”
崔富强自知今天自己确实有点飘了,想着带兄弟去装装逼,他没想到闫世杰反应这么大。
“行了,出去吧,记住我说的话,再有这种事,你也不用留了。”
闫世杰冷冷的说道。
崔富强应声离开了包间。
“金小姐,见笑了,刚开始运转,下面的人不太会做事。”
闫世杰坐下来,神色缓和了很多。
“如果虎哥知道你是这么重建网络的,他会怎么想?”
金雅脸上的笑意不见了。
“金,金小姐,这只是个偶发事件,骨干人员都是我亲自选的,惹事的只是咱们门店的一个普通员工,我可以保证,这种事情绝对不会再发生了!”
闫世杰罕有的紧张起来。
“你戴个帽子干什么。”
金雅忽然转移了话题。
“头,头磕破了,缝了几针,头发推掉了,戴个帽子遮一遮。”
闫世杰一愣,赶紧解释。
“不会也是出去惹事被人打得吧?”
金雅又笑了。
“不!不是,是在医院搬东西,不小心磕到的。”
闫世杰赶紧掩饰,这个节骨眼上,如果说自己迷奸女记者未遂,被女记者朋友揍得,那对自己委以重任的虎哥不得气炸了。
“嗯,今天这件事,可大可小,这次,我不会说,下个月我再来的时候,如果还是没有长进,那我也帮不了你了。”
金雅说完,从包里掏出一支香烟,缓缓点燃。
“那谢谢你金小姐,绝对不会再犯了。”
闫世杰话音刚落,响起了敲门声。
“咳咳,进来。”
闫世杰清了清嗓子。
“闫院长,酒菜送到了,是……”
崔富强忐忑的问道。
“送进来吧,你也进来吃。”
金雅回答道。
崔富强赶紧点头,回身对外面摆了摆手。
吃饭的过程里,崔富强一句话都不敢说,直到闫世杰开口问他:
“那个惹事的,现在在哪呢?”
“送,送医院去了。”
崔富强放下碗筷,赶紧回答。
“哪个医院?”
闫世杰追问。
“咱,咱医院。”
崔富强忐忑的回答道。
“伤的挺重?”
闫世杰放下了筷子。
“伤看起来不重,还能正常说话啥的,就是血一直止不住,最多就是鼻梁断了。”
崔富强不敢有半点隐瞒。
“那人从哪弄来的。”
闫世杰神情变得凝重。
“县城里的一个混混,家里就他一个人,他媳妇是个哑巴,前两年也被他打跑了。”
崔富强如实回答,毕竟这人是严格按照闫世杰制定的标准招募来的。
“行,你吃饱了吗?”
闫世杰忽然转移话题。
崔富强瞬间会意:
“吃,吃饱,我去巡场,金小姐,闫院长,你们慢用。”
说罢头也不回的快步离开了包间。
“倒是挺机灵。”
金雅笑道。
“金小姐,需要换洗的衣服吗?”
闫世杰别有深意的看向金雅。
金雅哈哈大笑,一脸暧昧的看向闫世杰:
“怪不得虎哥能看中你,看来我这趟还真没白来呢。”
换洗的衣服,是一句黑话。
说白了,便是人体器官。
将军庞大的犯罪体系中,也包括贩卖人体器官的勾当。
当然,这只是在长年累月的贩毒运毒活动中衍生出来的周边产业之一。
跨境的运毒,很多时候都是通过人体携带。
最开始的时候,这些用身体运毒的马仔一旦出现意外,便会随便找个地方挖坑埋掉。
直到将军的弟弟身患尿毒症需要换肾时,将军瞬间发现了新的商机。
那些用身体运毒的马仔,便成了随时可能被拿来使用的,换洗的衣服。
大到心肝脾肺肾,小到血液眼角膜,将军的人体器官贩卖机构应有尽有,并且全都保证是最新鲜的。
而长相甜美身材火爆的金雅,便是人体器官贩卖系统的骨干之一。
这次出现在龙城,最主要的任务是中州一位顾客送心脏的,
至于帮虎哥实地考察闫世杰的进展状况,只是顺路捎带脚而已。
“那金小姐,换洗的衣服,是你自己带走,还是我差人给你送过去?”
闫世杰乐意做这个顺水人情,因为烟疤男毕竟已经算是入伙了。
店里的事情,烟疤男到底知道多少闫世杰并不清楚,真把他赶走,万一出去乱说话引来警察,麻烦就大了。
“单件倒是好带,你这上来就是一整套,还真是有点麻烦呢。”
金雅有些犯难。
“那,我让他自己去找你吧。”
闫世杰诡秘一笑。
“哦?我倒想见识见识你的手段。”
金雅表现出了浓厚的兴趣。
“哪有什么手段,你说个地方,我让他乖乖的自己去找你。”
闫世杰显然胸有成竹,毕竟糊弄人这一块,他最擅长了。
“T国也能送过去?”
金雅有些不信,一个招来时间不久的马仔,怎么可能三两句话就甘心赴死。
“当然没问题,说个时间吧。”
闫世杰倒是干脆。
”我明早就起身回去,你后天给我送到,没问题吧?“
金雅收起笑容,一脸严肃。
”后天,珠港直达T国S市最早的航班,金小姐是想让他在机场等,还是去哪个地方找你?“
闫世杰甚至让金雅自己选地址。
“到机场就可以,人只要到了T国,剩下的就没有任何问题了。”
金雅很满意。
闫世杰起身,拿起醒酒器,帮金雅斟上红酒,然后回到座位,端起面前的水杯,指了指自己的帽子:
“我头上有伤口,以水代酒,住金小姐旅途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