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系统加武魂,女主你还要外遇?
作者:努力的小满满 | 分类:都市 | 字数:122.2万
本书由顶点小说签约发行,版权所有侵权必究
第513章 鬼神戟
“嘶!”
瞬间,宇宙中,响起一片倒吸冷气的声音。
苏云有多强,从之前与荒帝的对战中,已经能看到只鳞片爪了。
他们可不相信,冥神没有看到之前那一幕。
荒帝回归的场景,冥圣门不可能不关注。
证道之后的苏云,战力绝对堪比半步虚无,甚至就是超越了半步虚无,也是有可能的。
毕竟自从苏云出道以来,创造了无数的奇迹和不可思议,他的战力,本来就不能以常理来揣测。
可就是如此,冥神依旧第四次向苏云发出了挑战。
这是对自身实力,充斥着何等强大的自信。
霸道绝伦。
“苏云,过来一战,本圣要踩着你的头颅,掠夺你的气运,踏着你的尸体,逆天证虚无。”
冥神的话语,霸道绝伦,充斥着滔天的狂野与妖异之感,发丝狂舞,割裂星空,炽盛的鬼火在眸子中燃烧,摄人心魄,令人窒息。
鸿蒙通道的出现,导致宇宙星空秩序大变,以前几乎不可能修成的半步虚无,在星空中不断出现。
甚至,诸多顶尖强者猜测,禁忌虚无强者,很可能也能在鸿蒙宇宙诞生了。
而且随着时间推移,可能性就越大。
荒帝的出现,就是最好的证明,鸿蒙宇宙的时空,已经可以容纳禁忌强者的存在了。
但冥神的话语,已经震动人心。
以苏云的头颅,逆天证道虚无,这是何等可怕的野心。
“狂妄至极,想挑战少主,先过我们这一关。”
地皇圣殿四大至尊勃然大怒,气的额头青筋都在狂跳。
当着他们四个人的面,如此污蔑苏云,如果他们在没有丝毫作为,恐怕回到蔚蓝星,也没法继续混下去了。
更别说,苏云还将诛仙四剑交给了他们。
“诛仙剑阵。”
“诛仙!”
“绝仙!”
“陷仙!”
“戳仙!”
四柄杀剑,自星空四方横起,破灭时空,八位半步虚无,几乎在同时面色一白,被无尽杀戮剑气淹没在其中。
“砰,砰,砰……”
他们手中持有的宝物,直接被震成了齑粉状。
能跟诛仙四剑媲美的,只有星玄宫,时空之塔这个级别的本源至宝。
本源至宝之下,一切都是蝼蚁。
“杀!”
幻空至尊当先爆喝,凝结四人之力,一剑将一尊半步虚无斩杀,是彻底的斩杀,神魂俱灭。
“铿锵!”
无尽杀气汇聚,血红大剑凝聚而出,斩向冥神圣子。
“想挑战少主,你也配!”
幻空至尊愤怒大吼。
让冥神有机会亵渎苏云,就已经是他们的失职了。
“滚开!”
冥神眸光一冷,妖野无比,手中陡然出现一柄三叉戟。
“轰!”
瞬间,宇宙似乎都无法承受住这一柄三叉戟的重量,摇摇晃晃,虚无不断崩塌。
“冥圣的至宝,鬼神戟!”段星河低呼一声,眸光中满是震撼。
这一刻,对于知晓一些古老神话的强者,那份震撼感,是冲击性的。
天圣宫和地皇圣殿都没有本源至宝。
冥圣门竟然获得了冥圣手中的本源至宝。
“传说冥圣手持鬼神戟,可以破灭一方宇宙,曾经抹杀过称尊做祖级别的无上强者,震撼了整个鸿蒙尽头。”段星河凝重说道。
“冥圣门肯定有跟鸿蒙尽头沟通的特殊渠道,将鬼神戟送了下来。”
“冥圣竟然这么看重冥神圣子,竟然将随身无数年的鬼神戟送了下来,他的天赋战力究竟是有多么的逆天。”苍天震撼无比。
宇宙神州,天圣宫主的声音直接自蔚蓝星之中,传到苏云的耳畔,声音中夹带着震惊感:“苏云,这个冥神很不一般,恐怕有着天大的背景,不然不可能引起冥圣这般的重视。
据古老典籍上记载,冥圣乃是称尊做祖级别的无上强者之中,最为残暴无情的一个,冥神竟然能引起他这般的重视,太过不一般了。”
苏云眸子亦是微微一眯,闪过一抹冷芒,轻轻点了点头,道:“我从他的身上,感受到了不属于这一方宇宙的气息,他很有可能是从鸿蒙尽头下来的。”
“我也有同感。”天圣宫主声音十分凝重。
“对待这个家伙,你要小心。”
…………
“轰!”
冥神挥动鬼神戟,重重轰击在血剑之上,一声剧烈的轰鸣,炸响宇宙星空,撕裂乾坤,血剑直接被沉重无比的力量打爆了。
“噗!”
幻空至尊吐血,其余三人更是被传导反噬而来的恐怖力量,直接震裂了身躯,躯体不断破灭了上百次,才在诛仙剑阵的支撑下,将身躯修复。
“好恐怖!”
幻空至尊抹去嘴角的鲜血,看着鬼神戟,眸中满是惊悚,耳边能听到无数鬼神咆哮的声音。
就是最弱的一尊鬼神,都比他要强大无数倍,很可能都是曾经陨落在冥圣手下的至强者,被鬼神戟吞噬了残魂。
“鬼神戟和他极度契合,我们无法发挥出诛仙四剑最大的威能。”
“而且他自身的力量,强悍的近乎变态。”
“一个大成至尊,怎么可能拥有如此恐怖的力量。”
其余地皇圣殿三大至尊纷纷出声,眸光惊悚。
“几个蝼蚁,苏云手下的走狗,也想阻挡本圣的脚步。”
冥神挥动鬼神戟,沉重无边,宇宙都要被打的沉沦,整个诛仙剑阵被打的摇摇欲坠。
“噗,噗……”
四大至尊被打的吐血不断,摇摇欲坠,只能勉强支撑。
“嗡,嗡,嗡……”
剩余的七位冥圣门半步虚无老者,也是纷纷出手,围杀四大至尊。
“三圣的脸面,都被你天圣宫和地皇圣殿丢尽了,竟然臣服在一个毛都没长齐的小孩子手下。,”
“你们还是去死的好!”
“活着,还不如死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