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是今非
作者:果贝 | 分类:现言 | 字数:11.4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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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46(完结)
金凤是在去接大夫的半路上折回来的。
那种微妙的不安感觉打出门就伴随着她, 本想藉着和阿威聊天分解,岂料,阿威闲闲的一句“这恐怕是年头的最后一场雪了吧”, 如同一根冰针凝聚所有的忐忑直刺心头。她听不得“最后”二字, 即使是说天气也不行!
拉了阿威往家赶, 果然, 人去楼空。她不停地拍着胸脯宽慰自己不要生气, 他无非就是回沙槟、回飞龙帮了嘛。一个残废人,走了还好一些,省得她从早到晚伺候得辛苦……。可她就是气得控制不住自己地拂落了一桌杯盏后, 狂骂道:“混蛋,统统都是些混蛋!阿月守在家里, 我和阿威去火车站, 男工去汽车站, 女工在家附近,分头给我找, 找不回来就都别回来了。”
一路狂飙,一个票口一个票口地找,终于,她看见了他。熙来攘往的人网中,他以帽遮脸安安静静地坐那, 外套上有水有泥, 湿漉一身。他就这样坚定地坐着, 沉淀下了金凤残留的几丝幻想, 但是, 她却发不出半分脾气。
“找到了。”阿威也看见了他,以为金凤没得见, 惊喜地抓了她胳臂说。
金凤回拍他的手,示意自己已知道。她的眼睛仍然停留在凌森身上,看他纹丝不动坐那,冷肃得象座冰山。这不是他的风格,也不是她喜欢见到的森哥。难道,勉强他留在上海果真是自己太自私了?爱与害,怜和伤,一步之遥?焦灼与疾跑中积累出来的热度在一个个提问中渐凉渐冰,直至周身浸寒。想象他赤-裸着上身、单穿条大裤头,在烈日下将精紧的肌肉逐块张扬的模样,金凤被激出了阵痉挛,这北国阴冷的繁华呵,的确遮住了他灼目的健傲。
“不要告诉他我在这,”金凤低声对阿威说,眼底漫过片苦涩的温柔,“他想回,你就送他回去吧。”
阿威惊诧望她,女子的愤怒急来急去,此际徒余茫然,只将幽深的眸光凝聚在那一个焦点。
他摇摇头,走向凌森:“大哥,你真在这?叫我好找。”朗声若无其事地说,大力拍拍凌森边上坐着的一老者,凶着脸挤走对方。
“你来了?”凌森言词淡定,仿佛在这里遇到阿威是件再正常不过的事。
“真要回沙槟?”
“嗯。”凌森作答时,就这样听见了几米之外指骨的脆响。
“那好吧!谁叫我们是兄弟呢,我就陪你一块回去吧。”阿威故作轻松地说,扬手拍向凌森肩头。他自觉力度并不大,但凌森的身子明显不胜其力般颤抖了一下。
“嗯。”
两人,噢,不,三个人,就这样站的站着、坐的坐着,一分一秒地数着时间。等到一个矮胖矮胖的男子提着大喇叭四处召唤去广州的客人上车时,阿威擦擦额头的细汗,长吁口气,他就搞不懂,为什么左边站着的那个女主角镇定、右边坐着的那个男主角也淡定,偏偏他这个连配角儿都算不上的会紧张到现在。
“走吧,大哥。”阿威侧头自包里掏钱准备补票,没留意到凌森起身时的迟滞,他的耳边好象飘过一声压低了的痛呼,抬眼之际,金凤的身影已如箭射来,一把搀住颤颤欲倒的凌森。
阿威都还不知道是怎么回事。
金凤撑着凌森的身子,她这才看清他满头冷汗、青白的面容上是藏也藏不住的痛楚。“你怎么了,头痛吗?”她焦灼地问,全然忘了自己要隐藏起来的初衷。
这下,真的是走不了了!凌森强笑,声音,却虚弱:“腿……。”
“阿威你扶住他。”金凤尖声说。如梦乍醒的阿威这才忙不迭地答应着,将凌森半搂半抱。
金凤腾出手,蹲下,咬咬牙,卷起他的右裤角。刚卷上小腿肚,她和阿威、以及周围看见的人便发出无可抑止的惊呼:凌森的右小腿、单只是右小腿,已几近全部青肿!
她瘫软得跌坐地上,立马,又起身,冲阿威狂声咆哮:“还愣着干嘛?快背他上车,去医院。”
一场出走风波,以凌森遇车祸、右腿多处骨折、重回医院告终。
手术后,凌森自麻醉效力中醒来时,自觉只是微微皱了皱眉,耳际便有金凤温柔依旧的声音:“你醒了?”
“我的腿……?”他弱声问,感觉全身上下除了握着他手的那两瓣小手掌之外,都不属于自己。
“还好,三处骨折,大夫给打了钢钉,外面用钢板夹固定着。两、三个月吧,下不了床。”金凤腾出一只手替他捋了捋垂到额前的头发,他在这也呆得有够久了,连剃光了的头发都长来遮住了眼。“有没有觉得哪里不舒服,或者,想吃点什么?”
凌森摇头:“凤……。”
她的手轻轻捂在他嘴上,“想回沙槟是吗?好!等你出院了我陪你一起回。”
“阿凤!”凌森失声惊呼,念念已久的渴望来得这么容易,几疑是在梦里。
“你赢了,我和你回沙槟。”她轻描淡写地说,“不过,你要答应我配合治疗,等腿伤好些了咱们再走,成吗?另外,先说好,明年估摸着还得来一趟,得把钢钉取出来呀。”
“阿凤。”凌森看不见她的表情,心下忐忑,努力撑身想靠近她求证一份真实。
她温温存存地摁他入床,嗔怪道:“乱动什么,不说了要好好配合治疗吗?”
“你说的是真的?”他抓住她的手。
金凤叹口气:“我倒是想说假话,可心脏太弱,经不住你这样折腾呵。森哥,”她俯身抱他的头入怀,软峰之间随话音一起颤栗的回鸣令凌森终于相信了那份真实,“以后你想做什么请一定直接告诉我,我向你保证必定无一不答应。求你,再不要这样吓我了!”
这已算得上是自凌森失明之后,金凤对他说的最重的话!
阿威则要直接得多:“大哥,你可真是害不死人不罢休。我现在才知道什么叫‘伤在你身,痛在我心’,打自你受枪伤始,眼瞅着大嫂就象被竹刀在削一般,一天一天地瘦下来。你昏迷时,她哭;你醒过来,她还是哭,边哭边要阿月煮燕窝、红参给她吃,说她不能倒,她若是倒了,你的性命更堪忧。哭来两个眼睛红肿象桃子,在你面前还得当没事般。之前多娇弱的女子,批改作业多了都要叫累的,为着你,我就没见着还有她没做过的活计。你自己去过细摸摸她的手,有被你咬伤的痕,有烫着的疤,有针扎的眼儿,还有冰水里浸出来的冻疮……,都不让我们告诉你。你出走那天,跳着脚跳着脚地一路骂咧,怪我没坚持留下她、骂阿月比猪还笨、家里那群工人应该吊起来用鞭子抽……,那股刁蛮劲,估计连十一妹都吃不消。可一见到你的消沉相,蔫得别说回沙槟,估计你就算是要上天入海也会随你。
消停消停吧,大哥!
老实说,来上海之前,我也不待见她。比泼烈,她不如徐阿冉;比娇柔,她不如玲珑;论心窍灵媚,她不如十一妹,偏就能让你和二哥爱得死去活来。私底下,我们还开玩笑说她是不是会蛊术。现在我明白了,难怪你们肯舍生忘义地去爱她,因为,当她爱上的时候,能回报出来的,绝不会比你们少半分。”
连阿威都看出来了!就算没人看出来,凌森也知道,简单一句“你赢了,我和你回沙槟”,浓缩在里面的,就是爱情。
他沉下心治病,很配合地把自己的冷热酸痛告诉金凤;和她一起大口大口地吃那些无味涩口的燕窝;把诸多治眼睛的、治腿的汤药当白开水般咕嘟咕嘟饮下……。
转眼,已是春末夏初。鲜茉莉花茶泡了两茬,凌森终于可以下床了。看到金凤扶着他一瘸一拐地在花苑里晒太阳,府中上下、包括阿威,都是长松一口气:这对秤不离砣的公婆,再不用整日在房里用声音残害他们的心灵了!
凌森眼伤未愈,又添腿伤,除了躺在床上和金凤、阿威比试拆装枪械为趣之外,就是听曲、唱曲。他喜欢秦腔或京剧,偏偏金凤受母亲影响大,好请黄梅戏、越剧红伶来家唱。于是,一干人经常这厢听见清莹莹的越腔缓漫吟出:“……人说四月春将去,我看是,正当美景和良辰……”,“天啊,你收了她去吧!”凌森的莽嚎那头杀猪般响起,吓得戏班女伶好说好歹再不敢上府。
等到金凤难得恩准家里叮叮咣咣敲锣打鼓嗯啊时,却也带要求。
开锣前:“阿月,森哥的天麻炖猪脑好了吗?去给他端来,吃完再听。”
收鼓后:“阿月,森哥的龙眼蒸牛蹄呢?凉了就不好吃了。”
据阿威和阿月初步估算,三个月里,凌森差不多已将他一生能吃的猪脑、牛蹄全吃了个够,哦,还有龙眼。自然,给金凤开方“以形补形”的那位大夫,全家上下几近被凌森尽数“问候”。
整整有够九十天,戏锣的铿锵声,金凤叫着吃药、吃补品的威逼利诱声,凌森渐显生气的诅咒声、哀叹声……,声声慢漫,将众人的耳膜刺穿,直蛰心脏。承受力不好的如阿威,经常见他都是以手塞耳、皱着眉在楼上楼下寻找最隔音的房间。
现在终于能缓过劲了!特别是听到医生嘱咐要多走动、别再老呆屋里时,大家脸上的欢喜竟有些比过年还浓郁。金凤看在眼里,暗笑不语,再过些时日,估计他们又要哀叹冷清了。
再过些时日……。
即便是有阿月的搀扶,凌森走了一圈下来,仍是疼得冷汗涔涔。听见阿月依他所嘱在看见金凤走近时低低提醒一句:“太太来了”,他赶紧就手中的毛巾胡乱擦了把脸。
“这有我,你忙别的去吧。”金凤挥退阿月,扶着凌森坐入花苑的石凳上,抽出巾帕细心将他发际边残留的汗渍擦净。
身侧的小丫环奉上刚泡开的茶,甫一开盖,幽幽茉莉花香盈鼻。
“大夫说你的腿伤已在康复期,按时吃药,多走动就好。虽然要完全恢复正常还很漫长,但我觉得接下来的治疗在哪里都能进行,所以,我们明天回沙槟吧。”
凌森手中的茶水一荡,茉莉花香在脸上拧了个结后,悠悠散开。难怪这几天老听见下人们忙忙碌碌收拾物什的声音。
这是他一直以来的心愿,他也明白:相反,是她一直以来的心愿。但是,她依了他。
行李果然已经打包备好。下人们该发钱遣散的、安排留下值守的,人人都已有数,包括阿威。看来,金凤安排这事已经不是一两天了。
“假如……只是假如,我说我又不想走了呢?”临上火车之际,缄默良久的凌森兀头兀脑地问一句。
金凤尤如没听见这话,与阿月扶了他进车厢,安顿下,又嘱咐阿威顾好行李,这才正儿八经地回了一句:“森哥,无论你想去哪里,阿凤都陪着你。”
有此一句,足矣。
火车朝着南国广州疾驰,道旁的景色渐由苍黄显劲绿,待到他们登上去沙槟的轮船时,金凤已经为凌森全部脱去了厚绒冬衣,换成了单衣薄裤。凌森不顾甲板浪大,硬要出舱一吸那股湿闷潮热的海风,金凤晕船,胸口犯恶心,便让阿月和阿威陪他。想想又觉不妥,还是跟了过去,正好听到凌森对阿威说:“能回家,真好!”
想到他口中的那个“家”,恰是她的噩魇之源,金凤心中一翻,赶紧捂了嘴别转身大吐特吐。阿威和阿月看见,懂她的忌与爱,唯无言低脸。
接船的人很多,付青云、燕十一娘、冯文辉、小武、方利生……,飞龙帮的众兄弟齐聚码头,在看见凌森的刹那,人人心中感念不一,但是,悲喜交融,却是相同。
“大嫂。”付青云率众向金凤致礼。垂抬首之间,想起几月前她笑说凌森会陪她留在上海的笃定,情天爱海,盖不过,她陪他回了沙槟。再看凌森那双无神却有韵的眸子,钦佩之余,恍恍然怅惘自己相比大哥,终究少了份执念,而不是,幸运。
趁众兄弟与凌森叙话的空当,付青云拉过金凤说:“一接到你的电报十一娘就着人收拾府坻,照你吩咐添了些人手,将楼上楼下连家具在内的棱角处作了包裹,已经妥当。”
金凤点点头,环顾一圈后,问:“怎么没看见玲珑?”
“她知道大哥的心不在她身上,央我给了笔钱回乡下老家去了。”付青云神态如常地回答,见金凤一双眼不停回顾被兄弟们抬着在走的凌森,心想电话里大哥千叮万嘱叫瞒着她、别说玲珑是被撵走一事实在无甚必要。今日的金凤,又岂会为是非对错忘情弃爱。
没再说话,无喜无怒的表情之下,金凤反反复复地转动着脖子上一直挂着的付青云送的项链,直到快上车之际,她这才突然低着声音,莫名其妙地说了句:“谢谢。”
本定在晚上聚于玉红楼的接风宴,金凤担心凌森舟车劳顿经不住折腾,发话让改到了明日。见凌森确实精神有些萎靡,送他回府后,兄弟们纷纷告辞,只余付青云被凌森留下叙话。
“大嫂放心,也就闲聊几句这些时日帮里的活什,等大哥睡下就走。”与金凤一起扶凌森回房躺下时,见她微噘起嘴,付青云心知何故,赶紧作声解释。
金凤有些不好意思:“我哪有见气你,是气他一个高兴就不管不顾自己的身体。”
“那是大哥心知有你疼着、顾惜着,这才敢放肆。”付青云调笑一句。目不转睛地看金凤放稳凌森半躺在牛皮席床垫上后,手脚利索地帮他拧来湿毛巾擦脸,又取出张薄毯覆在他胸口,跟着唤阿月熬药、吩咐下人去侯记老字号买肉骨茶……,桩桩件件,有条不紊。
“跟着以前比起来,大嫂象是换了个人般。”他感慨地对凌森说,“老大永远是老大,无论帮里还是家里。大哥,也教兄弟两招吧,别让我们空看着你享福呀。”
凌森笑,回来之后他的话虽然还是不多,但笑容却一直带着。听了付青云的话,唇际的笑度更深,他带了些故作的惊讶问:“阿凤,你待我真的很好吗?。”
听到付青云拿她以前对凌森的冷淡作比较,金凤心里正恼,又被凌森调侃一句,羞涩顿生。遥想凌森过往种种的隐忍、宽容、成全,比对仍有些芥蒂的付青云的拐骗,她冷哼着说:“仗义每多屠狗辈,负心总是读书人。”
付青云没想到她会冒出这么一句,一怔,一苦,接着,大笑起来:“好一个‘仗义每多屠狗辈,负心总是读书人’,大哥,大嫂说你是个杀狗的!”
金凤说完就后悔了,指望着能打个马虎眼带过,不料付青云居然会咬了不放,一时大窘,恨声继续上付青云的套:“你是‘读书人’吗?脸皮真有够厚的,一说胖你就喘起来……。”
付青云笑声更甚。
凌森忌惮金凤,不敢明目张胆地笑,但心里却是乐开了花:他的女人、他的兄弟,终于晒然而又磊落地将过往情节张扬在了空气中随阳光蒸发。他再不用怀疑,也不必忧虑,从此,女人是女人,兄弟是兄弟。
突然,凌森的脸色不易察觉地一变,马上,又复回原样。“阿凤,我有点事和青云商量。”他说道,言下之意让她回避。
付青云微有些愕然:大哥还有什么事会背着大嫂吗?
“好哇,不过,只给你们十分钟的时间哟。”金凤脆声答着,往门口走去。
十分钟,十分钟够谈什么事,付青云惑于金凤此际的不解人意,接下来所看,他更是惊掉了下巴:金凤打开门,却没有出屋,她一边蹑手蹑脚地脱了高跟鞋,一边朝付青云做了个噤声的手势,跟着,“啪哒”一声故意大声地关上门。人却仍在屋子里。
关门声一响,凌森踡作一团,垂头颤栗。
“大哥!”付青云震惊,下意识地上前抱住他,“怎……怎么了,你这是……。”
凌森抬头,脸色苍白,汗水自额头沁出,由小变大。他表情痛苦地以一只手掌击头,另一只手抖抖索索地试着抬起、又无力落下。
“你…..,”付青云正看得心焦,金凤已无声走近身侧,捉了他的手伸向凌森胸前的衣袋。“什么?你……你是要药吗?”他触到了药包,赶紧取出来。
“药……药,两颗……。”凌森已是痛得话都说不利索。
金凤拿了两粒,示意他喂给凌森。这厢他刚刚把药塞进凌森嘴里,金凤又取了边上的茶递到他手上。
“大…..大哥,喝……口水。”饶是付青云见多场面,也被他俩的诡异骇到了。他只能凭直觉信任金凤,按她的指示喂凌森就茶吃下两颗白色大药片后,看他大口大口地喘粗气,渐渐缓了表情,身子也停止了战栗。
“你这是?”付青云问凌森,眼睛却落在金凤沉静脸上两汪汩汩反射着泪光的深潭里,后者周身流露出的痛楚,似乎并不比方才的凌森少多少。
“不要,不要告诉阿凤。”凌森摁着太阳穴苦笑着说,“受伤后的后遗症,治不了,每次发作时只有吃止痛药才好一些。”
“你…….,看你发作起来这么痛苦居然也不告诉大嫂?”付青云瞠目,明白了他方才为什么要把金凤支走。看金凤眸中的泪水已经无声滴落,幽叹口气,同样也明白了她为什么要装作离去。
“阿凤……她已经很痛了。”凌森茫茫然抬手。金凤赶紧捉了付青云的手将他一直没放下的茶水递过去。凌森喝了两口,打起精神笑着说:“老二,你也觉得阿凤不一样了吧?我告诉你啊,别看我现在眼睛看不见,腿伤也不知什么时候能全愈,可说句心里话,我……快活得很。真的!苏醒之后,那丫头说她再也不会离开我了,说她就是我的眼睛,当时我真恨自己为什么要醒转,为什么要象一笔债成为她不得不偿的负担。特别是她小心翼翼地委屈着自己侍侯我时,就象是有把钝刀在锯我的心,你知道吗?我宁愿和她天涯海角永不再见,也不要她因为欠疚留下来。
所以我想离开她自己回沙槟。
那种情绪说不清楚,我贪恋她的音容笑貌,做梦都离不开她,可是,我却连做梦都想知道她不再离开的原因里,几分是爱,几分是为了还情。
我知道沙槟是她的心结,她在这里失身,在这里由一个小家碧玉蜕变为帮派妾属,在这里有你——她想永生逃避的人!”
说到这里时,付青云扭头看金凤,她的眼睛大颗大颗地往下滴,却依然目不转睛地看着床中人。
凌森继续说,“她可能宁愿死,也不愿再回沙槟。可到最后,她回了。因为,我说我想回,所以,她轻飘飘地放弃所有坚持。我这才相信她没怜我也没觉着欠了我,她是真的爱上了我!”他笑,淡淡的、压抑着痛楚的语气里是浓得化不开的自信和骄傲。
“咳,咳,”付青云用咳嗽声化开语气里的湿润,替金凤问:“那你为什么还瞒着病情不让她知道,你没听说过‘夫有千斤担,妻担五百’吗?”
凌森涩涩摇头,再次用手掌拍了拍太阳穴,“阿威帮我打听过,后遗症,没法治好。之前发作起来连阿威都吓不过,让她看见,指不定会痛得比我还难受。所以,索性让阿威帮我开了些止痛药放兜里,难受时就避开她吃两粒。你也别担心,更不要告诉阿凤。她……,她在我面前故作轻松,私底下,怆惶柔弱,我不想她生活在恐惧之中。话说回来,我们都是刀尖上滚过来的人,这点痛怕什么?我不痛,我只要一想到她觉得很舒服、很快乐。青云,你相信感觉吗?我虽然看不见,可是,总感觉她的眼睛无时无刻不在注视着我、关心着我的一举一动。譬如象现在,明明她已经出去了,但我感应得到她的气息和守护就一直在身边从未离去。真好!能闻着她身上的茉莉花香,牵了她的手到老,真好……。”
他喃喃地说,头慢慢仰靠入床背。付青云不知道,金凤却是晓得他痛累极了。吸气抹泪,走到门口悄悄穿上鞋,金凤装样敲了敲门。
凌森赶紧又坐直身子,提出一个精神百倍的笑容。
金凤开门、关上,脆生生地说:“到时间了喽,你们聊完了吗?”没等两名男子应话,她又说:“没聊完也不给时间了。森哥,是不是觉着热?瞧你,一头的汗。”
她拿了毛巾仔细试去凌森方才痛将出来的汗水,扶他躺下,说:“知道你俩兄弟情深,聊不完的知己话,只不过,咱们又不走的,来日方长。现在嘛,森哥,你给我好好睡一觉,卸了这几天的疲惫再说。你乖乖的,晚上我请你吃侯记的肉骨茶好不好?”
“好,睡醒再吃。”凌森也真是累了,“老二,那你自便,我歇息会。”
不多时间,凌森的轻鼾声便在金凤的蒲扇微风中响起。
金凤这才招手付青云出房,唤来阿月进去守看后,她与付青云踱至花苑。满园茉莉花簇簇拥香,并没因她不在而荒芜。
“我一直想向你说声谢谢。”金凤说。
“不用。”付青云坦然回应。
金凤看他,目光清澈,“就算你懂,我还是要告诉你,谢谢你让我有机会认识森哥,如果想得到一份挚爱真情一定有代价,我很庆幸到最后我仍然能叫你一声‘二哥’。”
到最后,尘埃落定,虽有情无怨,却也是份坦荡天地的叔嫂之情、朋友之谊。
付青云极目远方海云天,声音,不似从自己嘴里飘出:“你总算是认清了自己的心。其实,看见你留下那幅为大哥所作的画像时,我便已明白。都是看不到结果地爱上了、你又躲开了,我以为横在你和大哥面前的阻碍更多,只不过,大哥不象我,他不怕被伤害,也不怕没结果,他的爱就只是很单纯地希望你平安、快乐,所以,他放你走,由着你做你爱做的事,在你需要他的时候象神兵天将般护卫在你身边。所以,你肯抛却尊严、身份,抹掉过往种种,只求与他静好今生。原来,就算是再尖锐的刺,即使刺得再深,只要你肯执着地去帮她拨,一点一点,总是能拨出来的。大哥,他比我们任何人都配得到幸福,而你,现在的你,甘愿倾尽所有令到他幸福。大嫂,付青云衷心祝愿你与大哥鹣鲽情深,白首偕老。”
一番话道尽金凤心中种种,听完,她已是泪流满腮。遥想凌森央着自己画幅画送他,初时不肯,待到临走前暗喻心事时,甚至连自己都把它作为一种终结的凭寄。付青云说得没错,一步步认清爱、承认爱,都是缘于凌森无怨无悔地从不放弃。
她擦净脸上的泪水,深身一福:“出来很久了,我得去看看森哥。”
悄无声息地推开门,阿月正在有一搭没一搭地为凌森摇着蒲扇。接过来,摆手让阿月退下,独自怅然若失地呆望着墙上那幅装裱精致的凌森的画像。与付青云的暧□□发、凌森独去宁城之时,她凭记忆画就的。离开沙槟当日装在纸盒里让阿威带给他,以为是诀祭,岂料兜兜转转,凌森坚韧不拔地将它变成了盟情信物。盟情信物,四字令得金凤小脸蕴红,说不说山盟海誓又有何益,只要,画在他身边,人在她心中,就是一生一世。
“凤!”床中人懒懒唤出一声,金凤含笑上前:“醒了?”
……
后记,次年阳春三月,金凤在上海产下一子,起名凌海天,她自是为取志高远,而按凌森的说法,不过只希望儿子能似无际海天无拘无束。
凌海天周岁之际,凌森腿已全愈,行走与常人无异。视力在坚持中医针灸及药物治疗之下,大致能见着近身之物,隐有好转迹象。
凌海天两岁时,金凤带孕携其与凌森回沙槟,与一直主理飞龙帮帮中事务的二当家付青云、燕十一娘两口子聚会。当时,燕十一娘已有八个月身孕。两家人一本正经要指腹为婚,却在凌海天蹒跚着扑上前拍着燕十一娘的大肚不停歇手之际,笑作一团。
如此,当是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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