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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身边全是问题儿童

作者:梅园的慕华 | 分类:都市 | 字数:14.7万

第272章 烟味

书名:我的身边全是问题儿童 作者:梅园的慕华 字数:4468 更新时间:2024-11-16 13:42:57

“赵筱玩到哪里了?”

王玉把自己的手拿了出来,抽出两张纸擦了擦,问道。

“应该是在哈尔滨了,说是要先去看看那哈尔滨的冰雪大世界,冰雕,顺便尝一尝冰糖青椒和冰糖生姜,还有什么冰糖红烧肉,前两天跟我聊天的时候还说呢,那个红烧肉好吃的很。”

“是吗?所以她年后才能回来了?”

“嗯,苏秦你干嘛呢?”

刚刚干了坏事,林源有些心虚,问一下苏秦,看看她有没有发现什么不对。

“看电影嘛,没想到玉姐家的零食居然这么多,我以为玉姐是那种不喜欢吃零食的人呢。”

“一个人在家无聊,我偶尔也会吃一点。”王玉笑了笑,总是学习,她也是会累的。

“晚上我们去唱歌啊?本来我就想去的,好无聊啊,但是坏林源不同意。”

“我都行啊,反正也没什么事情做。”

有点儿心虚的林源这次没有说别的,唱歌就唱歌呗。

天黑了,王玉换上衣服,和她母亲说一声出去玩,然后就跟在了林源的身后。

就像是一个小媳妇一样。

老样子,带上余小鱼和赵璇。

去年的时候,放寒假还有人会找她们两人出去一起吃个饭,聚一聚,可是今年,就一个人都没有了。

一座小小的县城,明明那么小,可是似乎再见面又是那么困难。

以前说得上话的朋友,时间长不联系,似乎也就逐渐疏远了。

不过也无所谓。

王玉是习惯了自己孤身一人,赵璇是自己已经在赚钱了,心底里不再把自己当作一个普通的学生,而是一个打工人,自然就和以前的同学没有了什么话题。

就好像甭管自己的同事表面上看起来和自己是多么要好一样,实际上你永远不知道他究竟是不是逢场作戏。

简而言之,朋友这个东西,确实难得。

莫言先生写过:朋友或是情人,能走过三个月的,已不容易;能坚持六个月的,值得珍惜;能相处一年的,堪称奇迹;能熬过两年的才叫知己;超过三年的值得记忆,五年后还在的,应该请进生命里;十年后依然在的,那就不是朋友了,已经是亲人,是生命的一部分。

所以也很能理解为什么很多电影里总是青梅抵不过天降,因为青梅竹马已经成为了亲人那样的感情,反而少了一点恋爱当中的激情。

ktv,开了一个小包间,一共五个人,其中还有一个小孩儿,小包间就足够了。

买了点瓜子,还有饮料。

以前的时候,为了省钱,林源还会偷偷从外面超市买零食和酒水放进包里带进来,现在,这点钱也不算什么了,可又觉得吃起来少了那么一点味道。

大概是迅哥儿文章里写的那样,蚕豆要偷摸从地里摘来的才好吃吧。

余小鱼和苏秦化身麦霸,在座的几人唱歌没有难听的,关掉原唱,每个人的声音都独有一番风味。

有些昏暗的灯光很容易让人做出一些傻事,在一些小网站上,那些ktv意外露出的视屏并不少见。

当然,林源是正经人,肯定不会干那种事儿。

唱到十点多钟,出门找了一家烧烤店。

冬天里的烧烤格外的火爆,店家会先烤好用盘子递上来,但是为了防止食物冷掉,所以在桌子上还会加一层炭火,滋滋冒油的纯瘦肉用生菜裹上,再涂上一点酱料和辣椒,整个儿包成个包子然后塞进嘴里,尤为满足。

吃完饭,几人又有点不舍得分别,但林源还是挨个儿把他们送回了家。

先是王玉,再是余小鱼,最后是赵璇。

赵璇下车的时候摸了摸自己的小肚子,当然,外面厚厚的一层衣服包裹,看不出来究竟吃了多少东西。

“下次喊我哈。”

“小秦,拜拜。”

“拜拜。”

到家的时候,已经十二点多了,林父林母早已经睡下。

这几天林源一直在外面,两人也没多问,孩子长大了,已经不需要他们时刻担心,总不能二十几岁还要设个门禁让十一点之前必须到家吧?

天太晚,两人都没洗澡,带着浓浓的烤肉香味,相拥进入了梦乡。

……

等再次睁开眼醒来的时候,年关就近了。

“哥,今天干嘛啊?”

“买东西。”

就如同开始时猜测的一样,随着回乡的人越来越多,走亲访友,朋友应酬,自然也就没有人再来打扰林源了。

值得一提的是,旁边家的二爷今年过年依然不回家,只是请林源在年三十的时候,给他们家门上换上新的对联,最好大年初一的时候,再在他家的院子里放上一挂鞭炮。

和赵筱的父母一样的想法。

林源没拒绝,这些举手之劳的小事,能帮当然可以帮。

二大爷家在省城里有房子,生儿育女,甚至孙女都出生了,家里盖了房子也是和林父一样的想法,老了干不动了就回农村养老,落叶归根。

三爷家的一直没来林源家里做客,最多只是吃饭的时候抱着碗站在门口和其他来串门的人唠一唠,似乎是不想进林源的家门。

第272章 烟味

苏秦回来的时候没带什么新衣服,过年了,自然要给她换上新的。

林父林母放心的把所有事情都交给了林源自己安排,其实就是懒的动弹。

有些东西乡里的集市上就可以买,还有的就只能去县城里了。

乡里的集市上两边早早的就支起来摊子,卖对联的,卖鞭炮、眼花、糯米糕……甚至还有老人牵着两只家养的老母鸡站在路边叫卖。

“一帆风顺年年好,万事如意步步高。吉星高照”

“财源滚滚随春到,喜气洋洋伴福来。财源广进”

家里的门大,自家盖的挑梁很高,挑了两个适合四米高大门的对联,还有些小的,以及一些福字,倒也不贵,对联十块钱一副,福字好看的五块钱一张,差的十块钱一沓。

又买了一挂最长的那种鞭炮,一万响的,还有些二踢脚以及小几千响的那种,全都塞进了车里。

当然,烟花也是必不可少的,虽然林源觉得自己不是很喜欢,但是苏秦爱啊。

想了想,以前小的时候想玩烟花,只有那种手持的一根细细的,一会儿出去一个,冲上去十米高都没有,然后炸成一朵小小的银白色花朵,即使那样也依然会开心很久。

现在有了条件,直接把车子后备箱全塞上烟花。

城市里不让放烟花,但是村子里可没有那种要求,开玩笑,村里但凡有人敢说一句不让放炮放烟花,第二天他就得一个人在深夜里感受寒风的刺骨。

这些东西买完了,还得去县城里的大菜市场和超市里买各种年货。

叫上王玉几人,一起逛超市,一起买,车子装满一趟一趟的往家里拉,林源成了送货上门的免费劳动力。

王玉家,余小鱼家,赵璇家,林源一个不落,主打的就是一个雨露均沾。

当然,即使是出门在外的赵筱家里,林源也买了些瓜果花生放在客厅的桌子上,贴上用毛笔写的喜字,图个喜庆。

听说花生寓意着多子多福,也不知道是不是真的。

王玉几人的家都在城里,和她们几人约好,年三十的晚上吃完饭带她们上自己家看烟花,然后就分开了。

暂时的分开是为了期待不久后的重逢。

去服装店,给苏秦和家里的二老都买上两套新衣服,不出林源的所料,虽然在海澜之家办了卡,也嘱咐赵筱的父母和自己父母没事就去拿两套衣服穿,但是他们都一次都没有来过。

这也无妨,既然他们不来买,那林源就买完送到家。

买了一堆新衣服,林源拉着一车的猪牛羊肉还有各种新鲜素菜回了自己家。

把新衣服塞进父母的衣柜里,苏秦倒是迫不及待的想要试试,但是被林源强硬的反对了。

过年的感觉,就是期待年三十晚上的压岁钱和大年初一一早起来就可以穿上的新衣服,林源不是那种除夕夜在街头放飞理想的有志青年。

相反,他还有点守旧,有点古板。

很多菜都是年三十的前一天或者前好几天就开始准备。

林家这么多年来的习惯,是一条上好的大鱼,提前用油煎好,然后放进冰箱的冻室里存着,等到年三十的早上再拿出来炖上,炖上一上午,鱼肉熬煮的稀烂,汤汁的味道完全渗进去了肉里,奇香无比。

同样,用猪肉炸上一堆肉圆,还有炸藕饼,以及自家炸的果子,总是比外面买要好吃上不少。

不过林源喜欢吃萝卜丝炸出来的丸子,尤其是刚出锅的,外面酥脆里面柔嫩,林源能吃上二十个不住嘴。

各地有各地的风俗,最起码苏秦以前没看过这些东西的油炸过程,所以她很好奇的守在灶台边上,新出炉的一锅她都要第一个品尝。

这些东西同样做好之后放在冻室里,不出意外,将会在之后的十几二十天里,顿顿不少的出现在餐桌上。

期待着,期待着,终于,大年三十来了。

这一天似乎只是平常的一天,又似乎没那么寻常。

不知是有意还是故意,总之来家这么多天,苏秦一直和林源睡在一张床上,可把她乐坏了。

每天睁开眼睛,就可以看见自己身边躺着的林源,简直让她不要太心安。

可是今天,睁眼的时候,身边已经没有人了。

苏秦照例起床,刷牙洗脸。

厨房里,已经开始准备起了中午和晚上的饭菜,中午的饭菜,是为了告慰先人的,八大碗,四荤四素,加上一碗汤,不能少,也不能变。

林父本来是对这些事情不甚在意,只是走个流程聊表心意,可是似乎因为林源真的太棒了,让林父有一种是不是祖坟上真冒了青烟的感觉,所以也开始更加用心了一点。

苏秦想帮点忙,但是没让,孩子还小,大过年的,上一边玩儿去就行。

一直忙活到了中午,把菜全都从厨房端到一楼的大桌子上,打开大门,点上灯,想为先人指引回来的路。

在桌子脚下点燃买来的纸钱,现在烧的不多,真正要烧,是要傍晚的时候去祖先的坟上。

火焰烧的很快,一阵阵风吹起了满屋子的烟尘。

祖先吃完,要把饭菜再回炉热一回,然后就是人吃了。

开了一瓶红酒,林源不在意苏秦喝酒,林父林母也不在意,少喝一点没什么的,林源还上幼儿园的时候林父就开始用筷子粘上白酒放在林源的小舌头上让他品尝了。

菜实在是太多了,四个人就是可劲儿吃也不过是吃掉了一点皮毛。

主要是在家这些日子,吃的实在是太好了,顿顿少不了肉,苏秦现在看见肉就有点反胃,还馋着想吃点辣白菜呢。

吃完饭,趁着中午的阳光温暖些,脱下羽绒服,开始贴对联了。

楼上楼下,大门小门,林源踩着梯子,苏秦在下面递着胶带和剪刀,以前的时候,是林父踩着梯子,林源在下面递胶带和剪刀,就好像代代传承一样。

给隔壁的二爷家大门也贴上新的对联,然后林源开车带着苏秦去了县里。

给赵筱打了电话,现在的她已经到海南了。

据说海南的东北人比黑龙江的还多,也不知道是真是假,不过赵筱说海南的东北菜确实正宗,跟她在东北吃到的一模一样。

同样,帮赵筱的家门口换上新的对联,家里也稍微打扫一下。

这就忙到了晚上。

去坟头上,女子是不能去的,习俗就是这样。

即使和三爷家的再不和,上坟也是必须要去的,不然要被村子里其他人戳脊梁骨。

大爷,大爷家的长子,三爷和三爷家的长子,以及林父和林源浩浩荡荡的就去了埋葬先人的坟头。

大爷的年纪将近六十了,走路有些一瘸一拐,脸上的胡子也总是刮不干净,说话带着浓烈的乡土气息。

他站在坟边上,手里捏着跟烟,抖了抖烟灰。

“塔嘛的。”开口就是骂人,“前年说要把老爹的坟迁走,说这边要种树,整理河道。”

老爹的坟是依着一条七八米宽流动的河堆起来的,风水不差。

“热他吗个狗日的,我拿着铁锹就去了村长家里,我说塔嘛的敢动我老爹的坟,我就拿着铁钳敲死他个狗日的头。”

“还有这栽的树,回头我塔嘛就给这树拔了,不然这树根长进里面去了,家里好不容易出了个人才,还塔嘛指望祖宗保佑林源能什么都好哩,你们在外面也放心,我在家,谁塔嘛都动不了家里的。”

林源一听这话,当时眼眶就红了。

朴素的言语带着深切的爱护之意顺着烟味钻进了林源的鼻孔里,呛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