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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暮经年(GL)

作者:朵拉图的日出 | 分类:现言 | 字数:33万

47.第四章

书名:夏暮经年(GL) 作者:朵拉图的日出 字数:3572 更新时间:2024-09-18 12:16:57

到底,我还是高估了自己的身体。

来到西藏的第三天,我按照计划与旅馆的其它几名背包客一起租下一辆小型的面包车前往纳木措,当天往返。我以为经过两天的休整,也足以适应高原的气候,可以自由的活动,事实证明,并不是我不适合远行,而是我根本就不适应长时间待在颠簸而封闭的移动空间里,渐渐升高的海拔带来的高反与严重的晕车反应让我几经反胃,更糟糕的是出门前我把晕车药落在慌乱的床铺上了,同车的女孩见我脸色苍白,眉头紧锁,急忙掏出她随身携带的药品给我救急,也幸好司机因为公路上的限速制度,会在途中几度停车休息,不然,因为高反与旅途劳顿,或许那一天我就无法与旅馆的人一起返回拉萨了。

一路上,面包车经过许多的观景台,同车的乘客总是欢呼雀跃,或摇动窗玻璃,将头伸出窗外,像是一伸出手就能把远处的皑皑雪山拥入怀里,或是要求司机将车子停靠在路旁,三三两两的走进观景台拍照留念。在离拉萨以北一百公里以外的公路上,横贯藏地中东部的念青唐古拉山离我们越来越近,再往西北走便到达纳木措,看着窗外笼罩在缈缈云雾之中俊朗的雪山,我的脑海里突然涌现那个源自西藏的古老神话,在苯教或藏传佛教的万神殿中,在当地牧羊人和狩猎者的民歌和传说里,念青唐古拉山和纳木措不仅是西藏最引人注目的神山与圣湖,而且是一对生死相依的夫妇。

生死相依吗?我并不这样觉得,或许那只是一场忏悔与救赎。

在关于纳木措和念青唐古拉的传说中,念青唐古拉和纳木错是一对恩爱夫妻,生活在美藏北高原上的他们相依相伴,形影不离。直到某一天,念青唐古拉为找寻走失的牛羊而来到了另一片陌生的牧场,在那里,他遇见了妙龄少女羊卓雍错,一场美丽的邂逅毫无悬念地让两个人错坠入了爱河,念青唐古拉忘记了一切,当然也就忘记了一直在等他归家的妻子纳木措。纳木措以为外出迟迟未归的丈夫遇难亡命,只能日夜哭泣,终究变成了一片清澈的湖。当日子一天天过去,念青唐古拉终于想起了他的妻子,当他慌张而愧疚地赶回家时,妻子已经化为一汪冷冰冰的湖水,悔恨与自责让他日夜矗立在湖边不眠不休,后来的他变成了俊朗的雪山,选择留在妻子身边日夜守候,而孤独的羊卓雍错得不到情人的心,最终也变成了美艳动人的羊湖。

这只不过是一出狗血的爱情故事,却被后人神化,美化,传唱至今,我觉得甚是滑稽,它到底想告诉我们什么,歌颂英俊雪山的痴心绝对,忠贞不渝?可他还是出轨了,并且还辜负,伤害了两个爱他的人。

真是讽刺,就连神都无法履行一生一世的承诺,你又能拿什么来期望人可以付诸真心呢!

感性的随想来得突然,来得容易,但由此萌生的感触却像一场慢性疾病在身体里的各个角落漫游,久经不散。

我已经不记得自己为什么要来这里了,好像突然之间,我对眼前神圣的湖泊丧失了兴趣,只是机械地跟着同车的旅客走走停停,在辽阔的纳木措国家公园里,看着一群人拍照,奔跑,呐喊,自己却无法融入周围的环境,原来情绪的波动真的是能影响一个人的,苍茫茫的天与地与我此时的心境颇为相似,却无法融合,因为不能相融,我的心情变得更加糟糕,仿佛我是一个遗世独立的孤儿,在混沌之中找不到通往世俗的归路。在离纳木措国家公园只有半个小时车程的那根拉雪山上,我站在海拔5000米高的山口,看着一座座用石块与石板垒砌而成的玛尼堆,还有这些祭坛上方随着狂劲的山风飞扬扑打的五彩经幡,希望在空寂的自然万物之间找到一丝认同感,但好像我的孤独与虚空的天地相比显得太过渺小,更没有任何的可比性,我又不禁失笑,自嘲着自己这般的矫情造作。

得不到的,就不要怪罪于天地,同样,孤独也是,没有人有义务去与你感同身受。

下午两点三刻,天气骤变,晴朗的蓝天瞬转而下,变得阴沉无比,强风狂涌而起,灰蒙蒙的天上开始下起冰雹与小雪,自然公园里成群结队的旅客仓惶地抱头逃窜,没有人希望被困在这里,虽然它的确是一处美好之地。

五分钟后,我坐上返程的面包车,重返拉萨。

九月一日周五晴间多云有小雪晚上九点

你喜欢我,似乎是越来越喜欢我了,当我们逐渐变得熟络,几乎每到我与你的排班表一致的那天,你都会约上我,一起上班,然后牵起我的手,在下午五点的时候一起走过一条“硝烟四起”的长街,日落时分,杂乱无章的街道上,大大小小的烧烤小店开始营业,强力的排风扇将路旁三三两两的摆放着刚刚升起的碳炉,长方形的烤架里浓密的浊烟散布了整条街道,乌烟瘴气的,烟气呛人还熏眼,可每一次我与你走过这条街的时候,我都是最开心的,开心的是,这是属于我们两个人的时光,我可以牵着你的手,故意放慢脚步,任由你拉着我朝前走,我多么希望这条街可以变得漫长,长到没有尽头,可十分钟后,我们还是会到达酒吧,做着枯燥的工作,而那时,我没有任何理由可以与你独处,我必须要回归于我在酒吧里所扮演的角色,你和我在之后的四个小时里都是属于大家的,你喜欢那个圈子,而我一直都在用我所有的力气融于其中,直到某一天我发现我用力过度,挣扎过后,终究选择放弃,退出,有些东西不适合我的,无论如何的适应,伪装,终究还是不合适。

酒吧的圈子五光十色,但水深且浊,你却混得得心应手,如鱼得水,我比不上你,但也能以我自己的方式与所有人相处,你喜欢与酒吧里的人打桌球,你喜欢与酒吧里的人玩扑克,你喜欢与老板娘在舞台上唱歌,你喜欢与酒吧里的人打情骂俏,可这些我都不喜欢,虽然我知道自己似乎也能在这间冰冷的地下室里找到自己的位置,并且这个属于我的位置甚至比你的还要光鲜,但这并不能代表什么。所有人都喜欢一个仗义,没有心眼,对所有人都好的傻姑娘,我是傻,但这些都是表象而已,其实我什么都明白,我心知肚明,即使我能在这个圈子里得到所有人的喜爱,我也只是一只混迹于花花世界里的异类,除了喝酒抽烟,我什么都不会,只能滥竽充数。但有些东西即使早早明白也并不能为将来做出什么建设性的打算,明白并不能说明什么,一开始就明白的人还是陷进去了,深深的陷进去了,所以在从酒吧辞职后的几个月里,我便悟彻了,其实事先知道有时候就是一副无效的安慰剂,除了能够带来苍白的慰藉,毫无作用,它根本不能阻挡你明知故犯的心,因为诱惑的吗啡比功效低下的生理盐水来得更加刺激,更有吸引力。

很多时候,我习惯了等待,我会站在吧台里,看着你在桌球台区忽明忽暗的脸,看着你坐在沙发的靠背上吞烟吐雾的低头敲打着发光的手机屏幕,看着你和其它人勾肩搭背地围在低矮的茶几上玩着三国杀,或者,看着你一脸欢心雀跃,匆匆跑到楼道口的一角接听男友的来电。在不是周五周六的大多数时间里,吧台椭圆形的空间中就我和周黍两个人守着,通常我站着,他坐在长椅上,两个人或是低声聊天,或是安静地做着自己喜欢做的事情,他喜欢坐着戴着耳机边听歌边看着手机里的电子书,逛逛贴吧,而我喜欢站在吧台里看着不远处的你,即使我们聊天,聊得大多数都是你,我会有意无意地向周黍问起你,我对于关于你的事情是那么的感兴趣,但我又不能将这样的好奇直白了当的公之于众,所以每一次我都只会漫不经心地随口提起你,然后就着某一个话题稍稍深入,适可而止,但周黍,每一次都说得很多,关于你的,关于他的,关于你和他的,还有关于酒吧的,若我有了聊天的兴致,周黍便喜欢走到我的身旁,与我隔着几公分宽的高台,滔滔不绝的回答我的问题,有时,我问的问题很傻,傻到周黍都忍不住伸出手搓揉我的脑袋,但,如果我不像傻瓜一样问着傻乎乎的问题,我小心翼翼的刻意和修饰就无法表现得自然得体。有时候傻也是一种伪装的工具,我可以毫无破绽的掩饰我的见不到光的窥伺欲望,光明正大地询问关于你的过去与现在,那些我从来不知道,或者仍然模糊的事情,那是你的生活里点点滴滴。

直到晚上十点,下班了,我会重拾满心期待的心与你一起从终点返回各自的起点,然后相互道别,离去。

你牵起我的手,重新走过杂乱无章的长街,烧烤的烟气仍弥漫与街道的各个角落,只是没有来时的那般浓重,淡淡的,甚至还带有某些羊牛肉烤熟时飘散出来的香味,虽然在经过的途中会沾染上满身的油烟味,可不知道为什么,在那段时间里,我却喜欢上了这种油腻腻的气味,仿佛那是一种印记,证明你和我曾经如此单纯亲密过的痕迹,单纯而美好,没有任何杂念,可这种感觉是如此的短暂,而以后也不会再有了。因为很快,纯粹也会变质的,美好之所以被称为美好,是因为它从不停留,想得到却无法得到的,永远都是最好的。

你在校外与友人合租了一间二室一厅的房子,那是位于一处离学校有十分钟路程的教师公寓小区,而那条通往你家的公路人烟稀少,甚至有几处的路灯也是罢工的,柏油马路因缺少路灯的照明,总有某几个道口黑得瘆人,你说每一次回家都是心惊胆战,一个人走在路上总会害怕身后有人跟随,所以那段十分钟的路你一定会走的飞快,可这样好累。

是吗?那以后我送你回家,再回宿舍,我不怕走夜路。

我建议道。

不行,这样不安全,要不……

嗯?

以后,你要是愿意,跟我回家吧,你可以和我一起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