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是今非
作者:果贝 | 分类:现言 | 字数:11.4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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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
“二月巴陵日日风,春寒未了怯园公。海棠不惜胭脂色,独立蒙蒙细雨中。”付青云捧着凌森交给他的白纸,一字一句地念上面这首诗。
其实,她练字向来喜欢写行书的,尤爱临王羲之《兰亭序》,临着临着就开始叹气、开始埋怨自己:“真是笨呵!拿别人的顶峰之作来练,不是越练越没信心吗?苏雨晴,我看除了吴晓,这天下也找不到比你更笨的人了啦。”自语一番,再偷眼看有没有引起他的注意。见他若是不睬,便会装出一副楚楚相:“吴晓,你来教我写好不好?”于是,他捉了她的手,扬扬洒洒地写下“琴瑟在御,莫不静好”。
她便把自己的一生都交付了出来!
败在他这八字之下的女子,不计其数,以她的稚纯,怎可能逃得掉。所以,她来了沙槟,在异域灰暗的雨季里,换了草书写“海棠不惜胭脂色,独立蒙蒙细雨中”。她用草书,还是笔势绵延的狂草,今儿要不是他熟这首诗,保不准真还认不完整。她谨慎得即使是练字,也不要人识了一份心思;不要人懂得,即便是放弃生命中最熣灿的颜色,她也要傲然挺立于风霜雨雪。
“老二,你既然念得全就应该说得出含意吧?”凌森有些着急的问话打断了他的思绪。
“没什么深意,无非是勉励自己要象海棠花那样不怕风雨,坚强而又美丽。大哥,”轻描淡写地解释完,付青云话锋一转,扬着手中那张皱巴巴的纸,“这应该是她练完字随手便扔了的,你可别说你是特特拾了回来寻个究竟?”
凌森没有否认,他起身至酒柜中开了瓶白兰地,倒出两杯,一边递给付青云一杯,一边将自己那杯整口吞下,接着,又给自己倒了一杯。
付青云止住他准备继续往嘴里送酒:“大哥,酒烈伤身,浅尝就好。”
凌森端了酒站到窗台前:“我今天出门才想起忘了本帐册在家里,掉头回去,见着阿冉把她堵在房里辱骂,所骂的话,连我这边上听着的人都气得发抖,阿冉还不准下人近她、给她午饭吃。我问玲珑,说但凡我哪天对她好一点,阿冉便会这样折腾一整天,直到自己累了或是我晚上回来为止。可她从未向我提过半个字!我把阿冉拖到厅里,拿鞭子抽了一顿,一干人哭的哭、劝的劝。你知道她干嘛?阿冉骂她时她不气,我抽阿冉时她也不喜。由始至终,她就趴在桌上写这些个字儿,一笔一划认认真真地写,似乎除此之外的任何事,都与她不相干。”
她是谁?金凤!自己给自己起了个最恶俗不过的化名,却在举手抬足间流露出最雅致最文静的气质。凌森突然对她的真名产生了好奇:我不能,就这样叫她金凤一辈子吧?他笑,就这样,想到了一辈子。
“你抽了徐阿冉?”付青云倒吸口冷气。徐阿冉是史密斯总督所赠,眼下与仇敬丹的矛盾正需要这帮洋人从中斡旋,他倒好,为着一点后院琐碎不顾不管大计。
“大哥,你……,唉,叫我怎么说你好!人伤得怎么样?叫大夫去看了没?”
趁他不注意,凌森仰头又吞下一杯酒,望着那张纸说:“看什么看?我把她锁在房里,不许任何人过问,也不许给她饭吃。哼,我倒要她自己尝尝这番罚人的滋味。”
“大哥!”付青云顿足,“你疯了?真闹出人命来,我看你怎么向史密斯先生交待。走,叫上大夫一起回去。”
“不去!”凌森傲然道,“一个侍妾,我有什么需要向谁交待的。”他自付青云手中拿过那首诗,细细抚平,伸出食指逐笔逐划临摹,再懒看他半眼。
一个侍妾而已,难道他忘了,金凤也只是个侍妾而已。付青云来不及嘲讽他,眼下,大局为重。
付青云带着大夫赶到凌府的时候,金凤正在苑里摘茉莉花。每天就只摘那么三、四朵,与茶同泡,享受她的人生里难得的清香。
见他心急火燎地冲进楼,她转转眼珠,想了片刻,将花放在井沿边,跟着进屋。
付青云叫人为徐阿冉开锁。因着是凌森下令的缘故,闻讯出来的玲珑、陈嫂,甚至阿冉的婢女珠儿,都不敢应。他焦燥地在房门口来回踱了几步,想着兹事体大,便咬咬牙,飞起一脚将房踢开,示意大夫进屋。
他很在意徐阿冉?这倒令金凤有些意外,不过,似乎,甚好。正可谓是有心栽花花不发,无意插柳柳成荫。
虽然只挨了几鞭子,却也让徐阿冉吃尽了苦头,躺在床上哀哀直叫。浓重的药膏味,加上几个女眷在边上七嘴八舌的劝慰声,付青云只觉头晕脑涨,交待了两句便赶紧退了出来。
“二爷,喝茶吗?”刚下楼,金凤如鬼魅般不知自何处闪到身边,笑吟吟地递上一杯茶。
在此之前,付青云从不知道,会有一种笑容,让他感觉到如刀锋般尖锐。
端着茶,跟她步入花苑中,金凤四顾无人,拾起刚才放下的花朵,悠悠闲闲地坐在井沿边。刚下过雨的天空格外晴朗,隐隐有丝彩虹扬练不远处。
“你应该知道,大姐是因着我被森哥抽鞭子的。”她没有看他,依旧笑望着那抹彩虹,真漂亮!
付青云不语。
“她几乎每天都要骂我、欺负我,和她生活在一起,真的好痛苦。”金凤按着心口,脸上却没有一丝痛苦的表情,“反正,闲着也是闲着,我倒想试试看能不能央着森哥,将她逐出府去。”
付青云眼皮一跳。她聪慧如初!然而,最可怕的是,她竟然能将这种聪慧静悄悄隐匿在时机之后。呵呵,大哥没说错,她果真把自己藏起来了,只不过,并不仅仅是悲喜。
他苦笑:“说吧,你想怎么着?”
“说服森哥,让我和燕十一娘一起打理玉红楼。”她语调轻快、稳定,显然这主意蛰伏心里不是一两天了。
付青云心中巨震,脱口道:“怎么可能!”
“不行?噢,那就算了。我明儿个就去揽桩糊火柴盒的事,让森哥知道大姐总克扣我的月钱,或者,喂自己吃些泻药啥的。付二爷,坑拐欺诈,您是个中高人,能否点评一下金凤这些小伎俩的可行度呢?”言毕,她斜斜飞睨过来一个眼神,在他身上弯了个弧度后,情致万千地落回原处。
如果那眼神里有子弹,付青云已经被命中了。拒绝的话再也说不出口,不为她的那番话,只为,她演练得越发熟稔的媚眼。
“雨晴……。”
“不要叫这个名字!”她厉声打断他,脸色忽变狰狞,咬牙切齿地说。
大哥说她柔顺、说她隐忍、说她楚楚怜人;自己认识的她,天真、活泼、落落斯文。而此时的金凤……,是的,她再不是苏雨晴,苏雨晴已经在来南洋的那条船上、在他一口一句的“下贱”、“贱货”的折辱声里,化作海面上的泡沫,破灭入空气。
多年来,飞龙帮众兄弟在凌森的带领下,各自发挥自己的特长,涉黄、赌、军火,黑白两道同行,才有了今日的势力和影响,才有了兄弟们不愁吃喝的生活。付青云凭着一副俊朗冷酷外型,为玉红楼成就无数艳莺,生意冠压沙槟。他从不觉得帮派行为做事有什么错,也从不觉得自己有什么错,因为,所谓的对错,也只是站在不同的立场上而已。但是,现在,看着一个全新的金凤冷傲而又深沉地站在面前,付青云后悔了!
“我当日说那些话,不过只是要你死心而已,并不是……。”他艰难解释道。
未等他说完,金凤冷笑一声:“是呵,你达到目的了。付二当家运筹帷幄,呵!真的是‘帷幄’里哟,决胜胭脂群。似我等愚笨女子若还敢不‘死心’的话,难道等着‘死人’吗?不过,付二爷,你大可放心,金凤落难南洋,所思所想不过求一处庇身所,断不敢、也没有资格与你或是十一娘一较高下。”
付青云随着她的目光,望向那片逐渐散开的彩虹,缓缓说:“如果,你愿意,我可以想办法送你回宁城。”
这句话惊呆了金凤,她怔怔而又有些研判地自他脸上读自己需要的讯息,一分钟之后,她懂了,他是认真的。
回宁城?多大一个诱惑!日日夜夜,这不就是支撑着她熬下去的念想吗?回宁城,对父母说自己错了,洗个澡,抱着她的大洋娃娃在白丝绒床垫里美美地睡一觉,醒来,是她十九个年华里从不曾挪移过的生活。真的,可以吗?她留言父母要与他追求“自由”和“幸福”,父母会报警寻索,亲戚朋友、父亲的同仁门生、同学……,举城皆知她失德败行。她可以,就这样回去让最亲、最爱她的人陪着她再次承受无休止的嘲讽、讥笑、轻蔑吗?金凤一个恍惚,眼前的彩虹已消失殆尽,徒余白得碜眼的天空。
这个男人,哄骗她背叛父母、家庭,令她不贞,毁灭了她原本比彩虹更绚烂的生活,而现在,他以为可以淡淡然抹去这一切,将彼此轨道还原。
金凤本无波澜的面容慢慢绽开一个凛冽的笑。
于是,付青云颓然明白了自己的天真。
“不管你怎么想,我是真心想补救……。”他的话,虚弱得连自己都听不见。
“谢谢,谢谢二爷终于肯放过我,只不过,金凤觉得,肉骨茶真的比荷兰水好喝多了。”她努力很真诚地看着他说,掌心里,已揉碎花朵成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