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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流倜傥:福艳天下

作者:爱吃炒生鸡丝的老友 | 分类:都市 | 字数:326万

第467章 曾经的兵王

书名:风流倜傥:福艳天下 作者:爱吃炒生鸡丝的老友 字数:3310 更新时间:2024-11-16 14:10:13

申氏集团的茶室中。

申龙新正在品茶,坐在他对面的是宋晴。

虽然已经过了虎狼之年,可岁月的风霜似乎根本就没有在宋晴的脸上留下痕迹,依然是那么的漂亮,只是在漂亮的同时,又多了几分成熟。

申龙新有喝茶的习惯,所以宋晴的茶艺自然不会差。

“马六前几天被人暗杀,幸亏没有生命危险,你知道吗?”宋晴淡淡的道,脸上并不有多少担忧。

申龙新微微一笑,道:“当然知道。”

“现在上海的局势不太明朗啊,难道你还要让梦涵继续跟着他?没名没份?”宋晴微微皱眉。

申龙新古怪的笑道:“那你是什么意思?让我棒打鸳鸯?”

“雷诺现在对我意见很大。”宋晴叹了一口气道。

“那又怎么样?”申龙新继续喝茶。

宋晴正要说话,不想茶室的门却突然被人推开。

申梦涵出现在门口,眼圈红红的,嘴唇被咬破了,脸上隐隐有一丝怒意,很显然,刚才宋晴的话她是听得清清楚楚的。

“哎呀,梦涵回来了,快来坐,这茶可是你妈刚刚泡好的,茶叶还是我托人从安徽黄山一位老茶农那里要来的,市面上可买不到这种货色啊,来来来,坐下来尝尝!”申龙新笑哈哈的道。

申梦涵盯着宋晴,一句话也不说,后者有些不好意思了,赶紧站起来笑道:“梦涵,来,你陪你爸聊天吧,我约了朋友一起逛街,我就先走了。”

目送宋晴离开之后,申梦涵这才坐到申龙新的对面,也没有喝茶,直接开门见山的道:“他被人刺杀,差点没命。”

申龙新此时的表情一下子变得有些严肃起来,点点头道:“我知道。”

“你帮帮他吧!”申梦涵道:“现在上海的局势这么复杂,他需要你的帮助。”

“我为什么要帮他?再说,我帮得还少了吗?按他的意思,咱们申氏集团已经和清风药业、秦氏集团结成了联盟,一起在对抗白氏集团和温氏集团,你还要我怎么样?”申龙新笑道。

“可是你欠他一桶面。”申梦涵嘟着嘴。

申龙新哈哈一笑,道:“我把你都给他了,这笔账早就还清了?”

“爸——”申梦涵拖长声音叫道。

申龙新赶紧摆手道:“停,你还是正常点吧,这可不像是你的性格,好好说吧,你究竟想我怎么做?”

“我想替他报仇!”申梦涵也认真起来,神色凝重的道。

申龙新有些好笑的道:“你?帮他报仇?你没开玩笑吧?你以为那艾丽莎和小虎都是吃素的,他手下那些兄弟都是吃素的?我实话告诉你,他现在绝对是上海黑道教父一级的大人物,你居然想替他报仇?你也太不自量力了吧?”

“你把蒋巨峰训练的那一批人交给我吧!”申梦涵一字一句的道。

申龙新的笑意立即凝固,皱眉道:“你没开玩笑吧?”

申梦涵重重的点点头,道:“没有开玩笑。”

申龙新站了起来,来回的走了几步,望着窗外,头也不回的道:“给我一个理由。”

“因为我已经决定,这一辈子就认定他这个人了,因为我已经不想再做个花瓶,给我三年时间,我会接管申氏集团。”

申龙新身子微微一颤,转过头来,脸上却终于露出一丝笑容,道:“你确定?”

申梦涵狠狠的点了点头。

“好,我支持你的决定,不过这蒋巨峰我还是不能交给你,因为现在时机还不到,不过你放心,等时机成熟的时候,我会交给马六,交给你的男人,希望可以成为他的一支奇兵。”申龙新笑道。

申梦涵想了想,认真的点点头道:“好,我相信你。”

九亭镇的九径路上,一位推着自行车的男人正悠闲的一边推车一边吭着西瓜,吃相算不是文雅,但也不至于有多粗俗。

这个男人真实年龄超过三十岁,不过看起来依然像是二十三四的样子,很年轻,平头,却又在前面留了一撮红发,看起来很时尚,正好将自己的右眼遮住。

啃完西瓜,男人骑上车,一路铃声不断的朝马路边的一条小径而去,小径长不过五百米,然后到尽头,再左转,是一个村子,村口有一道胡同,挺长,足足有一百米,两面都是废旧的仓库,当然,一面的楼上还住着一些人,但这一块属于即将拆迁的地儿,所以原来的住户都大半搬走了,只是偶尔有几处窗口还露出一些灯光。

胡同里,一群小孩子正在玩足球,都是外来的务工子弟家的孩子,男人刚刚进入胡同口,一只足球就迎面被一位十二三岁的孩子给踢了过来,路灯的灯光很弱,那球来势凶猛,眼看就要砸到这位年轻男子,不想这男人左手扶住龙头,右手一伸,直直的将那足球抓在手里。

一群孩子跑过来,这年轻人笑了笑,将足球还了回去,看到一群孩子都上了楼,年轻人这才将自行车锁到楼梯口,慢步朝楼上走。

他住在八楼,这楼梯每一层一共是十一级,按的是“生老病死苦”来数的,最后一步正好踩在生字上,老式楼房,对风水颇有讲究,所以从一楼到八楼,一共是88级阶梯。

这个数据不会有错,因为这个男人住在这里已经好几年,每天都会走上几个来回,天天数,88,这个数字挺吉利,他是这么认为的。

8楼一套房子被他租了下来,以前那里还住着一个男人,可惜那个被他侍候了三年的植物人最终死了,于是他屋子里就只有他一个人了。

男人平常的时候都很和气,虽然打扮得很前卫,但却不是嘻哈一族,也不是什么非主流,最大的爱好是玩游戏,玩古董级别的cs,玩游戏的时候特喜欢的是用狙击步枪,或者就是沙漠之鹰,除了这两样武器,他更爱匕首。

他的cs玩得很棒,属于骨灰级的,而且属于天赋极高的那一类,记得他第一次到战网去玩,被号称是“东北第一战队”的一群家伙虐了一次,第二天,他硬是在游戏中叫阵,最后一人对阵对方八人,结果满血完胜,对方五人被狙爆头,三人被匕首刺死,那群傻b很不服气,结果连续三天,被他虐得自动玩消失了。

当时一位在旁边玩游戏的90后美眉正在偷菜,以前估摸着也见人玩过这个,无意间见看到男人的华丽爆头动作,然后便疯狂的爱上他了,追了他半年,结果终于和这个男人说上了一句话。

男人当时是这么说的:“如果你再跟着我,我会杀了你。”

就是这么一句简单的话,让那作风很虎的女孩子愣是再没出现在他的世界,后来那女生让网吧的老板送了一封信给这个男人,信上面也只有一句话,很虎很虎的一句话:“其实我还是个处,如果你什么时候想要我,就打我电话,开房和买套子的钱,我包了。”

男人平时很低调,以前这胡同里人还多的时候,他经常帮人干活,但他有一个原则,帮人干活不收钱不喝别人的水不吃别人的饭不让别人说谢,所以他也算是个怪人,是一个让邻居都很喜欢的怪人。

男人除了去网吧玩游戏之外,偶尔也会玩失踪,一般短的一两天,长的一两个月。

他有职业,他的职业就是杀人。

杀手。

不错,他就是个杀手。

这男人今天只爬到四层就停了下来,看了看楼上,倾起耳朵听了听,四周安静如初,但他却有一种感觉,今天与往常似乎有些不一样了。

男人快速的下楼,直接一跃便是半层楼那样,只是几个跳跃之后便走出楼道,男人的瞳孔开始收缩起来。

胡同的两端都堵满了人,左面胡同是几十名手持铁棍的男人,站在这群男人前面的是一位巨塔一般的汉子,这人是小虎。

右面胡同口只有三个人,一男两女,那男的自然是jak,两女自然是艾丽莎和鬼奴,此时的鬼奴依然是黑衣罩身,让人除了能看出她是个女子以外,什么也看不到,而艾丽莎今天却是盛装前来,金色的头发被扎成马尾,戴着墨镜,黑色的皮质风衣并没系起,里面是黑色的短裤和胸罩,黑色的高统皮靴。

男人吸了口凉气,心里居然有一种从来没有过的危险感觉,左右看了看,他最终选择了往左,右面虽然只有三个人,但他不是傻子,他知道如果这个时候选择右面,或许一点机会都没有了,那三个人都不好对付,左面不一样,虽然小虎的身后还有几十名手握武器的男人,但事实上只要能冲破小虎这第一道防线,后面那一群人在他看来,绝对不可能拦得住他。

上楼原本也是一条出路,可惜上面有枪手埋伏,而且那枪手应该还是职业特种兵退伍的那一类神枪手,因此,这位曾经的东北兵王很果断的选择了下楼然后朝左面突围。

这位兵王有一个原则,那就是遇到高手也绝不畏惧,他喜欢看《亮剑》,喜欢李云龙的那种亮剑精神,所以他是真正的军人,真正的军人,绝不后退,在原则面前,兵王是不会妥协的。

红发男子只是稍稍顿了顿,便猛的朝左面冲了过去。

砰的一声巨响,犹如是平地起了炸雷,小虎的右脚在地面一蹬,身子如出满月射出的弓箭,轰的一声,又像是出膛的炮弹,径直向红发男子冲撞过来。

地皮震动,沙尘四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