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在中世纪,抽卡升爵
作者:疯狂的石头怪 | 分类:玄幻 | 字数:179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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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69章 妖灵骑士
“这个目中无人的混账,汝拉外山来的日耳曼蛮子,居然敢堂而皇之地置宗座陛下的任命不顾,口口声声说要去投效希腊异端的皇帝!”
塞巴斯蒂安对着自己的仆从发了好大一通脾气。
“他只不过个小小的边境伯爵,难道以为,自己已经是高高在上的国王了吗?”
仆人低声劝谏道:“枢机大人,难道我们要就此打道回府,缺席这场数百年来最有可能收复埃及的壮举吗?”
他指着不远处的骑士比武场中,正排成一排严整的队伍,缓步向前冲锋的具装弓骑和铁浮屠混编的队伍——他们的对手是一群十字军披甲军士。
两者的演练,十分精彩,骑士们沉着冲锋,宛如铁锤,披甲军士们则岿然不动,排成紧密的方阵,有如铁砧。
“看看吧,我的枢机大人,这就是洛萨侯爵麾下的军队,这是一支经过百战之师,绝非我们带来的那些佣兵所能比拟的,他也绝不是一个小小的藩侯那么简单!”
仆人不懂军事,但这些士兵们令行禁止,气势昂扬,即便他们是外行人,也能看出些端倪。
尤其是那些人马具装的铁骑,相较而言,欧陆骑士们更像是一群衣衫褴褛的乞丐。
塞巴斯蒂安心中一震。
他又想起了洛萨之前说的那番话。
“一定是希腊女皇在资助他!”
“不然他哪来的那么多钱来维持这样一支精锐之师?他的领地,利马索尔,希伯伦,艾拉港,这些地方就算全都搜刮得一滴油都不剩,也不可能凑出这么多钱。”
塞巴斯蒂安是书记官出身,他对数字的敏感程度,远非常人所能比的。
他背着手,踱步良久,终于还是攥紧拳头,狠狠砸了下眼前的木桩:“你说得对,身为天主最虔诚的仆人,我们绝不能缺席这场盛事。”
“如果我们就此负气离开,即便是宗座陛下,也会对我不满。”
“他又回来了?”
听到脚步声,洛萨头也不抬地询问道。
库尔斯点了点头,面露微笑:“大人神机妙算,属下佩服。”
洛萨笑着摇了摇头:“这不是什么神机妙算,他只是没得选罢了。”
“让他进来吧。”
再看到塞巴斯蒂安时,洛萨的态度跟最初相比,就显得冷淡许多了:“枢机阁下为何去而复返呢?难道是想再指着我的鼻子,侮辱我的名誉,说我不配执掌圣枪吗?”
塞巴斯蒂安有些尴尬地笑了笑:“洛萨侯爵,我知道你记恨我曾谋取神木的控制权,使你不快。”
“但在知道伱是圣枪守护者之前,我只知道你是个世俗领主,如何能掌控神木这件圣物呢?现在才知道,侯爵大人身为蒙受神恩者,自有神迹相伴,神木由你来守护,正是恰到好处的事。”
洛萨仔细观察着塞巴斯蒂安脸上的微表情,里面写满了憋屈。
他不禁摇了摇头,就这心理素质和演技,实在一般,如果不是关系户,洛萨都想不通他是怎么坐上枢机主教的位置的。
“枢机阁下有话直说。”
塞巴斯蒂安轻咳了一声,以掩饰自己的尴尬:“侯爵大人到底想要什么,不妨也直说。”
“想要什么?”
洛萨悠悠说道:“与其问我想要什么,不如说你们能给我什么?”
洛萨说完,又补充道:“雷蒙德公爵派遣他的次子,率领一千精锐为我效忠,又赞助了大量的物资,才换来了一个昔兰尼加公国的头衔。”
“枢机阁下觉得这亚历山大,拉丁宗主教的主教头衔,又值多少钱?”
塞巴斯蒂安顿时陷入沉思,他没觉得买卖圣职有什么不妥,而是真的在思考自己现在能拿出什么来?
钱?
洛萨肯定是不缺的。
能养得起这样一支财大气粗,尽显豪富的具装骑兵,无论有没有东帝国的支持,都证明洛萨绝不缺少钱财,否则他大可以选择性价比更高的西欧骑兵。
军队?
他是枢机主教,又不是修会骑士,就算有自己的个人卫队,数目也少得可怜,最多,也就是掏钱雇一支佣兵团了,但佣兵能算得上精锐吗?
显然不能!
就算他带的这支佣兵团,在亚平宁地区已经算得上是信誉不错的了,装备也还算精良,但他很清楚,论战斗力,为钱而战的佣兵是绝无可能同真正虔诚的十字军所媲美的。
那就是物资!
塞巴斯蒂安眼前一亮,他正色道:“侯爵大人,鄙人可去信一封,以教宗陛下的名义,要圣地的修道院和教堂再向侯爵大人所统帅的十字军捐赠一批物资。”
“那就最好不过了。”
洛萨面无表情道:“但我还不知晓,究竟能有多少物资,又能在何时到位?”
塞巴斯蒂安咬了咬牙:“我会尽快凑齐足够一万人使用三个月的军需!” 这笔钱可不是个小数目,在物价飞涨的现在,更加不是。
他的私人荷包当然没这么多钱,但这是公事,许多他原本管辖的教区信徒们,捐赠给十字军的钱款,还有购买赎罪券的钱款,都在他手中攥着。
这笔钱投资在洛萨身上,谁也没办法指摘。
但他这笔钱,原本是想进贡给教宗陛下的。
他虽是教宗心腹,但这种关系靠什么维系?不就是他每年雷打不动的进贡吗?不然,他凭什么能在教会收到消息后,第一时间获得亚历山大教区,宗主教的任命?
洛萨脸上立刻堆起笑容:“快请坐,亲爱的枢机阁下,请原谅我之前的无礼”
一堆好话砸下来,听惯了顺耳话的塞巴斯蒂安,一时间竟还感觉有些受宠若惊,缓过神来后,又气得有些牙痒——这家伙是属狗的吗,脸变得这么快?
阿里什。
纳赛尔顶着头顶的骄阳,举起水壶饮了一口刚刚灌满的甘泉,井水带来的清爽,驱散了他心中的燥热。
比起骑矛,他觉得自己更适合用芦苇笔在房间里写诗歌。
“可惜了,这么甘甜清冽的泉水。”
看着正抬着死尸,准备丢到水井里的士兵们,纳赛尔心中一阵怅然。
这可是无数年来,养活了不知多少游牧民,又不知多少大牲口的水井,现在,就要被它所抚育的人们毁掉了。
他背过身,打算借着这股怅然的情绪,写一首诗歌来抒发感情,随后,就听到了震耳欲聋的马蹄声,以及身旁士兵们惊慌失措的呐喊。
“敌袭!”
“是法兰克人翼骑兵!”
“快跑,我们根本不是他们的对手。”
战斗,很快就结束了。
哪怕是远道而来的翼骑兵,在汉斯的带领下,依旧轻松便杀穿了这些阿里什领主麾下的精锐,唯一一个幸存者,就是这位更擅长写诗的纳赛尔。
于是,便有了如下记载:
当我发现法兰克人的翼骑兵时,我看到为首那人,戴着像是一只振翅猛禽的头盔,头盔缝隙里,眼眸则像是深夜荒原里的饿狼。
还有他胯下的坐骑,我敢保证,它比我所见过的任何一匹马都要雄壮。
速度则又像暗夜里的妖灵,似乎只花了一瞬间的功夫,就冲到了我们的面前。
他挥舞着一杆像黑漆漆的骑矛,像是挥舞一根铁棒,当着我的面把可怜的卢瑟的脑袋给砸爆了——我的马儿被吓坏了,被那匹像是妖灵一般的巨马。
我摔在地上,被我那可怜的,被吓昏过去的马儿压断了一条腿。
头戴带翼巨盔的汉斯,看着满脸惊恐的纳赛尔,皱眉道:“把这个幸运的家伙带走,审清楚他的来历!”
“别杀我,别杀我!”
“把我放走,我保证会派人付给你们赎金,我以家族的名誉,还有对圣火的虔诚起誓!”
纳赛尔被吓坏了,嘴里大声呼喊着萨拉森人的语言,汉斯听得懂其中的一两句话,有些诧异道:“你是阿里什和费赖迈的领主,亚萨尔的儿子?”
纳赛尔赶忙点头。
他会说希腊语,但不会说法兰克人的语言。
“押下去,保证他的安全。”
汉斯对着乌尔姆勾了勾手指:“兄弟,这可能是一条大鱼,能不能从他嘴里撬出更多的情报就看你了。”
乌尔姆郑重应道:“我明白,大人。”
汉斯翻身跃下坐骑,拍了拍“日蚀”覆着马铠的修长脖颈:“伙计,这次跑得痛快吗?”
日蚀兴奋地昂起头。
它已经受够了待在马厩里,或是跟着行军队伍慢吞吞前进的日子了,它需要肆无忌惮的奔跑,需要鲜血淋在身上的刺激感觉——于是,它就被汉斯带出来放风了。
汉斯莞尔一笑,小声嘱咐道:“记住咱们最开始说好的,别因为大人不在,你就真的放飞自我了——尤其记住,不可食人,马鞍袋里有给你准备的肉干,等没人了我喂你。”
日蚀人性化地点了点头。
“好马儿!”
汉斯又拍了拍日蚀的脖颈,才神情肃然地吩咐道:“所有人,察看水源有没有被污染,如果没有,就地补充水源,给坐骑喂食,我们稍后就得继续出发。”