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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想当山贼王的我,却成了皇帝

作者:山贼王 | 分类: | 字数:27.4万

第108章 蛛丝马迹(酒逢知己千杯少,话不投机半句多)

书名:只想当山贼王的我,却成了皇帝 作者:山贼王 字数:3393 更新时间:2025-02-19 02:02:55

于是,李云故作漫不经心的样子,缓缓朝着府衙门外走去。

过了很长一段时间,经过七拐八拐李云总算是走出了洛京府衙。

望着外面刺眼的阳光,虽然已经到了中午,大街上仍然不少贩夫走卒经过,还有一些满载货物的商旅。

李云也顾不得感慨,此时的他只想快些找到可以吃饭的地方。

似乎上天也感受到了李云的呼唤,所以很快李云就在一个路口发现有间客栈,而客栈的名字就叫有间客栈。

李云快步走上前去,可以清楚的看到客栈旁院落的马棚里有马在吃草料,还能看到有不少马车停在院子里。

一进客栈大门,就感受到了一阵嘈杂声,吆喝声,说话声,划拳声,碗筷酒杯碰撞声此起彼伏。

所以,为了不被别人打扰,李云特意找了个人少靠窗的位置。

还没等李云坐下,就有一名身着粗布麻衣短衫的店小二站到李云跟前,一脸热情地问道:“客官,您几位,是打尖还是住店。”

听到小二的问话,李云这才开口回道:“就我自己一个人,打尖”。

得到肯定的答复,小二接着说道:“那客官要吃些什么?”说着拿出一块印有菜单的竹简。

李云接过竹简后,大致扫了几眼,就对小二说道:“来一盘花生米,一只烧鸡,再来一壶上等酒”。

“好嘞,客官您别急,菜马上就来”。说着向后厨走去。

并且边走边吆喝:“十九号桌,一盘花生米,一只烧鸡,一壶上等酒”。

很快,李云所点的菜就已经全部上来了,因为实在太饿,所以李云立马抓起一只鸡腿狼吞虎咽地啃了起来,三两下就吃完了。

李云不由得咂了咂嘴,啧啧,你还别说这个世界的烧鸡虽然佐料不是太丰富,但是味道一绝,鲜美异常。

感觉吃得不过瘾,李云直接抓起一整只烧鸡啃。

由于吃得大快,李云感到有些噎了,于是直接拿着酒壶往嘴里灌酒。

见到这一幕,众人都看呆了,沃尼马,这人是饿死鬼不成,这么能造。

一时间,众多客人议论纷纷,多数人都在嫌弃李云的吃相难看,甚至有些书生打扮的读书人斥责李云有辱斯文。

就在这时,一名皮肤有些黝黑,长相英武不凡的青年走了进来,看到李云的样子也不由得一愣。

不过他并没有像其他客人一样嘲笑李云吃相难看,而露出一副欣赏的眼神,因为在他看来吃饭慢腾腾的,完全就是浪费时间,作为一个男子汉大丈夫,又不是大家闺秀,犯得着细嚼慢咽吗?而且吃饭只要尽兴就好。

然后只见这名青年笑呵呵的朝着李云这边走来,也不等李云开口,直接就坐在了李云对面。

然后一副自来熟的开口说道:“这位兄台不介意两个人一起吃饭吧。”

接着对小二说:“和这位兄台一样的菜。”

直到这时李云才反应过来,不过他并没有表现出恼怒的神情,反而同样笑呵呵的说道:“在下李云字登风,敢问兄台尊姓大名。”

听到李云的话,李信同样抱拳回礼道:“在下李信字无畏。”

做完自我介绍后,李信有些好奇的问道:“登风兄,他们的议论声你难道刚才没有听到吗?为何毫不生气。”

听到这话,李云漫不经心的回道:“有什么好生气的,我的嘴嘴长在我身上,怎样吃饭是我的自由,他们的嘴长在他们身上,怎样说话是他的自由,我又为何要生气呢?”

听到李云的话,李信也觉得有道理,不由点头说道:“登风兄说的有道理,确实不应该太在意。”

正在这时,李信点的菜也端了上来,你信拿出两个酒杯,各自斟满了酒,一杯给李云,一杯给自己。

“登风兄,相逢即是缘分,干了这杯酒。”说着和李云碰了一下,然后仰头一饮而尽。

见此一幕,李云也不客气,同样端起酒杯仰头一饮而尽。

“看无畏兄皮肤黝黑,风尘仆仆,胳膊上又有刀伤,就如此光明正大的来到客栈吃饭,应该是行伍出身。”李云一脸笃定的说道。

听到李云的话,李信不由得一愣,然后哈哈大笑:“哈哈,登风兄看人还挺准嘛,才刚从战场上回来,不过还没来得及回家就来吃饭了。”

“让我猜猜,登风兄应该是个朝廷官员吧。”李信有些不确定的问道。

这下轮到李云好奇了,他也没说自己是官员呀。

“哦,就一个小官,不值一提,无畏兄是从什么地方看出来的?”

“当然是根据你穿的衣服看出来的,这身衣裳那就是官府纺织司统一缝制的,非朝廷官员是不能穿的。”

李云这才恍然大悟,原来自己走的匆忙,只是取下官帽,并没有更换官服,这才被人认出身份。

不过令李云有些好奇的是,李信是如何一眼就看出自己身上穿的就是官服,李云猜想他身份一定不简单,不过李云也不便多问,这算是人家的隐私。

就在李云两人交谈的时候,隔壁桌的客人的议论声传了过来,但是那群刚才斥责李云有辱斯文的读书人。

“唉,王兄听没听说,孙家公子又去骚扰芙蓉仙子去了,据说他已经准备好了赎金,而且还买通了……”

“嘘,你小声点,否则你我都有危险”。有人连忙打断了那人的话,并且做出了噤声的手势。

“两位兄台说孙家公子莫非是京城首富孙万三儿子孙大海,吏部尚书是他大伯。”

“哎,除了他还有谁,可怜我女神就要被玷污了……”

“没错,想当年,在一场诗会上,本人有幸目睹女神绝世容颜,说是天仙落凡尘也毫不夸张,可如今女神就要离我远去,可惜……”

“别听他吹牛,芙蓉仙子当时离得很远,而且戴着面纱,他怎么可能见过,快别吹了……”

旁边的对话引起了李云的注意,看到李云一脸认真的聆听旁边的交谈,李信不由得打趣道:“呦,登风兄就是在想芙蓉仙子呢,赶明儿个,兄弟带你见识见识。”听说还朝李云挤眉弄眼,眼神似乎在说你懂的。

“别瞎说,我岂是那种肤浅之人,对了,你说的话当真,好了,别开玩笑了,其实我是对孙家公子比较有兴趣。”

听到李云的话,李信先鄙视,然后露出坏笑,最后大为震惊,身体不自觉的后退。

然后一脸不可思议的吼道:“兄弟,没想到你是这种人,居然对男人感兴趣”。

听到这话,其他的客人都以一种看变态的眼神看着二人,甚至有个颜色苍白身材纤细的书生一脸惊恐的跑了。

听到这话,李云连忙堵住李信的嘴,害怕他继续胡言乱语。

然后这才解释道:“瞎说什么呢,兄弟,我可是正经人,绝对没有断袖之好,我只是想知道这个孙家的公子是个什么样的人。”

听到李云的解释,李信这才有些不确定的问道:“真的?”

看到李云郑重的点头后,李信这才一脸鄙视的说道:“你是说孙大海吗,要不就是一个不学无术的纨绔,仗着自己爹是首富,没少祸害良家妇女,虽然事后闹到了官府,但人家有银两,朝廷有人,通常用银两就能摆平,据说害怕他继续的事,他爹还特地在洛京府衙给他找了个闲职”。

“我早看这小子不顺眼了,要是逮到机会会狠狠的暴揍一顿。”边说边一脸愤怒的拿起酒壶往嘴里灌酒。

听到李信的话,李云一脸若有所思,口中呢喃念叨:“京城首富,京城孙家,吏部尚书,有银两,孙猴,账目……”

见李云也不说话,嘴里还念念有词,李信不由打断:“登风兄,登风兄,想什么呢?想的这么入神,该不会再想谁家小姑娘吧。”

听到李信在叫自己的名字,李云这才回过神来,随后一脸认真的问道:“无畏兄,你认不认识一个叫孙猴的人,此人是什么来历?”

看见李云一脸认真,李信这才绞尽脑汁思考起来,然后一拍大腿,略有兴趣的说道:“你说那小子,不是长得一脸尖嘴猴腮样,那应该是孙家人,好像还是孙大海的狗腿子,曾经被我揍过,怎么?登风兄和此人有仇,要不要我帮忙再揍一顿。”还露出自己沙包一样大的拳头,和健硕的肌肉。

听到这话,李云恍然大悟,似乎一切都对得上了,然后急忙解释道:“那倒没有,不过我怀疑此人有问题。”

“不瞒你说,现在我是一名庾官,专门负责粮仓事务,我怀疑此人有做假账的嫌疑,甚至这背后还有孙家的影子。”见李信是一个正直的人,而且还和孙家不对付,李云这才决定坦诚布公。

“哦,照你这么说,还真有这个可能,毕竟京城孙家家大业大,无论是商业还是官场上都占据重要地位,而且那孙猴此人比较阴险狡猾。”

说着说着,二人点的酒菜也已经吃完了,两人都不由得打了个饱嗝,然后相视一笑。

叫来店小二,二人一共花费了400文钱,李信执意要结账,李云拗不过正好要求下次由自己结账。

临走时,二人交换了所住的位置,女人自然住在洛京府衙,而李信他说自己就住在这个客栈里,二人并约定有时间一定相聚。

吃饱喝足,又结识了一个志趣相投的朋友,李云不由感到很满足。

走在回去的路上,李云甚至哼起了不知名的小调。

然而,就在李云快要赶回府衙的时候,有一个头戴黑帽,身穿黑衣有人刚好从底衙走出,随后就见孙猴东张西望一圈后,才小心翼翼的跟着走了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