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雁的历程

作者:竹舜 | 分类:玄幻 | 字数:68.2万

第22章:两人的约定

书名:雁的历程 作者:竹舜 字数:3318 更新时间:2024-11-05 21:46:38

天气很晴,丁诺森林的空气中透着植物的香气。一只黑色的小虫试图顺着草茎往上爬,啃食鲜嫩的草尖,不料一阵狂风吹过,紧接而来的身影把它弹飞不知多远。

而这道身影背后,跟着的却是二十余位步调统一的修者。他们极速穿行于丁诺森林中,毫不吝惜地催动修灵赶路。

丁诺森林里面也不是没有见过修者的武兽,只不过见这一行二十名修者气势汹汹,几乎所有的武兽都避开他们绕道而行,偶尔有敢于拦路威胁的,也是在雁阿九的感知威压下被逼得匆忙离去。

“我们已经走了一半的路了。”邱停了下来,对雁阿九说。

“那么其余人原地休息,等我回来。”雁阿九让其余人都停了下来,自己却是没入了森林当中。

飞沐清忙道:“雁阿九你要去哪儿?”

“你在原地等我就是了。”

雁阿九的声音从远处传来,已经是在十数丈开外,丁诺森林的地形十分复杂,飞沐清即便是想跟上去,此刻也只得作罢。

“你叫飞沐清?”

邱说话了,飞沐清此刻恰好就停在他面前。

“是……是啊!干什么?”

飞沐清一副不认生人的样子。雁阿九不知道为什么看一眼就很信任这个叫‘邱’的士者,飞沐清却对他产生了怀疑:

毕竟,同行的修者中一共也就只有四名二级修炼者——雁阿九,自己,邱,还有一个已经因叛变被雁阿九杀掉的拉尔斯。

飞沐清这么想着,论这里谁对整个队伍的威胁最大,除了飞沐清他自己以外,邱无疑应该排在雁阿九怀疑对象的第一位。

可是雁阿九非但没怀疑邱,反倒是让他当上了一整个队伍的领队。这让飞沐清很不适应。

“没什么。”邱笑笑,不再说话。

“那我还偏就想要听听了——”飞沐清坐了下来,坐在邱的对面。

“你们部族人还真是人才辈出,雷云帝国像你这个岁数的人,一般还在家里吃喝玩乐呢。”

“人才辈出?有么?吃不起,喝不起,不都只好从家中放出来闯荡了……”

飞沐清对邱的恭维很是不屑。

不过他的话说到了点上,雁阿九和自己与这一帮雇佣修者比起来,年龄着实小了一些。

“是不是人才,看你和拉尔斯对战的时候就知道了。你没杀过人,却能在那强盗手里占尽优势,这恐怕是因为实力上你能碾压对方。”

“你怎么知道我没杀过人!说这些到底有何居心?”飞沐清以为邱是在嘲讽他没杀过人,这戳到了他的痛处。

“我没什么别的意思,更没有恶意。”邱的面容透着一股刚毅的气息,但偶尔也会露出和善的神色。

“雁阿九凭这么信你?”

“如果我说,因为他以前见过我,那时候我在村子里还穿着护卫3队长的衣服……”

“你是丁诺村的护卫队长?”

“是。”邱的语气突然发硬,仿佛飞沐清的话惹恼了他似的。

“你以前分明是个雇佣兵,后来不干了,做了护卫队长,如今为什么又重操旧行?”飞沐清放缓了语气,低问道。

“护卫的任务本身就是守护村子,而我是队长,你的朋友突然在村子里大肆招人,我当然要看一眼你们要做些什么事。”邱的回答不紧不慢,说话时全程直视着飞沐清的眼睛。

飞沐清从地上起来,拍掉身上的尘土:“那你先在知道我们要做什么了,你可以回去了。”

“不,飞沐清,我现在是一名雇佣兵,你知不知道在佣兵界里面有个规则?”

“不知道。”

“你只需要知道一点,那就是对于我们这些人的性命来说,雁阿九他给出的价格——已经很值了……”

【丁诺森林某处】

雁阿九重新回到了这里,之前遇到亡灵凯拉的地方。

虽然今日召集修者之事是因凯拉而起,但在杀死拉尔斯,听见他的灵魂说出的最后一句话的时候,雁阿九觉得乌特雷德并不是像凯拉所描述得那么简单。

“凯拉,你在么?”

森林里传来声声鸟叫,响来夏蝉嘈鸣的声音,却并不见凯拉现出身影。

“有件事我想要问清楚!”雁阿九继续对着空气说话,依旧什么都看不到。

“看来她不在这里。”

雁阿九心想,同时蹲下身子,细细地翻看在地上,当年凯拉受害时剩下的衣服碎片。

这些碎片原来应是鲜艳的红色,如今却满布着斑驳的棕褐色,并且因为腐朽过度,大部分的布料都是一触即碎……

待他检查完毕的时候,雁阿九环顾四周的地形,心中仿佛已经知道了什么。

他转身离开,循着标记向队伍里寻回去。

【丁诺村】

“来来来,大家尽兴,尽兴!”

零零零号旅店的门口,罗列着大大小小二十几张桌子,除了旅店里面,就连这里也是人满为患。

郑晓光挨个和到来的丁诺村的村民们敬酒,唐老伯则坐在旅店的一楼,和老一辈的人促膝长谈。

唐老伯膝下无子女,平时都由郑晓光和莫小兰负责照看。在六年前二人逃到这里来的时候,唐老伯就把郑晓光和莫小兰当自己的孙子,孙女养的。

旅店的生意一直很冷清,唐老伯时常念叨郑晓光做事太刻板,旅店的客房出那么高的价钱,那是放着好好的生意不做。可是今天旅店里来了这么多人,老人的脸上自然是挂满了笑颜。

一个小小的倩影凑到了郑晓光的身边:“小光哥哥,你不能再喝了……”

郑晓光微笑着拍了拍莫小兰的额头,这丫头知道自己不会喝酒。不过对于这样一件小事情怎么难得倒他?

他把杯里的“酒”饮下去半杯,又端到莫小兰的面前让她嗅嗅。

杯子里散发出浓烈的酒香味,但小兰认出这是以前自己为了好玩调制出的一种气味与酒很像的香料,一时咯咯地笑了起来:“原来是这个,那没事了”

“饭菜都给客人们盛上去了没有?”郑晓光问道,一副笑嘻嘻的样子。

“盛上去了,得多亏了别家旅店的招待们帮忙……”

在部族人的旅店之中,客人一般习惯性地叫店里管端茶送水之事的人叫“小二”,而雷云帝国开的旅店里的这种人则被称呼为“招待”。

“废话,咱们可是付了钱的。”

“哥哥这会儿知道心疼钱了?”

莫小兰脸上的笑跟着郑晓光脸上的收了起来,一副认真的样子。

“不心疼不心疼!我是说着玩呢!”

“知道啦。那边有人在叫我,我先过去了。”

“等一下。”

“怎么啦?”莫小兰本已走开一两步,这时回过身来。

郑晓光说话时有些尴尬地挠着额前的头发:“我以前说过的啊,咱们虽然像败狗一样跑到这个地方,但到了要走的时候一定是要风风光光的!”

莫小兰怔住了,点点头,只说了一声“嗯”就转身跑开了。

郑晓光继续招待到来的村名,她却没有搭理刚才叫她过去的人,而是掩着脸面匆匆上了二楼,躲进自己的屋子,没忘记把房门锁了。

莫小兰哭了起来,哭得很认真。

六年前,破魔族内乱,那时候对她来说就像是末日一般——所有人都在逃命,可自己一个人腿软得动都动不了。

在所有内族人光顾着逃命的时候,是郑晓光不要命地到处找她,拉着她的手把她带走了。

他说要把自己从破魔族内族带进雷云帝国的边境,二者之间隔着三千多里路程,那时候郑晓光和她还只是两个彻彻底底的孩子。

可是他们做到了,或者说是郑晓光带着她做到了。

在路上的时候她只需要全听郑晓光的,郑晓光说“安全”,她就停下来,陪他一起休息;他说“快跑!”,即便四周什么都没有,她也马上从地上爬起来跟着一起跑。

一路上他们靠着抓鱼,摘食野果为生,穿越了雷云帝国边界连修者都不敢轻易进入的大片森林。那时候外族的人仍在追杀内族的人,郑晓光不允许她生火,还逼着她吃生鱼,但他自己却不吃,为此她还哭哭啼啼地吵了一阵子,对他发了不小脾气——只是她并不知道,离开森林后的两天之内他们全部的食物就只有这么一条生鱼。

等他们好不容易到达丁诺村外围的时候,不巧又被强盗捉住,郑晓光拼了命要她跑,她也条件反射般头也不回地就跑了。

跑进丁诺村,孤苦伶仃地饿了两三天,那时候才发现离开了郑晓光她连讨饭都讨不到。可是在她以为自己快要饿死的时候,郑晓光又回来了,鼻青脸肿的……她看着狼狈不堪的郑晓光破涕而笑。

也就是在那天,郑晓光带着她找到了同为部族人的唐老伯,吃上了一口热羹。莫小兰记得十分清楚,郑晓光在那天晚上抱着自己睡的,睡觉时郑晓光做了噩梦,大喊大叫地要那些强盗放开她。

莫小兰背倚着门,一边抽泣一边想着这些不堪回首的往事。那段日子虽然坎坷,但在郑晓光的照顾下平安地度过。

即便在那么狼狈不堪的时候,他还信誓旦旦地向自己承诺:“即便来的时候我们像是一条败狗,但走的时候我们一定会是风风光光的。我们只需要等一个人……”

那个人应该就是现在的雁阿九了。莫小兰其实从小在就知道雁阿九这个人,那是雁九孤的儿子,将来就是他要继承破魔族。

郑晓光不是向他给人看到的那样温顺圆滑的人,他的野心只有莫小兰和自己知道。

他们二人一起在丁诺村等待了六年,终于到了要走的时候了。

(第二十二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