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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晓

作者:也白又白 | 分类:其他 | 字数:33.1万

第一章 搬家

书名:破晓 作者:也白又白 字数:2857 更新时间:2024-10-30 21:10:30

2017年10月9日,晚上八点,锦河湾四栋五零二。

工人们把姜戈的行李搬上来后就陆续离开了。

门口玄关处还放着两个大纸箱,姜戈把纸箱推进去,林月知的电话打了过来。

“姜姜,你那边搬好了吗?”

“搬好了。”

姜戈脱掉毛呢外套,看了一眼堆满客厅的纸箱,有点头疼:“不过今晚应该是整理不完了。”

“没事,我已经请了假,明天过去帮你一起整理,我医院这边还有点事,明天见啦。”

姜戈嗯了声:“明天见。”

挂断电话,姜戈找了把剪刀拆箱,把一部分衣物先整理出来放进衣柜里,还有一些杂七杂八的东西,整理完了才记起还没有买新的洗漱用品。

她看了一眼时间,九点多,超市还没关门。

她当机立断穿上外套出门。

这里每层只有两户,不过却有两部电梯。

姜戈刚走进电梯里,身后楼道里的感应灯没有任何预兆地闪烁了起来。

她回头看见这一幕,不禁怔愣。

什么情况?

电压出故障了吗?

姜戈扫了眼墙上的感应灯,电梯门快要合上的时候,她突然看见前方出现了一个人,准确点来说,是一个坐着轮椅的男人。

忽明忽暗的灯光闪烁下,两人视线相对,还没等姜戈有所反应,电梯门已经合上了。

反光镜倒映出了女人僵硬的面容。

半晌,姜戈才回过神,继而又想起刚刚,男人在灯光骤然亮起的一瞬间出现在楼道里的画面,顿时头皮发麻,下意识拢紧领口。

姜戈皱眉,心头疑惑。

那个男人是谁?

住在隔壁五零三的住户吗?

他是怎么做到神不知鬼不觉出现再楼道里的?

……

第二天林月知来的时候,左手拎着一瓶红酒,右手抱着盆仙人球。

姜戈和林月知是高中同学,高中那会儿两人关系就很好,只不过后来姜戈去英国留学和工作,林月知是儿科医生,医院里忙,所以每年很少有机会见面相聚。

上个月姜戈突然决定回国,林月知知道以后就开始帮她留意房子,陆陆续续看了几个地方,最后选择锦河湾这边,是因为这边的安保和小区环境都不错,姜戈一个人住也安全。

十月的江城,寒风瑟瑟,树叶枯落。

整理完东西又打扫完卫生,一个早上的时间已经过去了。

姜戈把林月知带来的那瓶红酒开了。

林月知盘腿坐在地上举起酒杯:“来,庆祝你回归祖国的怀抱和搬新家。”

姜戈笑着跟她碰了下杯。

太阳穿过明净的窗户照进屋里,在干净的大理石砖洒下一片斑驳细碎的光影。

林月知双手撑在身后,关心:“你这次回来有什么计划吗?”

姜戈说没有。

她是一名摄影师,之前在英国签了个工作室,后来因为一些事情跟上司闹得有些不愉快,那段时间正好又萌生了回国的心思,于是就趁着这个机会辞职回国了。

回国是心血来潮,所以根本不存在任何计划。

姜戈躺了下来,神色惬意:“我想休息几个月,工作的事情先放放,明年再说。”

林月知诧异,她居然能从姜戈这个没有感情的工作狂嘴里听见休息两个字,她很欣慰,也很赞同她的决定:“这就对了,你看看你,多久没有像样的休息过了,脸上的肉都瘦没了。”

姜戈回想了近几年,确实如此。

毕业后她就马不停蹄地开始工作,从默默无闻的小透明到在这个圈子小有名气,背后付出了多少努力只有她自己心里清楚。

父母意外过世后,她就将自己封闭了起来,企图用忙碌的学习和工作麻痹自己,疏于交际和联系,身边的朋友同事一个个远离,留在她身边的,多是能理解她的,林月知就是其中一个。

这次回国,姜戈想给自己喘口气,想走出原本的舒适圈,想改变过去一成不变的枯燥生活。

中午,姜戈和林月知出去外面吃饭。

吃饭的地方在一个大型商场里,两人吃完饭从餐厅里出来,撞见几个女孩神色兴奋地从面前走过,说说笑笑的,每个人手里都抱着本黑色封面的书。

“快点快点,等等排不上队了!”

林月知看到女孩手里的书,眼眸一亮,她刚刚吃饭的时候就总感觉忘了什么事情,但一下没能想起来,现在终于想起来了。

她收回目光,面露喜色:“对啊,今天有程砚大神的签售会!”

姜戈看向她:“程砚?”

林月知眼睛亮亮的,像藏着揉碎的星星,一顿安利:“他是一个超级有名的悬疑作家,只写了两本书就连续四年登上了作家富豪榜的榜首!不过这都不是关键,最关键的是,他长得巨帅!比娱乐圈里那些什么盛世美颜都有过而不及,在网上足足拥有两千多万的粉丝呢!”

姜戈不认识程砚。

姜戈常年待在英国,混的摄影圈,平常又宅,不知道程砚很正常。

林月知挽住姜戈的手,笑嘻嘻的:“走走走,我带你去认识认识。”

商场的第五层被程砚的粉丝堵得水泄不通。

林月知站在自动楼梯的台阶上,低头看见下面乌泱泱排队的人群,顿时垮下脸:“天啊……这么多人,还没有轮到我们肯定就结束了。”

她侧头看向姜戈:“姜姜,你是不是有带相机出来?”

姜戈从包里拿出相机,出门必带相机,这是她的职业习惯。

林月知挽住她的手,撒娇:“那你帮我拍几张大神的高清照片好不好?我想发朋友圈。”

姜戈莞尔:“没问题。”

她打开相机,调好光圈,对焦。

镜头里,男人的面容逐渐变得清晰……怎么是他?

姜戈怔了下,眼底飞快闪过一抹愕然。

林月知见她缓缓放下相机,不解:“怎么啦?”

姜戈神色复杂,问得莫名其妙:“你家大神也住在锦河湾吗?”

林月知瞪大眼睛:“怎么可能!”

“那他有双胞胎兄弟吗?”

“没听说过,怎么突然问这个呀?”

姜戈拧紧了眉心,沉默片刻,低声道:“可能是我看错了。”

毕竟这世上长得相似的人太多。

……

逛完夜市回到家的时候已经九点多了。

姜戈把密码锁的滑盖推上去,伸出食指刚要按指纹,楼道里的灯又一次诡异地闪烁了起来。

她身形蓦地一僵,抬头看向墙上的感应灯。

四周寂静,一丝阴冷的风悄然钻进宽松的袖口,姜戈的手臂顿时起了一层鸡皮疙瘩,她指骨攥紧,咽了咽口水,心脏突突地跳着,越来越快。

好在灯只是闪没几下又恢复了正常。

姜戈骤然松了口气。

天亮后,她打电话到物业说了这事,物业那边回应说可能是电压出了问题,晚些时候会让维修师傅上来看看。

今天天气很好,姜戈洗了被子晒在阳台上,回到客厅,她随意扎起长发,泡了杯浓郁的咖啡,在茶几前盘腿坐了下来,然后打开电脑修旧照片。

外面天空湛蓝如海水,云朵跟棉花似的柔软洁白,阳光穿过云层和落地窗落进来,像金子洒了一地,空气中有细小的尘埃起伏。

时间悄无声息地走动,客厅始终明亮又安静。

修完照片,姜戈靠着沙发伸了个懒腰,拿起茶几上的咖啡喝了两口,视线扫见挂在墙上的包包,她想起什么,放下咖啡起身走过去。

她把包包里的相机拿出来,用数据线连接到电脑的接口,把昨天拍的照片都导了出来。

随便点开一张照片放大。

如林月知所描述的一样,男人英俊清隽,生得极好看。

他短发修剪得干净利落,五官线条棱角分明又硬朗流畅,眉弓深邃,眼眸狭长如墨,眼尾上挑,是很精致的眼型,鼻子高又挺,肤色极白,身上穿着黑色丝质的衬衫,纽扣扣到了最上一排,一丝不苟又严谨,身上散发着矜贵又淡然的气质。

对比之下,她前晚在楼道里看见的那个男人,虽然他和程砚长得极像,但看起来又不太像,他坐着轮椅,眼神沉又冷,如同深不见底的黑色深渊,还有他额前的刘海都快要遮住了眼睛,给人感觉颓废又阴郁,是另一种截然不同的气质。

她看了一会儿,顺手把照片上多余的部分裁剪掉,然后发给林月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