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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落日之前

作者:七宝酥 | 分类:玄幻 | 字数:3.3万

Four Days(记忆法)

书名:在落日之前 作者:七宝酥 字数:2506 更新时间:2024-11-25 22:47:13

这个季节,昙华林的小店都笼在攒簇的藤蔓,绿荫和花丛中。有一种花尤多,像是换了肤色的喇叭花,但花瓣形态不尽相同,橘金色,与落日的颜色很像。在陈弦久居的城市里,也四处可见这样的花。

起初陈弦并不知道她们的品名,直到某一年,一部题材特别的韩剧带着它贯穿始终,后来陈弦才真正去了解她的名字。

沿途有栋民居的门几乎就被这样的植被攀满了。斑驳的铁门,繁茂的花叶,衬出一股子城中野趣,有个穿白色背心的老头坐在门前,半躬着身抽烟,一口又一口,也不看行人,与烟圈一并沉寂着。陈弦远远拍下一张照片。

孟頔则停在那里等她。这些天来,他几乎没有取出手机记录过景色或画面,可能就像他说的——“带了眼睛”,他的瞳孔与大脑就是最好的镜头。

陈弦继续往前走,低头欣赏那张相片,忽然念:“我如果爱你……”

孟頔站住了,眼底轻微波动。

她继续说:“——绝不像攀援的凌霄花,借你的高枝炫耀自己。”

孟頔反应过来,讪笑了一下。

「我如果爱你,

绝不学痴情的鸟儿,

为绿荫重复单调的歌曲……」

他在心里轻声默诵完下一段。

陈弦点点手机屏幕,问他:“你画过这种花吗?”

孟頔说:“凌霄花吗?”

陈弦说:“嗯。”

孟頔说:“画过,初中就画过。”

陈弦说:“你初中就很喜欢画画吗?”

孟頔说:“我可能从出生就喜欢画画了。”

“什么,”陈弦不可置信:“出生的事你还记得么,人基本没有三岁前的记忆吧。”

孟頔却坚持说:“有的。”

陈弦问:“你记得什么?”

孟頔说:“还没有学会走路的时候,我妈曾买回来一条正红色的金鱼,养在家里白色的瓷碗里,它经常围绕着碗壁打转。到了小学,我爸沉迷玩生态缸,家里有了更多的鱼,我把这件事说出来,我妈很惊讶,她说她都快不记得了。”

“这么清晰么?”这在陈弦的认知之外。

她几乎没有三岁前的记忆了,即使有,那也只是通过旧照片和长辈们的笑谈构建起来的“碎片电影”,并不是真正的回忆。

“嗯,”孟頔说:“我猜是一种天赋。习惯性地用色彩记忆事物。从婴儿期就开始了,当我开始认识色彩,色彩就构成了围绕着我的整个世界。再后来,现实的色彩已经不能满足我对色彩的感知,于是我开始画画。”

陈弦鸡皮疙瘩:“听起来像一种超能力。”

孟頔否认:“不,色彩记忆法,很多人都会。”他转过脸来,认真地打比方:“你还记得第一天见到我,我穿的什么颜色的衣服吗?”

白色。

陈弦在心里秒答,嘴上说:“不记得了。”

男生眨了眨眼,似乎有些吃惊。

陈弦笑起来:“干嘛。我非得记得你穿什么吗?你很自信哦。”

她恶作剧地话锋一转:“好啦,隔壁房的白衣帅哥,我对你印象很深。”

这个过程,孟頔一直看着她,目不转睛,光亮的眼里逐渐有了笑意。

然后他弯唇回过头去。

“哎,”陈弦叫他:“如果……我是说如果,如果你想要记住我,你会用什么颜色?”

她排除掉所有外物:“不可以说我穿的衣服,我美瞳的颜色,我的头发,口红也不行。”

孟頔又看向她:“你在刁难人。”

陈弦面露无辜:“拜托,超能力者,这不是什么难题。”

“落日,”他说:“今后的每一场落日,我都会想到你。”

天色彻底黑下来的时候,他们从文艺小巷转战哄闹美食街,夜晚的万松园人山人海,鲜香满溢,两旁餐馆的牌匾与霓虹延成一片,仿佛金色的玉带。

即使没有临时抱佛脚,陈弦还是陷入选择困难的境地。

尤其是,每家店都很忙……每家店也都闻起来很香……

“我们该吃哪一家,”她在小红书和大众点评间来回切换,“蟹脚面还是靓靓蒸虾。”

孟頔说:“猜拳吧。谁赢就吃谁。”

“谁是蟹脚面,谁是蒸虾?”陈弦快速进入角色。

孟頔说:“你先选。”

陈弦说:“我想当蟹脚面。”

孟頔说:“结果出来了,我们去吃蟹脚面。”

陈弦恍了下神,没跟上他思路:“为什么,我们还没开始。”

孟頔说:“因为你希望蟹脚面赢。”

陈弦微微皱眉:“你怎么知道我不想让蒸虾赢?”

孟頔说:“你做选择,我跟着你。如果你现在反悔想吃蒸虾,我们也可以去吃蒸虾。”

陈弦没有更改:“我还是选蟹脚面。”

孟頔笑了笑。

他们在蟹脚面的二楼坐下了,服务员麻利地收拾出小桌,告诉他们扫二维码点单。

两人同时打开手机扫二维码。

“嗯……”陈弦沉吟片刻:“你点你的,我点我的。”

结果是,同一个界面下方所有被选中的菜品,都不当心变成double份,又不约而同地从菜单里消失无踪。

陈弦无奈地吸一口气:“让我来吧。”

孟頔听话地放下手机。

店里上餐很快。

几道招牌菜霎时占了满桌。大盆蟹脚面居中,陈弦捞了几筷子进碗里,再入口,并没有想象的那么好吃。

但她没有失望,因为一旁看起来并不出彩的凉拌毛豆足以让人沉醉。

她第一次吃到这种口感的毛豆,跟家乡的盐水毛豆迥然不同,那么爽口酸嫩,卤汁里面的小米辣配料也刚刚好。一切都刚刚好。

“这好好吃!”她快惊喜地叫出声来:“你尝尝。”

孟頔夹了一只:“这么夸张?”

“就这么夸张。”

陈弦不知不觉剥完一整盘,面前堆起绿豆荚小山。

她又加了一份。

解决第二盘的时,她边抿着冰啤,边感慨:“这卤料怎么配的,回去之后要是吃不到了怎么办?”

酒壮怂人胆,微醺之际,她喃喃自语:“孟頔,你就像这个毛豆,你跟任何人都不一样,你是我从来没有尝过的味道。等我回去,再吃我们那的盐水毛豆,我就会想起来在江城吃到的这一种,完全不一样的一种。”

可遇不可求。

她单手托着腮,室内的油雾与淡光好像在她脸上敷了一层动人的妆。她忽而自嘲一笑:“完了……我好不浪漫,你说看到落日会想起我,而我却把你形容成毛豆。”

人与人的差距好大。

陈弦脸更红了。

孟頔耸耸肩:“被形容成毛豆有什么不妥吗?”

陈弦说:“有点粗俗,尤其是你这样的人。”

孟頔说:“至少能被你喜欢,将来也许还会被惦念。”

落日时分被压抑的泪水在此刻涌了出来,陈弦抽抽鼻子:“是啊,我喜欢你。”

她揉了下眼角,“你喜欢我吗?”

“喜欢,”孟頔重复了一遍:“喜欢。”

他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重复第二遍,好像不这样做,就显得不够笃定,不够真诚,也不够勇敢。

在这个烟火气缭绕的,人声鼎沸的,满是油辣味的空间里,他们完成了一场对彼此的告白,在相识的第四天。

回去路上,打不到车,他们直接走了回去。

用时五十分钟,全程拉着手,没有放开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